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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校来兮(高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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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安冉睁着两个圆溜溜的大眼睛,仰着肥嘟嘟的脸蛋期待地看着孟兆勋,孟兆勋差点就要说“叔叔当然不怕”,结果眼角余光触及到不远处的孟老爷子正挤眉弄眼的给他使眼色,他干咳了一声说道:“叔叔也害怕放炮,等你爸爸回来,让他给你放哈。”

“切!”孟安冉眼里原本的期待全变成了鄙视,撅着嘴抱怨,“叔叔不是拿枪的吗,居然会害怕放炮,没劲!”

一阵小风刮过,几秒之后后花园就只剩下孟兆勋和孟老爷子了。

“这小丫头,不骗着点就不能消停一会。”很显然孟老爷子是被这超级磨人的小丫头给折磨的彻底失去耐性了。

孟兆勋难得好心开解老爷子,“难得过年,开心就好。”

“哼,我看你最近就不正常。”

“有这么明显?”孟兆勋摸着下巴狐疑地看着孟老爷子,据他了解他和孟老爷子见面的频率都是以周为单位计算的。

孟老爷子没搭理他,他拿出刚才放在石桌上的花木剪走到干枯的葡萄藤架下修修剪剪,一直等到孟兆勋以为他不再打算跟他说话时才慢悠悠地开口说:“最近怎么也不见小木来家里了啊。”

哪壶不开提哪壶!这回轮到孟兆勋什么话都没说就转身走人。

孟老爷子停下手上的动作,看着孙子的背影长叹了一口气,还是那句话“儿孙自有儿孙福”,他一个老头子也不好多管什么,只是看着孙子心里不高心,他也难免有点添堵。

欢天喜地刚过完年,大年初四那天天气难得放晴,孟兆勋不顾父母的反对就返回了部队,而兮蕾也接到张益华的电话,说是已经安排好了,只是时间有点紧迫,人员也不要太多,毕竟不合手续。

兮蕾千谢万谢之后立刻和景兰阿姨赶往看守所,到了地儿,张益华已经在门口等着了,他旁边还站着一名男子,张益华给他们介绍说那名男子是他的堂弟,叫张烨华,省人民法院的律师,以后看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就说一声。

兮蕾和钟景兰又是好一阵感谢,这个时候任何帮助对她们来说都是上天的恩赐,最后连张烨华都不好意思,直说还是拣重要的事办吧。

因为之前张益华已经和里面的人打过招呼,所以这次并没有费多大力就搞定了一切手续,进去之前,张烨华又嘱托她们看能否得到一些有利的信息。

经过长长的通道后,在一间摆设简单的屋子里,兮蕾和钟景兰终于见到了木常春,兮蕾看到叔叔的那一刻,强忍了十几天的泪终于还是冒了出来,她立刻偏了头过去不忍再看叔叔才几日就饱经风霜的沧桑面孔。

明明只是隔着一张桌子,却好像是隔着一层天地,钟景兰从见到丈夫的那一刻就一直沉默不语,她是想问些什么,却又不不敢问,其实她知道即使问了,也不会有任何答案。

兮蕾对叔叔的这件事极不甘心又着急,她相信叔叔一定是被冤枉的,她问叔叔是不是有人陷害他,可是叔叔只是摇头,那竭力隐忍的痛楚几乎已经渗入血骨,难以拔除。

兮蕾心生无奈与绝望,她记得以前叔叔一直教导她说“人生之大无畏,在于不计较得失,并且心有所喜,敢于争取。”可是她不明白如今的叔叔怎么也变的如此怯懦,从叔叔闪烁的眼神她就可以看出叔叔有什么难言之隐,只是这代价是否也太大了?

她双眼氤氲着水汽,哽着嗓子问:“叔叔你之前那‘人生之大无畏,在于不计较得失,并且心有所喜,敢于争取。’的勇气去了哪里,去了哪里?难道你忘了吗?”

万水千山,其他一切场景都好似虚化了一般,那一刻木常春好像看到了多年前的那一幕,那个和眼前有着如此神似的女孩坐在日落西山的河边仰着头满脸向往地对他说“人生之大无畏,在于不计较得失,并且心有所喜,敢于争取。”

这句话他记了一辈子,说这句话的人他更是放在心底从不曾忘记。

37、第37章 。。。

那些艰难岁月,因为爱情,所以难忘。

1974年的那一年夏天,清河集镇与以往没有什么不同,河边那两排高大的白杨树依旧枝繁叶茂,树上的知了依旧歇斯底里地啼鸣。

十九岁的木常春下了公交车,拍了拍身上因坐了一天车而沾染的灰尘,他抬头看了一眼前方的路,猛的用力颠了颠身上来时母亲给整理的那个大背囊。

背囊里具体装的什么,其实他也不知道,来的前一天晚上,他还在郁闷,以至于母亲的谆谆教导全成了耳旁风,一个字也没听进心里。

他又从中山装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了那张介绍信,此时太阳早已下了山,天色暮沉,四周都是黛青色,但他还是一眼就看清了那个三个字:清河集。

刚刚高中毕业的他应国家和党的号召,和所有的青年知识分子一样上山下乡接受劳动改造,来时母亲就告诉他,要好好劳动,争取早日回城。

走了没多大一会,前方就出现了一个岔路口,岔路口处立着一块石碑,十几年的风吹日晒,石碑早已风化,他仔细辨认,妄想得到些有用的信息,看了半天却还是没能认出来往清河集该走那条路。

他叹气地望向四周,除了满地的农作物还是农作物,虽然他也分不清地里那一片黑压压的到底是什么。

正犹豫着,后面伶仃清脆的铃铛声隐隐约约由远至近慢慢传来,他等了一会,就着还未完全黑下来的一际光芒看过去,果然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还有一大片,呃,有点远,他也看不清那一片是什么。

走进了,他才看清原来是一群羊,而铃铛声显然就是羊脖子上系的铃铛发出来的。

赶羊的是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光景的女孩,一手拿着羊鞭,一手拿着草帽,羊鞭上挂着一双墨青色布鞋,木常春下意识朝那女孩的脚看去,果然赤着脚。

不怕扎着脚吗?

“哎。”木常春有点不好意思,但也没办法,他必须尽快赶到镇上的大队去报到。

正一心赶羊的女孩似乎没有料到石碑旁边站着个人,突听到声音吓了一跳,立刻警惕起来。

其实这也不怪她,本来天就将黑,木常春那一身灰色中山装又与石碑的颜色相差无几,若不仔细看,还真不容易看到那里有个人。

木常春离开石碑走向她,又“哎”了一声,这次在后面加了个“同志”。

何云芝这才看清石碑旁边那个手扶一个大行囊的男人,与其说是男人,准确地说应该是个大男生,那一身书卷气的气质一看就不是他们这里的人,而且即使这里有这么大一群羊,她还是闻到了他身上那种不知名的胰子味,淡淡的,有点像海棠的味道。

她又使劲吸了两口,心情愉悦地看着他,虽然留着普通的半寸头,身上的中山装也有点皱,不过看起来还是很好看,脚上是一双军绿色的解放鞋。

解放鞋,她木然一惊才想起来自己还赤着脚,脸霎时红了个透彻,她一只脚抬起来放在另一只脚后面,好像这样就能少暴露一只。

木常春并没有注意到她那些小动作,只是在她看向他的那一刻,他才看清了她的脸,是个清秀的女孩,瓜子脸,大大的眼睛像含了水一样清澈润泽,秀挺的鼻梁,嘴巴小小的,梳着两只长长的辫子,辫子的发梢处系着两朵红布绸。

他似乎更加不好意思了,却还是佯装镇定问她,“往清河集走那条路?”

那女孩用羊鞭一指左边的那一条说,“这边,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左拐就是清河集。”然后又指着另一条说,“那条路是往月亮湾镇的。”

羊鞭上的布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取了下来。

“我家就是清河集的。”何云芝说完又补了一句,然后站在原地静默。

“谢谢你小同志,我先走了。”

木常春看天越来越黑了,一刻也不敢再耽误,背起行囊就沿着左边这条路疾步离去,留下何云芝和一群羊。

“怎么这样啊!”何云芝嘴里小声嘀咕,手里的鞭子乱挥,不幸被鞭子打到的羊羔委屈地咩咩叫,而它家主人还在犹自抱怨,都说了我家是清河集的,还走那么快,再说谁是小同志啊,再有两年她就成年了,她这个年纪,村里都有人嫁人了!

木常春紧赶慢赶总算在镇政府下班以前报了到,政府里的人都很热情,立刻帮他安排了住处,在社管所,很大的一间屋子,里面摆了不少床铺。

听里面的老知青说就这还是临时住所,到了农忙碰上开会,或是存放杂物农具什么的要用,他们就得搬到挨边的简易稻草篷里,晴天还好,遇上下雨天就惨了,漏水是一定的,冬天的时候盖几床被子都不管事。

后来木常春对于老知青们说的深有体会,而且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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