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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了钱雄飞这样能够咬紧牙关不出声的硬汉,耳边的清净,反而让他感到心神不安,仿佛会有什么突然的变故出现。他聚精会神地把这片肉扎在刀尖上,一丝不苟地举起来示众,先大人,后军官,然后是面如土色、形同木偶的士兵。他的助手在一旁高声报数:
“第二刀”
据他自己分析,刽子手向监刑官员和看刑的群众展示从犯人身上脔割下来的东西,这个规矩产生的法律和心理的基础是:一,显示法律的严酷无情和刽子手执行法律的一丝不苟。二,让观刑的群众受到心灵的震撼,从而收束恶念,不去犯罪,这是历朝历代公开执刑并鼓励人们前来观看的原因。三,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无论多么精彩的戏,也比不上凌迟活人精彩,这也是京城大狱里的高级刽子手根本瞧不起那些在宫廷里受宠的戏子们的根本原因。
赵甲在向众人展示挑在刀尖上的第二片钱肉时想到了多年前跟随着师傅学艺时的情景。为了练出一手凌迟绝活,狱押司的刽子手与祟文门外的一家大肉铺建立了密切的联系,遇到执刑的淡季,师傅就带着他们,到肉铺里义务帮工。他们将不知多少头肥猪,片成了包子馅儿,最后都练出了秤一样淮确的手眼功夫,说割一斤,一刀下来,决不会是十五两。在余姥姥执掌狱押司刽子班帅印时,他们曾经在西四小拐棍胡同开办过一家屠宰连锁店,前店卖肉,后院屠杀,生意一度十分兴隆。但后来不知是什么人透了他们的底儿,使他们的生意一落千丈,人们不但不再来这里买肉,连路过这里时都避避影影,生怕被他们抓进去杀了。
他记得在师傅的床头匣子里,有一本纸张发黄变脆的秘迹,那上边绘着笨拙的图画,旁边加注着假代字很多的文字。这本书的题目叫做《秋官秘集》,据师傅说是明朝的一个姥姥传下来的。书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刑罚及施行时的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图文并茂,实在是这一行当的经典著作。师傅指点着书上的图画和文字,向他和他的师兄弟们详细地解说着凌迟刑。书上说凌迟分为三等,第一等的,要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第二等的,要割二千八百九十六刀;第三等的,割一千五百八十五刀。他记得师傅说,不管割多少刀,最后一刀下去,应该正是罪犯毙命之时。
所以,从何处下刀,每刀之间的间隔,都要根据犯人的性别、体质来精确设计。如果没割足刀数犯人已经毙命或是割足了刀数犯人未死,都算刽子手的失误。师傅说,完美的凌迟刑的最起码的标准,是割下来的肉大小必须相等,即便放在戥子上称,也不应该有太大的误差。这就要求刽子手在执刑时必须平心静气,既要心细如发,又要下手果断;既如大闺女绣花,又似屠夫杀驴。任何的优柔寡断、任何的心浮气躁,都会使手上的动作变形。要做到这一点,非常的不容易。因为人体的肌肉,各个部位的紧密程度和纹理走向都不相同,下刀的方向与用力的大小,全凭着一种下意识的把握。师傅说,天才的刽子手,如皋陶爷,如张汤爷,是用心用眼切割,而不是用刀、用手。所以古往今来,执行了凌迟大刑千万例,真正称得上是完美杰作的,几乎没有。其大概也就是把人碎割致死而已。所以愈到近代,凌迟的刀数愈少。
延至本朝,五百刀就是最高刀数了。但能把这五百刀做完的,也是凤毛麟角。刑部大堂的刽子手,出于对这个古老而神圣的职业的敬重,还在一丝不苟地按照古老的规矩办事,到了省、府、州。县,鱼龙混杂,从事此职业者多是一些地痞流氓,他们偷工减力,明明判了五百刀凌迟,能割上二三百刀已是不错,更多的是把人大卸八块,戳死拉倒。
赵甲把从钱身上旋下来的第二片肉摔在地上,按照行里的说法,这是谢地。
当赵甲用刀尖扎着钱肉转圈示众时,他感到自已是绝对的中心,而他的刀尖和刀尖上的钱肉是中心里的中心。上至气焰熏天的袁大人,下至操场上的大兵,目光都随着他的刀尖转,更准确地说是随着刀尖上的钱肉转。钱肉上天,众人的眼光上天;钱肉落地,众人的眼光落地。据师傅说,古代的凌迟刑,要将切下来的肉,一片片摆在案头,执刑完毕,监刑官要会同罪犯家属上前点数,多一片或是少一片,都算刽子手违旨。师傅说,宋朝时一个粗心大意的刽子手执凌迟刑时多割了一刀,被罪犯家属上告,丢了宝贵的性命。所以这个活儿并不好干,干不好还会有性命之忧。你想想吧,既要割得均匀,又要让他在最后一刀时停止呼吸,还要牢牢地记住切割的刀数,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啊,要割整整的一天,有时还要按照上边的吩咐,将执刑的时间拖延三五天,这就使执刑的难度更加巨大,一个铁打的刽子手,执完一个凌迟刑,也要累倒在地。师傅说,后来的刽子手们学精了,不再把割下来的肉摆放在案子上,而是随手扔掉。老刑场的周围,总是有大群的野狗、乌鸦和老鹰,所以每逢执凌迟刑,就成了这些畜生们的盛大节日。
他用一块干净的羊肚子毛巾,蘸着盐水,擦干了钱胸上的血,让刀口犹如树上的崭新的砍痕。他在钱的胸脯上切了第三刀。这片肉还是如铜钱大小,鱼鳞形状。
新刀口与旧刀口边缘相接而又界限分明。师傅说这凌迟刑别名又叫“鱼鳞割”,的确是十分地形象贴切。第三刀下去,露出的肉茬儿白生生的,只跳出了几个血珍珠,预示着这活儿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这令他十分满意。师傅说,成功的凌迟,是流血很少的,据师傅说,开刀前,突然地一掌拍去,就封闭了犯人的大血脉。他的血此时都集中到腹部和腿肚子里。这样才能如切割萝卜一样,切够刀数,而犯人不死。
否则血流如注,腥气逼人,血污肉体,影响观察,下刀无凭,势必搞得一塌糊涂。
当然他们久干这行,无论出现什么样子的情况,都不至于手足无措。他们总有一些办法对付特殊情况。如果碰到血流如注、无法下刀的情况,应急的办法是劈头盖脸地浇犯人一桶冷水,让他突然受惊,闭住血道。如果凉水闭不住,就浇上一桶酸醋。
《本草纲目》认为醋有收敛之功,劈头浇醋,盖取其收敛之意也。如果此法也无效,那就先在犯人的腿肚子上切下两块肉放血。但这种方法往往会使犯人在执刑未完时就因血竭而死。钱的血道看来是闭住了。赵甲的心中比较轻松,看来今天这个活儿已经有了五分成功的把握,那桶准备在执刑柱前的山西老陈醋,看样子是省下了。
省了一桶陈醋,按照刽子行当里不成文的规矩,刽子手们可以向提供酸醋的店家索要一笔“省醋费”。醋是店家无偿提供的,省下了醋,还得店家提供“省醋费”,这规矩实在是既霸道又专横,没有任何的道理好讲。但大清朝是一个重视祖宗先例胜过重视法律的朝代,无论是什么样子的陈规陋习,只要是有过先例的,都不能废除,不但不能废除,还要变本加厉。临刑前的犯人,在大清的先例里,有向游街时路过的所有商家要吃要喝的特权,而执刑的刽子手,也有着从店家白拿一桶醋或是索要“省醋费”的特权。省下的醋按理应该还给商家,但是不,这桶醋不能还给酱醋店,而是卖给药店,说是这醋沾染了犯人的血腥气,已经不是一般的醋,而是能够治病救人的灵药,美其名日“福醋”,药店收了这“福醋”,当然又要拿出一笔钱给卖醋的刽子手。刽子手没有工食银子,只好靠这些方式来捞钱糊口。他把第三片肉甩向空中,这一甩谓之谢鬼神。徒弟在一旁高喊:
“第三刀!”
甩完第三片向他回手就割了第四刀。他感到钱的肉很脆,很好割。这是身体健康、肌肉发达的犯人才会有的好肉。如果凌迟一个胖如猪或是瘦如猴的犯人,刽子手就会很累。累是次要的,关键是干不出俊活。他们如同厨房里的大师傅,如果没有一等的材料,纵有精湛的厨艺,也办不出精美的宴席。他们如同雕花木匠,如果没有软硬适中的木材,纵有鬼斧神工般的技巧,也雕不出传神的佳构。师傅说,他在道光年间做过一个伙同奸夫谋杀亲夫的女人。那女人一身肥肉,像一包凉粉,一戳颤颤巍巍,根本无法下刀。从她的身上切下来的,都是些泡沫鼻涕状的东西,连狗都不吃。更何况那个女人最能叫唤,鬼哭狼嚎,弄得人心烦意乱,没心思精雕细琢。师傅说女人中也有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