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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救,要把自己跟宁国府、荣国府的那些政治性的行为剥离开,要在皇帝追究两府罪行,实施抄家之前,就划清界限,离府出走。
若等到抄家的时候,就来不及了,抄家时候谁都跑不了,抄家时候犯官的妻妾、子女都要当做犯人拘押起来的。成年的可能是一种处置办法,未成年的是另一种处置办法,都是要在皇权威严下进行严厉处置的。但是如果你这个家族的罪行还不到诛九族的程度,在这个前提下,如果你是一个嫁出去的姑娘,或者是已经离开家族出家了的子弟姑娘,那么在当时的法律下还是可以免于追究的,包括府里面一些仆人,如果在整个府邸被抄家、被治罪之前把自己赎出来了,离开这个府邸了,去独立生活了,而这个犯官他的罪行在被勘察的时候又不牵连到你,那么也可能也就混过去了。
贾惜春应该就是在宁国府和荣国府被抄家之前,她就冲出了这个府邸,走上了街头,找到了一个尼姑庵,叫做“缁衣顿改昔年装”,缁衣就是黑衣服,黑色的尼姑服,她每天托着一个饭钵,沿街乞讨,就成为了一个游动的尼姑。等到皇帝来惩治宁国府和荣国府,进行大抄家的时候,即便查明有这样一个小姐,但是确认她已经出家,而她和这个家族的那些罪行又没有直接牵连,就有可能不再追究她,她就得以保存自己的性命,同时保存自己一份相对的自由。贾惜春是这样一个人。
想起来我们应该是很难过的。书里描写,林黛玉进府的时候,见到的贾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后面的情节流动中,她虽然在慢慢长大,但是她没有尝到多少少女的欢乐,她还没有过爱情的体验,还不像林黛玉、薛宝钗,尽管最后是个悲剧结局,起码爱过,享受过爱,这是人生当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而惜春呢,我们通读前八十回,她是一个没有享受到爱的,没有被爱来叩问的这样一个女性。但是她却面临她的家族整个要被连根拔掉的这样一个悲惨大结局,她只能是自己保自己,和自己的兄嫂切割开,最后她又和荣国府切割开。
那个时候像这种侯门绣户的小姐,平时是不但大门不许出,二门也不许随便迈的。所以有人会怀疑,惜春走得出去吗?那么在大家族即将覆灭的前夕,门禁会出现一些漏洞,她是有机会从荣国府出走的。而实际上曹雪芹在八十回以后,就会这样来写出她的结局。她走出了荣国府,就再也不回头了。宁国府她早就杜绝了,荣国府她也就再也不去想了,她越走越远,“可怜侯门绣户女”,到晚上,就“独卧青灯古佛旁”。
在第七十四回写贾惜春杜绝宁国府的时候,她跟尤氏说话一句比一句狠,书里说“尤氏心内原有病,怕说这些话”。尤氏有什么心病啊?主要恐怕还不是自己丈夫如何花心,或者说当年有一个儿媳妇如何淫荡,她的心病还是因为牵扯到政治上的很大的问题,藏匿过义忠亲王老千岁的骨血啊!在听到惜春一句一句往下说,几乎就要捅破这层窗户纸时,尤氏那么一个很宽厚温和的人也承受不住了,心内羞恼激射,脸容话音随之失态,最后姑嫂两个撕破脸,决绝了。
那么在惜春跟尤氏讲话当中有一句话你得细读,有的读者读书很粗糙,他不细想,应该细读,应该注意到,惜春坚决要把入画退回宁国府,说:“嫂子来的恰好,快带了他去,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有这个话吧?有不少读者有疑问,说或打,或杀,或卖?怎么排列的啊?我初读《红楼梦》的时候也有这个疑问,按说打、杀、卖对于当时社会里的一个生命来说,最恐怖应该是被杀,是不是啊?排列方式应该是被打、被卖、被杀。可是呢?所有古本里面包括通行本写法都一样,都是这样的排列顺序,叫做被打、被杀、被卖。这是怎么回事啊?这里边大有文章啊,读《红楼梦》你读不懂这些地方你算白读了。
你要懂得,在清朝,皇帝抄官员的家那是很恐怖的事情,高鹗续后四十回也写了荣国府被抄,写得够客气的,真实的抄家是什么样子,我们可以参考一些有关资料。比如说在清朝有一个叫萧的人,写了一部书叫《永宪录》,《永宪录》有正编有续编,它的续编里面有一个很明确的记载,说雍正朝有一个学政,叫做俞鸿图,一提学政咱们会想到,《红楼梦》里面写贾政一度被皇帝派到外面出差干嘛去了?就是主持地方科举考试,就是学政,就干这活去了。那么这个学政被抄家的时候呢,他妻子一听说抄家人进门了,立刻就上吊自杀了。这倒也罢了,那家有个孩子,一看到那个景象以后,根据当时的官方文档记载,就活活地给吓死了。你想那个时候,皇帝抄家多残酷啊!
那时候被抄家的官员他自己先就要被拘禁起来,他的妻妾和他的子女也就都成了由皇帝处置的“动产”,等于是战利品,待处置。那么仆妇们,就更惨了,会先整体被圈禁起来,编好名册,然后怎么样呢?其命运的排列顺序就是或打、或杀、或卖。这话怎么讲啊?举一个实际例子你就明白了。大家知道,《红楼梦》虽然是小说,可是跟纯粹虚构的那种小说不同,它具有家族史、自传性的色彩,其中许多艺术形象都是有生活原型的。比如书里面的贾母的原型,就是曹雪芹的祖父那一代,苏州织造李煦的一个妹妹。当时曹雪芹祖父曹寅担任江宁织造,李煦担任苏州织造,两家人好得不得了,李煦就把这个妹妹嫁给了曹寅。后来曹雪芹写这个书,他真事隐、假语存,把这样一个来自李家的祖母写进去,构成史太君贾母的艺术形象。李煦在康熙朝风光得不得了,康熙一度特别喜欢他,但是,康熙死掉以后,雍正一上台,立刻就治了李煦的罪,抄了他家,把他拘禁起来,审问,审理他案子的时间很长,好几年里,李煦都在等待发落,到雍正五年,才形成终判,流放到边远苦寒的打牲乌拉,给披甲人为奴,雍正六年初死在那里。他的妻妾子女,他的家里的仆妇,什么样的命运呢?有官方记载,从雍正朝的档案里面可以查到。档案记载,李家被抄了以后,男女老幼一共有二百余口,皇帝当时先让抄家的官员在苏州,把他们统统卖了。结果苏州没人敢买。有的人过去得过李家的好处,不忍心买。有的虽然恨李家,但是不知道以后事态怎么发展,不敢买。雍正皇帝得到奏报,批示说,那就都给我运到北京来。于是就往北京押运,就当牲口一样押运。这些人在皇帝眼中不是什么活泼泼的平等的生命,是一些活动的财产,这些活财要运到北京以后另行处置。那么就像运货一样往北京运,惨极了。在路上就死掉一名男子、一名妇女、一名幼女。这是有官方文档记载的,这不就等于被杀了吗?还没卖,就先死了。最后押到北京的,一共是二百二十七个人,其中李煦的妻妾子女,就是属于主子这个阶层的一共是十名,仆人一共是二百十七人。押解他们的官员档案上都有记载,叫做江南理事同知,这是官名,名字叫做和升额,当然是个满族人。到了北京以后就开始卖这些人,他的妻妾子女也来当做活的商品来卖,当然可能价格会定得稍微高一点,那些仆妇也要卖,可能价格就定得低一点,有的可能还附送。那么先变卖了多少个呢?先变卖了二百零九个,陆续卖掉了。那么还有八个人呢?当时就没有卖。为什么没有卖?这八个人经皇帝所指派的官员审查,认为和李煦的一些罪行有直接关系,是活口,还要留下来,再加严刑拷打,挖取他们的口供。你看,那时候作为罪家的家属和奴仆,先打你这是不消说的,有的要严刑拷问,套出口供以后,可能得出结论,你这活财我不要留,我就把你杀了。那些留下来的,也许有人觉得不如死掉,你杀了我吧,但是没那么便宜,你想被杀,你还没那个资格,你得给我活着,我要拿你卖钱,你去给买你的人当奴才。所以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要获得一个被卖的资格,是到最后阶段,杀了该杀的以后,才轮得到你留下被卖。
所以说在清朝,一个家族遭到抄家的命运以后,他的家族成员从妻妾子女到底下来这些男女仆妇,他们的命运前景的排列顺序就是:被打、被杀、被卖。曹雪芹通过惜春的话语这样排列,是非常严格地按照当时社会上实际存在的情况来下笔的。被卖其实是最惨的,那时候罪家被当做活财的那些人,多有生不如死的想法,也会有人试图自杀,但是看守的人连你自杀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