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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她也借用一下自然是没有关系的。
沈明珠盘算着现在的时节,自己要制造一个机会,利用萧澈来达到离开京城的目的,这样她就可以去海边和萧闲会合,帮助萧闲一举将那些倭寇给歼灭,让他们再也不能来岸上作乱。
这些倭寇就好像是吸血虫一样,他们虽然人数不是很多,也不能像北方铁骑一样可能会亡了大秦。
可这些倭寇时不时就来骚扰,让海边的百姓们不胜其苦,朝廷派人去剿他们的时候,他们又迅速地躲去了海上。
东海上岛屿众多,大海上茫茫苍苍的,方向都不好辨认,所以要找他们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他们就仗着这些有利条件,所以才肆无忌惮,而大秦皇帝也觉得很是头疼,打还打不死,不打还一直让他们骚扰。
而且后来这些倭寇也有人数暴增的趋势。
除了东洋来的真正的倭寇,还有海边一些海岛以及流民,甚至还有南洋来的,他们以倭寇为旗号干着抢掠的勾当,他们也被归为倭寇的行列。
所以说倭寇不只是东瀛人,而且他们人数越来越多,也开始有要占领东南海边的势头。
如果不讲他们给彻底打败歼灭,那他们是不会甘心离开的。
而如果大秦不定,那萧闲也不会真的放心,他一直都觉得先皇对他太好,他对先皇也有很深的感情。
而且现任皇帝对他也非常器重,对他几乎比亲儿子还要好,虽然是逼宫来的,可因为还算是一代明君,所以萧闲也没有掺杂过个人恩怨,对皇帝也是十分地敬重。
就算是他不参与宫廷争斗,但是让他离开,他肯定也要做到心无旁骛才行。
尤其是朝廷有难的时候,他不会坐视不理。
所以沈明珠觉得要帮助他搞定金国、平了倭寇,至于南越她觉得问题可能不大。
因为南越是女帝当家,性情温良,爱好和平,很少会有战争的情况。
西陈就更简单了,到现在还是金、秦、越三国的势力在里面此消彼长,加上西陈原本的四大家族,关系复杂,内斗厉害,根本就没有精力和时间来攻击别国。
而她已经和萧闲出使了金国,摆平了耶律飞雄,扶持了耶律晋上位,再加上和耶律恩的关系,她觉得金国目前是没有问题的。
至少可以保持十年到二十年的和平时期。
如今最急迫的就是海边的倭寇,将他们歼灭之后,大秦可以说就是国泰民安了。
只要皇帝不太昏庸,就会稳步进入上升阶段。
文有沈粲,不会有党政,沈粲带领的士林文官们风气也还算是清廉的。
武的话虽然没有萧闲那么厉害,可如今萧闲有意为朝廷培养……。。。
☆、第2455章 有趣的情书【08】
武将的话虽然没有萧闲那么厉害,可如今萧闲有意为朝廷培养的几名武将也是不错的,不但能征善战,也擅长谋略。
绝对不会只是大老粗,只懂打仗,不懂朝政和官场。
这样的话,沈明珠也就放心一些了。
对她来说,是绝不可能一辈子就呆在京城的,她不是那种天生的贵妇,可以一辈子居住在后院,每天不是管理家务就是和妾室庶子庶女们勾心斗角,要么就是出去贵妇圈里搞交际。
那不是她要的,也不是她的人生。
她已经给母亲报了仇,沈云珞和萧澈也不足以让她消耗一辈子在这种地方。
她要去建立自己的王国,制定自己的规则,不必看别人的脸色,更加不必受别人的规矩约束。
她想着离开这里,可沈云珞却想着让她永远都不能离开这里。
宝葫芦胡同的宅子里,沈云珞披着轻纱披肩,站在廊下逗弄几只鸟雀。
计都站在她的身后,目光复杂地看着她。
这个女人,有很多面,每一面都不一样。
比如说她在萧澈面前,那就是温柔似水中带着一点倔强,然后却又柔弱可人。
在黑衣人面前,那就是乖巧的小师妹,懂事、天真、乖巧,充满了对大师兄的崇拜。
而在他面前,却是高高在上的女神,是仙女,是不可一世的女皇。
沈云珞喂了鸟雀,侧了侧头,瞥了计都一眼,“如何?”
计都点点头,“已经找到他了,我将他安置在外面的小院里。”
沈云珞这才露出一丝笑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瞬间春暖花开,“你安排一下,我要见他,这一次我一定要让沈明珠永无翻身之日。”
计都看了她一眼,不禁被她的笑容晃了眼睛,已经有好几日她不曾在他面前露出笑来了。
自从她勾引了他,让他做了对不起大殿下的事情,她就好像吃定了他一样。
这几次她总是设计要勾引大殿下,可每一次却又在关键时刻停下,就是为了能够更进一步地掌控大殿下,让大殿下对她怜惜愧疚,一步步地走进大殿下的心里,让殿下忘记沈明珠。
计都觉得真正比起来的话,沈云珞绝对会赢过沈明珠的。
因为沈云珞比沈明珠更加努力敢拼,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什么都可以拿来当条件当手段,而且她心够狠。
为了洗脱自己的罪名,她可以让自己的亲娘顶罪,为了能留住殿下,她可以拿女人的清白来做文章。
为了能掌控自己,让自己为她所用,她可以勾引他,却又不肯给他,只是让他看得见摸得找,却吃不到。
但是就算如此,他也不敢跟大殿下说,更不敢让大殿下知道的,若是被知道了,他觉得自己再也没有机会接近他们了。
他点点头,“好的,他就在外院随时都可以来见三小姐的。”
沈云珞看着他,“他叫袁大,是他给燕郡王送的有毒的糕点。”
计都嗯了一声。
沈云珞又问:“那个小厮呢,叫什么?”。。。
☆、第2456章 有趣的情书【09】
沈云珞又问:“那个小厮呢,叫什么?”
计都想了想,“松烟。”
沈云珞露出一个鄙夷的神色,“这燕郡王还真是破罐子破摔了,起这样破烂的名字,你去将这个小厮先叫来,我有事要问他。”
松烟就是燕郡王跟前的两个小厮之一,那日帮着燕郡王磨墨,后来有去送信的小厮。
沈云珞让人查到了他,就将他悄悄带过来。
很快计都将人带到了前面的穿堂,沈云珞便带了丫头过去。
松烟跪在地上,头也不敢抬,生怕得罪了大人物被灭口。
他们那些下人原本因为燕郡王的死而被抓起来下了大狱的,可后来陛下有口谕等找到萧郁之后再审案,否则就暂时当做是结案的,所以官府就将他们给放了。
但是不许他们随便离开京城,如果官府有传唤,必须立刻到场,若是私自离开京城就算是畏罪潜逃。
所以这些日子他们都战战兢兢的,谁也不敢多说话,生怕被人赖上。
今天计都将他带来,说是有人可以帮他们洗清嫌疑,让他们过回以前正常的日子,甚至还可以让他们脱离奴籍,不被充公,而是成为自由人自己过日子。
松烟自然乐意这样了。
很快他就听到了轻浅的脚步声,随后一阵香气缓缓地飘来,沁人心脾,似花香又比花香更加好闻。
他不由得抬头想看过去,结果便看到了一副轻如云彩的裙裾,吓得他赶紧低头。
耳边是那女子腰上系着的玉佩发出的叮咚脆响,非常好听,鼻端是那幽幽若无的清香,非常好闻,他的心也跟着飘浮起来了。
觉得自己好像是进入了仙境一样。
沈云珞瞥了一眼地上跪着的小厮,看他脸颊浮着可以的潮红色,不禁轻哼一声。
这一声轻哼,吓得松烟忙伏地跪好,再也不敢乱看了。
沈云珞问道:“你识字吗?”
松烟顿了一下,摇头,“回,回小姐,不会。”
虽然不知道是夫人还是姑娘,可说姑娘总归没错的。
沈云珞垂眼看着自己新涂了蔻丹的指甲,红艳艳的,衬得她纤长的手指越发的纤细雪白,甚是好看。
她淡淡地道:“果真不识字吗?我还想找个小厮陪弟弟读书呢,一个月可以有五两银子的月例。”
松烟一听,有些迷糊,什么意思?
若是真的找小厮,为何不去找那些认字的,却跟自己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听着就好像是她要雇佣自己,但是自己不认字太可惜了一样。
如果自己认字,他就会雇佣自己吗?
松烟心里疑惑着,心脏砰砰直跳,五两银子那可是一大笔钱呢。
他咽了口唾沫,犹豫着道:“回、回禀小姐,小人虽然不读书,可,可也认识几个字。”
反正他也的确能认识几个,自己的名字还会呢,郡王府还认识呢。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沈云珞闻言倒是点点头,“很好。”
松烟就激动起来,这么说是要雇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