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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特举手招唤女服务员。那个墨西哥女子偎在孪生兄弟之一的肩膀上;另外那个兄弟笑一笑,似乎这种情况早就司空见惯了。法特猜测,那女子已经跟依偎在一起的兄弟结婚,但是这婚事并没有打消另外那位兄弟的爱情和希望。那个印第安人父亲要结账,儿子则从什么地方掏出一本连环画正在阅读。法特看见那个刚刚在空地上停好卡车的司机向餐厅走来。司机是从加油站的卫生间里出来的,一路走一路用小梳子梳理他那头金黄色的头发。司机进餐厅后,女服务员问他要点什么。咖啡外加一大杯水。
法特听见那年轻人说:“咱们已经习惯见死人了。”
白发人说:“一向如此,一向如此啊。”
白发人说:19世纪,一直到19世纪中叶或者19世纪末叶,社会习惯于通过对话语的过滤不让死神溜进来。假如有人阅读那个时代的新闻报道,可能会说几乎没有犯罪,或者说一桩杀人案能震动全国。大家都不愿意把死神请进家门,请进梦里和幻想中来;可是可怕的犯罪、分尸、种种强暴,甚至连环杀人屡屡发生是不争的事实。请注意:除去那个时期的大案之外,大部分连环杀人凶手没有落网。没人知道开膛手杰克是什么人。为了适应我们的害怕心理,一切都经过了话语的过滤。孩子害怕的时候怎么办?闭上眼睛。如果孩子看见有人实施暴力,然后杀人,他怎么办?闭上眼睛。他也喊叫,但首先是闭上眼睛。话语就是干这个用的。这让人好奇,因为人类的疯狂和残忍的全部典型都不是当代人发明的,而是咱们老祖宗的创造。可以这么说,希腊人发明了人性恶,看到了咱们人人心里都有邪恶,可是我们对这邪恶的证据已经无动于衷了,咱们觉得这些证据微不足道,觉得这些证据难以理解。人性疯狂也是如此。正是希腊人开启了邪恶变化的一系列可能性,可如今这些可能性什么也没对咱们说明。也许您会说:一切都在变化。一切当然在变化,可犯罪的典型没变,同样,人类的本性没变。有个可以说得过去的解释是,那个时代的社会太小。我说的是19、18和17世纪。当然啦,社会是小。大多数人处于社会的外围。比如在17世纪,每运输一次黑奴,一船奴隶要死掉百分之二十,比如运到弗吉尼亚出售。这事不会打动任何人,弗吉尼亚的报纸不会用头版头条刊登此事,也不会有什么人要求绞死贩奴船的船长。反之,如果一个庄园主发疯杀掉了邻居,然后飞马回家,下马后又杀掉自己老婆,造成二人死亡,那整个弗吉尼亚社会至少半年内会生活在恐惧之中;这个飞马杀人的传说可能会代代相传。再比如法国人吧。1871年巴黎公社时期,有几千人被害,可没人为死者掉泪。就在同一年,一个磨刀的杀死了一个女人,还杀死了自己的老妈(亲爱的朋友,那是自己的母亲啊!),后来被警察击毙。这消息不仅传遍整个法国报刊,而且在欧洲其他报纸也做了介绍,甚至在纽约的《观察家报》上刊登了一篇评注。结论就是:巴黎公社的牺牲者不属于社会;死在贩奴船上的有色人种不属于社会;而在法国一个省会死去的女子和在美国弗吉尼亚飞马杀人的凶手倒是属于社会的!也就是说,发生在这二人身上的事情是该写、该读的!尽管如此,话语还是更多地用在躲闪术上,而不是揭露秘密。也许揭露过什么。是什么呢?坦白地说,我不知道。
那年轻人用双手捂住了面孔。
“这一次不是您头一回去墨西哥吧。”年轻人放下双手,露出微笑,样子像刺芒柄花。
“不是。”白发人说,“以前去过,那是几年前了,打算给人帮忙,结果不行。”
“那为什么现在又去呢?”
“想看一眼呗。”白发人说,“我到过一个朋友的家,是上次逗留期间交上的朋友。墨西哥人热情好客。”
“不是官方访问吗?”
“不是,不是,不是。”白发人说。
“关于那边正在发生的事情,说说您非官方的看法吧。”
“爱德华,我是有些看法。但希望未经我同意,请别发表。”
年轻人用双手捂住脸,说道:
“凯瑟勒教授,我一定守口如瓶。”
白发人说:“好,那我就给你说说可以肯定的三个方面:1.是这个社会已经脱离了正常轨道,所有的人,绝对是所有的人都像是古罗马竞技场中的老基督徒[2];2.罪犯五花八门;3.那座城市好像在发展,好像在进步,但是实际上,大家能做的最大好事就是夜间出门去沙漠穿越边境线,人人如此,毫无例外。”
闪耀红光的晚霞开始时,无论孪生兄弟还是印第安人父子,以及法特周围的顾客们,早就纷纷离去了。于是,法特招手,要求结账。一个棕色皮肤、胖墩墩的姑娘送来了账单,问法特喜欢不喜欢餐厅的一切。
“都喜欢。”法特说着在口袋里找钞票。
后来,他再次欣赏落日的景色。他想起了母亲,想起了母亲的邻居,想起了杂志社,想起了纽约的街道,心中有着说不出的悲伤和厌烦。打开那本英国皇家军事学院前教官写的著作,信手翻开一页,看起来:“很多贩卖奴隶的船长常常以为在西印度群岛交出奴隶以后任务就算完成了,而实际上他们常常不能尽快拿到盈利的钱去买蔗糖,以便返航;商人和船长一直不能给自己运来的货物定价;种植园主可能拖延几年才交付买奴隶的钱款。欧洲商人有时买卖奴隶宁可要期票,而不要蔗糖、靛青、棉花和姜,因为这些货物在伦敦市场上的价格常常不可预期,或者太低。”法特想,这些名字真漂亮啊!靛青、蔗糖、姜、棉花。木兰开粉红花。深蓝的浆液带着古铜色的光泽。一个染了靛青的女人正在淋浴。
法特起身后,胖墩墩的女孩过来问他到哪里去。法特说:去墨西哥。
女孩说:“我猜到了。去什么地方啊?”
一个厨师靠着柜台在吸烟,一面等着法特回答。
“去圣特莱莎。”
女孩说:“那地方可不太招人喜欢。不过城市很大,有许多歌厅和娱乐场所。”
法特笑着看看地面,发现沙漠的余晖把瓷砖染上了一抹非常轻柔的红色。
法特说:“我是记者。”
厨师说:“您是来报道那些犯罪事件的。”
法特说:“我不知道您说的是什么。我去报道这个星期六的拳击赛。”
厨师问:“谁出场啊?”
“纽约轻重量级选手孔特·皮凯特。”
厨师说:“以前我是拳击迷。押钱,买拳击杂志,后来就放弃了。如今我已经不了解现在拳击手的情况了。您喝点什么?餐厅请客。”
法特在柜台旁边坐下,要了一杯水。厨师笑着说,据他所知,所有的记者都喝酒。
法特说:“我也喝点。可我想肠胃会不舒服的。”
厨师给法特送上水后,想知道孔特·皮凯特与谁交手。
法特说:“名字我忘记了。不过,笔记本上有。好像是个墨西哥人吧。”
厨师说:“奇怪。墨西哥没有好的轻重量级选手啊。每二十年才出现一个重量级选手,结果往往很惨,不是疯了,就是死于枪口下。可轻重量级没有好选手。”
法特承认:“也许我错了。可能不是墨西哥人。”
厨师说:“或许是古巴人,或者哥伦比亚人,虽然哥伦比亚人在轻重量级里也没传统。”
法特喝了水,起身,抻抻胳膊,踢踢腿。他心里想:该走了,虽然说心里话,这餐厅让他感觉不错。
他问:“从这里到圣特莱莎要几个小时?”
厨师答:“看情况。有时边境上挤满了卡车,你得排上半小时。估计从这里到圣特莱莎要三个小时,过境要半小时或四十五分钟,凑个整数吧:四小时。”
女服务员说:“从这里到圣特莱莎只要一个半小时。”
厨师瞅了她一眼,说这取决车子和驾驶员对路况熟悉的程度。
他问法特:“您以前在沙漠里开过车吗?”
法特说:“没有。”
厨师说:“那可就不容易啦。好像容易。好像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可实际上一点也不容易。”
女服务员说:“这话有道理。尤其是夜间开车,在沙漠里晚上开车,我害怕。”
厨师说:“随便出个错,随便拐错弯,就会在错误方向多走五十公里。”
法特说:“既然天还亮着,我还是上路吧。”
厨师说:“反正都一样。再有五分钟天就黑了。沙漠里的黄昏好像无尽无休,突然之间,没任何通知,一下子就黑了。就好像突然有人断电一样。”
法特又要了一杯水,站在窗户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