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呵呵,也是,按他们家的条件,坐飞机比我们家坐火车的次数都多,不会像我们家这样沉不住气。
所以,我想,报纸上说的也有道理。
穷人们很有可能比富人们过的快乐。或者,快乐,的确是一种源自内心的东西,与钱有关,但是不呈线性关系。
而这次,我一定要在芳芳眼里看到那份久违的快乐焰火。
精挑细选之后,我终于选定了我的宝贝。
是一个XX的包包。
也是我的运气好,刚巧赶上八折优惠,我仅用了一千零八十元就把礼物搞定了。哈哈,还有二十元节余。
提着那个装有包包的硬纸袋子出了商场的大门,感觉自己走路都豪气十足,特别像个假大款。
呵呵,从来没有买过这么值钱的东西,今天咱也当了一回有钱人!
门口广场上的出租车使劲儿向我闪灯、抛媚眼,我则摆出一付非宝马、奔驰不上的气度,对他们全都视而不见。
挺胸、驻足,我站在商场门口宽阔的台阶顶端极目四望,作伟人状。
嘿嘿,那边儿107路已经来了,开拔!
就在此时,有人轻轻揪揪我的裤管,“先生,擦擦鞋吧!”这个声音怎么如此年轻,如此熟悉?
回头一看,我大吃一惊,“是你!”
第三卷 39
那人一愣,随即笑了,他站起身来,“靠,是你小子,混的不赖吗?”
我依然回不过神来,“队长,你你在这儿干吗?”
“废话,赚钱哪?你以为我干吗?拉客!”我的足球队长穿着脏乎乎的迷彩服坦然自若。
“你怎么不找工作?”我紧握住他伸过来的手,还是不敢相信。我关系最好的一个哥儿们,一个大学生,竟然在擦皮鞋!!!!
队长的学习不算太好,也决不算差。人又能吹能侃,在场上场下,都很有点领导才能。我一直认为他肯定能当老总的。
他的眼神暗了一下,“兄弟,要是不嫌丢人的话,就跟我在这儿坐会儿?我慢慢跟你聊。”他用手指指台阶。
我抢先一步坐下去,“丢你个死人头,到底怎么回事儿?”
他笑了,挨着我身边坐下,“日他nn的,……”
队长家是农村的。
我原来一直以为他家属于电视里说的养殖专业户之类的富裕家庭。他以前也很少跟我们说起这方面的问题。
我很少留意农村方面的事情。偶尔上网也是游戏频道去的多些。但是,不知为什么会有这么一种印象:农村里好像家家都是养殖专业户,个个都勤劳勇敢,人人都是勤劳致富的能手。又加上电视上播放了那么多致富的门路。我总以为,凡是出来打工的,肯定是在农村里被淘汰出来的。
可听队长一说,好像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他上学全是靠他大哥在外面打工赚钱。他大哥懂电,会安装。
他们村儿基本上空了,留在家的全都是老弱病残,连孕妇都很少,有小孩子也是老婆子们带。男子们大都出去打工,女子们有体面的去干正经工作,像保姆、餐厅服务员、服装厂工人之类的。不体面的,也就不用多说了。
本来,他们家也还过得去。大儿子打工,小儿子马上大学毕业,也能挣钱了。再过几年,小儿子混出个人样了,把父母往城里一接,要多美有多美。
可是,还不等队长找到工作。大儿子先出事儿了。
队长的大哥在厂里受了伤,可厂里根本不管。去“说理”的父亲也被“打理”事务的安全员给打得“很不安全”。
还好,没有大碍。
现在,家里的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队长了。
“……我也不是不找工作,可那些破公司只给我开800块,那够个屁啊!我再吃吃饭,租租房,还能给家里多少?烂单位工资低,好单位又进不去,我可不能按部就班地慢慢熬。我等得起,家里等不起!我必须要赶快多挣钱。
嘿嘿,你别看这个,挣钱可不少。有时候,擦完鞋我再把毕业证亮亮,碰上牛人就直接给我十块!”
队长说到最后,还挺高兴。
“那你准备一直干这个?”
“当然不是!等我钱攒的差不多,就先开家小店,慢慢往大了做,然后再搞批发。这只是原始资本积累而已。”
我没什么可说的了,可看着他的笑脸,又觉得心里很闷。
毕了业,我发现很多东西跟我脑子里原来的印象都不一样了。不知道是他们变了,还是我自己变了。
唉,我得赶快走了,不能让芳芳着急啊。
跟他告别以后,我郁闷地朝公共汽车站走去。
车走了一站路,我突然想起来,还没跟他要个联系方式呢。大学时候他一直没用手机。毕业后一忙就失散了。
于是,我又下车往回赶。
远远地,我看见他在台阶上蹲着拣什么东西。
走近些发现是他擦鞋的那些小零碎。那个木头箱子也被踩散了,只剩一个马扎躺在地上,倒还完好。他低着头,慢慢收拾着那些东西,有几个人在看,但是匆匆经过的人更多。
这不是什么稀奇事情。
有个胖胖的、穿“游泳圈”一般的妇女好心地给了他一个大塑料袋子。
他仰起头接袋子的时候,我从侧面发现,他哭了。
我没有过去,隐在柱子后面。
“妈了个X的,操死你们的亲妈妈!下午才整了三十,都被你们罚走了,还想……”他一边收拾,一边低声哭骂着。
我没有立刻过去。
别人已经踏碎了他的工具箱,我不能再踏碎他的尊严。
等了一会儿,他收拾好东西,眼泪也擦干了。
我悄悄退后几步,然后再跑过去,呼哧着,装作刚刚回来的样子,“靠,你小子也不给我个手机号。以后怎么找你吗?”
他提着那个塑料袋子,生硬地努力笑着,“手机,狗屁手机,还手鸭呢?你怎么不给我号码?”大学时我也没有手机,毕业后家里给我买了一个。
说完号码,我好像想起来点什么,“对了,我有个发财的好主意!幸福路上有个旧书市场,我看那儿不错。也没什么人管。好歹咱是大学毕业,在书上不比一般人懂得多?你就去那儿干吧!我也入股,将来发财了可要给我分红啊!”
说着,我把一百块钱塞进他的上衣口袋,“呵呵,不给我翻十万倍不许还我。”
他脸变了,“你,你都看见了!”
我莫名其妙,“看你个鸟啊!没功夫跟你胡扯,我得见芳芳去。拜拜!”
我很羞愧地撒腿逃了。
好像弄坏他东西的人是我。
我不知道这一百块钱能帮他多大的忙,也不知道我的主意到底有没有用。我在这个城市里长大,比他更熟悉这个城市。但我现在能给他提供的,也就是这点儿可怜的钱和那点儿近乎无用的信息了。
以前,我总以为我已经是底层了。
谁知道,和有些人比起来,我生活在天堂。
难怪有人说,就算是条狗,你也要生在城里头。
我现在的工作、待遇比队长好太多了。是我的能力比他强吗?是我的所谓“素质”比他高吗?我不敢这么想。
可能街上的那些乞丐也不一定不如我聪明,不如我能干吧!也许,只是不如我幸运而已。
可是,我这种幸运又能持续多久呢?又有多么坚固呢?
唉,希望队长能成功!希望我自己有一天能够理直气壮地享受自己的工作,自豪地养家糊口;不用再天天担惊受怕、如履薄冰;不用再总觉得自己是个随时有可能被人揭穿的南郭先生,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希望吧!
努力吧!
见到芳芳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在她家附近的一个小街心花园里,我把不愉快的事情放在一边,兴高采烈地把那个袋子递给她,“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