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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养着这牛犊。又造佛像,写经文,给竹永通祈祷免罪。结果一个多月后,这头牛犊就死了。
宜城民
隋大业八年,宜州城东南里民姓皇甫,其家兄弟四人,大兄小弟,并皆勤事生业。其第二弟名迁,交游恶友,不事生活。母尝取钱,欲令市买,且置床上。母向舍后,迁从外来,入堂不见人,便偷钱去。母还,觅钱不得,遂勘合家良贱,并云不知。母怒,悉加鞭捶,大小皆怨。至后年迁亡,其家猪生一狘子,八月社至,卖与远村社家,遂托梦于妇曰:“我是汝夫,为盗取婆钱,枉及合家,浪受楚拷。今我作猪来偿债,将卖与社家,缚我欲杀。汝是我妇,何忍不语男女赎我。”妇初梦,忽寤,仍未信之。复眠,其梦如初,因起报姑。姑曰:“吾梦亦如之。”迟明,令兄赍钱诣社官,收赎之,后二年方死。长安弘法寺静琳师,是迁之邻里,亲见其猪,尝话其事焉。(出《法苑珠林》)
【译文】
隋朝大业八年,宜州城东南面的一个村里,有个百姓家姓皇甫。那家有弟兄四个,老大和老三、老四都勤勤恳恳地从事劳动持家过日子。只有名叫迁的老二,整天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鬼混,不务正业。有一次,他的母亲拿出钱来,想叫人去集市上买些东西,将钱放在床上。他母亲这时去了后院,老二从外面回来。他进屋后看见没有人在屋,就偷着把钱拿了出去。他的母亲回来后,发现床上的钱不见了,就把全家人都召集起来查问。大家都说不知道。母亲非常生气,就把大家狠狠地鞭打了一顿,全家大小都怨气冲天。到了后年,叫迁的老二死了,他们家养的一头母猪产下了一头猪崽。八月的社日到了,家人就将这头猪崽卖给了远村的一个社官的家里。就在这天晚上,叫迁的老二就给他的妻子托梦说:“我是你的丈夫,因为偷了你婆婆的钱,使全家人都跟着受了冤枉,挨了鞭打。现在我托生猪来偿还这笔债。可是你们却把我卖给了社官的家里。明日社日,他把我捆绑起来,想要杀了我用来祭祀。你是我的妻子,怎么忍心不告诉家里的人,叫他们把我赎回来。”他的妻子刚刚做了这个梦,就忽然吓醒了,还有些不信,就又睡着了。接着又做了一个和刚才一样的梦。因此就起来把梦中的情景告诉了婆婆。婆婆说:“我也做了一个这样的梦。”天还没亮,婆婆就叫皇南迁的哥哥拿着钱,到社官家里,把卖出去的猪又买了回来。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年那头猪才死。长安弘法寺静琳师父,是皇甫迁的邻居,他亲眼看过那头猪,所以曾经说起这件事。
韦庆植
唐贞观中,魏王府长史韦庆植有女先亡,韦夫妇痛惜之。后二年,庆植将聚亲宾客,备食,家人买得羊,未杀。夜,庆植妻梦见亡女,着青练裙白衫,头发上有一双玉钗,是平生所服者,来见母,涕泣言:“昔常用物,不语父母,坐此业报,今受羊身,来偿父母命。明旦当见杀,青羊白头者是,特愿慈恩,垂乞性命。”母惊寤,旦而自往观,果有青羊,项膊皆白,头侧有两条白,相当如玉钗形。母对之悲泣,止家人勿杀,待庆植至,放送之。俄而植至催食,厨人白言:“夫人不许杀青羊。”植怒,即令杀之。宰夫悬羊欲杀,宾客数人已至,乃见悬一女子,容貌端正,诉客曰:“是韦长史女,乞救命。”客等惊愕,止宰夫。宰夫惧植怒,但见羊鸣,遂杀之。既而客坐不食,植怪问之,客具以言。庆植悲痛发病,遂不起。京下士人多知此事。(出《法苑珠林》)
【译文】
唐朝贞观年间,魏王府长史韦庆植有个女儿死了,韦庆植夫妇二人非常悲痛惋惜。二年后,韦庆植要把亲朋好友请到家里做客,准备了饭菜,手下的人还买了一只羊。羊还没等杀,就在这天夜里,韦庆植的妻子梦见了死去的女儿,穿着青色的柔软的丝裙和洁白的上衣,头发上戴着一双玉钗,是平时她所喜欢佩带的。只见女儿来到她的面前哭泣着说:“女儿活着的时候,使用家里的东西,没有跟父母说就偷着拿走了,所以遭了这样的报应。现在我变成了羊,来偿还父母的债。明天天亮我就要被杀掉了,那只青色身子白头的羊就是我。今天特来向母亲请求,希母亲能慈悲、开恩,可怜女儿,救我一命。”母亲吃惊地醒来,天亮就亲自去看那只羊,果然是一头青羊、脖子往上全是白色的毛。头的两边还有两条白道,就和玉钗的形状相似。母亲对着那只羊悲痛地哭了,阻止家人不要杀那只羊,等着韦庆植回来说明情由,好把这只羊放了。不一会,庆植就来了,催着厨师赶快准备好饭菜,厨师告诉他说:“夫人不允许杀那只羊。”庆植大怒,就命令宰夫赶紧把羊杀了。宰夫就把羊吊了起来准备要杀,这时就有不少的宾客已经到了。就看见吊着的是一个女子,长得很端正。向客人诉说:“我是韦长史的女儿,乞求你们救我一命。”客人们都十分惊讶,制止宰夫不要杀羊,可是宰夫害怕庆植发怒,只听见羊的叫声,并没有听见说什么话,于是就把羊杀死了。过了一会,饭菜都摆在了桌上,可是宾客们坐在哪里谁都不吃。庆植非常奇怪,就问他们不吃的原因,宾客们就把刚才的事全都说了。庆植听后悲痛欲绝就得了重病,一病就再没有起来。京城里的士大夫阶层不少人都知道这件事。
赵太
唐长安市里风俗,每岁至元日已后,递饮食相邀,号为传坐。东市笔生赵太,次当设之。有客先到,勿后,见其碓上有童女,年十三四,着青衫白帽,以急索系颈,属于碓柱,泣泪谓客曰:“我主人女也,往年未死时,盗父母钱,欲买脂粉,未及而死。其钱今在舍厨内西北角壁中,然我未用。既以盗之,坐此得罪,今当偿父母命。”言毕,化为青羊白头。客惊告主人,主人问其形貌,乃是小女,死已二年矣。于厨壁取得钱,似久安处。于是送羊僧寺,合门不复食肉。(出《法苑珠林》)
【译文】
在唐朝长安市里有一秒风俗,每年的元旦这天以后,亲朋们都要轮流请客,人们把这种习俗叫做“传坐”。有一天,东市有个笔生,叫赵太,轮到他设宴请客了。有的客人先到了。看见他家北边窗户后面的石臼上,有一个小女孩,年纪有十三四岁,穿着青色的上衣,戴着白色的帽子。用一条绳子紧紧地勒着脖子,绑在石臼的架柱子上,哭泣着对来客说:“我是这家主人的女儿。过去没死的时候,偷了父母的钱,想要买脂粉,可是没有来得及买就死了。那钱现在还在我家厨房里西北角的墙壁中。虽然我没有花,可是我已经是把钱偷了出来,做了这种事,就有罪,现在就应当偿还父母的这笔债。”说完,就变成了一只白头的青羊。客人惊讶,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主人。主人问清楚了那女童长的模样,正是自己的女儿,她已经死了二年了。于是主人就在厨房的墙壁中找到了钱,象是放在那里很长时间了。于是主人就把羊送到了寺院里,全家人从此也不再吃肉了。
李信
唐居士李信者,并州文水县之太平里人也,身为隆政府卫士。至显庆年冬,随例往朔州赴审,乘赤草马一匹,并将草驹。是时岁晚凝阴,风雪严厚,行十数里,马遂不进。信以程期逼促,挝之数十下。马遂作人语,语信曰:“我是汝母,为生平避汝父,将石余米与女,故获此报,此驹即是汝妹也。以力偿债向了,汝复何苦敦逼如是!”信闻之,惊愕流涕,不能自胜。乃拜谢之,躬弛鞍辔,谓曰:“若是信母,当自行归家。”马遂前行,信负鞍辔,随之至家。信兄弟等见之,悲哀相对,别为厂枥养饲,有同事母,屈僧营斋,合门莫不精进。乡闾道俗,咸叹异之。时工部侍郎孙无隐,岐州司司法张金庭为丁艰在家,闻而奇之,故就信家顾访,见马犹在,问其由委,并如所传。(出《冥报拾遗》)
【译文】
唐朝有个居士叫李信,他是并州文水县太平里的人。在隆政府担任卫士。到了显庆年的冬天,随着主管去朔州赴审,他骑了一匹红色的马,还带着它的小马驹。这时正是年末,凝云蔽日,风大雪厚,天寒地冻。走了十多里路,马就不能走了。李信因为路程需要的时间很紧,就连打了这匹马几十下,马就象人似的说起话来。马告诉李信说:“我是你的母亲,因一生中背着你父亲,把一石多米给了我的女儿,所以得到了这样的报应。这个小马驹就是你的妹妹。我们凭着力气来偿还过去的债,你又为什么这样的逼迫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