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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益的,这类评价的表征就是愉快、舒畅、兴奋、安宁等情绪,而不会产生烦恼。
人遇到的情境对人若是有害的、使人受到威胁,拉扎勒斯把这种情境刺激所引起的评价称为紧张。
拉扎勒斯认为评价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次完成的。最初的评价叫初评价,后来的评价叫再评价。人的情绪是和初评、再评融为一体的。他还十分重视个人的社会经验在评价中所起的作用。
他说:“人通过信仰、价值观、义务感和目的,到达处理事物的舞台;再通过反应情境的某些方面,就转入情绪的舞台”。
①就是说人的信仰、价值观、道德观念等,对于人的情绪有很重要的作用。
“这些信仰或价值观等品质不能自发地成为情绪,首先它必须进入那个‘处理’中去。所以,情绪依赖于人如何解释情境”。
②所谓“进入那个‘处理’中去”
,是指上面说的“处理事务”。通过“处理事物”
,然后才化为情绪。
拉扎勒斯的理论使人们认识到,情绪与理智是有密切联系的,非理性与理性不是绝对相互排斥的。由此可见,情绪不是不可驾驭的,人的情绪并不是兽性,它包含着人的灵魂中最为重要的东西——理想、道德、价值观的因素。
与认知—评价的情绪理论相对立的,是动机—分化的情
①②转引自孟昭兰:《人类情绪》,第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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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第二章 快乐、痛苦与幸福
绪理论。所谓动机—分化理论,核心是赋予情绪以明确的动力的性质。这一派渊源于达尔文。我们这里介绍一下伊扎德的观点。
伊扎德把情绪定义为具有神经生理的、神经肌肉的和现象学的复杂过程。
这里所说的现象学,是指纯意识的过程。
在神经生理的水平上,情绪包括大脑皮层、基底神经节、边缘系统的神经电化学模式。在神经肌肉水平上,情绪首先是面部模式化活动,其次是身体姿态反应和音调反应三成份所构成的表情运动。
在现象学水平上,情绪表情激活主观体验。
情绪体验在意识里组成相对独立于认识的过程。情绪体验可以附加到生理驱力上,也可以附加到认知和人格倾向上,表现为有意义的动机,参与、影响其他心理活动。
③
伊扎德对情绪的发生提出了假设,在假设的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实现情绪过程的神经机制;(1)有机体内外刺激事件引起边缘系统和感觉皮层的兴奋,改变着神经过程的激活状态,从而影响下丘脑。
(2)下丘脑和基底神经节激活具体情绪的先天模式,通过第七对脑神经,把由皮层运动区调节的面部表情的神经信息组织起来,导致一种具体的面部表情。
(3)
面部表情活动经三叉神经传导面部受纳器的冲动,经后部下丘脑到皮层感觉区。
(4)
面部运动反馈的皮层整合,产生情绪体验。
按照伊扎德上面的叙述,可绘出如下的情绪产生机制假设模型:
③参见孟昭兰:《人类情绪》,第108、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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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幸福是什么352
①伊扎德强调情绪有动力的性质,情绪体验可以转化在生理驱力和人格倾向上,成为一种动机,或是影响其他心理活动,这些看法也是非常有价值的。
我们虽然还不能具体描述痛苦与快乐的详细心理过程,但借助于心理学家对情绪(包括快乐与痛苦)的心理过程的研究,就能大致地了解快乐与痛苦的心理过程,使我们对快乐与痛苦有进一步的认识。
①参见孟昭兰:《人类情绪》第124、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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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第二章 快乐、痛苦与幸福
第二章 二 幸福是心灵的快乐快乐并不都是幸福A感官快乐与灵魂快乐A情感的快乐与理性的快乐A情之苦、乐与理之乐、苦的并存A身、心快乐都是人生所必需A灵魂的快乐高于感官的快乐A快乐并不都是幸福A有一种理论认为,快乐就是幸福。
在历史和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持这种观点。
幸福主义、快乐论就是这样认为的。
霍尔巴赫曾明确地说过:“幸福只是连续的快乐。”
①
还有一些哲学家,主张快乐与幸福没有什么质的区别,区别只在于量的多少。最大的快乐就是幸福。英国经验论哲学家洛克就持这种观点。
他谈到什么是幸福时说:“充其量的幸福就是我们所能享受到的最大的快乐;充其量的苦难就是我们所能遭受的最大的痛苦。至于幸福的最低限度,则是恰好离开一切苦痛的安慰,是人一离开便会使人不安心的当下快乐”。
②弗洛姆也持这种观点。他说:“愉快与幸福无异,唯一的差别是前者指的是单一的活动所带来的喜悦,而后者是全
①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第88页。
②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第7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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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幸福是什么552
部的与连续的愉快感受。“
①边沁也是这样认为的,他认为苦与乐的价值是可以量化、可以计算的。价值大的快乐,就是幸福。
幸福包含着快乐,幸福给人带来快乐。但是不能简单地把快乐等同于幸福。
赫拉克利特曾风趣地说:“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末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
②
赫拉克利特的意思是很清楚的,即肉体的快感是不能等同于幸福的,因为肉体的快感,并不能深刻地表现人的价值特征。而幸福是人对自身价值的肯定,是人对自身价值得到确证时的一种感受和体验,是人对生活意义的一种品味。
人有感觉器官、有肉体,当然也就会有对肉体、感官快乐的追求。但是,人对感官快乐的追求,很少像牛吃草料那样,单单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往往是渗透着更为复杂的心理活动,与精神、灵魂的活动交织在一起。其幸福、痛苦,都不在于肉体的乐与苦,而在于灵魂的乐与苦。我们可以以饮酒为例,说明这种情况。
人们饮酒,通常有两种情况:一则是心情好的时候,以酒助兴;二则是心情不好时,借酒浇愁。唐朝诗人杜甫在《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的诗中写道:“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
①弗洛姆:《自为的人》。
②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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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第二章 快乐、痛苦与幸福
阳“。杜甫为平定安史之乱而高兴、喜悦,他在此时饮酒,并非为求感官之快乐,而是为表达灵魂之快乐,是心中幸福之情的流露。与此相反的情景也是有的。人有时饮酒,是在经受着人生苦恼时,去寻求感官的刺激,麻木其灵魂的痛苦。
李白在有名的《将进酒》中写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仅从这两句诗看,似乎是一种幸福的感觉,可是他把笔一转,又写了下面的话:“但愿长醉不愿醒”。为何愿醉不愿醒,因为他一生很少得志,他的心中很苦闷。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这是典型的借酒浇愁,自我麻醉。李白嗜酒如命,多半是因心中郁积着苦闷。然而美酒所带来的口腹之乐,并不能使其心灵快乐,李白并没有从饮酒的快乐中,得到人生的幸福。
感官快乐与灵魂快乐A自古以来人们就意识到有两种类型的快乐,即感官的快乐与灵魂的快乐。这是两类性质不同的快乐。
感官的快乐,是外物刺激人的感觉器官引起的快乐。这种快乐是一种生理的快乐,在生活中,大多是身体生理的需要得到满足时所产生的快乐。饥肠辘辘之人吃到饭菜时,不论饭菜的好坏,他的感觉都是快乐的;口渴的人,喝到水是快乐的;缺乏睡眠的人,足足地睡一觉是快乐的;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里没有吃到好饭菜的人,吃一顿美酒佳淆是快乐的;儿童受到父母的抚摩搂抱是快乐的……如果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来划分,满足生理需要与安全需要所带来的快乐,就可称之为感官的快乐。
感官快乐与人的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