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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自己并不想被保护呢,这种保护让人觉得很不真实,也可以说,她从来就没有融入我们,就好像一场游戏一样,而保护就是任务,很生硬的感觉。
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也许是自己太敏感了吧……一向很强的直觉,用在小可身上,竟然也变的模糊了呢。
“歌特,我们去找尼特罗会长,看看这两份资料是怎么回事吧。”心里总有种不塌实的感觉,会有危险吗?
“好啊好啊!我们走吧!”歌特双眼放光,以自己最快的速度起身拉起金就跑,一顿早饭从早晨6点种吃到10点,就算是小可那样的怪胎也该吃到撑了吧……
“啊……亲爱的……等等我啊……”高分贝的尖叫折磨着歌特的耳朵,真不知道大哥是怎么面对大嫂的,艾沙的功力虽然不及基裘,但是已经是非一般人可以比拟的了,不去参加女高音演唱真是浪费人才呀。
艾沙虽然还不懂念,但是她的大嫂为了保护这个自己的表妹兼未来弟妹,特意从流星街雇了两个念能力高手,有这两个人跟着,自然是不怕歌特走丢的,于是一行5人,相继绝尘而去,独留老板在门口拼命挥手绢:“——你们还没给钱呢——”
尼特罗看着那份资料又是一通招牌的哦活活,尊师重道的金面不改色的看着老头,旁边豆面人感慨,果然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小小年纪定力如此之好——他不知道小可偶尔很会折磨他们的神经,所谓习惯成自然了。
“怎么,小可不在吗?”尼特罗终于笑够了,问了一句比小白更白的话。
()
“不在。”金很认真的回答。
“哦……那这份资料是怎么回事呢?”
“小可走的时候丢下的。”
“是吗……那她是什么时候走的,为什么走的?”
“昨天晚上我们回到旅馆的时候。我和小可开玩笑,小可一招打败我,我不服,说一定要打败她,然后她就走了,留下这份资料没有带走。”金一脸认真的说着实话。这确实是实话,但是只是一部分而已。歌特在旁边听的汗颜,原来单纯的人骗起人来才是最防不胜防的。
“哦活活活……是这样啊……”老狐狸面上小呵呵的,眼里却是一片精明,昨天把那个东西交给金后第二天一个原本很爱慕他的女孩就不见了,傻瓜都能看出问题来了。
“恩,会长,这份资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哦活活……这是给小可的两个任务,也是给你和歌特的任务,所以你拿着吧。这可是小可亲自要求要你们两个搭档的哦!”尼特罗笑的奸诈,“现在你们闹成这样,以那丫头的性格大概是不好意思再来找你们了,应该会自己一个人去调查的吧。这《凯丽米亚之歌》的事情她是最懂龙族文化的,而且没什么危险,交给她是万无一失的,但是……”
“什么?”金有点紧张起来了。
“这个基因实验的事情就有点棘手了啊,虽然老头子我找了几批人进行调查,但是她的搭档只有你们两个而已哦,现在她是一个人了,以她的性格大概会去自己查的,即使那个丫头实力再怎么好,也是一个人啊,又是个小孩子,身体各方面是远比不上大人的。”尼特罗顿了顿,在金等人都认真听的时候才继续说,“资料你看了吧,那些怪物,是需要小可的能力的,所以一定会千方百计的抓到她的。”
道歉
如题
哎……某茶最近想了很多……
其实某茶太自大了呢,某茶写作其实也不是一两年的时间了,某茶上初二的时候开始看言情,然后少女爱浪漫的细胞就开始活跃起来了,总是想象自己便是那主角,一边看着,一边就把那女主角换成了自己,用现在的话说,大概就是YY了。
后来幻想就不过瘾了,开始想自己也写一些,自己做那主角,早恋,某茶是万万不敢的,但是其实还是在暗恋着我们班一个眼睛很大的小男生的,笑。他是我们班的插班生,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多看了他两眼,还发现他也偷偷看我来着……恩咳,跑题了跑题了,这不是在说我的恋爱史……
言归正传,就是我开始想写作了,但是本人作文水平一直不佳,总有词不达意的感觉,即使是现在某茶仍然有这个困扰,有时候写的很辛苦,往往因为想找一个合适的形容词而忘记了后面的情节,导致想写的和写出来的相差十万八千里,直到现在才改观一些……
额,好象又要跑了,拉回来拉回来……
恩,总之,忘记了是初二还是初三了,我开始写作,但是我妈妈不同意呀,因为我总是看小言情成绩也总是上不去,老妈怒了,无奈放弃。
上高中住校,所谓天高皇帝远,老妈也管不到我了,所以开始疯狂的租书看,只看小说,连言情都不大看了,网游、仙侠、穿越……
哎,现在想起来,我真是太疯狂了,看书看的我成绩一直上不去,不止老妈和老师,连同学都说我,你把看小说的经历放学习上来准拿第一!其实我就是看个热闹罢了,看过了就算,都不记内容的,我向来是很懒的,小时候因为背不上来课文还被老师赶出来过……(虽然我们班基本上初个别好学生都被赶出来了,那老师是新老师,刚毕业,想出成绩,管理特别严格,作业特多,大小空就补课,把我们都下坏了,那次我们半数以上的都被赶出来了,还把书包都扔了出来,可过分了。)
哎哎哎……又跑题了……
总之那时候自己看还不过瘾,就开始自己写了,于是第一篇作品新鲜出炉,名字叫什么来着我忘记了……咳咳……
我也没什么恋物情节,那小说的手稿早不知道到哪个爪哇国去了。
呀知道我小时候炼字并不勤,钢笔字字帖虽然买过几本,暑假作业一天一篇字我都完不成,还得老妈帮我跟老师说情才敢去上学……恩,那些事还是不提了吧。
总之,就是我的字不止难看,还小的跟蚂蚁似的,人家的字在那横格纸上一巷都占不下,我楞能在那一行写上两行字……
那字很小很难看,我羞与那出来见人,但是自我感觉还是不错的,有一个女生不嫌弃也看了,说还可以,于是沾沾自喜。
那时侯适合十几岁女生的读物里的校园小言情我还是很喜欢的,于是也想投稿,自我感觉我的水平比那些在被众多优秀长篇小说养叼了眼的我来说还是不够看的,私以为自己写的比人家好多了,于是“工工整整”抄写了邮寄过去,沾沾自喜的跟同寝室的人说,拿了稿费请你们吃饭!
哎……想来惭愧啊……我想就我拿蚂蚁爬的字,再怎么认真写也是上不了台面的,大概人家编辑看也没看就扔了,至少当时的我就是这么认为的,但是现在想来,我笑人家幼稚,其实自己又何尝不是呢?那时候写的东西自己看来都是很不舒服的,很多连形容词都用的很不恰当,哎……往事不堪回首啊……最后这件事不了了之,请吃饭的事就黄了,弄的我非常不好意思……
后来还是在写的,虽然只有那么一两个人在看,但是聊胜于无嘛!也正因为这样,再加上写的东西自己再回首看也很是不满意,就没有心思继续写下去了,而且当时有个毛病,就是写的时候正在看哪本小说那风格就像某本小说……自己都怀疑自己在抄袭了……
总之,那个时候是半成品无数呀,最长的也大概才写了两三万字,而按照自己当时的设想,最少也要百万字的……想想还真是不自量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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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高中毕业了,去天津学了游戏制作,得了电脑,看小说更加方便了,于是日夜看小说,终于接触到了《猎人》。其实猎人的动画和漫画我都没看过,对于它的了解都是在同人里看到的(伟大的同人作者们啊!),不得不说,猎人同人的魅力真是太大了,之前一直很喜欢死神同人来着,这下子一点兴趣都没有了,全部改成了猎人同人,其他什么幻想穿越网游仙侠奇幻梦幻魔幻科幻都市古代魔法……统统不看了,眼里几乎容不下其他的了……
现在想想那疯狂的,还真是汗呐……
那时候一直有个想法,就是想为什么男主角没有金呢?即使有,也只是走个过场的配角而已……但也只是想想罢了,并没有深思。
有一次突然想查点图片,看看猎人里那些所谓的三大美色都是个什么货色,然后一张西大的图就吸住了我的眼球,于是疯狂迷恋,开始写西大的同人,一口气5万多字……
在起点传了上去,看的人不少,但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