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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不错的问题。”我点了点头“记得我让你准备的风筝吗?用名为金属的罕有特质构成的框架而成。”
“嗯,一直都在。”
“拿出来,我们现在需要它了。放风筝会吧,把风筝放到天上。”
百里末日从树上拿出早准备的大号的风筝,走到我的面前,一脸无奈的说道:“虽然我能请人做出这特殊的风筝,但我却不知道朵朵要我做什么。所以,非常抱歉,我不会。”
“什么?”我掏了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是的,朵朵,你没有听错,我不会放风筝。”百里末日轻轻甩了甩风筝下的线“我从来没有玩过这个玩意。以前是没有那个条件,现在是没有时间。现在的我太弱了,根本没有那个时间。而且,这种幼稚的把戏,我从来没有想过去玩。”
“是我的疏忽。”
我已经习惯了百里末日的无所不能,却忘了现在的百里末日不是我以前认识的百里末日。无所不能的百里末日,与现在无关。
“为什么要去放风筝?”百里末日问道。
“因为要让雷电准确的对着你这个人直劈下来。”我有些头疼,百里末日想被电劈是他的事,我好像不需要这个。如果被劈中,那我的第二次生命就直接结束。“在雷雨天气放风筝,用这种金属的话,会让雷电如同见到花蜜的蜜蜂一样,紧追着你不放。当然,前提是需要把你手上的玩意放上天去。”
“你放。”
“什么?”
“由于你的疏忽,导致我目前不能成功的放飞。所以,你必须付出一些责任。由你引导风筝飞上天空,然后我接手,我会尽快学习你放飞的方法。”
我看着天空中的闪电,以及耳边轰隆的雷声。目前似乎是最危险的时候,如果此时放上去,保不准那婴儿粗的闪电会华丽的劈到我的身上。但两个月的时间太长了,长得让我们的小朋友有点等不及了。
“我不想在等了。”
似乎看穿了我的迟疑,百里末日小小的脸上面无表情。看来我的疏忽,不会出责任是不行的。幸好我早有准备,希望这次不要代替某个不要命的家伙,而被雷电直接把我劈成焦状物。
戴好塑胶做的手套,我只能祈祷自己足够幸运,这豆大的雨点不要那么快降下来。
接过百里末日手上的风筝,我开始抖动着绳索,把这小东西放上天空。
事实证明我太天真了,狂风很无情的紧跟着在空中狂舞着,吹着四周的树枝摇摆个不停。伴随着狂风,豆般大的雨点儿也砸到了我的身上以及仰起的脸上。
我试着用自己体内的气控制住那飘荡的细绳,但大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纵然我尽力控制,放飞的越来越远的风筝,已经开始如同翻滚海浪中的小舟一般,不停的翻飞着。似乎在下一秒,就会扯断我手里的线,向黑暗的远空飞去。
“唔。”
正当我努力的扯着线时,一双稚嫩却温暖的双手握住了我的手。我一愣,看了一眼握住我双手的百里末日,对方却只回了我一个微笑。
如果说我讨厌别人接触我的身体,最讨厌的更是别人接触我的双手。对于自己的双手,我一直保养得极好。纤细修长的手指,掌心没有一点老茧,甚至还有那种惯于享福之人才有的软缠缠的握感。这样一双手,一点都不像一双杀人的手。只有富贵之人,才会拥有的手。
在这个世上,有一种相当厉害的人,能够从人的一双手上可以看出,这个人的职业,性格等等。我不喜欢让别人从我的双手就推测出,我喜欢用一些简单的方法,杀某些人,直接解决麻烦的事。
对于自己的双手的过度保护,我十分不喜欢别人触碰我的双手。没有原因,只是不喜欢,非常不喜欢。
相对于我这双修长双手,百里末日的双手虽然稚嫩,却相当有力,而且骨感分明。可以想像得出,待十年之后,这双手将会多么的有力。这双手,将会令大陆上所有的人战栗,所有人心寒。
“松开手。”我冷冷的说道。
“我以为你会对自己的过错负责,朵朵一直是一个对自己的错误负责的人。”百里末日抬起头,双手却一点都没有松开,紧紧的握住我的手“朵朵的双手保养的不错,我喜欢,希望朵朵一直能够保持下去。”
小子,我保养双手可不是为了让你握着感觉舒服。
忍了又忍,忍了又忍,我慢慢让自己放松紧绷的身体。风筝开始遥遥欲坠,我瞪了百里末日一眼,专心的扯动控制着天空的风筝。而在此过程中,百里末日的小手,一直紧紧的握住我的双手。明明只是小小的一双,却意外不会让人感觉不舒服。
百里末日……
我微闭了一下双眼,强忍住身上的杀气。果然是该杀掉的,百里末日能够影响我的心,虽然只是忽略的可以不计,但百里末日正在成长。能够影响我心的人,如何能存留。
正文 第五十八章 【意外】
正文 第五十八章 【意外】
百里末日很聪明,在任何一方面,他都相当聪明。只要他想学,从来没有见他有什么学不会的。而简单的放风筝,对于百里末日而言,更是小菜一碟。很快的,百里末日便掌握了放飞风筝的方法。
此时的天气糟糕透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地势的关系,黑云越压越低,似乎只在片刻之间,便会压到我的身上。金色的闪电在怒翻的黑云里,伴随着雷声出现。闪电就像是那锋利的剪刀,把黑色的云层劈开。
“好了,既然你掌握了方法,下面就看你自己努力了。这里离闪电很近,相信你很快就能达成所愿。好了,现在你可以松手了。”
臭小子,怎么那么大力?
“劈哩叭啦——。”
出什么事了吗??
眼前一黑,我一下子昏倒在地,昏过去之间,我只记得眼前白得发亮,原本谨慎的头脑,也变得僵硬,直至昏死。
“叮咚。”
“滴嗒。”
我不知道自己沉睡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我只知道我醒来的时候,全身僵硬,连眼皮也无法撑开。就好像被强力粘合剂给粘住了双眼,五官变得敏锐,那滴水声像是在耳边响起的巨雷一般。
时间就好像失去了一切的意义,舒适的空气使人的意制变得格外薄弱。我强自撑起自己的意制,告诉自己不要因此而沉迷。一个杀手,不会为任何的事情而沉迷。自身的享受,往往会消磨我锐利的爪子。
时间……流逝……
我拼命的睁开双眼,眼皮似乎不受我的控制,一直粘得紧紧的。但我不放弃,就算是强忍着痛苦,我也要清醒过来。我很想沉迷,但我的本能告诉我,永远不要沉迷在这个自己也不知道的地方。沉迷,失控,时间越长,对我的生命越有危险。
似乎是为了给我的辛苦作为回报,我的眼睛已经能睁开一道细细的缝来。白色的光芒迫不及待的闯入我的双眼,如同一个不经主人同意的无礼的客人一般。我连忙眯起双眼,长时间闭着眼睛的感觉,使得我对光相当敏感。
光不刺眼,只是有点让人不太能适应。
一分一秒过去了,细眯的双眼逐渐适应了那白色的光。忍着巨痛,我终于可以眼睛半睁,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四周的情况。
蓝蓝的天,白白的云,树叶随着微风轻指。阳风是那么的灿烂,就好像那场阴沉的大雨就好像是场梦一般。
我躺在一个大坑里,很大很大的巨坑,身下是肮脏的泥土和积水。从整洁的泥土上可以看出,我在这个大坑里的时间绝对不长。肚子不饿,精神还不错,躺在这里的时间绝对不超过两天。
虽然微风拂过,但身上的焦味还是难掩,被我的鼻子嗅到。头颅僵硬,一点都不能转动,只能从余光可以看出我身上烧焦的痕迹,身上的衣服就算是不用想也知道焦得只剩下残糕。
我只能暗暗祈祷自己没有变成光头,估计我就算头发还保留着,估计也就剩那么一点了。
余光微扫,百里末日小小的身躯。百里末日离我不远,大概也就三四步的距离。怎么说呢,皮肤绽开,好不容易养出来的白嫩皮肤完全白费,身上布满了黑焦,隐约还可以看见肉下面的骨头。那一头我喜欢的头发,现在变成了一堆杂草。从那浅浅的呼吸可以看出,幸运的小家伙还活着。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百里末日身上闪电忽闪。
从百里末日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现在的模样。全身的疼痛告诉我,我现在的状况比百里末日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幸好,麻木过后还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疼痛。
我重新闭上双眼,虽然同化的力量不多,但恰巧为了自己保命原则所致,我曾复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