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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疯狂手打员-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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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的是,来到这里的粉丝足足多大两百多人,其中又属老牌大神血红和烟男的粉丝最多大概占据了五十人左右。烽火这个新秀大神的粉丝也来了十几个,大多数都是在S市上大学的学生。而陈平的粉丝,来的人数不多,不到二十个人,但却是含金量最高的。他们没有举凡人的名字,而是举着自己的ID,但凡是经常关注《仙逆》书评区的读者或者作者都知道他们这些人的ID,无一不是百万盟。

起点有了上次年会失败的经验,这一次考虑的很少周到,签约会结束之后就准备了很多小型的会议室,让大神作者跟自己的粉丝见面聊天。

陈平带着自己的粉丝来到了挂着自己笔名的小会议室,十几个人坐在小会议室里一点都不拥挤,工作人员端来茶水就把空间留给了陈平。

“我们本来也知道凡人大大岁数并不大,但没有想到凡人大大居然如此年轻,让人感慨啊。”说话的人胸口挂着一个小牌子,牌子上写着:狗不咬不跑。他就是凡人盟的群主,凡人盟也是由他发起成立,并且快速成长的。

陈平呵呵一笑,道:“真正意义来讲,我要感谢你们的一路支持,凡人盟也是在你们这些人的支持下成立并且壮大。说实话,我刚开始写书的时候只是想把脑海中的故事讲给读者们听,根本没有想到过《仙逆》能取得如此耀眼的成绩,让我惊讶的同时也让我得到了不菲的收入。”

“主要是凡人大大写的精彩,要是凡人大大也的不好,我们也不会花钱打赏,甚至订阅都不可能。我们在一起交流过,都算得上是老书虫了,对小说的质量要求很高的,一般的小说根本不可能满足我们的胃口。”龙的天下喝口茶接过话题,又是说道:“对了,凡人夫人没有陪你来吗?我一直都很好奇,通过群里的聊天,我感觉凡人夫人应该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但凡人夫人身上却没有现在那些小姑娘的傲娇和任性,说话的语气也显得真诚平凡。还真像见见凡人夫人,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能够让凡人大大如此惧内。哈哈。”

龙的天下这样一说,其他的盟主也纷纷叫嚣着等会议结束一定要把凡人夫人接出来一起吃饭。

陈平笑着摇头,想到黄倩,脸上又是生出一股骄傲。

“她现在不在S市,前段时间去NJ进修学习了,你们的愿望要落空了。不过我会向她转告你们对她的喜欢,今天晚上我请客,咱们一定要好好喝一顿。”

“对了,凡人大大,新书为什么要转型呢,仙侠类的小说写得这么好,如果能再写出一本经典的仙侠,不仅在起点,恐怕整个网络都得承认凡人大大在仙侠类小说中的地位了。”

“就是,以前我都不看历史小说的,如果不是看《家丁》是凡人大大写的,我肯定不会看。”

“有很多读者都议论,《极品家丁》到底是凡人大大跟风烽火,还是能像《仙逆》那样写出不一样的极品,不一样的历史。”

对于这样的问题,陈平不是第一次遇到了,但既然书友们在这里问了,陈平就得给他们满意的答复。稍微组织一下语言,这才说道。

“你们也知道,《仙逆》的成功必定带起一大批作者模仿《仙逆》的等级设定,这是个人,甚至是网站都不能阻止的。而对于我个人,顶着《仙逆》成功的光环再去写仙侠的话,压力太大,而且需要写出跟《仙逆》不一样,但同样精彩的剧情,这样的话太费脑子了。与其这样,倒不如换个类型,我个人写着轻松,也能让读者看到凡人不同类型的创作能力。自私点来讲,我希望我能成为一个全能型的写手,各个类型都接触一遍。不管成功与否,最起码我努力过。”

“凡人大大,等《家丁》过了新书期,上架之后更新还会像《仙逆》那样吗?毕竟,你已经把我们的胃口养起来了,如果每天看不到十章以上的更新,我们都会有种你在偷懒的错觉。”

陈平仔细斟酌一番,道:“你们应该看出来了,《家丁》这本书走的是轻松幽默的路线,一般来讲这种风格的书一旦有了完整的大纲,很容易创作。但我脑海中的《家丁》不但要有幽默轻松,还要有男女情爱,还要有真实的社会,这几样揉捏到一起的话,就需要精细的布局,所以,《家丁》这本书的更新速度应该达不到《仙逆》的速度。但我会尽可能的多更,一天最少也要五章吧!”

“五章也不错了,你没看到其他的大神一天才更新两三章嘛。要我说,凡人盟的书友比之其他的书友要幸福多了,从来不会因为凡人大大的更新问题闹问题。”

“凡人大大已经结婚了还是正在热恋啊?”

“原本准备今年结婚的,但要看她怎么想,如果理想的话,等她从NJ回来吧。”

“结婚一定要通知我们这些铁杆,到时候我们给凡人大大送上一份大礼,绝对让你惊喜。”

对于书迷的热情,陈平觉得很自豪,因为自己,他们才聚到了一起,因为《仙逆》他们在网络上有了归属感。同时,因为他们,才有了《仙逆》的成功。

书迷是最可爱的人!

他们的要求很低,只需要作者努力稳定的更新,他们就会毫不吝啬的投出自己手中的票,订阅打赏什么的也都会有。而稳定的更新恰恰是作者最应该做到的本分,拿一个本分工作换取读者的支持,甚至是大量的金钱,还有比这更简单的事情吗?

PS:这段话也是小狐的心里话,谢谢你们的支持!

第六十一章 烽火成为总管的辛秘【五更】

晚上起点统一安排的聚餐上多了很多读者,这是多位大神临时要求的,起点也很乐意,毕竟这些读者都为起点贡献了不少的金钱。

聚餐上,很多读者都要求跟大神碰杯,结果就导致一些酒量不佳的大神在中途倒下。而陈平这位酒精考验过的人撑到了最后,在跟书迷吃饭的时候,狗不咬不跑表达出一个遗憾,他没有联系到神秘F盟。

听他这么一说,其他的书迷也是开始说道F盟,敬佩夸赞的话他们毫不吝啬。让别的大神的书迷听到后,也是引起了其他书迷的疑问。F盟如此支持凡人大大,怎么在这时候没有出现,这有点反常啊。

陈平心中也是一动,F盟到底是谁?到底身在何方?要不要问问黄倩,似乎她知道一些情况。

由于明天是周末,很多书友都打算趁着这个机会在S市好好转转,给亲友带些礼物回去,很多人就在签约会所在的酒店开了房。

晚上,陈平来到血红的房间。

看血红还在尽心的码字,陈平只好坐到一旁等待着。

血红的码字速度还算比较快的,当然,跟陈平是没法比,思路畅通的情况下一个小时也能码出三千多字。

等了大半个小时,血红把刚码出来的一章发出去之后,揉着手腕感慨着。

“有时候我都嫉妒你,你到底是怎么码字的,速度居然那么快,而且还不影响质量。我要是拥有你那样的速度,月票第一你能抢走?”

陈平给血红填了茶水,重新坐回到沙发,笑呵呵的说道:“别羡慕哥,哥只是个传说。”

“噗嗤。”刚喝进嘴里的茶水瞬间喷出,血红脸上神色精彩,稳稳情绪又是说道:“总是能从你嘴里听到一些奇葩的话,好像现在网上流传的尼玛你妹什么的都是从你这里传出来的吧?你倒是有引领网络风潮的潜质。”

平时没注意,现在听血红这样一说,陈平才想起来,好像真有这回事。自己跟书友聊天的时候经常会忍不住爆出这样的话,久而久之,书迷也学会了这些话的用法。

“天才就是这样,不经意间的一句话都能让别人广为流传,如果我生在古代,是不是也可以成为一代大家?说不定还能留名青史呢。”

“行了吧,别得了便宜卖乖。你来找我什么事?”

“没事啊,就是想找你聊聊。反正我是孤家寡人,晚上回去也没事做,就来找你打发时间了。”

“我靠,你没事做?你没事做不代表我没事做好吧?我今天三章的更新还没写出来呢。要是真没事就滚蛋,看着你就烦。”

“你看你,不要这么现实好吧?再怎么说我也是有身份证的人,你不能如此贬低我吧。其实我来的目的是想喊你出去吃宵夜的,刚才光顾着喝酒了,这一会儿觉得有点饿了。”

听到吃宵夜,血红也是来了兴趣,两人悄悄走出房门,正好看到对面的房门打开,站在门口的是烽火那小子。

“这么晚了,你们这是……”

“吃宵夜,走吧,带你一个。”

三人来到一处大排档,点了两个小菜,一些烧烤,又叫了一箱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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