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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压寨美人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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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时候两人都觉得身边有个人才能安心一点。

就这样默默地枯坐了半夜,流云才淡淡地道:“从现在开始三天的时间,我们两个轮流休息,另一个密切注意投店的客人,以免和少爷错过。今晚你先休息,明天中午轮到我休息。”

“好。”柳晗月点了点头,乖乖地按照流云的话到□□去休息了。她知道流云的说的是现在唯一的法子了,她们现在除了等什么都做不了。只是在这个时候,即便是身体已经疲惫到极致,又如何能睡到着。柳晗月闭着眼睛失眠中……

而此时莫问刚刚从昏迷中幽幽醒来,浑身的剧痛让他忍不住呲牙咧嘴。幸好周围都是荒山野岭,没有人看到他现在的样子,负责这家伙的一世英名毁定了。

下午的那场大战,到最后刀疤男两人被莫问步步紧逼弄得都快精神崩溃了,发了狂地攻击,完全不防守。莫问虽然趁机在他们身上制造了不少的伤口,但是他的身上也同时添了好几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幸好他开始的时候下的毒及时发作,要不然最后鹿死谁手还真是犹未可知。可是此时莫问的状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身上的衣服早就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恐怕流出来的血绝对不知2000CC。刀疤男和另一个人一倒下,莫问就觉得自己也有点支撑不住了。急忙从怀里取出几根银针,在身上扎了几针。

不得不说华夏几千年传下来的针灸之术确实有它神奇的地方,几针下去莫问身上的伤口就止住了流血。莫问强撑着身体将几具尸体上他认为有用的东西搜刮一空,蹒跚着走向树林深处。这可是在官道上,又死了五个明显不是大宋子民的人,明晃晃的是非之地,不宜久留啊。

只是莫问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好不容易撑着走到大约不会被路过的行人注意到的地方,连伤口都来不及包扎,就终于撑不住的晕了过去。

一直到半夜时分莫问才迷迷糊糊地醒来,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还待在远处未曾挪窝,四肢也依然健全。莫问禁不住有些郁闷,又有些庆幸。郁闷的是身边没有一个拯救英雄的美女,庆幸的是自己没有被野狼野狗分尸。

伤春悲秋了一会儿,莫问熟练地从怀里掏出伤药给自己上药包扎,上辈子他对这种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了,因为谁也不敢相信,所以每次受了伤都只能自己解决。可是这辈子他明明有两个千娇百媚的小美人来着,可惜都不在身边。想到这里,莫问就禁不住对那五个西夏人恨得咬牙切齿。不知道这五人的尸体有没有被发现,如果还在原地的话,莫问很想去鞭尸。他的美人啊,现在不知道在哪里了,大概要好多天都看不到了,还有他的伤口真TMD痛啊。

到河南了(1)

莫问将自己被血染得早就看不出本来颜色的里衣撕成条状,胡乱地将身上的伤口包扎了一番。看了看天色,只能判断出是半夜,却不知道这时间只是过去了大半天,还是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不过以此时自己的饥饿程度来看,大约应该只过了大半天。

得出这个结论,莫问放心了不少。起码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去追上自己的小云儿。想到流云离开前对他说的话,莫问无法想象要是他们错过了,会是什么结果。他承认自己花心,或者说是禽兽,看到美女就情不自禁地贴上去,整日的拈花惹草。但是流在他心里的地位却永远都是最重要的,如果流云说一句不愿意和别的女人共侍一夫,莫问虽然会不舒服,但是也绝不会再招惹别的女人。可是流云却是个傻的,傻得让莫问心疼。这个女人满心满眼都是她的少爷,从来不会为自己着想。

莫问随手洒出一把药粉将从自己身边经过的兔子迷倒,手脚麻利地将兔子剥皮清理内脏架到火上烤了起来。如果有懂药理的人在的话,一定会大骂莫问败家,这可是难得的顶级迷药啊,无色无味,中招至少昏迷三天,居家旅行抢劫灭门必备佳品啊。在莫问手里却被用来药兔子了,这已经不是暴殄天物四个字能够形容的了。

可是在莫问看来,以他此时的身体状况,抓兔子绝对是个体力活,有省力的方式,为什么要不用?

啃了一口一点滋味都没有兔子肉,莫问郁闷非常,这味道和中午吃的那简直是天壤之别啊。可惜他的行李都在流云那里收着呢,别说是烤肉的调料,他现在连件干净的衣服都没得换。拎起自己被血染成暗红色,而且裂开了七八条大口子的外衫,莫问有些头疼。食物的好坏倒是其次,现在最重要的是赶紧找件衣服穿,他虽然比这些古人开放,但是裸奔这种事情还是做不出来的。至于他身上这件被血染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衣服自然是不能穿的,他要是这样穿着走在大街上,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被请回衙门接受调查。

可能是莫问最近实在是太倒霉了,连老天爷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所以莫问走了不远就发现了一个小村子,于是趁着夜色溜进去给自己找了一身衣服,终于避免了裸奔的悲剧。当然莫问没忘记给被自己顺走衣服的人家留下了一大锭银子,约有二十两左右,足够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过好几年的了。不过这些银子全都是从那些西夏人身上搜出来的,莫问用起来一点都不心疼。当然,等到明天这家人起床后发现少了的衣服和放在那儿的银子会是什么表情,那就不在莫问的考虑当中了。

天一亮莫问就又回到了官道上,下一个城镇有多远莫问并不清楚,他现在身上又有伤,靠着两条腿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到,唯一的办法就是在路上搭个顺风车。

到河南了(2)

或许莫问真的要转运了,他才走了半个多时辰就遇上了一个商队,莫问赶紧堆起笑脸迎了上去。

虽然莫问看上去文文弱弱,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但是附近可是野狼帮经常出没的地方,路过的商贾们都是小心翼翼,战战兢兢的。护卫们看到莫问接近,立刻警惕地摆出了防御的姿态。

莫问看着众人如临大敌的样子,嘴角微不可察地抽了抽。他一直觉得自己现在这张脸长得很容易取信于人,而且他昨天流了那么多血,不用照镜子也知道此时的自己肯定是一副脸色苍白虚弱无力的模样,根本一点威胁力都没有吧。这些人干嘛用防狼的眼神看着他啊!

“大家别紧张,在下不是坏人,只是想搭个顺风车,到了下一个城镇就马上离开,不会给各位造成麻烦的。”虽然郁闷,莫问的脸上仍然是一副无懈可击的温雅笑容。身为杀手,隐藏自己的真实情绪是必修课之一。而作为金牌杀手,他的各项必修课成绩自然都是优秀。

在他的笑脸攻势下,护卫们的眼神果然和善了很多。这时一个管事模样的人走过来打量了莫问几眼道:“我们这些商队经常会带一些搭顺风车的人,带上你倒不是不可以。只是看这位公子的言行应该是出身大家吧,您这身一副可跟您的气质不怎么相配啊。公子还是先解释一下您的来历为好,我们可不能带一个来历不明的潜在危险在身边。”

莫问眼神微微一凝,心想这管事看起来挺精明的嘛,观察的也很细致,要是在二十一世纪,这样的人前途肯定是不可限量的。可惜却生在了重农抑商的古代,白瞎了一个人才。

“在下昨日和家人途经此地,不料却遇到了强贼,在家人的拼死护卫下好不容易逃出生天。身上的衣服破损严重,行李又都丢了,只得和附近的村民商借了一件,暂解燃眉之急,是以看上去有些怪异。”莫问尽量说得文绉绉一些,看上去更像饱读诗书的大家公子,同时递上二两银子给管事,“这点银子就算做在下的车资,还望管事行个方便,带在下一程。”

管事接过莫问递上来的银子,顺势仔细地观察了一番莫问的手,发现莫问的手心没有练武造成的薄茧,中指上却有一个一看就是常年握笔造成的茧子,这才相信了莫问的说辞,允许他跟着车队行进了。而且二两银子在这个年代算是一笔不小的钱财了。

莫问也发现了管事的视线,却表现的一片坦然。他重生到现在只握了两回剑,这身体的原主又是个只会握笔杆子的,手心自然是不会有茧子了。

坐上马车吃着馒头肉干的莫问,第一次感谢原主那个书呆子,要不然他还真有的苦吃了。刚才跟护卫们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原来离这里最近的城镇就是河南府了,但是那也有近三百里地呢。要是靠他如今这副身子想要步行过去,恐怕至少得七八天。等他到了,他的小云儿早就到了开封了。想着流云完成了自己交代的任务之后会做什么,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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