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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之后的弟弟,没想到他长得真是漂亮,像个大姑娘。结果,就被镇上的恶人看中了,想要抢回去。
大家都喜欢这对兄弟,所以在听到风声后,就上山通知他们,他们就连夜离开,逃过一劫,他们一定会很高兴的。”青年惋惜地叹了口气,啧啧摇头。
“那你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不知道。”他也是满脸的担忧,“这里只有一条路,就是往西,不是去傲鹰,就是女儿国。路途遥远,希望他们能平安啊,哎……”
那幽幽的叹气让我百味交杂。一个月前,我不正从傲鹰国前来天朝?茫茫草原,曾有那么一刻,我和小伍、六子靠得如此之近,却又在下一刻彼此匆匆擦肩而过。
不管如何,至少,知道了他们的消息,而且,是好消息。就是六子的病好了。可是小伍呢?老神医留下的方子一定能把小伍治好吧。听青年的描述,小伍应该是属于累倒的。为了照顾六子,小伍真是辛苦了。
带着几分欣慰和惋惜地转身,却发现鸠摩罗和冉羽熙已经不知几时站在了我的身后。我看了他们一眼,他们也是神情各异地看着我。
“把所有的馒头都买下来。”我只是淡淡说了一句,他们便擦过我的双肩跨到摊子前,异口同声地说:“全买了。”
“哟!谢谢,真是太谢谢了!”
带着复杂的心情继续上路,知道小伍和六子的方向,就放了一半心。正好我之后的行程也是往西,想到或许能与他们团聚,心情就变地激动。
鸠摩罗吃不惯馒头,觉得太软,文修倒是很喜欢。他问我怎么做的,我就告诉他是大米做的。他就开始研究大米和他们傲鹰的大麦之间的区别。
不用奇怪文修对大米的好奇,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就像天朝没有番茄,但傲鹰国却有。所以两国的通商,对物种的丰富也极有好处。
从边境小镇开始,沿途便都有客栈可以休息。我也终于睡上了舒服的床。这床和被褥的材质随着城镇的越来越大,而越来越精良。可是,鸠摩罗又开始嫌恶起来,他嫌天朝床小。那是,他那张kingsize的大床,动不动就要三个要滚床。鄙视他。
后来文修告诉我,其实鸠摩罗嫌东嫌西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心高气傲,再加上又是傲鹰国国王。在进入另一个国家后,面对他的繁华,自然会不服气。
但这也有好处,就是刺激了他的好胜心。想必这趟天朝之行,会刺激他的神经,回国大力发展经济,将傲鹰国带入繁华,超过天朝。
进入天朝国境之后,行程反而减慢了。因为无论鸠摩罗,还是文修,每到一个城镇,都要出去逛上一圈。由此,便发现鸠摩罗和文修其实都是购物狂,他们看到喜欢的,好玩的就会买,反正有钱。
想起一开始他们拿着一块金币,去买一个小摊上的面具时,那场景说不出的滑稽。信心的老板把他们当做冤大头,真敢拿那金币。最后还是冉羽熙出手,才spring手#5打没让他们变成笑柄。
之后,冉羽熙带着他们去了钱庄,将傲鹰国的金币兑换成天朝的铜钱,银子和银票。然后,鸠摩罗又不高兴了,说天朝怎么用纸来做买卖。通常这种时候,我都躲起来,以免丢人。
随着越来越靠近京城,京城的消息也源源不断而来。什么女儿国女皇到了,什么千岛国的国王到了。什么六大家族已经齐聚京城,什么北宫小王爷忙着接待。而其中,自然也有寒珏的消息。
心里明明不想去留意,可是当酒楼茶馆的旅客纷纷提起温柔善良的明阳王时,我都会忍不住起倾听。这一切,逃不过冉羽熙的眼睛。
每到此时,他都会眯起双眼,叼着烟杆,然后将烟雾吐在我的脸上,让我在咳咳中回神。
一路上,鸠摩罗和文修也是见到了不少天朝的美女,她们皮肤白皙,唇红齿白,而且身材完全不亚于傲鹰国的女人们。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将视线落在这些女人的身上,估计心中在惊叹她们的婀娜多姿。
可是,奇怪的是,每次他们看完那些女人就会回头看向我,然后看着我的头发,看得我有些莫名其妙,最后,我就瞪他们,他们便会收回目光。
后来我忍不住问文修,你们看美女就看美女,干嘛又来看我。文修红着脸说,他们其实是在想象我原来的样子,也就是穿上那些女子漂亮的裙衫,然后一头长发的模样,一定,也很美。
文修的话,我听着美滋滋的,谁不喜欢听赞美?
就这样一边玩,一边买,走到京城的时候,竟是用了半个月,还差五天,就是刘曦大婚的日子。
到京城的时候,是在晚上。因为刘曦大婚,所以城防也变得格外森严。每一个进入的人,都要进行盘查。我坐在马车里,心情很复杂,复杂到化作一团,已经分别不出到底是激动,还是不安。恐慌,总之,那颗心始终剧烈地狂跳着。
一路上风尘仆仆的我们,在城门口接受检查。当文修拿出通关文叠时,士兵露出了奇怪的神情,不停打量我们的穿着,估计觉得太过寒碜,不像是贵族。因为有通关文叠的外国旅人一般不是商人,就是贵族。
幸好鸠摩罗没有拿出可以进入皇城观礼的请柬,不然那些士兵更加奇怪了。
“要不要去我家住?”在入城后,冉羽熙笑着问。他依然身披斗篷,盖着脸,不想让别人看见他。
鸠摩罗挑挑眉:“好哇。”他的语气带着一丝挑衅,显然是想去看看冉羽熙的家业。
我坐在马车里直摇头,鸠摩罗就是喜欢比较。幸好他不知道我还跟刘曦“有一腿”不然他肯定又要去跟刘曦比了。
第五十二章 只想远远看着
小修收不收还没决定,至少他比鸠摩罗好处理。他有着青年男孩对女孩的好奇和冲动,也不能说他就是色,但却是色地有点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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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在冉羽熙的带领下,朝朝曦夜雨的方向而去。整个京城都沉浸在刘曦即将大婚的喜悦中,大大小小的门户上都高挂红灯,红绸。
夜市也比往日繁华了许多,还有一些身着与我们一般带着异域风情的外国人。
当经过高升客栈时,我喊道了停车。
大家看向我,我拉好斗篷下了马车,看向冉羽熙:“我不会住朝曦夜雨的,你们去吧。”
冉羽熙叼着烟杆与我对视,妩媚的眼睛没有露出笑意,而是太多太多晦涩的沉淀。他没有说话,只是下了阿骚往马车而去。
“秋苒,为什么?”文修走了过来,他的身后,站着鸠摩罗,看着鸠摩罗脸上微露疑惑的表情,我向他们解释道:“你们忘记冉羽熙是做什么生意的?”
文修疑惑的看向鸠摩罗,鸠摩罗微微拧眉:“那我们也住这里。”
我笑了:“冉羽熙哪里的条件比这里好得多,你们应该去见识见识。我只是不适合在那里夜宿罢了。而且,你们有请柬,可以住进天朝皇帝位你们准备好的公馆。不过你们还是在冉羽熙那里梳洗干净,再穿上盛装比较好,不然公馆的侍卫以为你们是冒牌货了。”
鸠摩罗看了我一会,点点头。文修则是看向自己的衣衫,结果,他自己也笑了。确实过于朴素,而且风尘仆仆。
就在我转身去拿行李时,冉羽熙却将一个小袋子放到我的面前:“入京了,你最好戴上这个。”
会是什么?我从他手中结果,打开一看,竟是一圈假胡子。抬眸复杂地看向冉羽熙,他风情万种地俯到我的耳边:“晚上关好门哦,不然我会来的~~”
我笑着回头拿出了行李,然后目送大家的远去。转身便住进了高升客栈。
让鸠摩罗他们去朝曦夜雨住是正确的,高升里也只剩下一间客房,而且,还是丙等的。刘曦大婚,让京城的客栈都人满为患。只为能远远一睹皇家婚礼的隆重和奢华。
坐在房间里,我想了许久,便戴上假胡子,拉好衣帽出了门,然后钻入了人流之中。不知道为何那么迫切地想去那个地方,但是,自己的心就是那样告诉我,看一眼,看一眼之后,便能彻底心安。
离开繁华的街道,人流便少了些许。但一进入王府和贵族官员住处林立的城东时,发现巡逻的侍卫便明显地多了起来。
“啪啪啪啪!”一行年轻公子骑着高头大马迎面而来,他们都是英姿飒爽,风姿卓越,我和其他行人一起闪避到了一旁,举目之时,看到的,竟是北宫蒲玉。
一年未见,他竟是有了我想像不到的成熟。宛如少年一夜成长,俊美的风姿让我错以为是北宫俊琦的降临。他的身上,有了王爷的威严,有了男人的稳重。
身边的少女们纷纷发出倾慕的赞叹,北宫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