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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己的亲人身上,他体会到了命运的无常。他的几个女儿,每一个择婿时都是千挑万选,这些女婿多是自己至亲好友之子,其公婆都是修身立品的正人。然而女儿个个命运悲惨。长女纪静之婿袁秉桢放荡凶暴,嫖娼酗酒,且不敬岳父,私取公款。纪静在夫家受尽了冷落,年仅二十九岁就去世了。二女纪耀之婿陈远济幼时十分聪明,长大后却平庸懈怠,了无生气,纪耀郁郁寡欢,终生未育。三女纪琛之婿罗允吉是个花花公子,不务正业,其母又刁悍刻薄。更想不到的是,刚出生一个多月的儿子,在南京被炮声惊吓而死,曾氏目睹伤心不堪。四女纪纯之婿郭刚基人品学问都不错,却又体质羸弱,二十一岁便病死,留下纪纯拖着两个儿子守空房……越到老年,阅历越深,他越动摇了青年时代“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信念。他因此认定上天在很多时候是不讲道理的,或者说,上天的“道理”超越了人类能理解的尺度。他嘲笑佛家“因果”之说,讥笑那些“朝耕而(图)暮获,一施而(望)十报”之人。
而国家的现状,更让他伤心。他早年立下内圣外王之宏愿,并为此辛苦奋斗了一生。然而在垂暮之年,他猛然发现用尽一生精力换来的“同治中兴”不过是一片虚假繁荣。他遵循圣人之道一丝不苟地苦学苦修,却并没有达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理想。他眼看着神州不断陆沉,自己却无能为力。他以一人之力,无法挽回传统社会积千百年形成的强大颓势。一生的奋斗,最后竟然如拔刀斫水,并不能丝毫影响水之东流。
自诩为“好汉”,“平生倔强”的曾国藩在晚年却失去了当年的豪气。悲观和失望成了他晚年生命的主色调。他经常和身边的幕僚赵烈文谈起清朝的前途,他说:“京城水泉皆枯,御河断流,朝无君子,人事偾乱,恐非能久之道。”“吾日夜望死,忧见宗社之陨。”
他对晚清朝廷上下一如既往的昏聩混乱、对时世沧桑人心难复深为失望,对自己一生灯蛾扑火式的努力深为失望。“老年常多悔惧”,“近年焦虑过多,无一日游于坦荡之天”。在“补救无术,日暮道穷”之际,不免愈加以天命说来排解自己的郁怀。他在日记中写道:
不特富贵功名及身家之顺逆,子孙之旺否,悉由天定,即学问德行之成立与否,亦大半关乎天事,一概淡而忘之,庶此心稍得自在。
十二
虽然如此深信天命,曾国藩一生却很少当众谈论这个话题。咸丰九年,他在日记中写道:
圣人有所言有所不言:积善余庆,其所言者也;万事由命不由人,其所不言者也。
也就是说,虽然天命决定一切,但是圣人们还是要自欺欺人地提倡人定胜天,告诉别人相信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他们从来不向世人揭开命运难违的悲惨真相,否则,生命这场游戏,就彻底失去了魅力。比如,孔子虽然深知天命不可违,还是以“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奋斗精神垂范后世。
咸丰十年,在给幼弟曾贞干的信中,他承认弟弟所悟是对的:“季弟言‘出色之人断非有心所能做到’,此语确不可易。名位大小,万般由命不由人。特父兄之教家,将帅之训士,不能如此立言耳。”但同时他又提醒到:“季弟天分绝高,见道甚早,可善可爱。然办理营中小事,教训弁勇,仍宜以‘勤’字作主,不宜以‘命’字谕众。”
“以不言者为体,以所言者为用,以不言者存诸心,以所言者勉诸身”,是皈依了天命说之后曾国藩的行事策略。也就是说,以天命说来排解心中的迷惑愤懑,以天人感应说来激励自己继续奋斗。
鉴于这种考虑,曾国藩从不在众人面前谈论天命,即使私下谈论,也总不出亲信僚属的小圈子,并且多在事后。他愈是感到“天命难违”,愈是强调主观意志的作用,甚至达到极端的程度。“志之所向,金石为开”一语,就是他晚年用来勉励年轻人的。
虽然知道事不可为,他仍然为挽回清王朝江河日下的颓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同治元年,他就在日记中写道:“阅王而农所著张子《正蒙》,于尽性知命之旨略有所会。盖尽其所可知者于己性也,听其不可知者于天命也。”“若于性分当尽之事,百倍其功以赴之,而俟命之学则以淡如泊如为宗,庶几其近道乎。”
因此晚年的他仍然劳心苦力,片刻不休。他说:“盛世创业垂统之英雄以襟怀豁达为第一义,末世扶危救难之英雄,以心力劳苦为第一义。”曾国荃被任命为浙江巡抚时,他在信中与之相约道:“吾兄弟报称之道,仍不外‘拼命报国,侧身修行’八字。”这并非漂亮话,实际上,他一直是这样做的。虽然身患高血压、动脉硬化、下肢浮肿、脚软、疝气、失眠诸症,更因青光眼、白内障导致一目失明,“难于阅读”,“不能多见客,不能多说话”,他却仍然尽职尽责地为国工作,一点也不偷懒。
他的幕僚赵烈文记载的一幕,见证了他督两江时的辛苦劳瘁:
(同治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涤师来久谈。迩得微恙,神气殊乏,会客来请主考入闱茶宴仪节,絮絮不已。余云,小事不必亲躬。师曰,吾非专此而习久已成风气,细大不捐,亦无可托之人耳。(赵烈文又劝)师曰,吾以夙死为乐。君言虽切,无以易吾志矣。
他督直隶,“公事较之江督任内多至三倍……竟日无片刻读书之暇”。虽然抱怨“做官如此,真味同嚼蜡矣”,他却开足马力,拼尽老命,一年之中清理积案三万多件。此外治河赈灾,惩贪奖廉,都多有成效。
十三
晚年曾国藩的世界观,以天命说为本,而风水鬼神报应之说也并行不悖。他依然相信风水的存在,也相信因风水而得富贵的事实。因为这毕竟是从理学“气本论”原理推论出来的结论,何况还有他另一次“亲身体验”作为证明。
那是发生在祁门县的事。安徽祁门清初中过举人,后来一位江西籍的县令将县城改建在山脚下,从此一百多年没有人中过举。曾国藩驻军祁门时,以县城局促,并无“形胜”,因拆毁城墙。竣工后曾国藩写了四句话:“拆去西北城,岁岁出科名。东南留一节,富贵永不歇。”说来奇怪,此后仅甲子科乡试,祁门县就考中了三个举人,丁卯科又考中了二人。曾国藩由此更加认为,风水之说绝非无稽之谈。
因此曾国荃担任湖北巡抚同捻军交战屡遭惨败后,曾国藩推测,这也许是由鄂抚衙门不吉利造成的,敦劝曾国荃移贡院。
但更多时候他更坚信,正如同天命是人不可左右的,能不能得到风水之地也是人不能左右的。换句话说,风水实际上也是天命。好的风水往往都是得自无意之间,上天注定。有意营求,是难于获得明显效果的。孔子的“天命说”和朱子的“风水说”被他用这种方式统一了起来。他说:
世之因地脉而获福荫者,其先必系贫贱之家,无心得之,至富贵成名之后,有心谋地,则难于获福矣。
他举例说:
吾亲友中,如长塘葛氏既富后则谋地,金兰常氏既贵后而谋地,邵阳魏默深既成名后而谋地,将两代改葬扬州,皆未见有福荫。
究其原因,他认为是既然有意求富贵,则“皆不免以诈力与其间,造物忌巧,有心谋地则不应也”。
所以他后来虽仍未放弃改葬父母的想法,但是已经不再固执于追求富贵功名的念头,而只要求葬地能使先人遗体免受水冲蚁啮等祸,使先人之灵魂能安宁适意而已:“人力所能谋,只能求免水、蚁、凶煞三事,断不能求富贵利达。明此理,绝此念,然后能寻平稳之地。不明此理,不绝此念,则并平稳者亦不可得。”“须将求富求贵之念消除净尽,但求免水蚁以安先灵,免凶煞以安后嗣而已……以吾所见所闻,凡已发之家,未有寻得大地者。沅弟(曾国荃字沅甫)主持此事,务望将此意拿得稳,把得定,至要至要!”
对风水说的不以为意,从祖母的改葬一事上也体现出来。早年曾国藩虽然说过祖母葬地大吉,万不可动,但后来终于迁到了大界新安冲,与祖父合葬在了一起。
十四
同时他还是相信鬼神的存在,特别是同治元年的一次“神秘体验”,更让他相信某种程度上的天人感应的存在。那是同治元年十一月三十日那天晚上,他为阵亡的曾国华写铭旌,忽然闻到一股强烈的檀香味,而询问身边人,并无人焚香:
昨日为季弟写铭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