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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而我每天只需要工作十六个小时,仅相当于两个民工的劳动量,当个包工头真是划算。我的工作是代理北京地区某一品牌女性护理液的销售,半年干下来成绩斐然,大约为五十万名女性长期清洗下身。跨国公司大喜,又调我去给两百万女性垫卫生巾。卖卫生巾的工作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因为卫生巾分为许多种:加长的、夜用的、超薄的、防侧漏的、有网纹的,还有粉红色的和黑色的。这些卫生巾适用于不同女性,因此每天晚上只研究一个女性是不够的,于是我钻研业务,勇攀高峰,下班之后还要加班加点,和客户到夜总会搞小姐,借以研究数量众多的女性。最少的时候,一晚上也要深入研究一个,最多的时候,一晚上三五个摆在一起比较研究。后来发现,卫生巾的销量,取决于女性月经的流量,于是我突发奇想,联络了一家跨国食品公司,请他们研究一种能让女性月经不断的口香糖。让北京市的五百万女性患上血崩形同垂死的王熙凤,这是一个多么大胆的创意,在知识经济时代,最可贵的就是创意。一个报告打上去,跨国公司深感我是个不可多得的旷世奇才,干脆将我调入了公司高层,使我得以和真正的资产阶级混在了一起。
三年以后,我和尹红搬进了城北的一个别墅住宅区,我买了一辆比大象还要大的宝马745轿车。我每天一早就出门,去开董事会、销售代表会、业务拓展会等诸多会,开完会和外国大老板去打高尔夫球,追求一杆进洞,晚上照例到夜总会去研究女性荫部,追求一杆进洞。而尹红早已呆在家里什么也不干了,她对我的行径不闻不问,只知道恶狠狠地花钱。
22换魂记和重回现实(4)
我在跨国公司能够提升得那么快,想必全是拉赫玛尼诺夫的功劳,因为我发现,每一单生意我做赚了也升职,做赔了也升职。这让我更加放心大胆,有的时候干脆不上班,坐在夜总会等着升职。果然升了。
尹红在买了一千多件大衣、半吨化妆品和一游泳池的香水之后,忽然又对学校生活产生了兴趣。她迷上了穿上运动鞋和牛仔裤、扎上马尾辫子到师范大学里装纯情。装了半个月纯情以后,她在别墅后面修建了一幢与学校一模一样的琴房,重新开始拉小提琴。而我听到莫扎特、门德尔松和柴可夫斯基的曲子,已经一点感触也没有了。他们的作品听起来全一个味儿,音乐和打嗝放屁冲马桶的声音也全一个味儿。
作为一个新兴资产阶级分子,这个社会普遍认为我这种人有知识、有品位。有知识的证据是我看《财富》杂志,有品位的证据是我看《时尚》杂志。我也开始频繁在这两本杂志上露脸:穿着色泽邪恶的条纹西服,叼着手工哈瓦那雪茄,端着一个捷克出产的玻璃方杯。《财富》杂志罗列了我办公室的每一个细节,《时尚》则展示我的家居布置——“一处北美现代主义的奢华居所”,在那本杂志上,我被冠以一个法国名字,好像还有贵族头衔。公司大量赞助了各种文化活动,从第五代导演耗资巨大的电影到把自己关在笼子里三个月不吃饭往身上纹《圣经旧约》的行为艺术家一应俱全,我担任过两次亚洲小姐选美的评委,在央视“春节晚会”上露过十几秒钟的脸,还作为投资方代表出席过一支著名爱乐乐团的演出,演出开始前和印度籍指挥合影,共同缅怀一位“比烟花更寂寞”的已故女大提琴家。我头头是道地背诵了一通音乐史常识,连柴可夫斯基作品的编号都背得清清楚楚,让在场的权威大为叹服。没什么,这都是我们成功人士应该做的,电影里成功人士都是这样——我的表情这样告诉他们。但音乐会开始没五分钟我就溜出去泡酒吧了——根本听不进去。
有一天我回到家,尹红把我拉到琴房,我赫然看见那里摆着一部德国三角钢琴。钢琴的标签都没有拆,是从刚德国运过来的,标价十五万。尹红说:“你几年没弹琴了?”
她可能还想给我一个惊喜,我只好坐到钢琴前。我记得几年前,我可以一连坐上一个下午,怎么弹也弹不腻。那时候最喜欢弹谁的作品来着?柴可夫斯基、拉赫玛尼诺夫,都是东欧作曲家。
尹红将一本柴可夫斯基钢琴曲的曲谱放在谱架上,我翻了翻,那些蝌蚪也似曾相识。蝌蚪在五线谱上游来游去,相当于指头在琴键上动来动去,钢琴大概就是这个原理。
于是我按下第一个音,钢琴响了,第二个音,也响了。但我感觉两个音根本连不到一块,其效果和木工用锤子砸钉子一个效果:当当当。我又按了几下,发现自己听不出音高来了,也听不出长短音,手指也变得像假肢一样,根本弹不出一个象样的音阶。
我明白了,我的音乐感觉在换魂中全部丢失了,我变成了当初的张彻。
我极度烦躁,从钢琴上跳起来出门,来到车库边上点上一颗烟。那辆宝马745像巨大动物一般,眼睛里映着我手上的火星。车库深处还放着一辆奇破无比的微型汽车,就是张彻组装的波罗乃兹。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把它扔掉。
我已经变成了一个有钱没音乐才能的人,我成功了。时间就将这么过去。
半年以后,我忽然接到了张彻的来信。我不知道他是如何知道我的地址的,信像斑马群里窜出的一头鹿一样出现在信箱里,和厚厚一叠商务报纸、时尚刊物摆在一起。信封是邮局里最便宜的牛皮纸袋,寄来的时候已经皱皱巴巴,纸面上还有被什么液体浸脏的痕迹。
这几年来,我从位与人通过写信的方式联系过,通常不是打电话、写电子邮件就是叫快递。看到那样的信封,我立刻想到是张彻。
浸脏封皮的液体让我联想到很多:洗脸水、尿液和喝剩下的啤酒。在那个时候,地下室里只有这些液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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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换魂记和重回现实(5)
我打开信封,取出的信纸很薄,质地粗劣。在正面写字,反面也会透出很深的印迹,使用这种纸,“力透纸背”不是一件难事。信是用常见的绘图铅笔写的,字迹歪歪扭扭,正是张彻的。信上没有开头也没有落款,没有一切问候和对眼下情况的交待,他只向我叙述了一件事情。
张彻在社会上闲散了三年后,他的父母忽然对儿子产生了责任感,他们强行把他送到英国去读书。但来到甲壳虫的故乡之后,张彻迅速从学校退了学,躲进了一间地下室当起了非法移民。因为魔手附身,他的琴技已经出神入化,很快加入了一个地下乐队。乐队成员对他崇拜不已,将他奉为大师。隔三差五,他们会在地下仓库演出约翰…列侬的作品,为无产阶级青少年和生活落魄的老人提供精神食粮。曾经有两家音像公司想与张彻签约,但他每次都逃之夭夭,因为他没有身份证。乐队的朋友和听众还多次帮他逃过了移民局的检查,一个有左翼思想的朋友为他们的乐队起了个名字,叫做“活在人民中间。”在人民中间生活了一段时间,人民反馈给乐队如下物品:过期面包、女人和毒品。他们没日没夜地躲在地下仓库里,吸毒乱交,充满美感地腐烂,左翼朋友将这个行为称为“为资本主义掘墓”。
不出几年,张彻就将烂成一泡人民中的大便。魔手从黑哥转移到他身上,连续催化了两个人的腐烂。这可能是这个时代艺术家的共同下场。而张彻要告诉我的事,是一天夜里的奇遇。
那个晚上,张彻和他的乐队在地下仓库里演出。演出之前,先有几个中学生从学校的下水道钻进来,把乐队成员散落一地的易拉罐、吃剩的面包和已经风干的粪便收拾干净。长发绞成一团、瘦得如同一根面条的摇滚乐手则躺在墙角看着小伙子们收拾,并时不常地朝动脉里扎上一针。不久以后,观众陆陆续续地出现了,他们大多是些工厂里的工人、餐馆服务员和愤世嫉俗的大学生。空气里弥漫着体臭、洋葱产生的臭屁和大麻的味道。等到摇滚乐手们过足了毒瘾,张彻把针头往外一拔,拎着吉他上台,开始演出。他们依次演奏甲壳虫乐队的名曲,每一首到最后都成了张彻的即兴吉他表演,不仅观众,就连乐手也被他的技巧迷住了。他们对张彻大喊大叫,兴奋得浑身抽搐,地下仓库的气氛达到了高潮。而这个时候,张彻看到角落里,一个姑娘正在默默地看着他。
那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白种女孩,个子不高,身材消瘦。她靠在水泥墙上,静静地看着张彻,仿佛不存在于人声鼎沸的地下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