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L对我的在意,体现在他虽然百般撒娇不想戴T,但关键时刻还是自动自觉(完了还卖萌求夸奖),因为我跟他说过我不想吃事后药;而我对他的厚爱,体现在一些很小的细节上,比如每次他要走的时候,我都很贤惠地主动帮他系皮带和穿袜子……话说我对我的前男友们都从来没这么体贴过,难道是故意挑衅人妻角色?
情人关系还真是微妙。
在两个人清醒的时候,我是L的,任他攻陷和摆布;只有在他沉睡之后,我才觉得他是我的——用我的双手环抱着他,默默地望着他,在我的床上安静得如同羔羊。这一刻我会幻想他永远也不会离开,然后又觉得这样今后一定很无聊,所以还是放他回家吧。
我和L都不是非常细心的人,但在处理情人关系这方面,L显得异常谨慎。
当我们还在同一家公司的时候就能看出来,L在男女问题上的老练和低调。我见过非常多的男性领导,只有他单独跟女同事或下属谈话时,一定是不关门的(升调后他就有了独立的办公室)。有mm跟他套近乎开轻佻一点的玩笑,他也会很自然地把话题转移到别人身上。所以早先他对我动手的时候,我只能说是受宠若惊。
后来在一起时,他总会提醒我注意一些可能会有风险的细节:比如不要在电脑上聊工作以外的事、用他的专用手机号码联系、及时删除微信和短信记录、不同时使用两人的身份证登记住酒店、一前一后进房间、退房后要把避孕套扔到外面街边的垃圾桶里(有身份证登记的情况下)等等。他是在提醒我做这些事,有时候我都觉得他太过龟毛,我又没有男朋友还得天天删信息。但这种事情确实是多小心都不为过。
我觉得应该是他曾经有过非常老道的经验,包括他周围的圈子的经验。老猫偷腥的范式自然不同于小辈。
我沉默地配合他,学习不动声色地伪装,渐渐成为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而有些故事我只能遐想,比如L的过去。
有一次我偷看他的手机,他把我的名字保存为一个供应商。
我不满,闹着要换,L笑着说:“确实是隔两个月就要换,下次你想当什么?媒体还是老总?”
我还发现他有一个狐朋狗友微信群,最早L想勾我的时候,还曾偷拍我的背影照片发进去让人品评(他这人真的是很变态啊)——当然他是不会主动承认的,其实我也没看见当时的聊天记录(早删了),只是百密一疏,刚巧里面有个男的发言问L:“上次那个长发mm你到底弄到手没有,好歹给我们看个正脸啊!”被我撞了个正着。我自是愤怒,但心里又莫名有一点小骄傲:原来那么早的时候,L就已经锁定我了(我承认我也一早就向小M八卦了自己对L的花痴,同样的时间干着同样的事)。顺便可知后来L并没有再向外人透露我们的交往。不过此后他就再也不让我碰他的手机了,我也没兴趣。有时我还打趣他:“有种拿你手机来我检查检查,看看里面还藏着几个美女?”L自是不会给。我俩单独相处时,就算不小心被我旁听到了很温柔的家庭电话或者身份存疑的异性电话,我也只当耳旁风。当下这个社会,对待老公都得学会睁只眼闭只眼的艺术,何况是完全无理由管束的情人。一切但凭自觉,我只要你的现在,不要在我面前三心二意就好。
其实我并没有主动去想过如何当一个好情人,只是为了讨他欢喜。结果就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情人。
关于被L“虐”了之后我为什么很快地原谅了他——其实再次见面之前我心里并没有底,因为我不确定我“自轻自贱”的猜测是否是L的真实意图。所以我其实做好了两手准备。
但当我见到他的时候,心里就有了三分底:他并没有延续愈演愈烈的神经质作风,而是态度温和依恋地对待我。于是我提出了我的要求,看到他的反应,我心里已经完全清晰了。
他就是个好奇心很盛的顽劣的孩子。并不是自私变态的老色狼。
对于一个孩子,你要容许他犯错误和悔改,并设法因材施教,伴随他共同成长——冠冕堂皇的话说得汗颜,然而每个女人心里都有这种母性。
L还是很不情愿戴T,还想要尝试各种各样奇怪的行为,有时候我不禁认为L是一个有洁癖的“性情中人”,不愿意接受不够安全的ISO9000服务,找个同样有探索精神的情人来满足一切好奇心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是我一个眼神就能让他闭嘴:除非我想,否则休想。
我也不会强人所难。
人与人最基本的相处之道,就是相互尊重,即便是在床上,即便是情人。
但其实我满享受L的探索精神的……那次过后,我竟然有点怀念他打我pp时忘情的姿态,看到他陶醉的神情我也很受感染似的。
☆、十四
我和L极少一起出席公共场所,因为他十分谨慎。难得一起吃顿饭,地段偏远,我张望了一下确认四下里没有相熟的面孔,便上前大着胆子牵起他的手,羞涩地依偎上去。L心里笑话我的小女生情结,然而顺势便搂住了我的腰,趾高气昂地配合我的表演。他个子很高,和我的身高差难得的般配。我们神采奕奕地步入门厅,像一对精雕细琢的明星情侣,令门童和过客投来羡慕的目光。
Rihanna《Diamonds》里的歌词,用来形容我和L再合适不过。此时此刻,在对方眼里熠熠生辉,全世界为之失色,不在乎天长地久。
趁没人注意,L的手滑落到我的臀部,我吓得往旁边一蹦,回头看见他的招牌式坏笑:“喂,人家很单纯的好不好?”“公共场合,能不能别那么嚣张……”
第五次见面,比预定的时间提早了两天。
原因是我被忽然安排了出差,这样的话再见面就得等两周之后。我接到通知后立即打电话问L:“你今晚有没有空?”语气里带着焦急。
得知原因后,L说:“我安排一下,你等我电话。”
当晚见面时,下起了暴雨。我虽然打了伞,坐进L车里的时候还是浑身湿淋淋的。车内放着没有歌词的音乐,雨刮器沉闷作响,我们缓慢地行驶在映照着橘色街灯的快速路上,周围包裹着隐约的雨声。
什么也看不真切,窗外蒙着一层水雾,车内氤氲暧昧。
我们都没有说话,但彼此的心是相通的:想见对方,想得焦躁。L把车停在路边,抱着我的头就开始亲吻。我积极地回应着,模糊中低声呢喃着:“我觉得我是不是疯了。”“什么?”
我不再答话。他明白了,吻得更热烈。
这一刻时光凝固。我的眼泪在眼眶里盘旋,我几乎能听见他心里的声音:谢谢你爱我。尽管我没有说。
一个完美的情人除了性情温和、聪明、拎得清之外,还要有趣。这种有趣并不是刻意而为之,而是要能与对象自然匹配。简言之就是红颜知己与和谐炮友的无缝结合,这也是所有男人的梦想。
作为情人而言,我和L可谓天造地设的一对。欣赏互补,沟通高效,性趣和谐,轻松而愉快,偶有争执也无伤大雅。他臭屁自负,我稀里糊涂,在外出安排方面什么都听他的,乐得省事;随便聊聊天都有笑点,觉得对方太可爱,而且特别有话聊;从不为细枝末节争吵:男人成熟一点还是好很多,以前我谈恋爱时常常为了晚饭到底吃什么跟小男友怄气;肌肤相亲时刻,更是堪称完美,彼此征服的成就感深入骨髓。连他自己都说:“从没有过素质这么高的关系。”
实际上我和L的相互了解程度甚至不如我和朋友D,但相处起来竟毫无负担,以自身最柔软的一面示人,一见如故。虽然起初人人都伪装完美来握手相识,但握手的那一刹总有人心中有电流划过,仿佛一眼千年,臭味相投的强烈吸引之余,还能看到对方的一切软肋并康慨爱怜地接纳。这就是知己与朋友的差异。
我知道所有富于激情的关系都会日趋平静。我和L的关系很难因突然决裂而中断,因为我们已经过了互相猜忌的不确定阶段,好聚好散也许是最大的可能。
但是这一天什么时候到来?
我认识的人之中,对L的评价毁誉参半。在生活和事业上他都是一个有局限性的人,我想主要还是因为他的格局,显得狭隘。他并不是自私,但同样也不博爱。
我喜欢他,是在我认识了他的弱点之后。过去我从来不评价我的上司,因为我知道他能胜任必然有他的过人之处,无论他有多明显的缺陷。但现在他是我的情人,我可以很平静地看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