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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当年16、7岁的内地少女们。这就是1980年代末的情爱取向。我们的父母都太穷了,我们的父母也太正了。出国潮混杂着拜金主义的风气,弥漫着上海这个城市,污染着我们的青春年华。
英俊、深情、多金以及海外身份,这就是当时形容“白马王子”的全部关键词。
而Sam,是这些理想中的理想。更何况他还会唱缠绵的情歌,用音乐和华美歌词。
每日每夜,我在日记里,在浮想联翩中,勾勒的都是Sam带给我的爱情蓝图——英俊的男人,走进他在香港最豪华的别墅大门,我看见他坐在雪白的三角钢琴前轻弹低唱,每一句每一声都深深打动着我。夜色来临,星空如幕布般覆盖着我们,我们一起站在窗幔前遥望着深蓝的天空,他迷人的眼睛凝视着我,还是那样动人的带着磁性的声音,他说“嘉华,不,蜻蜓,我爱你。”
我甚至记得自己写给他的第一封信上的全部告白,那些写在装帧华丽的、价格不菲的信纸上的,用带香味的圆珠笔写下的文字,有些稚嫩,有些天真,甚至有些兴奋。可是其中的真心真意不容亵渎。
我说:“亲爱的Sam,不知道你会不会收到这封来自上海的信。我不奢望你会亲自回我一封信,但会十分感谢你字字看完我的全部告白。现在窗外是早春,有小雨淅淅沥沥地下。我却在想念你。屋子里放着的,全部是你的声音。我不管是谁作的曲,作的词,我相信那些全都是你的真情和你的真心。不然,为何从电视上看你唱出每一句深情句子的时候,都能够从你的眼睛里看见一股感人的力量?真的,你是唯一用心唱情歌的男人,至少在我的心里!加油好吗?我会一直支持你,默默为你鼓励。……”
路过蜻蜓2(2)
地址是我从一本杂志上抄来的,工工整整地写在漂亮的信封上,邮票是倒贴的。我在邮筒前伫立良久,并反复吻了信几下,才轻轻地投入这绿色天使的胸怀里。
是夜,我盘腿坐在我的单人小床上,久久着看着墙上海报上Sam的笑颜,心里默默念叨着:亲爱的,你一定要收到我的信哦!一定要认真地看完哦!
寄出信后我开始数日子,算算哪一天他会收到我的来信。我坚持相信,确信宿命一定会让我联系上他。其实,他根本不认识我呢。也许这封来自一个叫朱嘉华的女孩的信,根本就是石沉大海呢。甚至我私下组织的歌迷会成员也频繁地给他写信呢!除了个别收到有Sam签名照片的回信外,大部分都是有去无回。可是又如何呢?也只有那个年代的女孩,才会这样不计回报地继续对一个偶像赋予热情和期望。一分热度都不肯降低。
我甚至要求每个会员严格遵守制度,每天都要有人负责写信,寄信。如果有任何回信,不得自私占有,要和其他成员一起共享。Sam是我们共同的偶像,要爱,也要爱得光明正大。
我坚信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起码在机场,在宾馆,在演唱会上,可以构筑起一道醒目的墙,让他注意到其中的每一块“砖头”。而每个Fans都希望自己是唯一镀着金的“金砖头”。
有个新加入的会员有次忍不住问我:“会长,如果有天见到了Sam大哥,你一定会叫上大伙一块儿去同他合影聊天吧?”
“那当然!”我毫不犹豫地,坚定地点点头。心里想的却是,到那时再说。
后来发展了一位香港会员,她叫丽莎,十分热情十分努力,甚至帮助我们同Sam香港歌迷会取得了联系。每月定期给我们挂号发来发自香港各大报纸的有关Sam的剪报,由我亲自装订后,复印了分发给每个会员。原件就保管在我的书柜里。
丽莎同我说:“嘉华妹妹,你放心,你们那么热情那么支持Sam,我想他一定会注意到你们的!何况还有来自香港歌迷会的友好协助呢!”
我在回信中谢了她很久,并邀请她担任歌迷会的名誉会长,她笑着接受了。
路过蜻蜓3(1)
3.我一直期待着他能够真实地出现在我面前,却不是今天这等场景,最起码,要有干冰飘起来,营造出梦幻迷离的煽情氛围来。
时间倏忽而过。在沉重学业与歌迷会忙碌事务交织中,我渐渐长大。面容依然娇好,曲线却更加玲珑。男生们越来越频繁地注意着我。
可是我依旧没有男朋友,也不打算交男朋友。有个同样热爱Sam的男孩子,为了博取我的欢心,居然横跨整个上海去淘来Sam一本绝版的个人写真画册。可是我一拿到书,将钱递到他面前,便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想这辈子,除了Sam,我再不会注意到其他雄性动物。
许多年后我坐在电视机前看巨作《大宅门》,看见白家小姐居然心甘情愿与自己所爱之人的照片成婚的那一幕。心脏的肌肉竟然会微微地抖一下。
大概也只有这个年龄的人才会真的相信,一点一丝的信念,真的可以支撑一个人到永远。
相书上称,这世界上,真的有某些人,他们的特殊体质和内分泌,令他们天生就不具备爱的能力,所以他们可以活得比较简单洒脱。
我毕竟是幸运的。1991年,Sam来上海办演唱会了。如文章开头所说的那般,我如常地投入整个演出。他总共举办了3场,我场场都去捧了场。
最后一晚演出结束的时候,我的呼机上显示出一个陌生的本地号码。
找了个公用电话打过去,对面传来一个带着港味的普通话:“是朱小姐吗?”
丽莎?不就是那个一直默默支持我和我的歌迷会的香港女孩,歌迷会名誉会长吗?她也来上海了吗?
半个小时后,我们就在Sam下榻的酒店大堂里见了面。她长相甜美,跟我相同年纪,可是有一股香港人的傲气,可是她对我相当客气。
一见面,她就紧紧握住我的手,很激动地说:“朱小姐,我终于让Sam相信你确实在辛苦又寂寞地打理他在内地的歌迷会了。”
“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Sam是个固执且讲究完美主义的男人,他一直依赖香港的那个歌迷会,觉得那才是他心目中最正式最真诚也最支持他的歌迷会。所以……”丽莎很不好意思的样子,面对她微微有些涨红的脸,我也开始变得不好意思了。
“那么,就请他多多关照这个歌迷会了,我们这里每个歌迷都对他很支持很期待的说。”我有些感动。
“你放心吧,我已经拜托香港歌迷会的会长Miss李把你们的情况转告给Sam了,听说他很高兴呢!”
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心里一阵激动,忍不住用力拥抱了她一下。她很大声又开心地笑了。
我们彼此对望,都在想,茫茫世界里,如果不是Sam,我们如何能结识对方?
慢慢地我了解到,任何香港明星在香港的歌迷会,都基本等于亲友会,只要是明星所到之处,无论是开演唱会还是拍摄电影,他们都会纠集大帮会员前往现场鼓掌加油,十分热诚热心。一来表示该星星魅力十足,二来也显示Fans们的派头。
听说连香港歌迷会的会长也很少能近得Sam身呢。如今能与香港歌迷会接上头,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幸福了。
心下一喜,我忍不住呼叫上最要好的女朋友方冰,相约衡山路上的香樟花园见。我从来没有这样渴望着要找个人分享这份喜悦!
我到的时候提前了十多分钟,彬彬有礼的服务生引领我入座。我却说要上二楼,那里有着我们的“固定座位”。
“不好意思,楼上有特别的客人。”这个看上去满清秀的服务生依旧彬彬有礼。我迟疑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生气了。
“我不管,我还是这里的老客人呢,你们的领班还是我哥们呢!你告诉我,楼上没有坐满吧?”
“对不起,小姐,有个特别的客人说他已经包下来了。真是抱歉。我们领班也说了,今天晚上别说是朋友,就是他老婆来了也没办法……”这个服务生倒是挺幽默。
可是他的话音还没落,我已经灵活又勇敢地绕过他的身躯冲了上去。紧接着两个高大的黑衣男人挡在我的面前。
我吓了一跳:“你们想干什么?”
黑衣男人根本不搭理我,其中一人甚至毫不客气地推了我一下,示意我离开。我牢牢抓住楼梯扶手,匆匆浏览整个二楼,果然发现其实大部分位置都空着,尤其是我常来的那排靠窗的座位。我跟方冰就约在那里。
“对不起,我约了人在这里,如果换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