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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该银行本身就是阿姆斯特丹市政府与议会控制的。1602年创建臭名昭著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们与信誉良好的阿姆斯特丹银行的控制者是一伙人,他们既是金融家又是议员和政府官员,相互之间又有姻亲关系,构成了强大的金融寡头门阀集团。归根结底,荷兰政权就执掌在阿姆斯特丹的金融家手中。
荷兰东印度公司:贸易遮掩下的海外掠夺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建立之后的10年中都没有分过红利,人们之所以愿意持有股票的原因就在于,这些股票可以随时在市场上兑现。在阿姆斯特丹银行建立的那一年,全世界最早的一家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诞生。荷兰东印度公司则是交易所中第一家可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也就是说股票可以在交易所自由买卖,随时兑现。
当时没有冰箱、冰柜这样的现代技术,食物不易长期保存,容易腐烂。胡椒和其他一些辛辣香料不仅可以掩盖肉的腐味,还能够杀死或减少那些促进食物腐烂的细菌和病毒。对欧洲来说,香料是一种生活必需品。从亚洲贩卖香料到欧洲的利润极为丰厚。东印度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殖民海外、贩运香料以及其他当地土产。荷兰政府授予了东印度公司特许状,允许它垄断从好望角到麦哲伦海峡之间的贸易权,并授予它开战或讲和、武力抢劫外国船只、建立殖民地、修筑城堡和铸币的权力。
1610年,一位出生于安特卫普的阿姆斯特丹商人联合17个荷兰金融家,收购并控制了东印度公司。这个寡头股东的联合在历史上被称为“十七人委员会”。而荷兰东印度公司招募的下层员工是来自荷兰语与德语社会的底层盲流。
东印度公司一开始先是占领了印度尼西亚,在巴达维亚即今天的印尼雅加达建立了第一个军事要塞。随后,在连续几任东印度公司总督的领导下,荷兰人成功地将葡萄牙势力从东印度群岛、马六甲和锡兰赶走,牢牢地将亚洲贸易权攥在手上。东印度群岛即今天的马来群岛,包括婆罗洲、爪哇、新几内亚、文莱及苏门答腊几座主要岛屿。锡兰即今天的斯里兰卡。
1604年,东印度公司占据澎湖岛,但好景不长,明朝福建都督同知沈有容不久便将荷兰人逐回巴达维亚。都督同知是正二品,相当于现在的大军区副司令。安徽宣城人沈有容,万历朝中武举第四名,素有将才,是著名的抗蒙名将,明朝中后期最著名的两位大将戚继光和李成梁都曾做过他的上司。台湾澎湖百姓为了纪念沈有容的功绩,特地竖立了一块高198厘米、宽28。7厘米,刻有“沈有容谕退红毛番韦麻郎等”的石碑,是全台湾最为古老的一块石碑。此碑目前收藏在澎湖马公镇的天后宫,成为中国台湾地区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
18年后,东印度公司再次占领澎湖岛。荷兰人抢走中国人600多艘渔船,强迫中国人为他们服苦役,有1300多名中国人被饿死、累死,还有270多人被掳往爪哇做苦力。两年后,福建巡抚南居益派军再次驱逐荷兰人。南居益是陕西渭南人,曾在万历年间中进士,后因得罪大宦官魏忠贤,被削职归乡。
当时的中国人称荷兰人为“红毛鬼子”,并深为荷兰人的坚船利炮所触动。明代文学家沈德符所撰的《万历野获编》描述了明军与荷兰海战的情况,书中记载荷兰人的火炮是“第见青烟一缕,此几应手糜烂,无声迹可寻,徐徐扬帆去,不折一镞,而官军死者已无算”。《广州府志》则将荷兰战舰描写为闻所未闻的庞然大物:“我舟高大,不及彼五分之一,而欲与争胜于稽天巨浸中,必无幸矣。”
1624年9月,拥有坚船利炮的东印度公司终于夺取了台湾,建立了“热兰遮城”和“赤坎楼”。荷兰人在台湾残酷奴役,大肆掠夺,血腥镇压中国人来维持他们的殖民统治。当时,中国台湾为东印度公司贡献了其总利润的25。5%,每年运回荷兰的财富达40万荷兰盾,相当于4吨黄金,以至于当时的一位荷兰总督称:“台湾是公司的一头好奶牛”。
东印度公司对各个殖民地的统治主要依靠屠杀。荷兰人用车裂、火烧、钉十字架等酷刑,镇压当地民众。东印度公司在台湾有一名职员叫做君士坦丁·诺贝尔,他亲手杀害的中国人就达100人以上。
鲜为人知的是,1633年,中国明朝正规军曾经与东印度公司打过一场大规模海战——料罗湾海战。荷兰派出13艘装备加农炮的当时最为先进的战舰,此外还包括50艘海盗船,偷袭福建厦门的明朝水师,明军大败,船队损失殆尽。明朝末代皇帝崇祯得知消息后龙颜大怒,下旨惩罚荷兰人。郑成功之父郑芝龙调集自己的私人海上武装,集结了149艘战船在厦门料罗湾与荷兰舰队决一雌雄。最终,荷兰惨败,从此以后,荷兰人只是龟缩在台湾岛,未能进一步侵入中国内地,直到郑成功收复台湾被彻底清理出中国沿海地区。
实际上,荷兰东印度公司与郑芝龙之间的战争,本质上是中、荷两国对亚洲贸易权的争夺。虽然中国暂时获取了地区贸易的控制权,但很快由于长期的政府海禁政策使得技术与经济的差距越来越大,最终还是丧失掉了。此后,荷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独自垄断了亚洲贸易权。
和东印度公司相比,1621年成立的荷兰西印度公司则是赤裸裸的抢劫。这家公司从来没有做过任何正经生意,而是劫掠满载着丰富物资的西班牙商船,贩卖奴隶甚至还经营毒品。阿姆斯特丹完善的金融服务与雄厚的金融资本推动了以东、西印度公司为代表的海外殖民掠夺的成功,殖民扩张又给予了荷兰金融资本巨大的投资收益,这都稳固地确立了荷兰国际货币与金融中心的地位。
荷兰:战争幕后的操纵者
在16~17世纪的欧洲,尤其在德国,人们语言不通,习俗不同,还没有形成民族的观念。只有不同的宗教才将欧洲人分成不同的群体。不同宗教群体之间却势如水火,不断发生冲突。分裂最为严重的是德国,当时叫神圣罗马帝国,总共有几十个小邦国。信奉新教的邦国组成了“新教联盟”,信奉天主教的邦国针锋相对地组成了“天主教联盟”。天主教联盟的大老板西班牙—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得到罗马教皇和波兰贵族的支持,而新教联盟则得到同样信仰新教的荷兰、英国和北欧瑞典、丹麦的支持。法国虽是天主教国家,但为防止德国的统一,同时削弱哈布斯堡家族的势力,也支持新教联盟。
在众多的邦国中,拥有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权利的只有7个,被称为选帝侯,他们分别是3个教会选帝侯和4个世俗选帝侯:美茵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藩侯、普法尔茨伯爵和波希米亚国王。
1617年,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的斐迪南被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赐封为波希米亚国王,拥有了被选为皇帝的权利。波希米亚是新教地区,但在费迪南的统治下,新教徒被残酷镇压。1618年5月23日,波希米亚新教徒冲进王宫,斐迪南仓皇逃窜,但他的两个宠臣却被愤怒的群众从20米高的窗台上扔了下去,这就是欧洲历史上著名的“掷出窗外事件”。该事件引起了长达30年之久的三十年战争。
当时,几乎整个欧洲的国家都要依赖于荷兰的金融家,没有阿姆斯特丹的资金援助,战争就不会取得胜利。丹麦国王、瑞典国王、俄国叶卡特琳娜二世、德国巴伐利亚君主、法国国王、美国华盛顿起义军、德国萨克森君主,这些都是荷兰金融家的老客户。为了获得贷款,1764年,萨克森君主将价值900万荷兰盾的宝石抵押给荷兰人;1769年,叶卡特琳娜二世交出俄国皇室的传家钻石,还抵押了大量的汞和铜;1784年,独立不到6年的美国就向荷兰借款2200万荷兰盾;17世纪中叶,丹麦反抗瑞典的战争,荷兰人就给了大量的资金援助;甚至在1654年,法国在意大利的军队要通过阿姆斯特丹来发放军饷。
西班牙—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对荷兰气势汹汹地发动了多次战争,但在荷兰的金钱面前不堪一击。荷兰政府能用低利借到大量的国债来支持战争。1651年,仅荷兰一个省借款就高达1。4亿荷兰盾。当荷兰人借钱时,债权人个个都因为能赚到大钱而兴高采烈。可是,英国、法国和西班牙借钱时,债权人如能安全收回本金就要高兴得手舞足蹈了。
三十年战争也不例外。当时,新教徒联盟盟主瑞典国王古斯塔夫连续打败哈布斯堡家族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