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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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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重要的地位。这段情节里又特别写出,王夫人做主写请帖把妙玉接进大观园,估计这个白纸黑字的帖子在八十回后贾府被抄时会被查抄出来,引出相关的情节。

有的红学专家声色俱厉地批判我,说写小说可以索隐,搞学术是不能索隐的。这话真奇怪。《红楼梦》不就是小说吗?《红楼梦》又不是学术论文。既然写小说可以索隐,那么曹雪芹写的小说《红楼梦》里有索隐的元素,读者、研究者对它索隐,是犯了什么学术王法呢?当然研究《红楼梦》可以有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角度和方法,你不取索隐的方法,却不能禁止别人使用这一方法。何况我的研究虽然从索隐和考证两种研究方法中汲取了营养,其基本方法却是两个:一个是原型研究,一个是文本细读。尤其是文本细读。比如我对第十八回秦之孝写法的诠释,就是文本细读的心得。红学所校注本没有任何古本作依据,只是根据他们的自我判断,就把秦之孝改成林之孝家的,他们的观点、做法难道就不许别人提出异议吗?是他们“离开了文本”,还是我“离开了文本”?动辄把“索隐派”当顶大帽子压人,这很不好。说到底某些人还是线性思维,总觉得红学的发展轨迹一定得是后面否定前面的线性发展模式,考证派否定了索隐派,思想性艺术性分析的文学评论派又否定了考证派,而“《红楼梦》是阶级斗争的教科书”的阐释又超越了文学评论派……其实,事物的发展未必是简单的线性模式,倒很可能是螺旋性向上的复杂模式,在新的语境下,索隐派的某些深层机制被激活,也是很正常的事,犯不上急赤白咧地来宣判人家“非学术”,必欲“批倒批臭”、加以禁绝而后快。“早被否定掉了”也是某些人士的口头禅。文学艺术领域内,学术评价上,“早被否定掉了”只能作为一种现象陈述,而不能作为一种“王法”。像沈从文、张爱玲,你翻翻上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的官方现代文学史以及大学中文系的教材,他们连被批判、作为“反面教员”的资格都没有,是完全被当作不存在的那么一种状态,“早被否定掉了”。但是现在怎么样呢?一提中国现当代文学,沈、张是“言必及”的对象,谁能绕过他们?当然,对他们的评价,特别是对张爱玲的评价,还是有争论的,但你喊一声“早被我们否定掉了”能解决问题吗?

不可不知的几条脂砚斋批语

大观园建成,元妃省亲使用过之后,闲置了一段时间,宝玉、黛玉还跟着贾母住,这四回写的就是宝玉等在元妃省亲之后、入住大观园之前的一些事情。

在第二十二回末尾,有条署名畸笏叟的批语:“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仔细看这一回,所缺的其实主要是最后那段情节里黛、钗的灯谜诗。这回前面是写得很丰满的,脂砚斋的批语也非常多。这条批语传递了两个信息:一、曹雪芹不是按顺序一回一回地往下写。他大概是先列出回目(更准确地说是列出提纲,因为回目也会随时调整,或想好大体内容而暂缺回目),再根据自己的灵感爆发方向,选取出最想写的那一回来写。

二、对一回文字的处理,他也往往是先把叙述文字铺排好,其中需要嵌入的诗词曲赋,暂且留白,以待另有兴致时再写好补入。

这种并不一回紧接一回的写法,好处是完全以灵感的爆发为前提,会流泄出非常自然精彩的文字,但同时也就对总体构思的细密度提升了难度,特别是在使用“草蛇灰线,伏延千里”这一手法时,如何把握前伏后延的对榫照应,需要超常的能力。尽管曹雪芹留给我们的大约八十回文字还有待剔除毛刺统一全稿,但他采用不按回序的写法,仍基本上达到了前呼后应,真不禁要赞他一句:“天才!”

周汇本对这四回古本异文的对比选择,也显示出更多的独特之处。举一个小例子:书里写到宝玉有一个专门负责伺候他洗澡的丫头,多数古本都写为碧痕,通行本也全是碧痕,但仔细想一想,宝玉其他丫头的名字,两个字连起来都构成一个意思,有的还两两相对,比如麝月和檀云、晴雯和绮霰,那么,碧痕是个什么意思呢?很难解。但梦觉本里,碧痕写作碧浪,书里有这个丫头提水的场面,又通过晴雯讲出她伺候完宝玉洗澡,完了事水都汪到床脚,因此,周汇本就选了碧浪,认为是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的。附带补充一点:前面探春的大丫头出场,1982年以前的通行本都写作侍书,2003年作为《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推出的俞平伯点校本也是侍书,探春是个书法家,身边丫头的名字按“侍候小姐挥洒书法”来命名,似乎也还贴切。但周汇本却判断待书才是曹雪芹的原笔,因为待书这个名字,是和惜春的大丫头入画相匹配的,一个表示“已经被画上了”,一个则表示“有待书写出来”,相映成趣。既然古本里有写待书的,那就选定无疑。

史湘云是大家都极其熟悉的角色,“红迷”朋友中“湘迷”尤多,周汝昌先生更是热爱这一艺术形象,并考证出她在八十回后有跟宝玉遇合的重要情节,其原型就是脂砚斋本人。当然脂砚斋是个假名字,她姓李无疑,身份是曹雪芹祖母的侄孙女,曹雪芹的远房表妹,名字呢,很可能叫李枕霞。但是,史湘云在第二十回的出场非常突兀,前无铺垫,后无说明:且说宝玉正和宝钗顽笑,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宝玉听了,抬身就走。宝钗笑道:“等着,咱们两个一齐走,瞧瞧他去。”说着下了炕,同宝玉一齐来至贾母这边。只见史湘云大说大笑的,见他两个来了,忙问好厮见。

然后就行云流水般地写宝、钗、黛、湘的性格纠葛情绪碰撞,一派天籁,无限情趣。中国的一般读者在阅读《红楼梦》文本前,一般都已经通过戏曲、电影、电视剧、绘画、雕塑、小人书(连环画)及别人的讲述,早已有史湘云在胸,因此读到这里仿佛是熟人见面,不会有任何心理障碍。但我在英国遇到一位老外,他读的是英国大卫·霍克斯的译本《石头的故事》,读到这个地方就犯糊涂。因为小说里其他人物的身份,都会或者预先说明,或者紧跟着说明,比如李纨,她在第三回出场,已经由贾母说明其身份,到第四回开头,就再细致地交代一下她的出身背景和生存状态以及性格特点。史湘云呢,却仿佛是作者认为不必再加交代,“你当然应该知道”的那么一个特殊的角色,结果,在阅读《石头的故事》之前对《红楼梦》的故事、人物一无所知的这位老外,他就糊涂了:这位来了就大说大笑的姑娘,她跟周围那些人是怎样的血缘与人际关系呀?当然,往后面再读,读了再细想,也慢慢地能把史湘云的家族、血缘及与贾母和荣国府其他人物的人际关联弄个清楚。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来写史湘云?这是否跟脂砚斋的建议有关?或者本来文本里也有一段如同介绍李纨那样的比较集中点透的文字,后来脂砚斋让曹雪芹删除——甚至是她删除而得到曹雪芹首肯——才形成了现在这样一种文本状态?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古本里这四回有很多的批语,大部分应该是脂砚斋的,也有署名畸笏叟的。其中有几条很重要,值得向没有工夫直接去读带批语的古本的读者们介绍:——第十九回写到宝玉私自跑到袭人家,袭人哥哥母亲等受宠若惊,摆出许多吃食来招待宝玉,“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于是有条批语:“补明宝玉自幼何等娇贵,以此一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可为后生过分之戒,叹叹。”由此可知,曹雪芹此书分上下部,每部“数十回”,而且在批书人写此批时,上下部都已大体完成了,下部中有与此细节呼应的内容,连文字都引出来了。类似的批语又如第二十一回,透露出后文宝玉“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但他却仍能“悬崖撒手”为僧,说明“宝玉有情极之毒”、“一生偏僻处”。

——第二十一回里有贾母给薛宝钗过生日,凤姐点了一出谑笑科诨的《刘二当衣》,在这段文字上面,脂砚斋的眉批是:“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今知者寥寥。不怨夫。”说明凤姐点戏这个细节,根本就是她执笔写的。脂砚斋不仅是书稿的编辑和评书者,她还直接参与小说的创作。

——第十九回正文里几次提到茜雪被撵的事,当李嬷嬷说到“打量上次为茶撵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时,批语是:“照应前文,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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