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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 500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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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罪,破虏惶惧,不敢引愆,但诳盖云:“自为分雪,无劳诉也。”数日之间。遂斩于市,盖卿号叫,无由自陈,唯语人以纸笔随殓。死后少日,破虏在槽上看牛,忽见盖卿挈头而入,持一碗蒜斋与之。破虏惊呼奔走,不获已而服之,因得病,未几卒。(出《还冤记》)
【译文】
庐陵王在荆州作刺史时,曾派手下的人丈量收括民田,南阳人乐盖卿也参与了这件事。公府的舍人官韦破虏曾发出告诫敕令,这个事违背了庐陵王的本来用意。等到盖卿回到荆州,因为数目不对得了罪。破虏这时也很惶恐惧怕,不敢承认自己的罪过,但是却欺骗盖卿说:“我自然要想办法帮助你洗清罪名,不用上诉了。”几天以后,乐盖卿就在街市上被斩首,盖卿号叫,但没有什么办法再陈述,只告诉别人把纸和笔随身收殓。死后不多日子,有一天,破虏在牛槽边看牛,忽然看见盖卿带着自己的头走进来,拿着一碗捣碎的蒜给他,破虏见是盖卿惊叫奔逃,但没有跑出去却已经把蒜吃下去了,因此破虏得了病,不长时间就死了。


康季孙
康季孙性好杀,滋味渔猎故恒事。奴婢愆罪,亦或死之。常病笃,梦人谓曰:“若能断杀,此病当差,不尔必病。”即于梦中,誓不复杀。惊悟战悸,汗流浃体,病亦渐瘳。后数年,三门生窃其两妾以叛,追获之,即并殴杀。其夕,复梦见前人来曰:“何故负信,此人罪不至死,私家不合擅杀,今改亦无济理。”迨明呕血,数日而卒。(出《还冤记》)
【译文】
康季孙生性好杀,为了吃得有滋味打鱼狩猎是常事,奴婢们有了过错,也有时要处死。他经常病得很重,梦见有人对他说:“你如果不再杀生,这种病就能好,不然的话一定会死。”就在梦中,康季孙发誓再也不杀生了。惊醒后还浑身颤抖,心跳不止,直淌冷汗,但却日见好转。几年以后,三个门生和他的两个妾私奔了,他把他们追了回来,立刻一块儿打死了。当天夜间,又梦见前次梦中的人来到说:“你为什么失信?这些人的罪过不应该死,再说你私设公堂杀人也不合法,现在你改也无济于事了。”到天亮就呕吐鲜血,几天就死了。


张绚
梁武昌太守张绚,尝乘船行,有一部曲,役力小不如意,绚便躬捶之,杖下臂折,无复活状,绚遂推江中。须臾,见此人从水而出,对绚抚手曰:“罪不当死,官枉见杀,今来相报。”即跳入绚口,因得病,少日而殂。(出《还冤记》)
【译文】
梁武昌太守张绚,有一天外出乘船,有一个仆人,力气太小使他不大满意,张绚就亲自打他,一棍子下去把仆人的胳膊打折了,看情形也不能好了,张绚就把他推入江里。不一会儿,看到这个人从水里出来,对绚拍着手说:“我的过错是不该死的,你残酷地把我杀了,现在我来报仇。”立刻就跳到张绚的嘴里,因此张绚得了病,没几天就死了。


杨思达
梁杨思达为西阳郡守,值侯景乱,时复旱歉。饥民盗田中麦。思达遣一部曲守视,所得盗者,辄截手腕,凡戮十余人。部曲后生一男,自然无手。(出《还冤记》)
【译文】
梁杨思达任西阳郡太守。正赶上侯景作乱,又加上旱灾欠收。饥民就偷盗田里的麦子。杨思达派一个家兵去看守。他抓到偷麦子的人就截断人家的手腕,一共截了十多个人。这个家兵后来生一个男孩,天生就没有手。


弘氏
梁武帝欲为文皇帝陵上起寺,未有佳材,宣意有司,使加采访。先有曲阿人姓弘,家甚富厚,乃共亲族,多赍财货,往湘州治生。经年营得一筏,可长千步,材木壮丽,世所稀有。还至南津,南津校尉孟少卿,希朝廷旨,乃加绳墨。弘氏所卖衣裳缯綵,犹有残余,诬以涉道劫掠所得,并造作过制,非商贾所宜,结正处死,没入其财充寺用,奏遂施行。弘氏临刑之日,敕其妻子,可以黄纸笔墨置棺中,死而有如,必当陈诉,又书少卿姓名数十吞之。经月,少卿端坐,便见弘来,初犹避捍,后乃款服,但言乞恩,呕血而死。凡诸狱官及主书舍人,预此狱事署奏者,以次殂殁,未及一年,零落皆尽。其寺营构始讫,天火烧之,略无纤芥,所埋柱木,亦入地成灰。(出《还冤记》)
【译文】
梁武帝想在文皇帝的陵墓上修建寺庙,没找到好的木材,他就宣诏有司,让他们加紧采访。这之前有个曲阿人姓弘,家中很富有,就和他的亲族人携带了很多财货到湘州作买卖。经过一年多营造了一排木筏,总长有一千多步,都是上好的木材,又粗又好,是世上少有的。做生意回到南津,南津校尉孟少卿看他的木筏很好,就对照皇上的旨意加以丈量。当时弘氏卖的衣服布疋绸缎等还剩了一些,孟少卿就诬陷他这些财物是拦路抢劫所得到的,并说他的木筏太大,不是商人所应该有的。断定案情应该处死,没收他的财物充公修寺庙用。上奏以后立即施行。弘氏临刑那天,告诉他的妻和子,可以把黄纸和笔墨放到棺材里,死后如果有知,一定上天陈诉。又写了数十张少卿姓名吞下去。经过一个月,少卿在室内端坐,就看见弘氏来到,开始时少卿还很强硬躲避他,后来就恳切服从了,只是说饶命请求恩典。呕吐鲜血而死。那些狱官以及主书舍人,还有那些对这个案子签名上奏的人,都一个接一个死去。没到一年,这些人都死光了,那座寺庙刚刚完工,就遭天火烧了,连一点儿残余都没有,埋在地下的木柱子也入地成灰了。


朱贞
梁秣陵令朱贞,以罪下狱,廷尉虞献者覆其事,结正入重。贞遣相知谓献曰:“我罪当死,不敢祈恩,但犹冀主上万一弘宥我。明日即是国家忌曰,乞得过此奏闻,可乎?”献答曰:“此于理无爽,何谓不然,谨闻命矣,而朱事先明日奏来。”献便遇客共饮,颇醉,遂忘抽文书。旦日,家人合束,内衣箱中,献复不记。比至帝前,顿束香案上,次第披之,方见此事。势不可隐,便尔上闻,武帝以为合死,付外详决。贞闻之,大恨曰:“虞小子,欺罔将死之人,鬼若无知,固同灰土;倘有识,誓必报之。”于市始当命绝,而献已见其来。自尔之后,时时恒见,献甚恶之。又梦乘车在山下行,贞于山上推石压之。居月余,献除曲阿令,拜之明日。诣谢张门下。其妇平常,(“平常”二字原书缺,据明抄本补。)于宅暴卒,献狼狈而还,入室哭妇。举头见贞在梁上,献曰:“朱秣陵在此,我妇岂得不死!”于时屋无故忽崩,献及男女婢使十余人,一时并命。虞骘是其宗室,助丧事,见献如是,走下堂避之,仅乃得免。(出《还冤记》)
【译文】
梁秣陵县令朱贞因为犯罪押在狱中。廷尉虞献掩盖了他的事,结案改判重刑。朱贞就让他的好朋友对虞献说:“我的罪过应该判死罪,不敢祈求恩典,但还是希望皇上万一宽大原谅我。明天是国家的忌日,请求你不要奏闻我的事,可以吗?”虞献回答说:“这件事从道理上说没什么问题,怎么能说不行呢?我只好听你的话了,你的事一定要在早一天奏明皇上。”虞献便同客人喝酒,喝醉了,就忘了把文书抽出来。第二天,家人收拾文书,都放在衣箱里了,虞献也没想起来。等他来到皇帝面前,把那些文书都放到皇帝的书案上,皇帝挨着翻阅,才见到朱贞的案卷也在里面,但他看形势是不能隐瞒了,就向皇上说了。武帝认为应该判死罪,就给外面下公文处决。朱贞听说这件事后,非常愤恨,说:“姓虞的小子,你欺骗我这个要死的人,鬼若是无知,本来同灰土一样,如果有知,我发誓一定报仇!”朱贞在街市上刚刚命绝,而虞献已经见他来了。自这以后,时时常见朱贞来,虞献很讨厌他。又作梦梦见自己乘车在山下走,朱贞在山上推石头压他。过了一个多月以后,虞献被解除廷尉之职改任曲阿县令,第二天去到谢张门下拜别,虞献的妇人在家好好的,突然暴死了,虞献很狼狈地回家了,进屋子就哭他的妇人,抬头看见朱贞在房梁上。他就说:“朱秣陵在这里,我的妇人还能不死?”正在这时房屋忽然无故崩塌,虞献以及男仆女婢十多个人同时丧命。虞骘是虞献的亲戚,来帮助料理丧事,见虞献这种样子,跑到堂下躲起来了,只有他得免于死。


北齐文宣帝
北齐文宣高洋既死,太子嗣位,年号乾明。文宣母弟常山王演,在并州,权势甚重。因文宣山陵,留为录尚书事,王遂怒,潜生异计。上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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