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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对!骂了你们,说明他们爱你们。打是亲,骂是爱吗!”
“那我就好好亲亲你!”芳芳咬着牙,又把叉子悬起来了。
我赶忙告饶,“别别,爱爱我就可以了。”
我们两个别吃边说笑,一个收拾餐盘的胖大婶喜眯眯地用不锈钢手推车载着几摞餐盘轰轰隆地从这儿经过。她胸脯颤巍巍地,比几乎和那几摞餐盘一样高,看见芳芳,高高兴兴地打了个招呼,“芳芳,是你男朋友吧。”
芳芳笑笑,“这是我同学。”
“哦,小同学慢慢吃啊。不够了再跟我说。”胖大嫂和颜悦色地朝我打了个招呼。我也笑着朝她点点头。
她走过去以后,芳芳小声地说,“我在这儿吃饭才一年,她就知道我名字了,但是我却不知道她姓啥,你说怪不怪?”
我神色凝重地说,“唉,一般情况下,明星和美女都是不会关注别人的存在的。”
“呵呵呵呵,净胡说。”她乐得眉花眼笑。
就在这时,那个胖大嫂又站住了,转过身,“芳芳,我就纳闷儿了,怎么你的同学个个都那么帅呢?干脆帮我们家小菊介绍个对象吧!”
池芳芳的脸一下子变白了。
第三卷 49
她干笑一下,“好啊,回头把小菊的照片给我一张。”
“好勒!”胖大嫂荡漾着身上的肥肉,乐呵呵地推着车继续收餐盘去了。
我把刀叉放下,平静地看着她苍白的脸和乌黑的眼。
很奇怪,这个时候我反而惊人的冷静,完全没有了早先的狂乱。
据说,被烧伤的人,最初的感觉是凉爽;被冻死的人,留下的微笑却都是温暖的。
我就那么无声无息地坐着。
池芳芳则慌忙对我说,“你你,别这么看着我。我真的和丘胜文没什么……”
池芳芳解释完毕,我也笑了。
她解释的合情合理,我还有什么理由可生气呢。
原来,被胖嫂看到的一个个“同学”,除了我,就只有一个丘胜文了。
因为那次宿舍的事情丘胜文帮了忙,所以芳芳就想找机会谢谢他。送东西人家不要,请吃饭丘胜文却说,“专门请,挺麻烦的。在你经常去的餐厅吃顿便饭就可以了。不然,不去。”
可是,吃了饭了之后,丘胜文却抢先刷了卡。
结果,变成丘胜文请她吃饭了。
于是,芳芳只好改日再请。
而第二次吃饭的时候,丘胜文虽然没有抢着付帐,但是请芳芳帮忙给他的一个熟人安排个好点的座位。这种手边的事情,芳芳没有理由拒绝,况且,人家已经帮忙在先。
事情办成之后,丘胜文也提出请芳芳吃饭,芳芳自然不好拒绝,就只好说,那也得在餐厅吃,诸如此类。一来二去的,他们就在二餐厅吃了三、四次饭。
丘胜文自己平常不在这个餐厅吃饭,因此胖嫂也不认识他。
胖嫂偶尔问芳芳那个小伙子是谁的时候,芳芳不想解释太多,就随口说了句,“同学”。
于是,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你放心吧,我们绝对是正常的同事交往。”
“那,那他有没有摸你。”
“你神经病啊,你以为是电视剧。丘胜文最有绅士风度了,连过火的玩笑都没有开过。”
“那你们吃饭的时候都聊些什么?”
“这么久了,谁还记得清!也就是些工作上的事情、新出的几个电影,还有公司高层的一些内幕之类的。”
从机场回家的路上,我有种说不清楚的感觉。
既高兴,又不太高兴。
高兴,因为那个电话里的男声只是个误会。
不高兴,因为我无可奈何地感觉到,已经有些隔阂在我和芳芳中间慢慢形成了。
芳芳很少和我谈她工作上的事情。就算我问起来,她也总说“不是一句能说清的!”于是,也就带过去了。
唉,说不定,她是觉得和我说了也没用才懒的说的。
是啊,反正我又帮不上她的忙,而她又觉得自己在工作上比我成熟。
可是丘胜文却不同:不仅和她在一个系统,有共同的工作环境和话语平台,而且能力、阅历都比我和芳芳强的多,长相、做派也很招女孩子及其母亲的喜欢,简直就是一个无知少女和庸俗丈母娘的终极杀手。
虽然,我总觉的他是个虚伪的家伙,身上有陈世美基因,是个超级会装的人。可是,芳芳这类女孩子就不一定这么想。她们说不定以为这是我的妒忌心在作怪。
唉,也许吧,也许我的确是在妒忌他。
我妒忌他能如此接近芳芳的生活,妒忌他能让芳芳如此的钦佩和欣赏。
回到家,刚开始的那点仅存的高兴也没有了。
猜忌和怀疑就像地火一样闷闷地烧了起来。
虽然那个电话是甄剑接的,纯属误会。可是,芳芳和那个什么狗屁丘胜文就什么问题也没有吗?
希望没有吧!
这次的事情,算是过去了。最后是虚惊一场。可是,又不是完全的“风过了无痕”。我总觉的还在心里留下了些什么东西,让人很不舒服。
吃过晚饭,我闷闷地溜达到家门口的一家网吧。
开机、登录、双击CS的图标,我一头钻进游戏里去了。
我把耳机声音开的很大,AK47震耳欲聋地咆哮着。血花从对方头上爆裂开来,觉得很痛快;自己被打的血光直冒,也觉得很痛快。
那是一座沙漠中的废城。特警们在大道的尽头隐蔽着,匪徒们在街道的拐角窥伺,惊呼着“有大狙!”谁也不敢露头。
我毫不理会“同伙”的警告,端着AK冲向那条死亡笼罩下的暗街。
立刻,我先是被人用狙击步枪穿了腿,接着迎面四颗手雷飞了过来。“我”带着墨镜的躯体被炸的腾空而起。
……
就这样,我疯狂地杀人和被杀,从沙漠战斗到吊桥,从吊桥杀到雪地,在不同的地方转战撕拼。到夜里十点钟,我感觉好了点。于是,结帐回家。
洗漱上床以后,我正躺在床上胡乱地想些事情。
手机响了。
是芳芳,“喂,我回来了。待会儿打扫卫生,你过来接我吧。”
我高兴起来,出门蹬上一辆自行车,感觉车子好像能飞起来似的。
到了芳芳家大院门前,芳芳已经在哪儿了。
车子载着她飞一样地向前漂移,她坐在前面,头发被风扬起,像撕碎的旗子一般。偶尔,她回头轻轻亲亲我的下巴,甜蜜蜜的滋味难以形容。
在穿过一片陌生绿地的时候,我们摔倒了。
但是一点都不疼。我趁势搂住她深深地吻了一下。再睁开眼看时,却发现自己吻的人是巩雪清!
我醒了。
嘴唇依然有梦中接吻的那种甜蜜、麻痹的感觉。
这时候,已经天光大亮,扭头朝枕头两边看看,没有臭袜子、破胶鞋之类的危险物品。
我放心了。
起身之后,我暗自发笑。
真是怪事,怎么会梦见她呢?
不过,说句实话,那一吻的感觉倒真是非常之美妙。麻、酥、磁、电的感觉在醒来以后依然持续了二十几分钟,直到我刷牙之后才完全消失了。
但是,这个经典之吻的谜底在收拾床的时候也顺便揭开了。床头的纪念足球有一处的皮子明显要比别的地方“清爽”一些。
捧着足球,我嘿嘿笑起来。
睡觉的时候,床上有球吗?
我记不清楚了。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真的响了。
芳芳?
我一阵惊喜,赶忙拿起手机翻开盖儿。
“尹航,今天准备一下,上面要咱们明天到XX出趟差。”是巩雪清的电话。
第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