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隔了多日我才知道:我是被那个猫人给拉死狗似的拉到他的家中。他若是不告诉我,我始终不会想到怎么来到此地。火星上的土是那么的细美,我的身上一点也没有磨破。那些追我的猫人被那一枪吓得大概跑了三天也没有住脚。这把小手枪——只实着十二个子弹——使我成了名满火星的英雄。
第五节
我一直的睡下去,若不是被苍蝇咬醒,我也许就那么睡去,睡到永远。原谅我用“苍蝇”这个名词,我并不知道它们的名字;它们的样子实在象小绿蝴蝶,很美,可是行为比苍蝇还讨厌好几倍;多的很,每一抬手就飞起一群绿叶。
身上很僵,因为我是在“地”上睡了一夜,猫人的言语中大概没有“床”这个字。一手打绿蝇,一手磨擦身上,眼睛巡视着四围。屋里没有可看的。床自然就是土地,这把卧室中最重要的东西已经省去。希望找到个盆,好洗洗身上,热汗已经泡了我半天一夜。没有。东西既看不到,只好看墙和屋顶,全是泥作的,没有任何装饰。四面墙围着一团臭气,这便是屋子。墙上有个三尺来高的洞,是门;窗户,假如一定要的话,也是它。
我的手枪既没被猫人拿去,也没丢失在路上,全是奇迹。把枪带好,我从小洞爬出来了。明白过来,原来有窗也没用,屋子是在一个树林里——大概就是昨天晚上看见的那片——树叶极密,阳光就是极强也不能透过,况且阳光还被灰气遮住。怪不得猫人的视力好。林里也不凉快,潮湿蒸热,阳光虽见不到,可是热气好象裹在灰气里;没风。
我四下里去看,希望找到个水泉,或是河沟,去洗一洗身上。找不到;只遇见了树叶,潮气,臭味。
猫人在一株树上坐着呢。当然他早看见了我。可是及至我看见了他,他还往树叶里藏躲。这使我有些发怒。哪有这么招待客人的道理呢:不管吃,不管喝,只给我一间臭屋子。我承认我是他的客人,我自己并没意思上这里来,他请我来的。最好是不用客气,我想。走过去,他上了树尖。我不客气的爬到树上,抱住一个大枝用力的摇。他出了声,我不懂他的话,但是停止了摇动。我跳下来,等着他。他似乎晓得无法逃脱,抿着耳朵,象个战败的猫,慢慢的下来。我指了指嘴,仰了仰脖,嘴唇开闭了几次,要吃要喝。他明白了,向树上指了指。我以为这是叫我吃果子;猫人们也许不吃粮食,我很聪明的猜测。树上没果子。他又爬上树去,极小心的揪下四五片树叶,放在嘴中一个,然后都放在地上,指指我,指指叶。
这种喂羊的办法,我不能忍受;没过去拿那树叶。猫人的脸上极难看了,似乎也发了怒。他为什么发怒,我自然想不出:我为什么发怒,他或者也想不出。我看出来了,设若这么争执下去,一定没有什么好结果,而且也没有意味,根本谁也不明白谁。
但是,我不能自己去拾起树叶来吃。我用手势表示叫他拾起送过来。他似乎不懂。我也由发怒而怀疑了。莫非男女授受不亲,在火星上也通行?这个猫人闹了半天是个女的?不敢说,哼,焉知不是男男授受不亲呢!?(这一猜算猜对了,在这里住了几天之后证实了这个。)好吧,因彼此不明白而闹气是无谓的,我拾起树叶,用手擦了擦。其实手是脏极了,被飞机的铁条刮破的地方还留着些血迹;但是习惯成自然,不由的这么办了。送到嘴中一片,很香,汁水很多;因为没有经验,汁儿从嘴角流下点来;那个猫人的手脚都动了动,似乎要过来替我接住那点汁儿;这叶子一定是很宝贵的,我想;可是这么一大片树林,为什么这样的珍惜一两个叶子呢?不用管吧,稀罕事儿多着呢。连气吃了两片树叶,我觉得头有些发晕,可是并非不好受。我觉得到那点宝贝汁儿不但走到胃中去,而且有股麻劲儿通过全身,身上立刻不僵得慌了。肚中麻酥酥的满起来。心中有点发迷,似乎要睡,可是不能睡,迷糊之中又有点发痒,一种微醉样子的刺激。我手中还拿着一片叶,手似乎刚睡醒时那样松懒而舒服。没力气再抬。心中要笑;说不清脸上笑出来没有。我倚住一棵大树,闭了一会儿眼。极短的一会儿,头轻轻的晃了两晃。醉劲过去了,全身没有一个毛孔不觉得轻松的要笑,假如毛孔会笑。饥渴全不觉得了;身上无须洗了,泥,汗,血,都舒舒服服的贴在肉上,一辈子不洗也是舒服的。
树林绿得多了。四围的灰空气也正不冷不热,不多不少的合适。灰气绿树正有一种诗意的温美。潮气中,细闻,不是臭的了,是一种浓厚的香甜,象熟透了的甜瓜。“痛快”不足以形容出我的心境。“麻醉”,对,“麻醉”!那两片树叶给我心中一些灰的力量,然后如鱼得水的把全身浸渍在灰气之中。
我蹲在树旁。向来不喜蹲着;现在只有蹲着才觉得舒坦。
开始细看那个猫人;厌恶他的心似乎减去很多,有点觉得他可爱了。
所谓猫人者,并不是立着走,穿着衣服的大猫。他没有衣服。我笑了,把我上身的碎布条也拉下去,反正不冷,何苦挂着些零七八碎的呢。下身的还留着,这倒不是害羞,因为我得留着腰带,好挂着我的手枪。其实赤身佩带挂手枪也未尝不可,可是我还舍不得那盒火柴;必须留着裤子,以便有小袋装着那个小盒,万一将来再被他们上了脚镣呢。把靴子也脱下来扔在一边。
往回说,猫人不穿衣服。腰很长,很细,手脚都很短。手指脚指也都很短。(怪不得跑得快而作事那么慢呢,我想起他们给我上锁镣时的情景。)脖子不短,头能弯到背上去。脸很大,两个极圆极圆的眼睛,长得很低,留出很宽的一个脑门。脑门上全长着细毛,一直的和头发——也是很细冗——联上。鼻子和嘴联到一块,可不是象猫的那样俊秀,似乎象猪的,耳朵在脑瓢上,很小。身上都是细毛,很光润,近看是灰色的,远看有点绿,象灰羽毛纱的闪光。身腔是圆的,大概很便于横滚。胸前有四对小乳,八个小黑点。
他的内部构造怎样,我无从知道。
他的举动最奇怪的,据我看是他的慢中有快,快中有慢,使我猜不透他的立意何在;我只觉得他是非常的善疑。他的手脚永不安静着,脚与手一样的灵便;用手脚似乎较用其他感官的时候多,东摸摸,西摸摸,老动着;还不是摸,是触,好象蚂蚁的触角。
究竟他把我拉到此地,喂我树叶,是什么意思呢?我不由的,也许是那两片树叶的作用,要问了。可是怎样问呢?言语不通。
第六节
三四个月的工夫,我学会了猫话。马来话是可以在半年内学会的,猫语还要简单的多。四五百字来回颠倒便可以讲说一切。自然许多事与道理是不能就这么讲明白的,猫人有办法:不讲。形容词与副词不多,名词也不富裕。凡是象迷树的全是迷树:大迷树,小迷树,圆迷树,尖迷树,洋迷树,大洋迷树……其实这是些决不相同的树。迷树的叶便是那能使人麻醉的宝贝。代名词是不大用的,根本没有关系代名词。一种极儿气的语言。其实只记住些名词便够谈话的了,动词是多半可以用手势帮忙的。他们也有文字,一些小楼小塔似的东西,很不好认;普通的猫人至多只能记得十来个。
大蝎——这是我的猫朋友的名字——认识许多字,还会作诗。把一些好听的名词堆在一处,不用有任何简单的思想,便可以成一首猫诗。宝贝叶宝贝花宝贝山宝贝猫宝贝肚子……这是大蝎的“读史有感”。猫人有历史,两万多年的文明。会讲话了,我明白过来一切。大蝎是猫国的重要人物,大地主兼政客、诗人与军官。大地主,因为他有一大片迷树,迷叶是猫人食物的食物。他为什么养着我,与这迷叶大有关系。据他说,他拿出几块历史来作证——书都是石头做的,二尺见方半寸来厚一块,每块上有十来个极复杂的字——五百年前,他们是种地收粮,不懂什么叫迷叶。忽然有个外国人把它带到猫国来。最初只有上等人吃得起,后来他们把迷树也搬运了来,于是大家全吃入了瘾。不到五十年的工夫,不吃它的人是例外了。吃迷叶是多么舒服,多么省事的;可是有一样,吃了之后虽然精神焕发,可是手脚不爱动,于是种地的不种了,作工的不作了,大家闲散起来。政府下了令:禁止再吃迷叶。下令的第一天午时,皇后瘾得打了皇帝三个嘴巴子——大蝎搬开一块历史——皇帝也瘾得直落泪。当天下午又下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