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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事在福什利的回忆中已变得模糊了;那天晚上,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现在,他看见伯爵夫人坐在古色古香的客厅的中央,身着黑色衣服,安详地微笑着,心里起了疑团。她身后有一盏灯,把她那丰腴、微黑的面孔侧面照得轮廓分明,脸上只有嘴唇有点厚,露出一种急切的情欲要求。
“他们老谈俾斯麦,有什么用!”拉法卢瓦兹嘀咕道,他装出一副在社交场合中露出的那种无聊的神态,“在这儿,真要命。你的想法真古怪,偏要到这里来。”
福什利忽然问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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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伯爵夫人不跟任何人睡觉吗?”
“啊!不,啊!不,亲爱的,”他结结巴巴说道,显得不知所措,忘记做出装腔作势的样子,“你也不看看这儿是什么地方!”
随后,他意识到自己这样生气有失风度,便往长沙发里一躺,补充说道:
“当然罗!我说没有,但是我知道的情况也不多……那边有个小家伙,名叫富卡蒙,到处都能见到他,也许他知道的比我多。比这更加不堪入耳的事,肯定也有人见过。我吗,这种事是不管的……总之,如果伯爵夫人真的以不端行为来消愁解闷,她就够机灵了,因为这件事没有张扬出去,也没有人谈到过。”
还没等到福什利开口问他,拉法卢瓦兹就把自己所知道的缪法家的事告诉他。太太们继续围着壁炉交谈着,他们两个人压低了嗓门说话;倘若她们看见他俩打着领带,戴着白手套呆在那里,她们还以为他俩在一本正经地讨论什么严肃的问题呢。拉法卢瓦兹很熟悉缪法伯爵的母亲,她是个令人难以容忍的风骚老太婆,总是呆在神甫们家里;另外,只要她摆摆架子,做一个权威性的手势就能使任何人在她面前屈服。至于缪法,他是被拿破仑一世封为伯爵的一位将军晚年所生之子,所以十二月二日①以后,他自然得宠了。他也是一个郁郁寡欢的人,但他却以诚实、正直著称。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些古老陈腐的观念,对他在宫廷里所担任的职务,他的尊严和德行都认为了不起,把头仰得高高的,俨然是个圣人。是缪法老太给他以良好的教育:他每天必须做忏悔,不许逃学,不许犯青年人易犯的过失。他参加宗教仪式,他有一种多血质型的强烈的宗教狂热,发作时就像热病一样。最后,为了用最后一个细节来描绘他,拉法卢瓦兹贴着他的耳朵说了一句话。
①一八四八年二月法国爆发革命后,拿破仑三世从英格兰回到法国。他的一些支持者组织政党,推选他为制宪议会议员,同年十二月他当选总统。
“这不可能!”表兄说道。
“人家还向我赌咒发誓,说是千真万确的……他结婚的时候,还有这种事哩。”
福什利笑着,一边瞧着伯爵。伯爵的脸上留着络腮胡子,上唇上却不留小胡子,脸显得更方了,这时,他把次数都报给了斯泰内,神态很冷漠,斯泰内在竭力反驳他的话。
“说真的,他的长相很像是这样的人,”他喃喃说道,“这算得上他送给他的老婆的一件漂亮礼物!……啊!可怜的小娘们儿,他一定让她厌烦够了!我敢打赌,她到现在还蒙在鼓里哩!”
就在这当儿,萨比娜伯爵夫人跟他讲话。他没听见,因为他觉得缪法的事是那么有趣,那么不寻常。她又问一遍:
“福什利先生,你不是发表过一篇描写俾斯麦先生的文章吗?……你同他谈过话吗?”
他赶紧站起来,走到夫人们那边,竭力使自己平静一下,悠然自得地找到了一句答话:
“我的天!夫人,我坦率告诉你,我那篇文章是根据德国出版的一些传记本写的……我不曾见过俾斯麦先生。”
他呆在伯爵夫人的身边。他一边和她谈话,一边继续思索着。她的外貌比她的实际年龄小,要让别人说,不超过二十八岁,尤其是她的一双眼睛,还保持着青春的光焰,长长的睫毛在眸子里投下了蓝色的影子。她是在一个夫妻不睦而分居的家庭里长大的,她跟舒阿尔侯爵生活过一个月,又跟侯爵夫人生活过一个月,她母亲死后,年纪轻轻就结了婚,这也许是她的父亲促成的,因为她在他的身边碍事。侯爵是个可怕的人,尽管他很虔诚,但是关于他的一些风流韵事已在外边开始流传!福什利思量他今晚是否有幸会见侯爵。她的父亲肯定会来的,不过,很迟才会来;因为他很忙。这位新闻记者知道这个老头子晚上在什么地方消磨时光,却装出一副严肃的神态。他吃了一惊,发现伯爵夫人脸上有一颗痣,长在左面颊上,靠近嘴边。娜娜的脸上恰恰也有一颗。这真奇怪。痣上还长着鬈曲的汗毛。只不过娜娜痣上的毛是金色的,而伯爵夫人痣上的毛像黑玉一般黑。这倒没关系,这个女人与娜娜不一样,她不跟任何男人睡觉。
“我一直想认识一下奥古斯塔王后,”伯爵夫人说,“有人说她为人很好,又很虔诚……你认为她会陪同普鲁士国王一起来吗?”
“我想不会的,夫人。”他回答道。
她不跟任何男人睡觉,可以看得出来。只要看看坐在她旁边圆凳子上的女儿,看看她那副毫不出色、拘拘束束的样子就知道了。这间阴森森的客厅,散发出一股教堂般的气息,这就足以说明她是一直屈服于什么样的铁腕人物,过着怎样的刻板生活。在这座阴暗而又潮湿的古老住宅里,没有任何陈设是她亲自安排的,一切都由缪法作主,用他虔诚的教育、他的忏悔和斋戒统治着这里。可是,福什利突然发现一个矮老头儿,满嘴坏牙齿,脸上堆满狡黠的微笑,他坐在太太们身后的一张扶手椅上,这一发现向他提供了一个更有说服力的论据。
他认识这个人物,他是泰奥菲尔·韦诺,曾经当过诉讼代理人,专门办理教会的诉讼案件,退休时拥有一大笔财产,过着一种相当神秘的生活,不管到哪里,都有人接待他,人人对他毕恭毕敬。他甚至有点令人生畏,仿佛他代表着一种强大的力量,那是一种别人感觉得出来的隐藏在他背后的神秘力量。另外,他还表现得非常谦逊,他是圣玛德莱娜教堂的财产管理委员,据他说,他怕闲得无事做,才接受了第九区副区长的职务。活见鬼!伯爵夫人被团团围住了,谁也别想打她的主意。
“你说得对,这里真叫人受不了,”福什利对他的表弟说,他已从夫人们的圈子里走出来,“我们走吧。”
缪法伯爵和参议员刚刚离开了斯泰内,这时斯泰内气乎乎地走来,他满头是汗,低声嘟哝道:
“他妈的!他们什么也不肯说,那么,他们就不说呗……我会找别人跟我说的。”
说完,他把新闻记者拉到一个角落里,换了语气,高兴地说道:
“喂!那就明天吧……我也算一个,老朋友!”
“哦!”福什利感到蹊跷,低声应道。
“你还不知道吧……啊!我好不容易才在她家里找到她!为了这件事,米尼翁还拚命盯住我哩!”
“可是米尼翁夫妇也要去呀!”
“对,她告诉我了……总之,她接见了我,她也邀请了我……午夜十二点整,剧院散场后。”
银行家脸上喜气洋洋。他眨眨眼睛,又补上一句,故意把每个字说得带上特别含义:
“这下你可得手了吧!”
“你说什么?”福什利说道,他装作不懂他的话的意思,“她是为了感谢我的那篇为她捧场的文章,才到我家里来的。”
“是的,是的……你们都有福气,人家总是要酬谢的……对啦,明天谁做东道?”
新闻记者把两只胳膊一伸,意思是说这个他从来没有听人说过。这时旺德夫尔呼唤斯泰内,因为他认识俾斯麦先生。
杜·荣古瓦太太这时几乎服气了,她得出这样的结论:
“我对他的印象很坏,我觉得他有一副凶相,……不过我承认他很聪明,所以他才取得那么多成就。”
“也许是这样,”银行家淡淡一笑,说道,“他是法兰克福的一个犹太人。”
这时候,拉法卢瓦兹壮着胆量诘问他的表兄,他紧紧跟着他,搂着他的脖子:
“明天晚上在一个女人家吃夜宵吗?在谁家里,嗯?究竟在谁家里?”
福什利做了一个手势,暗示有人听见他们讲话,要他注意点。这时,客厅的门又打开了,进来一位老太太,身后边跟着一个小伙子,从他身上,新闻记者认出他就是那个逃学的中学生,在演《金发爱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