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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灰材料多以石灰为主,然其使用,仅取其粘凝性;以为木作用胶之替代,而不知垫灰之主要功用,乃在于两石缝间垫以富于粘性而坚固耐压之垫物,使两石面完全接触以避免因支点不匀而发生之破裂。故通常以结晶粗沙粒与石灰混合之原则,在我国则始终未能发明应用。古希腊、罗马对于此方面均早已认识,希腊匠师竟有不惜工力,将石之每面磨成绝对平面,使之全面接触,以避免支点不匀之弊者,罗马工师则大刀阔斧,以大量富于粘性而坚固之垫灰垫托,且更进而用为混凝土,以供应其大量之建筑事业,是故有其特有之建筑形制之产生。反之,我国建筑之注重木材,不问石性,亦互为因果而产生现有现象者也。
二、属于环境思想方面,与其他建筑之历史背景迥然不同者,至少有以下可注意者四:
(一)不求原物长存之观念此建筑系统之寿命,虽已可追溯至四千年以上,而地面所遗实物,其最古者,虽待考之先秦土垣残基之
类,已属凤毛麟角,次者如汉、唐石阙、砖塔,不止年代较近,且亦非可以居止之殿堂。古者中原为产木之区,中国结构既以木材为主,宫室之寿命固乃限于木质结构之未能耐久,但更深究其故,实缘于不着意于原物长存之观念。整中国自始即未有如古埃及刻意求永久不灭之工程,欲以人工与自然物体竟久存之实,且既安于新陈代谢之理,以自然生灭为定律;视建筑且如被服舆马,时得而更换之,未尝患原物之久暂,无使其永不残破之野心。如失慎焚毁亦视为灾异天谴,非材料工程之过。此种见解习惯之深,乃有以下之结果:1.满足于木材之沿用,达数千年;顺序发展木造精到之方法,而不深究砖石之代替及应用。2.修葺原物之风,远不及重建之盛;历代增修拆建,素不重原物之保存,惟珍其旧址及其创建年代而已。惟坟墓工程,则古来确甚着意于巩固永保之观念,然隐于地底之砖券室,与立于地面之木构殿堂,其原则互异,墓室间或以砖石模仿地面结构之若干部分,地面之殿堂结构,则除少数之例外,并未因砖券应用于墓室之经验,致改变中国建筑木构主体改用砖石叠砌之制也。
(二)建筑活动受道德观念之制裁古代统治阶级崇尚俭德,而其建置,皆征发民役经营,故以建筑为劳民害农之事,坛社亲庙、城阙朝市,虽尊为宗法、仪礼、制度之依归,而宫馆、台榭、第宅、园林,则抑为君王骄奢、臣民侈僭之征兆。古史记载或不美其事,或不详其实,恒因其奢侈逾制始略举以警后世,示其“非礼”,其记述非为叙述建筑形状方法而作也。此种尚俭德、诎巧丽营建之风,加以阶级等第严格之规定,遂使建筑活动以节约、单纯为是。崇伟新巧之作,既受限制,匠作之活跃进展,乃受若干影响。古代建筑记载之简缺亦有此特殊原因;史书各志,有舆服、食货等,建筑仅附载而已。
(三)着重部署之规制古之政治尚典章制度,至儒教兴盛,尤重礼仪。故先秦、两汉传记所载建筑,率重其名称方位、部署规制,鲜涉殿堂之结构。嗣后建筑之见于史籍者,多见于五行志及礼仪志中。记宫苑、寺观亦皆详其平面部署制度,而略其立面形状及结构。均足以证明政治、宗法、风俗、礼仪、佛道、风水等中国思想精神之寄托于建筑平面之分布上者,固尤深于其他单位构成之因素也。结构所产生立体形貌之感人处,则多见于文章诗赋之赞颂中。中国诗画之意境,与建筑艺术显有密切之关系,但此艺术之旨趣,固未尝如规制部署等第等之为史家所重也。
(四)建筑之术,师徒传授,不重书籍建筑在我国素称匠学,非士大夫之事,盖建筑之术,已臻繁复,非受实际训练、毕生役其事者,无能为力,非若其他文艺,为士人子弟茶余酒后所得而兼也。然匠人每门音于文字,故赖口授实习,传其衣钵,而不重书籍。数千年来古籍中,传世术书,惟宋、清两朝官刊各一部耳。此类术书编纂之动机,盖因各家匠法不免分歧,功限、料例漫无准则,故制为皇室、官府营造标准。然术书专偏,士人不解,匠人又困于文字之难,术语日久失用,造法亦渐不解,其书乃为后世之谜。对于营造之学作艺术或历史之全盘记述,如画学之《历代名画记》或《宣和画谱》之作,则未有也。至如欧西,文艺复兴后之重视建筑工程及艺术,视为地方时代文化之表现而加以研究者,尚属近二三十年来之崭新观点,最初有赖于西方学者先开考察研究之风,继而社会对建筑之态度渐改,愈增其了解焉。
本篇之作,乃本中国营造学社十余年来对于文献术书及实物遗迹互相参证之研究,将中国历朝建筑之表现,试作简略之叙述,对其蜕变沿革及时代特征稍加检讨,试作分析比较,以明此结构系统之源流而已。中国建筑历史之研究尚有待于将来建筑考古方面发掘调查种种之努力。
第6讲 中国建筑的沿革
本文摘自《古建序论》,发表于《文物参考资料》1953年第3期,题目为编者所加。
单单认识祖国各种建筑的类型,每种或每个地去欣赏它的艺术,估计它的历史价值,是不够的。考古工作者既有保管和研究文物建筑的任务,他们就必须先有一个建筑发展史的最低限度的知识。中国体系的建筑是怎样发展起来的呢?它是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它是以各时代的一定的社会经济作基础的,既和当时的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分不开,也和当时占统治地位的世界观,也就是当时的人所接受所承认的思想意识分不开的。
试就中国历史的几个主要阶段和它当时的建筑分别作一讲述。例如:(一)商殷周到春秋战国;(二)秦汉到三国;(三)晋魏六朝;(四)隋唐到五代;(五)辽宋到金元:(六)明清两朝。
第一阶段:商殷周春秋战国。商殷是奴隶社会时代,周初到春秋战国虽然已经有封建社会制度的特征,但基本上奴隶制度仍然存在,农奴和俘虏仍然是封建主的奴隶。奴隶主和封建初期的王侯,都拥有一切财富:他们的财产包括为他们劳动的人民——奴隶和俘虏。什么帝,什么王都迫使这些人民为他们建造他们所需要的建筑物。他们所需要的建筑是怎样的呢?多半是利用很多奴隶的劳动力筑起有庞大体积的建筑物。例如:因为他们要利用鬼神来迷惑为他们服劳役的人民,所以就要筑起祭祀用的神坛;因为他们时常出去狩猎,就要建造登高远望的高台;他们生前要给自己盖特别尊贵高大的房子,所谓“治宫室”以显示他们的统治地位;死后一定要挖个极为奢侈坚固的地窖,所谓“造陵墓”,好保存他们的尸体,并且把生前的许多财物也陪葬在里面,以满足他们死后仍能占有财产的观念。他们需要防御和他们敌对的民族或部落,他们就需要防御用的堡垒、城垣和烽火台。虽然在殷的时代宫殿的结构还是很简单的,但比起更简单而原始的穴居时代,和初有木构的时代当然已有了极大的进步。到了周初,建筑工程的技术又进了—步。《诗经》上描写周初召来“司空”、“司徒”,证明也有了管工程的人,有了某种工程上的组织来进行建筑活动,所谓“营国筑室”也就是有计划地来建造一种城市。所谓“作庙翼翼”,立“皋门”、“应门”等等,显然是对建筑物的结构、形状、类型和位置,都作了艺术性的处理。到了春秋和战国时期,不但生产力提高,同时生产关系又有了若干转变。那时已有小农商贾,从事工艺的匠人也不全是以奴隶身份来工作的,一部分人从事各种手工业生产,墨子就是一个。又如记载上说“公输子之巧”,传说鲁班是木工中最巧的匠人,还可以证明当时个别熟练匠人虽仍是被剥削的劳动人民,但却因为他的“巧”而被一般人民所重视。在建筑上七国的燕、赵、楚、秦的封建主都是很奢侈的。所谓“高台榭”、“美宫室”的作风都很盛。依据记载,有人看见秦的宫室之后说:“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这样的话,我们可以推断当时建筑技术必是比以前更进步的,同时仍然是要用许多人工的。
第二阶段:秦汉到三国。秦统一中国,秦始皇的建筑活动常见于记载,是很突出的,并且规模都极大。如:筑长城,铺驰道等。他还模仿各种不同的宫殿,造在咸阳北陂上,先有宫室一百多处,还嫌不足,又建有名的阿房宫。宫的前殿据说是“东西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