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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心理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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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愁憎的精神病态中的性兴奋》;载在法国《神经学藏档》,1905 年2 月号。不免引起神经病态,特别是所谓忧郁性的神经病(anxiety neu…rosis)。后来在他的《导论演讲集》(Introductorv Lectures)里,弗氏又说:“我们一定要小心,不要把绝欲对于神经病的影响看得过分重要了;因久旷而欲力壅积所造成的可以致病的状态里,只有一小部分可以用唾手得来或用钱换来的性交来减轻。”我们都知道,弗氏从来没有把性冲动对于生命的意义估得太低,所以他这一番见证的话是特别有价值。还有一点值得参考的事实,天主教的神父在神经方面的健康大抵极好,难得因绝欲而发生困难或痛苦;洛温费尔德也提出过这一点,洛氏对这问题的经验很丰富,并且曾用不偏不倚的眼光加以研究,他的结论也复如此;②他的解释是:或许因为神父的贞操生活是从幼年便养成的,所以没有困难。
    我们总得牢牢记住,生命是一种艺术,而这种艺术的秘诀是在维持两种相反而又相成的势力的平衡;一是张,现在叫做抑制,一是弛,现在叫做表达或发扬。③广义的抑制,而不是精神分析家有时所了解的狭义的抑制,也未尝不是生命的一个中心事实,其地位并不在于表达。我们在同一时间里,总是不断地在那里抑制一部分的冲动,而表达另一部分的冲动。抑制本身并无坏处,且有好处,因为它是表达的先决条件,不先抑制于前,何来表达于后?抑制也不是文明生活所独具的特点,在比较原始的各时代里,它也是同样显著。甚至在动物中也很容易观察得到。抑制既然是这样一个自然的东西,其对于人生在大体上决不会有害处,是可以推想而知的;抑制不得其当的弊病固然也有,特别是对那些先天享赋浅薄而在身心两方面不善作和谐的调适的人;不过这些终究是例外。①不过我们也不否认,绝欲的结果,即使对生命的安全与神志的清明不发生威胁,就许多健康与活动的人而言还是可以引起不少很实在的困难的。①在生理方面,它可以引起小范围的扰乱,使人感到不舒适;在心理方面,对性冲动既不能不驱遣,而又驱遣不去,结果是一个不断来复的挣扎与焦虑,而越是驱遣不成,神经上性的意象越是纷然杂陈,那种不健全的性感过敏状态越是来得发展,这两种倾向更会转变而为一种虚②轻微的痛楚中有快感是很实在的一些心理作用。中国文字中谑字从虐字产生,“虐”虽说是声,也未尝不是义,所以谑就是言之虐者,但亦惟恐其虐的成分太多,致引起痛苦的反感,所以《诗·淇奥》有”善戏谑乎,不为虐兮”的话。我们寻常言语中,说一件事办得“痛快”,也是这种心理。③其实这是近乎一种幸灾乐祸的心理。幸灾乐祸在中国是一个久已现成的名词,足征这种心理在中国是相当普遍的。“隔岸观火”和江南人所谓“青云头里看厮杀”的心理都属于这一类。大抵是因为经济的愁苦,生活的单调,中国人目赌别人受罪时的反应,往往是怜悯的成分少而快乐的反应多,甚至于毫无顾忌地明白表示出来,详见译者所编著的《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人文生物学论丛》第三辑)第二篇第十四节(商务印书馆出版)。①清纪购记载着一个有几分相象的例子(《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或《槐西杂志》卷三):“奴于王成,性乘僻,方与妻嬉笑,忽叱使伏受鞭;鞭已,仍与嬉笑;或方鞭时,忽引起与嬉笑;既尔曰:‘可补鞭矣。’仍叱使伏受鞭,大抵一日夜中喜怒反复者数次。妻畏之如虎,喜时不敢不强欢,怒时不敢不顺受也。一比位诉先太夫人。呼成问故,成跪启曰:‘奴不自知,亦不自由,但忽觉其可爱,忽觉其可憎耳。’先太夫人曰:’此无人理,殆佛氏所谓夙冤耶?’虑其妻或轻生,并遣之去。后闻成病死,其妻竟著红衫。”①中国男女相爱,私订婚姻之约,叫做·‘啮臂盟”啮臂的举动,显然是一种情咬,但在旧时礼教下,真正有啮臂机会的人怕不很多罢了!又闺房之乐里,男女之间,尤其是男的对女的,喜欢在颈项上撮取缕缕的红印痕(由微血管被撮破而成),江南人叫做)‘撮俏痧”,也可以说是情咬的一种。伪的贞静的表现,①特别是在女子中。例如有一个大学青年在此,他很能守身如玉,志气也很远大,愿意把所有的力量放在学业上面,但因和性冲动挣扎的关系,在精神上不免忍受着大量的焦虑和抑郁。许多女子也是如此,她们或许也在求学时代,或许已经加入社会而从事各种作业,冲动之来,无法排遣,只好在学业上、工作上或体育运动上加倍努力,甚至弄得筋疲力尽,头昏眼花,也还是不能排遣。①我有时甚至以为女子在这方面所感受的困苦要比男子为大,倒不是因为升华的功夫在女子比在男子为难(弗洛伊德有此见地),也不是因为女子的性冲动要比男子为强,而是因为在婚外发生性的关系的机会,在男子比在女子为大,向来如此,现在也未尝不如此;同时,还有一层,就是守身如玉的男子还有一条正常的出路,就是睡眠期间自动的亢进作用,而在女子,除非她以前有过性的经验、这种作用是比较很难发生的,初不问其人性欲强烈到什么程度。往往越是才性过人的女子在这方面的困苦越是大,因为越是这种女子,越不愿意把她的困苦诉说出来。戴维斯女医师在她的研究用的征求案里,曾经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来:为了身心两方面的十足的健康设想,你认为性交合是必须的么?我们可以很有趣地把1000多个女子对这问题的答复参考一下。当然我们得记住,这些答复,即使一般都能考虑到比较严格的生理与心理的需要,也还不一定全都能考虑到,其间自然有许多不能避免的道德标准、社会观念以及流俗的成见等等的影响。不过我们从这些答复里,总可以知道一点,就是在二十世纪初年长大的美国知识界妇女,对这问题究属有些怎样的私人观感。1000多个答案中,我们发见38。7%(即394)人)认为性交合是必须的,其中少数更认为是绝对的必须,大部分则附上一些特殊的条件,还有一小部分则不很肯定。其余的大多数,61。2%(即622人),认为不必须,有的认为绝对不必须,也有一小部分不很肯定。认为必须而附有条件的答复里,其所附的条件自不很一律:有的认为“特别是为男子”是必须的;有的认为“为心理的健康”,则然,为身体的健康,则否;有的添上“为生命的完整”或“为某几类的人”一类的字样。在认为不必须的一方也附有不少有条件的说法:有许多答案说“不必须,然而是正常的”,有的,”不必须,然而是可以的”;有的,“为真正十足的心理健康是不必须的”;有的,“不必须,但有困难”;有的,“不必须,但没有性交经验的人似乎见得很粗糙鲁莽,而身心方面也似乎有些干瘪的样子”。一个很有趣的从旁参考之点是:在那些认为不必须的女子中,59。5%,即半数以上,是有手淫习惯的;而在认为必须的一方,则有手淫习惯的人更多(76%),这当然更是在意料之中,不足为奇了。认为必须的一方有过性交合经验的例子要比/认为不必须的一方为多,也是很自然而可以料想得到的。凡是把绝欲的困难与痛苦看得太无足轻重的人很应当参考一下基督教初期许多禁欲主义者在沙漠里的经验,例如帕拉狄乌斯(Palladius)在《天堂》(Paradise)一书里所叙述的种种。这些独身绝欲的人都有强健①见雅氏著(偏执行为和精神衰弱)一书,第二册。①注①中所引的王成一例可能就是借了忿怒来激发和扶植他的性能的。这从“一日夜中喜怒反复青数次”与”忽觉其可爱,忽觉其可憎”一类的话里最可以看出来。②见《国际刑法公报》(法文),第六卷,1896 年。①从这个立场看,中国以前缠足的风气,就其极端的例子而言,可以牵涉到两三种性的歧变:就缠的人说,是施虐恋,就被缠的人说,是受虐恋,就爱玩小脚的男子说,是足恋与履恋。的身体与坚忍的意志,他们对于禁欲主义所昭示的理想是准备全神贯注地求其实现的,他们所处的沙漠环境,为实现此种理想计,真是再理想也没有了,而他们日常生活所守的戒律真是严厉到某种程度,在我们看来,不但是不可能,并且几乎是不可想象。但是,他们感到困难而排遣不来的一点,始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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