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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途中与你相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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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带手机,我甚至想现在给辛潮打个电话去商量一下,我现在到底要不要进去,或者给林珍珍打个电话,可是我仿佛没了选择,这个时候我已经走到了这里,自己心甘情愿地走到这里,我为何还能这样举足不前。

既然已经没了希望,只是想见他一眼,难道都做不到吗?

当我这么想时,我已经问了值班护士他所在的地方,就是这么鬼使神差不由自主地,我走到他的办公室前,才恍惚过来,我内心有多希望看他一眼。我看着眼前这扇白色的门,这只是一扇门,这面是我,那面是他。

我只要轻轻一推,我最想见到的人,就会在我的眼前。

我的手几乎没有停顿,直接敲门,他那好听而又熟悉的声音在屋内响起,“请进。”

我的嘴唇几乎要颤抖起来,呼吸也变得慢了,迟钝了。

推开门,他手中正在写着什么,下午的阳光照在他的侧脸上,窗户半开着,白色的窗帘随着微风在他身边缓缓浮动,我几乎有种错觉,现在的他,是十多年前的他,我只是路过这间教室,而不是办公室。他闻声抬起头,微侧过脸来,我看到他下巴处阳光投射的余晖,强压住内心的紧张和沸腾,正视着他的眼睛。

他回视着我,一动不动,却很快反应了过来,只是开口的第一句话便让我心中微凉,“姜唯,你有事吗?”

噢……我在心底对自己说,原来你还是认识我的,我对你来说,并不是陌生人。

我嘴角勉强扯出一丝笑意,回道:“我听说你在这里,来看看你。”

他指了指一边的沙发,收起在我身上的视线,客气道:“请坐。”

他倒了杯热水递给我,我低声说:“谢谢。”

“不用。”

虽然他并不像上次当我是陌生人,可此时的气氛僵硬得和陌生人根本没什么区别,我也不知道为何会是如此糟糕,我握着杯子的手甚至微微发颤起来。

我本以为最坏的情况是我说着不太好笑的笑话和他谈笑风生,而他表情淡淡。

我喝了口水,想冲淡嘴里此时的苦涩,抬头抿了下嘴唇,却见他已坐回原来的位置看着手中的片子,并不宽敞的空间安静得仿佛只能听到我的呼吸声,他似乎看片子看得入神,我才有勇气这样细看着他,白大褂下深蓝色的衬衫领口,米色的领带,黑发利落地向后梳着,露出光洁的额头和浓密的眉毛,这样的他看起来成熟干练,早已褪去了少年时的青涩,可我却觉得他变化不大,只是脸色微微疲倦,看起来仿佛没有休息好的模样。

不知过了多久,就连我手中握的水杯都不再温暖,我主动开口打破这样诡异的沉静,问道:“你很忙吗?要不然我……”

话音未落,就有了敲门声,一男一女两个医生走了进来,见到我,先是一愣,其中一个看似活泼的男医生快嘴道:“哇,江医生有客人在唉,真是少见啊!这位……不会就是传说中的未婚妻吧?”

江子墨眉心微皱地看着他,那名活泼的医生立刻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赶紧把手中的资料递给了江子墨,接着便开始讨论起关于手术的事情来。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无比多余。

坐又不是,走人也不对。

两位医生走后,江子墨才停下手中的笔,抬头看我,却是直接道:“我待会儿有个手术,你有什么事现在可以说。”

如此生硬冰冷。

我心中有种东西迅速往下沉去,缓缓摇了摇头,“没有什么事,就是顺便过来看看你……过得好不好?”

我不自觉把顺便两个字说得格外清晰。

“那你现在看见了吗?”

我没想到他会这样说,一时竟没有话语来接他这样冰冷的反问。

只觉得胸口很疼很疼,像一根根银针刺在那里。他的话,虽听起来细微却字字锋芒毕露。

不该来的吗?

还是正好让我彻底断了念想。

“我觉得我好像来错时候了,你是心情不太好,还是,我来得太莽撞了,事先也没跟你打声招呼,毕竟你这么忙,大年初三还在上班……”

我有些语无伦次,却听他淡淡地落下一句,“对不起。”

“没什么……”我轻声回道。却不敢看他那双黑亮如初如今却备添冰冷的眼睛。

这时屋内的电话声响起,他接过,我不知为何,竟觉得多待一秒钟心灵都难以负荷,兀自站了起来,他察觉到我的动静,抬眼向我看来,只是这样一眼,我心中便痛了起来,却装作若无其事地向他点了点头,“你忙吧,下次有机会再聊……那再见。”

“再见。”

他收回视线,垂下眼角,表情投入地在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

我的到来和离开,对他来说,真是毫无意义呢。

雁过尚且留声……

江子墨,你知道吗,说再见,也许以后就永远不再相见了。

你是不可能在乎的吧?

曾经我费尽心思,就是不想成为对你来说微不足道的人,仅仅是这样小的愿望,在如今看来,也残酷地沉没了。

我就这样飞也似的离开这个有他的地方,长长的过道里本是人来人往,可是眼前的这条路却仿佛只有我一个人在奔跑,听得见自己的脚步声,喘息声,还有心,沉落的声音。

当初,为什么明知道这是段痛苦的路程,还要踏上去,以为是身不由己,其实到头来才发现这是条必经的路。

与人无尤。

第七章 爱的代价

苏晓鸥曾在漫画里犀利地写道,同学聚会对某些人来说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靠显摆现在来证明自己卓越的存在感,为腐朽溃烂的生活镀一层金,灼瞎当年混在一个战壕的伙伴们的双眼,来拯救自己内心荒芜寂寞的小宇宙,迎接人生一个又一个虚伪的春天。总之,混得好的,赤膊也要上阵,这个舞台也许比任何舞台都能让自己高调。混得差的,就算近在咫尺,也要编出千万个理由不来参加,以免不小心在这个自己在意却只能充当道具的舞台上沦为小丑。

这些年,我错过很多次同学聚会,高中很多同学不是在江城就是在江城的周边,我这个只身在北京的人被他们戏称为发配到北京享受沙尘暴的可怜虫。所以每次聚会,他们都是吃好玩好,我就是想听个爱显摆的同学在我面前把牛皮吹破了天,也没机会。

林珍珍是同学聚会的老配角了,一次都没落下,用她的话说,就算没她吹牛的分儿,跟着富二代大款们蹭吃蹭喝起码也对得起自己的肚皮,她说的是高凌和杨一可这两个混世魔王,高二分班开学的第一天,这两个人出场就相当震撼,都是一身阿迪、耐克,大热天的高凌还戴了个耐克的毛线帽,简直就是将牌子武装到了牙齿,班里的同学吃着冰棍看着汗水往脖子流的高凌只能甘拜下风自叹不如。对高中的大多学生来说,就是穿个班尼路以纯之类的也算是个小资,阿迪、耐克在学生的眼里绝对是成人世界的LV,贵气得让人不敢长久逼视。所以这两个人从第一天起,就在班级里奠定了地主老财败家子儿的光辉地位。如今十多年过去,这两个人一直兢兢业业地充当着聚会饭票的角色,穿衣品位也变成了阿玛尼和古奇,由地主老财家的两个傻儿子成功蜕变成了城市的伪精英。

我和林珍珍一下车,到了KTV门口,高凌穿着一身阿玛尼的黑色大衣,戴着个黑色墨镜站在门口等我们,我没眼力劲儿,以为是KTV的保镖,还跟林珍珍瞎掰,“这门口的保镖看着挺黑客帝国的啊,高凌那个败家子儿请我们到这么高级的KTV可得花不少银子吧?”

林珍珍比我更浑,好歹每年都得张口吃人家的白食,连主人家长什么样儿都没认出来,看了一眼装酷站着的高凌,直接从他身边呼啸而过,毫不在意地冲我摆摆手,“今天又没太阳戴什么墨镜啊,八成是个算命的瞎子走错地方了!”

只是我和林珍珍还没走多久,就听到后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追了过来,我们还没来得及转头,高凌的怒吼声就传了过来,“姜唯,林珍珍,你们两个……亏我大冷天地在外面等你们,你们见过算命的瞎子穿阿玛尼的大衣吗?”

我和林珍珍战战兢兢,一看摘了墨镜的高凌,也怪自己眼拙,却还是强扯出笑容,林珍珍毕竟吃了人家那么多顿白食,自然是吃人嘴软,笑嘻嘻地赔罪道:“哪能啊,我们刚才跟你开玩笑呢,你就当是……我们给你的见面礼,演了个东北二人转。”

高凌鼻孔呼呼地出气,似乎还没平复自己的小情绪,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姜唯,你上学那会儿说我败家子儿我就忍了,今天你又……”

我赶紧讨饶,“错了,错了,这位大哥,你怎么能是败家子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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