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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文以前的生物学中,“种属”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上帝为每个种属创造
一对个体,并且不同种属不能杂交,或者即使在特殊情况下象马和驴那样能
够杂交,它们的后代也没有繁殖的能力。属、科、目等构成了复杂的等级。
这种分类法过去和现在在生物学中都是很方便的,它被经院派学者推广到其
它领域里去,并且由于形成了认为某些分类方法比其它分类方法更为正确的
看法而阻碍了逻辑的发展。至于实指的定义,不同的经验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大多数儿童通过这种方法学会认识各种狗——守羊犬、圣伯纳犬、獚鬈毛犬
等等,而另外一些和狗很少打交道的儿童也可能先在书上遇到这些词。没有
一个儿童是通过实指的定义学会“四足兽”这个词的,更不用说意义包括牡
蛎和蝛在内的“动物”这个词了。儿童多半是通过实指的定义学会“蚂蚁”、
“蜜蜂”和“甲虫”这些词的,也许“昆虫”这个词也是这样学来的,但是
如果这样,他就会错误地把蜘蛛也包括到昆虫里去,直到他改正过来为止。
像“牛奶”、“面包”、“木料”这些初看不是由个体组成的集合的物
质名称,在它们表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事物时常常是通过实指的定义被学会
的。原子说是想把这类事物与前一类等同起来而作的一种努力,所以拿牛奶
来说,它就是乳质的个体(分子)的集合,正象人类是男人、女人和孩子的
集合一样。但是不合科学的理解却不能把这些物质名称纳入由单独的个体组
成的种属里去。
再往下就是性质的名称——红、蓝、硬、软、热、冷等等。这里面有许
多名称是通过实指的定义被人学会的,但是有一些比较不常见的性质名称,
例如银朱色,却可以根据它们之间的相似和差别来加以描述。
某些关系的名称,例如“上”、“下”、“左”、“右”、“以前”、
“以后”,通常是通过实指的定义被人学会的。象“快”和“慢”这类词也
是这样。
有一些我把它们叫作“自我中心”的词,这些词的意义根据说话人和他
所占的时间和空间的位置而有所不同。这里面的简单的词是通过实指的定义
被人学会的,例如“我”、“你”、“这里”、“现在”。这些词所引起的
问题我们将在以后一章里讨论。到现在我所讨论过的词都属于公共
世界的范围。一位观察家可以看出在什么时候公共环境中的某一特点吸引住
了儿童的注意,并在当时说出这个特点的名称。但是关于象胃痛、痛苦或记
忆这些属于个人的经验又是怎样的情况呢?有些表示各种个人经验的词确实
是通过实指的定义被人学会的。这是因为儿童在行为上表现出了他的感觉:
例如在痛苦与眼泪之间就有着一种相互关联。
什么词可以通过实指的定义来学会并没有确定的界限。“十字形”、“新
种方法。但是这种学习方法的最大限度却要靠儿童的经验和智力来决定。
直到目前我们所谈到的词都是可以作为完整的句子来使用的,事实上它
们最原始的用法就是这样。“母亲”、“狗”、“猫”、“牛奶”等词单独
使用的时候不是表示识别就是表示欲望。“硬”、“软”、“热”、“冷”
用来表示识别比表示欲望更为自然,并且通常表示带有惊讶的识别。碰到面
包片太陈而不能吃的时候,你可能要说一声“硬”;碰到姜饼由于露在外面
而吃起来不脆的时候,你可能要说一声“软”。如果你感到洗澡的水太烫,
你就要说一声“热”;如果你感到太凉,你就要说一声“冷”。父母常常把
“快”当作祈使句来使用;在马路或铁路转弯的地方“慢”也是当作祈使句
来使用的。开电梯的人习惯把“上”和“下”两个词当作完整句子来使用;
在栅栏门口“出”和“入”两个词的用法也是这样。“以前”和“以后”在
宣传生发药的广告上被当作完整的句子来使用。此外还有很多这类情况。我
们要注意到不仅实词和形容词,有时连副同和介词也被当作完整句子来使
用。
我认为一个词的基本用法可以分为陈述、祈使和疑问三种。小孩子看见
他妈妈来了,他可能说声“妈妈”;这是陈述的用法。小孩子需要他妈妈的
时候,他就叫声“妈妈!”;这是祈使的用法。在他妈妈装扮成女巫而开始
被他看破的时候,他可能说一声“妈妈?”。这是疑问的用法。在掌握语言
的过程中,人们一定首先学会陈述的用法,因为字词与它所指的事物之间的
联想一定通过两者的同时出现形成。但是祈使的用法很快就跟着来到。这一
点在71 研究我们所谓“想到”一个对象是什么意思时是很关重要的。很明显,
刚刚学会叫他妈妈的小孩子已经学会了一种表达方式,用它来表达他以前常
常处在的一种情况,这种情况是和他的妈妈联系在一起的,并且现在这种情
况已经和“妈妈”这个词联系在一起了。在他没有学会语言以前,他只能部
分地传达出他的情况;成人听到他的哭声能知道他需要某种东西,但是他到
底需要什么东西就只好去猜测了。但是“妈妈!”这个词表达了他所处的情
况这件事实表明,即使在他没有学会语言以前,他所处的情况就和他的母亲
有一种关系,也说是所谓“想到”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语言创造出来的,
而是先于语言存在的。语言的作用只是让它成为能够传达给别人的东西。
“意义”这个词必须看它是用在陈述的还是祈使的用法上而作出多少有
些不同的解释。在陈述的用法下,一个词A 的意义是环境中一个特点B,如
果(1)当B 特别引起注意时,说出A 来,或者有一种说出A 来的冲动,和听
到A 的声音就引起可以叫作B 的“观念”的东西,这个观念显示在寻找B 的
过程上或者显示在由于B 的出现而引起的行为上。所以在陈述的用法下,如
果一件事物在感觉上的出现引起说出这个词来,而听到这个词在某些方面也
具有与这伴事物在感觉上出现时相似的效果,那么这个词的意义就是这件事
物。
一个词的祈使用法必须根据它是听到的还是说出来的而区别开。广义地
讲,一个听到的祈使用法——例如军队里的命令——在它引起某种一定的身
体运动或想作出这种运动的冲动时,人们就算理解了它的意义。一个说出来
的祈使用法表示一个欲望,因此需要一个关于预期的效果的“观念”的存在。
这样它一方面“表达”说话人心中想的某种事物,另一方面它的“意义”也
就是它所要达到的那种外在效果。它的“意义”与它所“表达”的事物之间
的区别在字词的这种用法上是很重要的。
我们在本章里所讨论的只限于那些最原始的词的最原始的用法。我们并
没有研究词在记叙、假设或小说中的用法,我们也没有72 研究“不”、“或”、
“所有”、“有些”这类逻辑字眼;我们没有探讨过学习者怎样学会正确使
用“比”或“关于”这类不表示任何感觉到的环境中识别得出的一些特色的
词。我们已经确定的是一个词可以和环境的某种引人注目的特点(一般说来,
这种特点是经常出现的)联系起来,并且在发生这种联系以后,它还会和可
以叫作这种特点的“观念”或“思想”的东西联系起来。如果有了这种联系,
那么这个词的意义就是环境中的这一特点;这一特点可以引起人们说出这个
词来,人们听到它也可以引起关于这个特点的“观念”。这是最简单的一种
“意义”,其它种类的意义都是从这种意义发展出来的。
第三章专有名称
在“专有”名称和“类别”名称之间存在着一种传统上的区别,这种区
别人们认为在于下面这件事实:一个专有名称基本上只能指一件事物,而一
个类别名称却可以指某一类中所有的事物,不管它们的数目有多大。所以“拿
破仑”是一个专有名称,而“人”却是一个类别名称。我们可以看到专有名
称只有在这个名称所指的事物存在的情况下才有意义,但是一个类别名称却
不受这种限制。“头长在肩下的人”是一个完全合乎标准的类别名称,尽管
它没有任何实例。有时一个类别名称只有一个实例,例如“地球卫星”。在
这种情况下,这个唯一的分子可以有一个专有名称(“月亮”),但是这个
专有名称和那个类别名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