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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上的习惯,把它叫作一种逻辑方法只不过是由于大家的好意罢了。你不
要单说“牛奶”或者“瓶子”,而应该说“一瓶牛奶”;然后你应该在适当
的场合说“一杯牛奶”和“一瓶水”。通过穆勒法规的应用,婴几如果能活
① 法语“面包”。——译者
下去,他早晚将学会怎样正确说话。但是我并不是在讲实际的教学方法;我
只是在举实例说明一种理论。
实指的定义的被动的部分不过是我们所熟知的联想作用或条件反射。如
果某种一定的刺激A 在小孩身上引起某种一定的反应R,并且经常和B,这个
词一起被经验到,那么早晚B 会产生反应R 或它的一部分。只要一发生这种
情况,B 这个词对于小孩立刻就有了一种“意义”:它的“意义”就是A。这
种意义可能不完全合乎成人的意图;成人的意图可能是“瓶子”,而小孩却
可能把这个词理解成了牛奶。但是这并不能阻止小孩掌握一个有意义的词;
这只能说明小孩的语言还不是正确的英语。
遇到经验产生强烈的情绪时,那就不一定有重复经验的必要。如果一个
小孩在他已经学会懂得“牛奶”以后,吃到一口热得烫嘴的牛奶,你说一声
“热”,从此他就会牢固地记住这个词的意义。但是遇到经验不引起人们的
兴趣时,那就可能有把经验重复若干次的必要。
语言学习的主动部分需要其它一些能力,但是这些能力从哲学上
看比较不大重要。狗因为从身体构造上就不能发出正确的语音,所以它们不
能学习人的语言。鹦鹉虽然能发出大体正确的语音,却似乎又不能具备正确
的联想,所以它们说的字并没有任何意义。同高级动物的幼子一样,婴儿有
一种模仿与自己同类的成人的冲动,因而要设法发出他们所听到的声音。有
的时候他们也可能象鹦鹉那样重复人的声音,只是到了后来才发现这些声音
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直到声音对于小孩有了意义以后,我们才能把
声音当作字来看待。有意义的声音也就是字的存在对于每个小孩来说都是一
个发现。对于小孩来说,学会说出字来是一种快乐,主要因为这样他可以把
他的愿望比用哭或作手势更明确地传达给别人。正是这种快乐才使得婴儿通
过智力劳动和肌肉练习达到学会说话的目的。
虽然不是普遍这样,一般说来,重复实指的定义是必要的,因为实指的
定义就在于养成一种习惯,而习惯通常是逐渐养成的。例外的情况有俗语所
说的“上当只一次”和“挨过烫的孩子怕火”等。除了这一类带有不平常的
感情色彩的事例以外,那些具有实指的定义的字指的都是环境中经常重现的
一些特点,例如家庭中的成员、食物、玩具、喜爱的动物等等。这就涉及到
识别或是某种与识别差不多的过程。尽管在不同的场合下,一个孩子的母亲
看起来多少有些不同,(在他开始思维时)孩子总是把她当作同一个人,并
且对于使用同一个名字表示她的各次不同的出现不感到有什么困难。从语言
的开始起或者不如说从对于语言加以思考开始起,语言就体现出相信多少带
有永久性的人和事物的存在的信念。或许这就是不管哪种哲学都难于抛掉实
体观念的主要原因。如果你告诉一个孩子说他的母亲是一系列由相似和因果
关系联系起来的感觉印象,其中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等同关系,并且你竟然
奇迹般地能够让他懂得你所说的话的意思,那么他会把你当成疯子并感到十
分气愤。因此这个叫作“识别”的过程是个需要加以研究的过程。
作为一种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现象来看,识别可能符合也可能不符合
客观实际。如果我们把两个孪生兄弟当中一个当成了另外一个,那么我们的
识别就日常生活的意义来说就不符合客观实际;但是即使它从常识的观点看
是正确的,在形而上学的意义上也可能是导致错误结论的东西。在某甲两次
出现当中到底有没有等同的东西,并且如果有那又是什么,这是一个深奥而
又困难的问题,我将在讲专有名称时一起来谈它。现在我只想把识别作为一
个实际发生的过程来看,而不涉及它的解释。
这个过程发展的第一阶段是一种学得的反应随着刺激的重复而重复出
现。它一定是一种学得的反应,因为识别必然是从一种过程中成长出来的,
这种过程包含着某种对于一定刺激的第一次反应中所没有,而在以后反应中
存在的东西。比方说,你给小孩一杯放有苦药的牛奶;第一次他喝下带药的
牛奶时,露出难受的表情,但是第二次他就闭口不喝牛奶了。这件事从主观
方面来看有些象识别的过程,即使在第二次他错误地认为牛奶里有药。很明
显,这种过程可能完全属于生理方面,并且只涉及刺激与反应的相似而不是
相同。我们可以把通过实指的定义来学习认字的方法完全放进这个原始阶段
里来。儿童的世界包括许多相似的刺激,对于这些刺激他学会了用相似的声
音作出反应,也就是用构成“牛奶”这个词的各个实例的声音作出反应;这
个世界也包括另外一组相似的刺激,对于这些刺激他学会了用构成“母亲”
这个词的各个实例来作出反应。在这里并没有一点涉及到儿童的信念或情绪
的问题。只是由于以后的回想,现在已经成了哲学家的小孩子才认为有同一
个词“母亲”和同一个人母亲存在。我认为在哲学上这个开始的第一步就是
错误的。我认为“母亲”这个词不是一个单独存在的实体,而是一类相似的
声音;母亲本人也不是一个单独存在的实体,而是一类由因果律联系起来的
现象。这些纯理论的探讨对于实指的定义这种方法并没有什么重要关系,这
种方法所需要的只是通向一般叫作识别的那条道路上最初一个阶段,也就是
对于相似的刺激作出相似的反应。
识别过程中的这个原始形式在分析记忆和说明观念与印象的68 相似上
(借用休谟的说法)是很重要的。如果我想起了一次过去发生的事件,我是
不能让这个事件本身再一次出现的,尽管我能够使一次与它相似的事件发
生。但是我又怎么知道新发生的事件与过去发生的事件相似呢?从主观方面
看,我只能通过观念与印象的比较来知道;我对于过去发生的事件有一个观
念,对于目前发生的事件有一个印象,而我觉察到它们的相似。但是这样作
还是不够的,因为它没有能够证明我对于过去的事件的观念和事件发生时我
对于过去的事件的印象是相似的。事实上这一点是不能证明的,在某种意义
上说这一点也是认识的许多前提之一。但是人们虽然对它不能严格加以证
明,人们却可以用各种方法来证实它的可信。你可以在某甲在场的时候对他
加以描述,还可以把你的描述用录音机记录下来。你以后可以凭记忆对他加
以描述,并把你新作的描述和录音进行比较。如果它们之间很相似,那么我
们就可以说你的记忆是正确的。
这个例证建立在一件在这个问题上具有根本重要性的事实上,那就是我
们对于观念和作为观念原型的印象使用了相同的字。这一点说明了通过实物
靠单独一次感觉到的现象学会一个字的可能。我见过一次狄斯拉利,并且只
见过一次,别人在当时告诉我说:“这是狄齐”。从此我经常想到这件事,
而“狄齐”这个名字就成了对这件事的回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就使得
人们有可能通过观念(照休谟所说的意义)而养成一种习惯,尽管印象是永
远不能重复的。很明显,观念和印象在许多方面都不相同,但是观念与其原
型之间的相似却由于它们引起相同的字而得到了保证。“你在看什么?”和
“你在想什么?”这两个问题在不同场合下可以得到相同的回答。
让我们看一下通常借实指的定义学会的不同种类的词。我想要说的是语
法上词类说的逻辑形式。
我们已经有机会对专有名称作了初步的研究。目前我不想去讲它们,因
为它们将是另外一章所要研究的题目。
往下就是种属的名称:男人、女人、猫、狗等等。一个这样的69 种属由
许多单独的个体组成,这些个体彼此具有可以识别出来的相似的程度。任达
尔文以前的生物学中,“种属”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上帝为每个种属创造
一对个体,并且不同种属不能杂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