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龙门天子-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他并没有远去,而是就潜伏在附近的一片灌木丛中,举枪瞄准,在那里静静地潜伏了下来。

如果,要是刘嘉逸还没有死的话,等一会儿他爬上来的时候,那颗诡雷也会要了他的命。

就算那颗诡雷对他构不成多大的威胁,或是没有被触发,但守在一旁的自己依旧不会再给他半点机会,必定会将他一枪爆头,让他死得透透的。

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极度聪明且心机超重、超级警觉并且拥有着无比耐心的王牌狙击手,他的战场经验之丰富,简直无与伦比,这种人,似乎天生下来就适合做狙击手的,其他的职业都不适合他。

他不急不缓地等待着。

森林里重新恢复了静谧与安详,只有下方手雷燃爆产生的火光依旧在扑起,树木在哔哔剥剥地燃烧着,发出了一阵阵细微的轻响。

那个狙击手依旧在耐心地等待。

足足过了一个小时,天终于亮了,一抹鱼肚白出现在天边,黎明终于到来。

下方却始终没有半点声音传来,好像刘嘉逸真的死了一样。

那个狙击手略皱了一下眉头,显然开始有些怀疑自己的判断了。

不过,他依旧在耐心地等待着,端着枪的依旧沉稳。

这个时候,耳麦里传来了报告声,听到声音,他眼神有些游疑,略略有些焦躁起来。

沉定了一下,他还是在等待。

但耳麦里的报告在急促地不停地响起,他终于沉不住气了,深吸了口气,缓缓地站了起来,开始匍匐前进,端着枪,几分钟后,终于来到了那个斜坡下,眯了眯眼,他拿出了一块小镜子,缓缓地用手举起,向着斜坡下观察。

现在已经是凌晨了,天边放出了光明来,这个亮度足够让他能看清楚下面所有的景像了,同时也最大经地隐藏起了自己,避免下方那个狙击手还活着,一枪狙死他。

小镜子徐徐转动,他终于看清楚了下面的情况。

只见,一具被手雷炸得破破烂烂的尸体正趴在地上,身边伤痕累累,血迹斑斑,大块大块的鲜血在他的身畔已经凝固了,周围有几个被手雷炸出来的深坑。同时,一柄狙击枪落在了他的身畔。枪已经被手雷炸成了两截,枪管弯曲,彻底报废了。

看到这里,他脸上露出了一丝胜利者的微笑来,不再犹豫,矫健地腾身一跃站了起来,就要向下走去。

可是,刚刚站起来出现在土坡上,他的眼神便凝固了,因为这一瞬间,在刚才他的小镜子根本看不到的角度里,正趴着一个人,被手雷的硝烟薰得一片漆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胜利者的微笑来。他的手里举着一把无托的八八式五点八口径的小口径狙击枪,正直直地指向了自己。

刚才他所身处的角度很刁钻,正藏在一株树后,同时周围是一堆枯枝,把他的身形完美地掩藏住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另外一具体尸体也摆在了旁边,直接吸引到了那个狙击手的注意力,所以,也没有再往其他的地方观察了。

仅仅就是这样一个微小的疏忽,终于让这个王牌狙击手掉入了这座死亡的陷阱之中。

那个狙击手拎着的手微微一抖,随后,手一松,枪掉落下来,他举起了手,用英语喊道,“我投降。”

“朝阳,不要俘虏!”远处的刘嘉逸微笑着摇了摇头,轻轻地勾动了扳机。

第一千四百九十章:时、运、命

“砰……”枪声响起,那个狙击手前额上多了一个血洞,仰面朝天地摔倒了下去,眼里犹自还有着一丝不甘,仿佛就这样输给对手,实在是太憋屈了。

“其实你死并不冤,因为一个狙击手最重要的就是耐心,而你,恰恰输在了这一点上。”刘嘉逸缓缓地站起来,走到了他的身畔,拎起了他的枪还有他的装备,扯下了他的耳麦,戴在耳上,自言自语地道。

不过,话虽如此说,但其实刚才经历的一幕幕有多惊心动魄,过程有多艰苦,也只有他自己清楚了。

高坡下的那具尸体其实就是他早已经准备好的,同时,高坡下的那个位置,也是他的第三个狙击位置。

不过,这个狙击位置却是他万不得已时才能启动的位置。因为一旦被逼到了这个位置,也就喻示着这场狙击战已经到了倚天绝壁、只能背水一战的地步了。

不过侥天之幸,他终于还是艰难地赢得这场战斗最后的胜利。

那具尸体就是另外一具卡特锡族战士的尸体,是专门用来迷惑他的这个强大的对手的,好在,终于迷惑到他了,也让刘嘉逸成功地逃过一劫,干掉了那个家伙。

其实无论是从最开始的那个敌人主动发起进攻,还是到中间过程中的步步紧逼,可以说,那个对手都将他压制得死死的,要不是刘嘉逸逼不得已地最后一招装死,并且还利用那具尸体成功地骗过了他,恐怕,现在死的人就是自己了。

当然,他最后获得胜利的原因也不能完全归功于他自己,这里也有着各种因素在其中。

首先,对手其实是一个耐心十足的人,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战士在周边战场上的那场狙击战战事吃紧,恐怕他还会再等下去,如果再接着往下熬的话,鹿死谁手,恐怕就是一个未知之数了。正是因为周边战场的战事吃紧,自己的战士不断地出现伤亡,所以他才有些着急,想急切地解决这边的战斗加入那边的战场,这也是直接导致他失去耐心的最重要原因。

其次,那就是,狙击手一般都很尊敬自己的敌人,当然,同时对自己的敌人也很好奇,敌人实力越强大,他对这个敌人越是好奇,越想确认这个敌人是不是真的被自己打死了,越想知道那个敌人倒底是谁。

这也是那个狙击手最后无论如何都要亲眼见证刘嘉逸的死最重要的原因了。

再次,战场的形势千变万化,如果仅仅是普通的丛林,那等下去也就等下去吧,无关紧要,但实际上,现在敌我双方的力量犬牙交错,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再来一队士兵,打扰到这边的战场,一旦有人到来,或许就会出现各种不可控制的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那个狙击手也不可能一直就这样等下去,所以,情势逼迫着他这个主动进攻的人也必须要提前主动地了结这场战斗。

正所谓,时也、运也、命也,也就是这么个道理了。

摸了摸后腰,好痛。虽然自己穿了梁辰给他的一件特制的防御性能最好的龙鳞甲防弹衣,但对方的狙击子弹可不是吃素的,这两枪都打在了后背上,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但后背上也早已经肿起了高高的两大块,动一动就钻心地疼。

不过,也都是些筋骨小伤了,养两天就没事情了。

能以这样微小的代价换来狙击对方这位王牌狙击手的成果,他也很是欣慰知足了。

将那个人翻起一看,是一个白人,脸上涂抹着浓重的油彩,看不太出本原的样子。

撤下了他所有的装备,将那把狙击枪在手里掂了掂,刘嘉逸乐了,这是一把l115a3远程狙击步枪,也是号称现在世界上最好的狙击步枪。

这枪全重才不到七千克,长一百三十公分左右,弹速能达到每秒九百三十六米,最大杀伤距离一千五百米,但一位英国的皇家骑兵曾经在阿富汗战争中,用这种枪狙杀了两千四百多米以外的目标,也创造了当下的世界纪录。

这种枪,目前只有英国最好的狙击手才有资格拥有,全世界总共都没有列装几把,真正称得上是狙击枪中的王者。

当然,它的口径并不是那么大,但相对于便携性、超远程和精准性来讲,无疑,是每一个狙击手都梦寐以求的枪中神器了。

“不错,真是把好枪,也不枉了我的那把m107了。”在手里掂了掂,刘嘉逸利落地将枪背上了肩膀,将敌人的所有子弹等装备卸了下来,细致地检查了一遍,全都笑纳入囊中了,包括了敌人的那套单兵携行具。

翻了翻敌人的胸衣,在他的脖子上“哗啦”一声扯下了他的胸牌,仔细看了一眼,自言自语道,“卡文?朗利?”他默默地念着这个名字,却是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个强大的狙击手了。

此刻,原本属于朗利的耳麦里响起了一阵阵焦急的呼唤声,“长官,我们中了敌人的埋伏,现在有两个小队陷入了敌人的包围圈,并且包围圈越缩越小,急需您的支援……”

声音很急,里面带着说不出的惶恐,显然,这个狙击小队并不是自己的狙击小队的队手,刘嘉逸唇畔泛起了一丝骄傲的笑容来。

刚才大概也是这个朗利收到了下属的求援声,所以才急切地想要解决这边的战斗对那边进行支援,这才有些着急了,想到这里,他心底下暗呼了一声侥幸。

说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