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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公仔-纯情、凄美、温暖-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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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他爸爸妈妈关系很好,因为我在他们做饭的时候帮忙。我和他妹妹也很好,因为我弹着琴唱歌的时候,她就坐在我跟前,不眨眼地听着。他妹妹很优秀,以前是中学学生会主席。 
  后来我梦见我去找小康。他不在,他妹妹在。他妹妹的表情我看不清楚,我不大敢看。我问她怎么样?我指的是他的女朋友。她说,挺好的,我们家都挺喜欢的。我在梦里就有些心痛,就想问,不喜欢我,为什么不早说?但是在梦里,我没有说。 
  我不知道我床上怎么样,因为我不是很自信。我有看A片的,我和她们好像差不太多,只是不穿护士服。 
  她呢?她有我好看吗?她有我好吗? 
  他掀开被子,对着台灯,放了一个响屁,就是那种的,噗—— 
  我就说,一个光明正大的屁。 
  他笑起来了,不那么尴尬了。 
  到后来就没有意思了。 
  因为我们不做饭,我们吃的馆子里的饭总是不大好,但是他要逼着我说好。 
  我只好说好。 
  做爱容易忘记一切。虽然做爱也不是真的那么快乐。 
  别人做得,我也做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不刷牙就睡觉。 
  小康说,刷牙吧,刷牙吧。我说不。他就笑了,觉得很好玩似的。 
  等他不催我了,我就自己跑去刷了。 
  我们曾经拍过一张刷牙的合影。那张照片,几乎就是我照得最好看的照片了。我笑咪咪的,小康也笑咪咪的。每人拿着一把牙刷,假装刷牙的样子。 
  这个照片被他拿回去给家里人看。据他说,他爸爸看了就笑,偷偷问,什么时候娶回家。小康很高兴,好像小孩子捡到糖吃。 
  小康说这个话时,声音很小,好像是不大好意思。 
  我从小是没有家的,因为爹妈都不肯要我了。我长大了,知道自己没有爹妈。不过不要紧,我已经长大了。大家对我很好,除了有一点点孤单。 
  十八岁之前,我在技校上学。上完学,我坐了四十多个小时的火车来到北京,在一家网络公司里编写程序。我每天都要写很多行程序。我的头发是黄的,我有些瘦,我有一把琴,我喜欢弹着琴唱歌,但是我很少很少唱给别人听。 
  我像一颗很小很小的豆芽菜似的,我想如果不使劲看,根本看不见我。 
  可是小康还是看见我了,虽然我头发乱乱的。他坐在最后一排,因为他是工作人员中职务最高的。他可能是CEO。他管我,还有我们一大帮人。 
  小康听完我唱歌,说,你真好看呢。我就高兴起来了,有人说我好看了,所以我就死心塌地地喜欢上小康了。 
  所以我喜欢小康带我回家,我也想把小康带回去给我妈妈看。可是我,不知道我妈妈在哪里。如果她看见小康,她一定很高兴,因为我喜欢小康,我妈妈也一定喜欢。我一定很像我妈妈,但是我妈妈肯定不唱歌,她五音不全。她的牙齿有些黄,她有些近视,她喜欢开有些低俗的玩笑。她会一个人笑很久。 
  其实我不知道,我只是这么想而已。 
  小康原来可能有些想娶我,但是他忘记给我送戒指了,他也忘记说了。后来他说不想耽误我,不要我老是和他一起。他不让别人知道我,他说这样对我不好。 
  我说不要紧,你让我来我就来,你让我走,我就走。 
  他说,这对你多不好。 
  我笑了起来,我就是这样的人啊,怕什么呢…… 
  他说,你不是这样的人。 
  我说我就是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小康一直偷看我的信箱。他猜到了,虽然我在信箱里什么也不说,只是说我觉得很孤独。他就猜到,我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有一个哥哥。 
  没有办法,我太孤独了。时间过去太久,都已经忘记孤独的理由了。其实小康不知道的,我一直很希望从一而终,跟古代一样,好比杜十娘、李慧娘、庚娘,好比孔雀东南飞。 
  只是他们都不是我的哥哥,你才是。小康抱我的时候,就好像我的亲人一样,我一点欲望都没有,只觉得无边无际的忧伤包围着我,我想重新返回子宫。 
  我们是亲人,小康。 
  后来就这样了,你们结婚了。听到消息的那一天,我肚子有些痛。我蹲在地上,半天没有起来。 
  后来就这样了。我每到周末,就坐地铁,去找哥哥,和他做爱。 
  我轻声轻气地说,哥,我有很多裙子,我们可以约会一个夏天,都不会有重复。 
  直到有一天,他说,小蝶,我交了一个女友,我不希望她见到你。 
  那天,地铁忽然停开了半小时。听说,有人掉到了铁轨下面。 
  我就站在地铁旁边,忽然想,如果那个死的人是哥哥多好啊,这样我至少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至少他不会像小康一样,和别人结婚了。 
  原谅我,我没有给你们祝福。 
  因为不知道是谁给了我诅咒。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1)   
  在没有方向的风中开始跳舞吧 
  ——张楚《冷暖自知》 
  K总是认为我对他有情结。 
  情结,懂吗?他大声对我嚷嚷,惟恐我听不到。 
  在我的心目中,K从来没有自卑过。他觉得自己像Jim Morrison——那个因肥胖而死的摇滚诗人。事实上K也没有任何理由自卑:他毕业于名校,头脑机敏,才华过人,具有英俊不羁的外表和挣钱买房的本事——前者吸引没有头脑的女孩子,后者吸引有头脑的女孩子。 
  曾经我持之以恒地用电话打扰K,坚持了差不多一年。K经常在早上被我的电话吵醒,很恼火地冲着电话嚷:我昨晚四点才睡!我于是就满怀歉意地说啊呀对不起,然后就挂了。 
  就这样,K认为我暗恋他已是不争的事实。 
  不知道那时候为什么总是那么有耐心给他打电话,可能是因为学生生活的清贫和寂寞吧。除了努力地在图书馆自习和挣学分,我不曾和男孩约会,看电影,逛街,买衣服,做一切该做的风花雪月的事。事实上我什么也没做,除了让青春像水一样流过空洞的身体,连伸手去稍稍挽留一下都懒得。多少个女孩子都像沙子一样,留不住水。 
  有一年的平安夜,下了很大很大的雪。深夜,大家都睡了,我霸着女生楼惟一的一部破破烂烂的电话,和K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雪那么大,地上一定全白了。我很想出去在雪地里走走,因为我们南方是不下雪的。可是K只是在电话里对我读诗。尽管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但在这个时候多少有点不合时宜,因为我真的很困很困。我频频哈欠,想着外头的雪,不知道有多厚了,有没有人在上面走来走去的,有没有人不必在关门之前赶回宿舍,等玩累了,还有温暖的屋子可去。 
  我真是羡慕煞这种人。 
  后来K说,你出来吧,我们找地方喝酒去。 
  我怅然说,太晚了,楼门已经关了。 
  再说了,我也不喝酒。 
  半年后,初夏的一个晚上,几个人一起吃饭,其中也有K。吃罢了,各自作鸟兽散。而十二点已经过了,我没有地儿可去,站在打烊的小饭店门口,有点茫然。 
  K只好说,你去我那儿吧。 
  现在想起来,这种感觉也蛮好的: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披着长发,穿着蓝色的棉布长裙,怀里捧着一大束鲜花,在午夜之后由别的男人用出租车带走。对于一个严格遵守各种清规戒律的乖女孩来说,这种经验还是不可多得的。 
  后来我才知道,在城市里,男人带女孩子回自己的住处,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那时候起,城市里涌现出一大批年轻和不年轻的人,任性,自由,快乐,有着我不能想象的生活方式,据说他们是“新新人类”。从那时候起,我就已经远远落伍于我所寄居的城市。 
  我应该来自旧石器时代。 
  话说回来,那天晚上我对K充满了信任和感激。当穿过城市的夜和灯火,站在K宽敞而明亮的屋子中,想到今晚不必在外面游荡时,真是觉得很快乐。 
  我穿着K的浴衣从浴室里出来时,K说,我只有一间卧室,你睡客厅的沙发呢,还是睡卧室? 
  反正我是不睡客厅的,他说。 
  我说我不睡沙发。 
  那我们只好都睡卧室了,他说。 
  我们走进卧室。 
  K又说,我只有一张床,你睡地上呢还是睡床。 
  反正我是不睡地上的,他说。 
  我说我也不睡地上。 
  那我们只好睡同一张床了,K说。 
  于是我们上了床。 
  K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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