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是外乡人在家里做了个木笼,安上机关和活动门,把笼子带上山。到了山上,没过多久,就发现了猴群,原来巫山一带,山大人稀,人们视野猴为精灵,很少捕杀。
外乡人在木笼周围洒上玉米,就径自下山。第二天上山时,木笼周围的玉米已经不见,外乡人就又洒上一些玉米。一连洒了十多天,外乡人才将玉米投进笼里,然后就蹲在一边守候。不久,只见一只母猴带着一只小猴抓着树枝荡过来了,外乡人仔细一瞧,在母猴的怀里还藏着一只几个月大的幼猴。母子三个蹲在树上,左右观察了一会儿,就跳入笼中,捡拾玉米大嚼起来,一不留神,小猴触动了机关,门自动关上了。母猴“哦哦”狂叫,外乡人忙走上前,用一块黑布罩住木笼。猴子怕黑,吓得没了声响,外乡人就拎着木笼回了家。
到了家,外乡人把布扯开,一不留神,被母猴抓伤了手。外乡人把母猴抓出来,手起刀落,一刀把母猴给杀了。看着母亲的鲜血,两只小猴屈服了,吓得闭上了眼睛,瑟瑟发抖地抱在一起。原来,大猴野性十足,不好驯养。外乡人杀了母猴,剥了猴皮,这时恰有一个过路客商经过,见外乡人有刚剥好的猴皮,就花了三个铜钱,将猴皮买下。
驯猴取宝
外乡人给小猴取名为“大宝”,幼猴取名为“二宝”,用铁链锁住,每天训练,如果不听命令,外乡人就会用鞭子抽它们。那些看热闹的乡邻见外乡人的鞭子上浸透了鲜血,纷纷骂他残忍狠毒。在外乡人的严厉调教下,两只小猴进步很快,已能接受外乡人的一些简单指令。
这天,外乡人正在家里驯猴,里正前来找他,里正身后还有顶轿子,从轿子上下来一个妇人,正是县令夫人。原来县令夫人听说外乡人家里有两只乖巧的猴子,就想来瞧瞧。见到县令夫人,“二宝”好像见到救星,一下就蹿进县令夫人的怀里。县令夫人爱怜地抚摸着“二宝”,对外乡人说:“这只猴子很乖巧,把它卖给我吧。”说完,也不管外乡人愿不愿意,扔下二两银子,返回轿中。见“二宝”被带走,“大宝”并不难过,只是向弟弟长啼两声,算作告别。
一晃一年过去,“大宝”长成了一只成年公猴,在外乡人面前也愈发听话,外乡人给它的指令,它都能得心应手地完成。外乡人觉得时机已到,就买了根长绳,带着“大宝”上了鹰子岩。原来,清朝刑法规定,盗墓是重罪,抓住后要被处死。为了躲开行人,外乡人选择从山上动手。
外乡人用长绳拴住“大宝”的脖子,递给“大宝”一个口袋,指着藏棺山洞的方向,做了个装东西到袋子里的动作。“大宝”明白,拎了口袋就往山洞的方向跑去,外乡人在后面放绳子,但只放了二十多米,就放不动了,原来,山上多灌木,将绳子死死缠住,绳子不能松动,根本放不了多远,外乡人只好把“大宝”拉了回来。
外乡人心烦意乱,密谋了一年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他不甘心。这时,“大宝”做了个动作,示意外乡人帮它把绳子解开,外乡人犹豫了。他知道,这“大宝”聪明异常,如果解开绳子,无异于放虎归山。想了半天,外乡人不愿一年的心血就此泡汤,决定赌一把,就解开了拴着“大宝”的绳子。
“大宝”得了外乡人的指令,向山洞爬去。等了半个时辰,外乡人以为“大宝”跑了,正在唉声叹气,“大宝”拎着一件东西回来了。外乡人一看,这东西长约一尺,晶晶亮亮,原来是块玉如意。外乡人高兴得蹦了起来,大叫“发财了”。
这天,“大宝”前前后后为外乡人拿回二十多件金银玉器,外乡人满载而归。回家后他买了酒肉,高兴得多喝了两盅,连给“大宝”上锁都忘了,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灵猴献赃
不料到了半夜,几个捕快来到外乡人的家里,将睡得死沉死沉的外乡人绑缚起来,然后搜出他盗得的财宝,将他打入了死牢。
原来,“大宝”趁外乡人睡熟,拿了一块玉笏板,来到县衙,找到弟弟“二宝”,让“二宝”将玉笏板送给县令夫人。县令夫人见猴子给她送礼,不由得大吃一惊,忙找来县令。县令见玉笏板正面写着“御赐”,反面写着“祝宰相公六十寿诞”,就知道是以前皇上御赐宰相的东西。县令是本地人,知道民间传说的“悬棺藏宝”的典故,问过夫人后,推断定是外乡人盗了悬棺,当下派捕快前去搜拿。
在证据面前,外乡人只好如实招供,原来,外乡人真名叫秦三,以前是个耍猴的,在家乡犯下命案,只好逃到四川,在偏僻的大宁河躲藏。县令当即上报刑部,刑部依据《大清律》,判秦三剐刑,秋后处决。
到了秋天,大宁河已是寒风瑟瑟,许多百姓都涌到刑场看杀人,熙熙攘攘,如同过节一般。
正要行刑时,有差人来报县令,说“大宝”和“二宝”死死地缠着一个看热闹的外地客商,把人家的外衣都撕烂了。县令早见过“大宝”和“二宝”的本事,知道这两只猴子颇有灵性,它们拦住那客商,一定有什么隐情,就让差人把客商带来。客商到时,县令见他的衣裳果然被猴子撕裂,露出里面的猴皮背心。
客商交代说,这正是一年多以前,他在外乡人手里买下的母猴皮。
县令听罢感慨良久,让他脱下猴皮背心,交还到“大宝”和“二宝”的手里。“大宝”和“二宝”捧着母猴皮,唏嘘良久,长啸一声,震耳欲聋。人们抬眼望去,只见两只猴影带着母猴皮,一前一后,消失在大宁河边的青山之中……
(题图、插图:黄全昌)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03月 TOP 故事会
故事会 》》》 2006年第17期 雪山冰川上的爱 作者:范大宇 字体:
雪山上的情敌
在整个雄鹰登山队,拉姆尔是登山技术最好的。别人视为难点的高度,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登上,而且当其他人累得气喘吁吁时,拉姆尔却像是只爬了一个小土包。高兴时他还会吹起欢快的口哨,吹得约瑟芬钻出帐篷,扬起漂亮的脸蛋,支起可爱的耳朵认真倾听。
约瑟芬是登山队里唯一的女性,队员们有时想不通,这样一个漂亮妞怎么会选择登山这项男人的运动。但约瑟芬绝不是滥竽充数,她不仅没有拖全队的后腿,而且给队员们带来了青春活力。
约瑟芬不止一次公开声明:谁能第一个登上海拔8844米的珠穆朗玛峰,她就嫁给谁。这话与其说是公开声明,不如说是针对拉姆尔一人说的。
但是,自从队里来了那个叫黑木的小伙子后,情况起了变化。
黑木是当地的土著,长得黑黑瘦瘦,并不起眼。他原本是给登山队背送给养的,背60公斤东西送到海拔7700米的营地,可以得到10美元的报酬。那天,黑木对队长开玩笑说:“这座山峰没有什么了不起,很容易上去的。”队长笑着说:“黑木,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痛。”
黑木不服,脖子一梗,说:“山鹰靠翅膀说话,山里人靠双腿说话,我们从不说谎。”结果第二天在冲击7950米的高度时,队长破例让黑木参加了。黑木呢,只用了一个小时就顺利到达了目的地,这让全队大跌眼镜。
为了增加登上珠穆朗玛峰顶的保险系数,队长经请示上级,把黑木特招为队员。可这样一来,对拉姆尔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在海拔8150米建立了最后的营地后,拉姆尔明显地感到了约瑟芬对他的冷淡。也难怪,那黑木仿佛真是只山鹰,高高的雪山对他来说根本不在话下,他不怎么需要吸氧气,也没有高山反应,他的双手双脚就像壁虎似的,能牢牢地抓住溜滑的冰川,如果再借助冰镐,那就如行走在平原之上。
饭后,当拉姆尔吹起口哨时,约瑟芬不再钻出帐篷倾听;可当黑木哼哼起谁也听不懂的小曲时,约瑟芬却会开心地“咯咯”大笑,对黑木说:“小山鹰,你的歌太迷人了。”听听,她竟说“迷人”。这时,黑木问:“你愿意当我的姐姐吗?”约瑟芬点点头,把黑木一把揽到怀里,亲热地叫道:“黑木小弟!”这场景对拉姆尔太刺激了,他打开一瓶烈性酒,张开嘴,“咚咚咚”一气灌下几大口,然后钻进睡袋,想了半宿,有了主意,他决定:采取特殊战术,搞垮黑木,将本属于自己的爱情夺回来!
第二天,拉姆尔找到黑木,关心地问他:“兄弟,想不想第一个登上珠穆朗玛峰?”
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