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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非正常生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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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广告这事情你不得不做,也是你的乐趣之一,累归累,有成就感啊,如果说,做杂志内容是与天斗与地斗,那广告就是与人斗了,老人家早就说过,“不如与人斗”,你办公室的大环境中放了那么多语录,是不是全当与自己共勉了。你是公司的活雷锋。玩笑归玩笑,但是I 
    Look的广告状况的确好,替你高兴。
    说说你的最新作品《名牌世界·乐》,一本好玩的享乐杂志,详细的、直接的、权威的、指南的,给中国人看的,刚开始的《乐》已经远远地超越了他的前身“BEIJING 
    SCENE”,只是图片还不够十分精彩,但也够使了,而你手中的杂志永远是要改版的,当然是向着好的方向改,另外还有广告的因素,你的口号是广告商需要的就是我们想方设法要做到的,这对编辑来说有时是件痛苦的事情,你从56页增到128页,你要求有强大的信息量和实用性内容,包括具体的版式和文字的数量,每页三千多字,你暗暗偷笑——这杂志出来一定好卖。
    这是你性格特点的集中体现,一方面,销售丝毫不能放松,另一方面,内容上的事情经常又会让你感兴趣,心痒痒,反正你对一个好杂志应该具备什么心知肚明,经常想想就提出个新的意见,反正只要没人能够提出说服你的意见,这事通常就这么定了,再改说再改的,改了也就改了,在销售上,你有非常完整的逻辑性和缜密性,连你自己都无法作出改变,但在编辑上有时就会变成一个你玩耍的宣泄口,不可否认,你把做内容本身当作一件极具游戏性的乐事,可以将你的聪明和敏感发挥得淋漓尽致,两方面不断地交替,往往是开一会编辑会,定几个好玩的内容或是否定几个当时觉得不爽的内容,然后火急火燎地跑走——开广告会去也。撂下大伙在原地瞠目结舌——按老大的路子改。
    还是做本你最想做的东西吧,在你不关心销售的情况下,你天生就是干杂志的,老看着不是办法,无论如何。
    You are big brother,大家听你的。
    YOURS EAGLE


    曹鹰说洪晃(三)
    第三封信:Dear 
    huang:你说要出一本关于你自己的书,要我来写一写关于你的文字。开始时觉得挺容易的,等到真的动笔才觉得几乎无从下手,只能用最简单的办法——一句一句来写一些片段,以此来大致描述我眼中的你。
    1。对衣服有独特的理解,并且在自身的穿着上有极高的品位。
    2。就服装而言,你是少数能将CD和沾染上油渍的T恤以及短裤进行MIX的人,并且效果很好。
    3。于很多的人来讲,你的出身是一个最有趣的话题。
    4。你有着良好的知识和修养,同时又极端粗野。
    5。关于你的过去,大多数人都是道听途说,因此,你具有多数意义上的传奇色彩。
    6。对于生活的热爱和对细节的关注注定你能够非常好地享受生活中的乐趣,并且与钱无关。比如做饭。
    7。在通常的意义上(大多数的办公时间),你的性别为“中”。并且让人敬畏着。
    8。你下五子棋的时候,性别为“小女”,输了会扔电话。
    9。当你见到好玩的东西时,比如时髦的苍蝇拍或是PRADA的概念书的时候,你会兴奋得像个孩子,因此你还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
    10。你的赤子之心和由此而来的好奇心是你做一些事情的动力,比如《名牌世界·乐》杂志。
    11。在很多时候,你是谈判的高手,逻辑缜密,步步为营,所以你一直能把广告卖得很好,在另一些时候,你又有极端的跳跃性思维,天马行空让人无所适从,在开杂志选题会的时候每每如此。
    12。你的千字文“上半截和下半截”被许多人津津乐道,你的一些大实话,几乎成了一个时期的时髦用语。这个成就值得恭喜。
    13。在网上关于你的链接基本分三块:名门痞女;上半截和下半截;陈凯歌;反反复复有16页之多,不知你看过没。好玩得很。
    14。所谓的“痞女”大概就是指你的“粗话”说得和“英文”一样有水平吧。个人觉得这种痞气是一种在工作和兴趣之间协调的一个宣泄的小出口而已。
    15。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听你骂人是一件好玩的事。
    其实,还有很多的细节是无法用字面的言语来描述的,你的整个的生活丰富得超出很多人的想像,这是命运的安排,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在十几岁的时候被空投到纽约就能成长成像你一样的人,很多人也不是因为嫁过什么人就能有像你上下两截的客观描述,我想“贝塔斯曼”也不是觉着你是个多数人眼中的传奇人物才约你写一个“出版人的自转”,而是觉得作为一个独特的个体,你的思想和行为本身更值得阅读。
    我觉得写自己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很多的想法一旦形成文字会吓自己一跳,一些想法被自己总结出来形成“思想”,便常常会怀疑这思想的真实性——给自己下定义为时尚早。对于我来说,写自传是老人的事情,而你还年轻,除了胖了点之外,从外表上看几乎和五年前没什么变化。
    写完了书,应该感到一个阶段的过去,该说的说了,该想的想了,所以下一步应该是崭新的,等待着你的新玩法和新游戏,等着新的杂志和新的战斗,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与自己斗,其乐无穷。
    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和最敏感的女人。
    热烈地盼望阅读你的书。
    EAGLE
    洪晃说曹鹰
    首先,曹鹰答应我写五封信,头两封晚了两个多星期,而且是在他去张家界休假之前非常仓促地赶出来的。最后一封信是我该交稿的同一天给我的,基本上属于那种该他妈砍头的撰稿人,时间概念等于零。更可气的是还给我留个小黄条,说让我上GOOGLE网查我自己,有16页,我真有病,他妈的改丫的稿子都来不及,还他妈狗屁自恋上网查自己。亏他想得出来。
    曹鹰的才气在以上这三封信里一点没露,这是他最可气的地方,他只能把自己感兴趣而且有时间的东西做好,但是他接的活永远比他的兴趣和时间多,尽管他已经买了房,开了工作室,他给人的一个感觉是永远处在现金流紧张的状况中,我个人认为这主要因为我永远在他的应收款那一行上趴着,所以这种紧张属于收款的技巧。其实,他的小文章写得非常有意思,最近有一篇,辩护男人香水喷得多一点是好事,正当你以为他认真是个卖男士香水的,他就急转弯告诉你,他有较为严重的鼻炎。
    曹鹰是个什么都能玩的孩子,能写、能拍、能设计、能编,我没法把他留在编辑部是因为他永远指手画脚,想把所有人的活儿都拦过来,至少是在他的指导下工作,是个当主编的坯子。只是他的灵感和我的一样,都不会有任何良性循环的商业效果,等哪天我真发财了,能办一本不用考虑回报的前卫刊物,他肯定在版权页上。
    朱伟说话
    洪晃越做《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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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ok世界都市》就越觉得她与这本杂志之间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一本时尚杂志要倡导的是规则,而她恰恰是规则的破坏者;她要的是革命性的观念,而时尚界的各种人等却都在大众时尚潮流之中。她的刊物中出现严重的“人格分裂”——她那些特别好的感觉诱惑她去拍《把鞋戴在头顶》、《绚烂之极是黑白》这样的大片,这完全是那种观念革命的强光写照。这种大片后来发展成拍《秃然》——模特都是秃子、《菊儿胡同》——描述胡同里大丫、二丫与小丫,夸张的化妆造型加夸张的民俗服装。但当这些都走到极端时,洪晃恰恰觉得这刊物这样办不下去了:一本时尚刊物,办给文化人看吗?文化人又为什么要在你这儿看这些呢?而广告商干脆说,你的刊物的读者不可能是我们的消费对象。
    这时洪晃才开始懂得,刊物确实不是为自己办的,也实在不是为自己痛快好玩而做的游戏。有一次她终于苦恼地告诉我,她看来不适合当主编——她是个极不愿承认自己不行的人,但她显然又实在无法把自己的趣味与她的读者和谐地摆在一起。“办杂志要强烈贯彻你的意志,但我好像永远没有强烈的意识,或者说我的意识根本贯彻不下去,而且有一出是一出,我没办法把大家都统一到我的意识上。更重要的是,一本时尚杂志必须对主流文化发生兴趣,非常投入。而我的兴趣点可能不在这儿。”
    一个个人与一个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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