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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蜻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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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样安详的世界。 
  Steven打断我的出神,建议说:“我们要不要租条舢板畅游牛尾海内海?” 
  我想了想,微笑地回答:“以后吧。” 
  目光擦过他的面容,看见一抹迅速出现便立即收势而去的失望。可是他只是摊一摊手说:“好吧,我们换个节目。” 
  我看看天空,说:“好像也挺晚了,我们回市区吧。” 
  后来有一次无意中说起已经吃厌了外面的东西,想念家中的粗茶淡饭。他便带我回了他家。 
  那是我第一次去他在香港的家。 
  那一带叫“天后”。丽莎跟我介绍过那里,说出没比较多的是香港本地居民,无论有钱没钱,大家和睦相处。 
  那一天已经是很晚,地铁里空荡荡的。出了地铁我们去附近的便利店匆忙买了一些生米和一条冷冻鱼,以及一颗看着还算新鲜的生菜球。 
  我跟他说:“我来做生菜鱼片粥吧。”他叫好。 
  他的家在一家老电梯公寓的8层。很小,大概也就几十平方米的样子。可是对一个单身男人来说,已经足够。只要能摆下一套音响,一张桌子和一台电脑,另外加一张小床,就可以了。卫生间很小,但足够使用。 
  他说,只有厨房,在我来之前,完全是多余的。 
  冰箱里除了许多垃圾饮料外,几乎没有可以用来烹饪的原料。我找出一罐要过期的罐头火腿午餐肉,和三颗看样子还没坏的鸡蛋,决定再做一个乡村小炒王——午餐肉炒鸡蛋。   
  路过蜻蜓20(2)   
  我进了厨房,他却跟过来,轻声细语地:“教我如何做粥。” 
  将米入锅,水不要太多也不可太少。稠稀要刚好。他说“唔……”手放在我正握着匙的手背上。 
  鱼选择刺少的黑鱼或者鲈鱼为上品,宰好洗好片出鱼片,擦胡椒、盐可以去腥味,骨头部分可以熬汤。做到一半的时候他让我闪开,亲自洗鱼,片鱼。充满腥味的原料,他低低地说:“以后这样的事情应该让男生来做。” 
  新鲜的奶油生菜洗净,切成丝,在网兜里沥干。 
  另起个小锅,将熬好的粥放入,加一指宽的水。他在旁边戏谑:“一个女生一次大抵就流这么多眼泪吧。”我侧一侧脸,看他,表情搞笑。 
  锅里滚开,用勺子搅拌一下,说:“将生菜丝放下去,滚一会,就下鱼片。” 
  他装无知的孩子:“为什么不是先放鱼片?肉总比菜慢熟呀。”我回答:“鱼片不一样,它是很细嫩的肉类,菜不怕熬过头,但鱼片老了,就硬了,失去口感。”原来如此。 
  最后放盐,味精,就起锅。鱼片嫩嫩的,粥软软烫烫的,生菜依然鲜艳爽口。他吃一口,说:“人必先善待肠胃,然后才是心,这话,今天特别受用。” 
  然后我教他将午餐肉切片,打了鸡蛋先下油锅炒一下,然后加午餐肉一起翻炒到热乎乎,加了调味料后就起锅。 
  他已经布置好餐桌,虽然是夜宵,可是居然点了香烛,用了全新的格子布餐桌布。 
  Steven的眼睛在暗淡的光线下格外迷离。他倒了红酒,要和我不醉不归。我拒绝了。 
  “喝粥的时候,不要以酒做伴,而且深夜喝酒,似乎对肠胃不好。” 
  他只好收起来,专心地同我一起攻击一粥一菜。 
  磕嘴之余他说:“这是我最快乐时光之一。” 
  我们一起吃得碗底朝天。然后我收拾衣服和包,说:“晚了,我要回家,明天还早起改稿。” 
  他却拉住我,扳住我的脸,无法遏制冲动般地,深深地吻下去。这一次我没有拼命躲开,但反应并不热烈。 
  “我想跟你一生一世。”他呢喃。手开始不规矩。 
  我开始抗拒:“不可以这样,Steven!” 
  可能是暖暖的粥和着先前微醺的酒,他似乎有些忘乎所以。“蜻蜓,我们早晚会在一起,如果可以,我明天就跟你结婚。” 
  “哈哈,明天?”我笑,“明天你才多大?无论香港还是内地的法律都不会宽恕我们。算了吧,我们一无所有,一切免谈!”说完便拼命推开他。无奈他力气十分之大,挣扎之中,我们双双倒在沙发上。 
  他不甘心地压上来:“答应我吧答应我吧……我哪里不如Sam了?而且他再如此优秀,对你来说,也不过是一个伟大的偶像而已。只有我,只有我才能够给你真实的,可触摸到的爱!” 
  “可是我不爱你,那也可以吗?”我问。 
  “可以,你可以爱一个虚幻的偶像,我又为什么不可以爱一个真实的女人?而且,我有的是时间,把你追到手。”他很坚定地回答。 
  闭上眼睛,我终于放弃无用的反抗,等待着他下一步的“暴力”。可是没有,他离开了我的身体。 
  坐在沙发上,他将自己的一双手埋入发际,叹气说:“对不起……我不可以用这种方式逼迫你。” 
  我点头,无力,心虚地回答:“希望你尊重我。” 
  他站起身来,打开门:“走吧,我送你回家吧。” 
  分别的时候,他突然说:“最近有没听说Sam有新欢了。” 
  我正好在拿包准备下车,当下一条腿就在车门口停了一下。“是谁?” 
  他漫不经心地说:“还不知道,有些眉目,但又不确定,Sam是很聪明的人。”转过头看见我还在原地,挑挑眉温柔地说:“你很意外吗?他一直是你的偶像。不过,我倒很能理解他,大家都是男人。不过是他身上那件给他带来星光的耀眼外套,我没有。” 
  我低下头:“这么多年……”他却打断我:“别说了,我知道,如果不是他,我们也不会认识彼此,你也不会入这行来。”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他抚一把头发,钻回车里。 
  “你早点回家休息吧。有什么新消息,我会告诉你。” 
  “好的。”我勉强笑一笑,同他挥手作别。 
  关上车门的刹那,我却听见他低低地飘来的叹息:“其实,知道又如何呢?”   
  路过蜻蜓21(1)   
  21.他凭什么认为我是特别的女人?再特别的女人,在自己爱的男人面前,也不过是个俗气的婆娘而已。会小心眼,会闹别扭,会斤斤计较,会胡揽蛮缠…… 
  上海西区一条街上渐渐地在每日下午4、5点钟的时候,会经常出现一个打扮娇媚,妆容精致,抱着一只小巧吉娃娃的女子。她的神情臃懒散漫。 
  听说是附近新搬过来的一位富翁包养的情妇。很年轻,70年代末出生的。原来在北京上大学,眼神特别会说话。让这个包养她的男人爱得要死,就跟着来了上海。 
  她大多数时候,脚上穿的都是MIUMIU的凉鞋。 
  可是每一次我看见她的时候,总觉得她的眼神是死的,暮气沉沉的。倒是她怀里的小狗,眼睛明亮,有快乐淘气的表情。 
  有次我们碰见了,因为经常看见对方,就客气地对望笑一笑,用眼神打个招呼。 
  她即使是笑的时候,眼神还是死的,暮气沉沉的。 
  可是她有好看的俏鼻子,皮肤无暇,单眼皮,细巧的眉毛,光洁的额头,金咖色的卷曲长发。她个子不高,没有160,可是身材细巧,是穿衣服的优质身架子。 
  过了几天我做完稿子提前回去,又碰见她。她请我上她家喝咖啡去。她让我叫她百合。 
  这个女子做得一手绝好的意大利咖啡。她的屋子里永远插着晚香玉或者香水百合。她仿佛不认识这世界上的其他花。 
  她的男人在台湾做黑道,她19岁的时候遇见他,那一年她读大一。北京很有名的大学。 
  那时她以为他不过是个出手阔绰的台湾公子哥,为他所去的场所和消费的品牌所吸引,渐渐地不能回头。 
  她自称是很俗气的灰姑娘遇见白马王子的故事。但是许多同学和朋友知道了都羡慕不已,但同时她也渐渐失去了他们。 
  大学毕业后,她正式跟他来到上海,因为他有笔生意转移到了上海。 
  听说我还在工作,她很奇怪地问:“你家那位乐意你出去工作?” 
  我摇摇头:“没有人包养我,我为什么不出去工作?” 
  她笑了:“你别蒙我了,你这条裙子是GUCCI今年的新款,打了折也要好几千,你靠工资能消费得起?” 
  她果然是混了很久,我那些做时尚杂志的服装编辑都没有她那样的火眼金睛。她们中的许多人,即使有出差机会去巴黎米兰,也就能拍拍照片,回来写一些吹捧的肉麻文字。许多资料早已是负责宣传的公司派人已早准备好。 
  后来我把St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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