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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场面。十二场景代表生产线上的十二个工段。但是,每个场景中都重复一个人物:一个黑人少年,或者说,是个尚未脱离童年或者拒绝脱离童年的黑人少年、又高又瘦的少年,穿的衣服随着每个场景而变化,但是这些衣服总是不可避免地显得瘦小,他履行一种表面上可能被当做小丑的职能,即站在那里让我们发笑的角色,尽管你如果比较认真去看的话,那会意识到他在那里不单是为了让我们发笑的。看上去像是某个狂人之作。狂人新作。在钟表的中心——所有场景的汇集地,有一个像是用果冻涂上的词:恐惧。
法特走进了酒吧,在一个高凳上坐下。他问管理酒吧的人画街头壁画的艺术家是什么人。服务员、一个六十岁左右的黑人胖子,脸上挂着刀疤,回答说他不知道。
接着,黑胖子咕哝了一句:“可能是小区哪个小伙子。”
法特要了一杯啤酒,朝着酒吧望了一眼。无法辨别顾客中谁是巴里·西曼。他手里端着啤酒,高声问有谁认识巴里·西曼。
“谁找他?”一个矮子问道。此人身穿底特律活塞队球衣和一件天蓝色混纺夹克。
法特说:“我!奥斯卡·法特,纽约《黑色黎明》杂志的。”
服务员走过来问他:您真的是记者吗?他答:对,我是记者。《黑色黎明》的。
矮子没离开座位说道:“兄弟,你那个杂志的名字像臭狗屎。”跟矮子一起玩牌的伙伴哈哈大笑。矮子说道:“这么多个黎明,我早就烦透了。我希望纽约的兄弟们拿黄昏说点什么事吧。黄昏是一天中的最好时光,至少对这个操蛋小区是如此。”
法特说:“我回去就告诉他们。我只管报道。”
一个像法特一样也坐在高凳上的老人对他说:“巴里·西曼今天不来了。”
另外一个人说:“他大概病了。”
高凳上那位老人说:“不错。我也听说了。”
“我再等他一会儿。”法特说,一面喝光了啤酒。
服务员来到法特身边,对他说他从前是个拳击手。
“我最后一次比赛是在南卡罗来纳州的雅典娜。对手是个白人小子。您猜猜谁赢了?”
法特看了他一眼,嘴巴无法解释地动了一下,又要了一杯啤酒。
“有四个月我没见到我的经纪人了。只是跟我的教练在一起,他名叫约翰尼·图尔奇,我俩跑遍了南北卡罗来纳州,住最差的旅馆。我俩跑得晕头转向,我是因为到处挨揍,老图尔奇是因为年事已高,他八十岁了。对,八十,或许八十三。有时,我俩在熄灯后,还在争论年龄。图尔奇说他刚刚满八十。我说他八十三。他们操纵比赛。老板要我第五回合跌倒。在第四回合时要稍稍挨揍。代价是给我双份报酬,但是并不多。那天吃晚饭的时候,我把老板的意思告诉图尔奇了。他说:我这方面没问题,毫无问题。问题是这种人常常说话不算数。将来你就明白了。他就是这样跟我说的。”
在返回西曼家的路上,他觉得有点晕晕乎乎。一盘硕大的月亮沿着建筑的屋顶上方移动。门厅旁边有个家伙拦住了他的去路,说了一些法特不明白或者不可信的话。法特说:婊子养的,我是巴里·西曼的朋友。与此同时,企图揪住那家伙皮夹克的领子。
那家伙说:“哥们儿,安静点,慢慢喝你的酒吧。”
在门厅里面,法特看见黑暗中有四双发出黄色光亮的眼睛;看见自己揪人的手上有月光闪烁。
法特说:“不想死的话就滚开!”
那家伙说:“哥们儿,安静点,先松开我!”
法特松开了,寻找头顶上的月亮。他注视着月亮。在他向前走的同时,耳边传来临街的嘈杂声、跑步声,仿佛小区的一部分人刚刚睡醒。他看见自己租来的那辆轿车停在西曼家旁边。他仔细察看一番。没人动它。随后,他叫了一声大门对讲机。有个声音很不高兴地问他要干什么。法特自报家门,说自己是《黑色黎明》派来的记者。从对讲机里传出满意的嬉笑声。那声音说:请进!法特两手扶地,爬上了楼梯。有一瞬间,他发觉自己有些不舒服。巴里·西曼正在楼梯平台上等他。
法特急忙说道:“我需要用卫生间。”
西曼叫了一声:“天啊!”
客厅小而朴素。法特看见四处摊着图书、墙壁上张贴的海报以及分散在书架、桌子和电视机上的小照片。
西曼说:“第二个门是卫生间。”
法特进去就呕吐起来了。
法特醒来时看见西曼在用圆珠笔写什么。西曼身边有四本厚书和装满纸张的文件夹。他写字时戴眼镜。法特注意到四本书中有三本是字典,第四本是大厚书,名字是《简明法语百科全书》。法特从来没听说过这本书,无论在大学里还是生活中。阳光从窗户射入。法特拿掉毛毯,坐到了沙发上。他问西曼发生了什么事情。老人从眼镜上方瞅了他一眼,递给他一杯咖啡。西曼至少有一米八,但走路有些驼背,因此显得矮些。他靠讲座为生,通常报酬很少,因为经常邀请他讲座的单位是贫民区的学校,偶尔是资金不足的进步的小型大学。几年前,西曼出版过一本书,题目是《跟巴里·西曼一起吃猪排》,书中搜集了用猪排烹调的菜谱,一般是用红烧,或者火烤的方法,另外补充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资料,是关于何时、何地、何人传授给他的菜谱。这本书的最妙之处是他在监狱里制作的土豆泥或者苹果泥猪排,在于他如何弄到原料的方法以及在种种禁令(包括不许做饭)中烹饪的方法。书并不成功,但是再次传播起西曼的名字,使他在一些上午的电视节目中露面,现场直播制作书中著名的菜肴。如今他的名字再次被人们遗忘,但他继续在全国各地做报告,有时的报酬是往返机票加三百美金。
在西曼写字和二人喝咖啡的桌子旁边,有一张黑白海报,上面是两个身穿黑夹克、戴黑色贝雷帽和墨镜的年轻人。法特感觉浑身打冷战,不是因为海报,而是身上不舒服;喝下第一口咖啡后,他问西曼其中一个小伙子是不是他。西曼说:对。法特又问:是哪一个呢?西曼笑了。原来他一颗牙齿也没有。
“很难猜,对吗?”
法特说:“不知道。我现在不很舒服。要是好一点的话,我肯定可以猜出来。”
西曼说:“右边那个,矮的那个。”
法特问:“另外那个是谁?”
“你真的不知道?”
法特又仔细看看海报。
法特说:“是马里乌斯·纽厄尔。”
西曼说:“对,是他。”
西曼穿上一件夹克。然后,进了卧室,出来时头戴一顶深绿窄边帽。他从黑暗的卫生间一个杯子里拿出假牙,小心翼翼地戴好。法特站在客厅里望着他。他用一种红色液体漱口,把水吐到洗手池里,再漱口后,说:都好了。
二人乘着法特租来的轿车前往丽贝卡·福尔摩斯公园,有二十个街区之遥。由于时间富裕,他俩把轿车停在公园旁边,一面谈话一面遛弯。丽贝卡·福尔摩斯公园很大,中央部分被破旧的栅栏保护起来了,那里有个儿童游乐场,名叫霍夫曼纪念堂。他俩在那里没有看见儿童玩耍。事实是,除去有几只老鼠一看见他俩走来撒腿就跑之外,整个场地空无一人。在一片橡树林地旁边,伫立着一个有东方色彩的藤架,像是一座微型俄罗斯东正教教堂。从藤架另外一侧传来了嘻哈音乐。
西曼说:“我讨厌这种臭大粪,就是你文章里可能很露骨的东西。”
法特问:“为什么?”
二人向藤架走去,看见藤架旁边有个完全干涸的池塘。在干泥上有一些耐克鞋留下的大脚印。法特想到了恐龙,又一次感觉眩晕。他俩围住了藤架。过去一些,在灌木丛旁边,地上有一架收录机,嘻哈音乐就是从那里发出来的。周围没人。西曼说他不喜欢嘻哈音乐,因为提供的惟一出路就是自杀。而且连有意义的自杀都不是。法特说,我知道,知道。很难想像什么是有意义的自杀。这种自杀不常有。虽说我也曾经见过或者身临其境两次有意义的自杀。我想是有的。不过,也许我错了。
法特问:“嘻哈音乐用什么方式为自杀辩护?”
西曼没吭声,他领着法特抄近路,穿过了树林,出去是一片草地。人行道上有三个女孩在跳绳。她们唱的歌让法特觉得特别罕见。歌词大意是说有个女人被截去了双腿、双臂和舌头。还唱什么芝加哥下水道工程和该工程的头目,或者是一个名叫塞巴斯蒂安·多诺富里奥的职员,然后是一段反复重唱芝—芝—芝加哥的副歌。还唱什么月亮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