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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的地点定在中环路一家西餐厅里。时宇看了下,不错,环境高雅,氛围浪漫,在弦乐和酒香中,应该会让男女迸发出激情,不,感情。
夜幕低垂,华灯初上。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从这里往下一看,城市美丽的夜景一览无余。听到噔噔的脚步声,知道佳人已到,转过身,墨色的瞳孔微缩,眉头微皱,这个穿着朋克装,高筒靴,把头发挑染成粉色,耳上还戴着好几个耳环的女孩是大学教师?
曹洛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张大嘴坐了下来。这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男人怎么可能是龚蓉口中只比她大三岁,年轻有为的IT精英?“Uncle,你几岁了?”她不耐烦地靠着椅背,对这个相亲对象是极其不满意的。
时宇不急不徐地搅拌着面前的咖啡,看着旋转着的棕色漩涡,笑了出声,“我三十五了。小妹妹,你几岁了?”
曹洛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速战速决:“我23。Uncle,我不喜欢老男人,不想浪费时间,可以先走吗?”
时宇笑得更欢了,做出了一个“请便”的动作。
“曹小姐,我在这里。”一个年轻的男人站了起来,向曹洛招了招手。曹洛看着他,再看看时宇,恍然大悟自己搞了个天大的乌龙,用干巴巴的笑容来掩饰自己的尴尬,大步离去时,一不留神,直接摔了个狗趴食。她赶紧爬了起来,瞄到时宇颇绅士地在压抑上翘的嘴角,更是糗大发了,恨不得手脚并用爬出去。
*****
“所以,相亲失败了?”奕宁端出水果拼盘,招待着曹澄的堂妹曹洛。
曹洛拿起一块苹果,让淘淘张开嘴,又故意不给她吃到。“嫂子,我都丢脸丢到家了,找个理由就跑了。”她见淘淘嘴巴嘟得老高,赶紧把苹果放到她嘴里,笑着说,“姑姑不逗你了。我们曹家的小公主最可爱了!”
曹洛转动着奕宁送给她的、可以带来桃花运的粉晶手链,叹气自己在今年是遇不到白马王子了,随即露出促狭的笑,明知故问:“嫂子,哥去云南这么多天,你想死他了吧。”
奕宁被说中心事,脸上一红,询问她的工作,迅速转移话题。
曹洛告诉奕宁明天就要去医院见工,最好能分配到和蔼可亲的教授手里,否则命运堪忧。
第二天,院长领着她,来到心外科一位权威教授的办公室,敲响了门。
“请进。”
当曹洛的眼前出现一张熟悉的面孔时,她觉得天都要塌了。她很想让院长给她换个教授,无奈院长没有看懂她使的眼神,说了出口:“时教授,这是曹洛,刚从美国留学回来。以后就跟在你手下,跟你学习。她年纪还小,你要多照顾下她。”
时宇走过去,热情地和曹洛握了握手,对着她笑道:“当然。我一个uncle会好好地照顾小妹妹。”
作者有话要说: 接编编大人通知,明天,也就是中秋节入V。
这是本人第一次入V,希望读者大人们不要抛弃我,能继续支持我(≧▽≦)/
留言过25字赠送积分(没试过,不大懂,不过应该有,明天捣鼓下)
入V当天三更,也到了本文的关键剧情。
呃,姐姐和曹澄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敬请期待大灰狼是如何步步为营吃掉小绵羊的(^o^)/~
说实话,信心……呵呵,希望大家能够多多鼓励我吧╭(╯3╰)╮
正文 第24章 重奏欢乐颂
院长走后;曹洛看着眼前的uncle教授;再次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问道:“有你这么年轻的教授吗?”
“你不是说我老男人吗?怎么又成年轻了?”时宇回到座位上;翻看她带来的简历;正色道;“既然你在美国读完了医科;为什么不留在美国工作?”
曹洛想都不想;脱口而出:“美国的男人不好。我要在中国找个好男人嫁了。”她使劲挤了个笑容,走到他办公桌前;用欢快的语气讨好道:“对了;教授;我现在应该做什么呢?”
时宇抬头看了她一眼;拿出钱包;往桌上丢了一张卡,一边研究医学论文,一边面无表情地说:“到医院门口,过马路,再往前走两百米,那里有个理发店。旁边有个商场。两个小时后,我希望出现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乐队的主唱。”
“教授,你怎么知道我当过主唱?我在美国还有粉丝。要不我唱一段给你听?啊——”曹洛二话不说,开始吊嗓子,准备开唱。
时宇敲了敲桌面,严肃地看了她一眼。曹洛不敢造次,欲哭无泪地离开了。走到医院大厅时,陆陆续续地来了好多感冒患者。时值感冒多发季节,曹洛的准嫂子——奕宁也因为患了重感冒,高烧不起,被尤姨送进了医院。
“医生,我老婆怎么还没醒来?她会不会有事?”
“曹先生,持续的高烧让她陷入昏迷状态,再等等吧。”
奕宁迷迷糊糊间听到了这样的对话,再次昏沉沉地睡去。
……
一只温暖的手按在自己的额头上,奕宁感受着源源传来的热度,睁开了双眼,眼前出现了曹澄那张憔悴不堪的脸。“我不是在做梦吧?阿澄,是你吗?”
曹澄见她醒来,松了口气,牢牢地握住她伸过来的手,笑道:“是我。我回来了。”
奕宁忍着不哭,挣扎着爬了起来,抱住了曹澄。明明就分开了一周,好像已经漫长的过了好几年。她说出了在电话里都不敢说出口的话:“阿澄,我好想你。”
“我也好想好想你。再也不离开你了。”曹澄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天知道他有多挂念她。
护士进来换吊瓶时,带着极度羡慕的神情,对奕宁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丈夫,一步也不离地坐在她的床头,照顾她两天两夜。
奕宁扬起嘴角,幸福地笑了。看着一旁贴有机场标签的行李箱,猜想曹澄是直接从机场赶到医院的,心中更是说不出的感动。
“想什么呢?饭来啦。”曹澄端来一碗小米粥,回到了病房。他一口一口地喂,奕宁一口一口地吃。吃着吃着,奕宁的眼泪也掉了下来。
“怎么呢?很疼吗?我去叫医生。”
奕宁摇了摇头,伸手抚摸着他脸上刺人的胡渣,低头看了下他的衬衫,似乎很久没换了。曹澄是个非常爱干净的人,一天不洗澡就浑身不舒服。可是,现在的他,邋里邋遢,眼里布满红血丝,眼下一片乌青,以前长长上翘的睫毛此时无精打采地耷拉下来。“傻瓜啊你。你难道不会洗把脸,换件衣服吗?”
曹澄挠着脏兮兮的头发,不好意思地说自己一担心就全给忘了,让奕宁别嫌弃自己臭烘烘的味道。
“傻瓜,我怎么会嫌弃你?”她在心里默默补充着:爱你都来不及。
出院后,奕宁从尤姨那得知,过几天就是曹澄的生日。她自责着,怎么连他的生日都没过问过?可曹澄能一下子背出她的手机号、身份证号,知道她喜欢吃的菜、爱看的节目。她找到史文浩,私下问他曹澄喜欢什么。
史文浩拍了下大脑门,不假思索地回答:“澄少最喜欢的肯定是苏小姐。”
奕宁的脸一下子红了。她微微摇了摇头,在心里思忖着,自己怎么能当成礼物送给曹澄呢?她再次问道:“阿史,你跟了他那么久,知道他以前和我交往时,喜欢做些什么事情?”
史文浩思索了下,兴奋地拍了拍手掌,非常肯定地指出曹澄最喜欢喝奕宁做的卡布奇诺。为此,她每天午休时都跑到武力的绿野仙踪,恳求武力教她做咖啡。
在冲泡过程中,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个中年男人的身影。那个人有一双粗糙的手,手上布满茧子,指纹已被磨平。他握着奕宁的手,耐心地教她正确的姿势,又意味深长地告诉她,咖啡是一门哲学,更是一种生活态度。苦中带甜,甜中带涩,这才是人生。
“叔叔。”她不自觉地喊了出口,却是再也想不起来了。
突然,门外传来了巨大的撞击声。在路人的惊呼声中,奕宁冲出咖啡屋,只见两辆小轿车发生很严重的追尾事故,汽车零件散落的满地都是。还有那溅起的鲜血,火红火红的。奕宁一下子想起了在某个相似的场景里,那个她叫叔叔的人身上触目惊心的血,像是最为璀璨的玫瑰花,刺的她眼睛好疼。她眼前一黑,晕倒过去。
等她再次醒来时,已经在家里了。曹澄搂着她,担心得都不敢合上眼。奕宁瑟缩着身子,无助地将头埋进他的胸膛里,哭泣道:“好多好多血。阿澄,叔叔身上有好多好多血!我还想起了,他说他不行了,希望死之前能听我叫他一声爸。还有两个女人的指责声。她们说——‘苏奕宁,死的那个为什么不是你?’‘死丫头,你怎么好意思活下来?’阿澄,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