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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映!”他呛咳一声,急促地喘气:“我求求你,你要好好的,不要做傻事……”
这时身后的巨大玻璃窗外正有飞机起飞,低鸣的轰隆隆声音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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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机场?”他迟疑一声:“映映,你去机场做什么?”
我恢复沉默。
他强硬地说:“就在那别动,我过去找你。”
“离婚协议书我已经签了,”我冷淡地说:“你不必来。”
“劳家卓,不用再惺惺作态。”我声音像淬毒的刀子那般又薄又轻:“一切已如你所愿。”
“映映……”他声音一直在抖,带了一丝哽咽:“你到底怎么样了,你要到哪里去?”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低柔的,宛转的,仿若对着眷恋多年情人最深刻的告白,又仿佛对着陪伴一生爱侣最难舍的辞别,只是语调冰冷得沁骨:“劳家卓,我惟愿,这辈子,不曾见过你。”
我手不稳,电话从掌心中滑落,跌在椅子上,又弹跳着掉在了光滑大理石地板上。
后壳摔开了,它仍一直在震动。
唐乐昌捡起来递给我,我哆嗦得厉害,颤抖着手指试了好几次,才扯掉了电池。
手机终于安静下来。
我将它狠狠地扔进了脚边的垃圾箱。
然后闭上眼,瘫倒在椅子上。
登机的提示广播在候机大厅上空响起,唐乐昌拉着我站起来,我双腿瑟瑟发抖,完全站不起来,唐乐昌伸手扶我的胳膊将我整个架起,我们几乎是贴在一起走进了登机口,最后一瞬,身后突然传来相机的咔嚓声。
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在万米高空。
飞机遇上气流开始颠簸。
舱内的暖气温度是二十摄氏度,舱外的大气温度是零下五十五度,飞机摩擦产生热度下表面的温度为零下二十八度。
温度差是七十五度。
人体完全暴露在外的最多有反应的时间为一分钟以内。
如果我能穿破机舱内壁抵达窗外触手可及的云端仙境,甚至不用往下落,就已必死无疑。
我仍然如此爱你,只让我恨不得死在这一刻。
请让我带着我所有的记忆,神魂俱灭地消失。
再见,劳家卓。
作者有话要说:上部完结。
(三六)
我在睡梦中。
亚平宁半岛上细微的冷风刮过四野空旷的平原。
无数的鲜花如潮水般掩盖住了棺木中的那具躯体,他们不让我看她最后的样子。
神父呢喃的祷告在风中飘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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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视线越过并排站立的黑色礼服人群,看到一只飞鸟划过厚重云层,消失在了天际。
我恍然低头,看到脚下殷红的一滩血迹。
丝毫不觉慌张痛楚,我只是满怀眷恋地望着泛着热气的氤氲血色。
忽然全身猛然一颤,刹时苏醒过来。
睁开双眸,一切景象消失无踪,眼前是吹拂开来的绉紫窗纱,露出破旧的窗格。
一月的英伦,阴冷潮湿,老式的楼里供暖设备经常停断,我冷得四肢发麻,略微动了动,脑中袭来的是熟悉的宿醉后剧烈头痛。
屋子的另一边传来男女媾和之中的奢靡喘息声,我看到对面房间的门没有合上,房中两道紧紧交缠的身影。
那是我的同屋小绿,最近交的一个男友,或者说,买春的男人。
我初到伦敦的时候,在租客中遇到她,台湾来的孤身女子,无亲无友,和我分摊这逼仄的两室一居,几个月来她屋子中的男人来来去去,各色人种,各种戏码,有的会为了能少给几欧而大打出手。
我们从不过问对方的过往,只各自面目模糊地在这个大都会的一个偏僻角落里孤独生存。
我起身披衣,静悄悄地走了出去。
楼梯的过道里不知谁用小火炉煎热狗,兹兹地冒着油腻的香气。
在狭窄的旋转楼梯,从阁楼一角望出去,看得到伦敦塔的尖尖的一角。
我以此确认,我身在何处。
我已经不太记得我到了伦敦多久。
我只是无处可去。
最开始到伦敦的约莫一两个月,我甚至只要在街边看到一个身形略为高挑的东方男子,都觉得心脏抽紧,如溺水一般的窒息,然后慌忙转身匆匆走开,惶惶得如惊弓之鸟。
我的活动范围很小,基本在租来房屋的一片街区,这一带是伦敦的边缘区,居住生活的都是贫困的无业流民和一些偷渡者,细雨纷飞的天气中我习惯了拉紧衣领低着头从街边经过,不认识任何人,也不需要开口说话,每一日需要所跟人接触的时间,不过就是到街道深处的小酒吧喝一杯。
那一日在一间名为露易丝的酒吧,有一个女子同我搭讪。
她和我打了声招呼,然后自我介绍。
我不理会她,径自闷头喝酒。
她耐心足够,对着我自言自语说了一会,见我不说话,忽然改口说中文。
我斜眼瞥了她一眼:“小姐,可否替我买杯酒?”
“我很乐意。”她露出笑容,流苏耳坠闪闪发亮。
我这时才看到她剪了一头极短的头发,灯光照射出混血女子的立体轮廓。
Emma Sue是我在伦敦除了小绿之外,认识的第二个人,她是一个西方独立风格的摄影师。
这附近是二区的Camden Town,著名的摇滚和朋克圣地,因此这一带流连的不乏各种奇奇怪怪的艺术家。
Emma在露易丝替我付了一杯马丁尼的帐。
也是在那个晚上,她邀请我做她的模特。
“为什么?”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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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我注意了你很久了。”Emma笑容在灯光中显得迷离,眼角有亮泽的细细纹路:“你每天晚上来,一言不发,从来没有理会过搭讪的任何人,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有时即使喝醉,也非常的节制和镇定。”
“你完全是一个女人的神情,肢体透出的诱惑感却洁净如同少女,单薄,稚气,甚至仿佛连胸部都没有发育完成。”
我直觉地低头看看。
Emma 马上接着说:“我无意冒犯你,当然你知道,亚洲人的尺寸跟欧洲女孩比,的确是要精致一点。”
我无所谓地笑笑,端起酒饮尽。
“我有一个朋友设计一款春季的新衫,邀我给他寻找模特拍摄一集照片。”
“我一直在寻找合适诠释人选,直到上个月遇到你,我才知道那些衣服是为你而生。”
我将她的名片塞进了牛仔裤的后兜,跳下椅子:“我考虑看看。”
我后来接下了这份工作,Emma是一个不错的女子,更何况,酬劳不算太低。
开工的第一天在凌晨六点,我去到匹卡德利广场时,摄影组已经准备就绪。
那些衣服没有标牌,只是一穿上身,布料的质地的精良程度不同一般,我之前也略微有过一些好的衣物,大约已料到这些衣衫的出处想必不会寂寂无名。
化妆师在街边搭了一个箱子,旁边搁一张折叠的凳子,我坐上去,他利落将我长发梳开,抬起我的脸端详了几秒,同Emma说我脸白得粉都无需再上,然后裸色涂胭脂,手抹鲜艳的口红。
隆冬的伦敦清晨异常寒冷,早晨六点多仍然有浓深夜色,
他们每拍摄一组,就聚头对着片子讨论,我凑过去看了几个镜头,维多利亚时代的幽暗长街,行走的模特是一抹春光明媚的亮色,锦缎柔软的面料衣裳包裹下的纤细肢体,盛装之下的清冷容颜,面色僵硬,眸光太盛,仿佛饱含泪水,闪烁得熠熠发亮。
机器的荧幕上那个女子,尖尖下巴,五官精致,眼眸清纯,但仔细望下去,透出一种充满禁锢感的暴戾,仿佛下一秒就可以放弃整个世界的决裂。
我已经不认得,那究竟是不是我。
他们谈得兴起,我倍觉无聊,走到了一旁。
那拍摄持续了近一个礼拜,场景时地不断变化,Emma要求可算十分苛刻,但我只沉默应对,如果出来的表情动作不对,仔细揣摩后一遍一遍再来。
顶着室外零下十几度穿春衫,我落魄得连一件御寒的外套都无,Emma给我穿她的大衣,在工作的间隙我仍冻得瑟瑟发抖。
一日Emma手洗了一张黑白照片,询问我是否可以发表,我看了一眼,那是摄影师不知何时随意拍下的一张照片,是在收工之后,我穿着破烂的牛仔裤,皱棉衬衣,凌乱黑发,脸上些许残妆,坐在台阶上低着头抽烟。
我熄了手中的烟站起来:“随便你。”
工作结束之后,Emma将她的大衣送给了我,我将卧室中的一幅画回赠予她,那是我离开国内之后,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