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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来,一定是她首先偷走了我的钥匙,再将这封信放进车内的。不然的话,这件事情就没有办法解释了。
我几乎没有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朱鹃的公司,然后冲了进去,她正在运算什么数据,电子计算器发出“嘀嘀”的按键声。朱鹃缓缓抬起头来,露出妩媚的笑容,说道,“我等你半天了,你真是个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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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给她好脸色看,“啪”的一声将那封尚未拆开的信放在她桌子上,望着她的眼睛,厉声问道:“是你干的吧?!”
朱鹃脸上的笑容收敛起来,用迷惘的眼神看着我,问道,“什么呀?你说清楚点,我干什么了?”
我呵呵冷笑了几声,说道,“你别抵赖,这事只有你才干得出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朱鹃没吭声。她把脸侧向一边,不再看我。我越发生气,“唰”地拉开包链,从里面掏出那叠信来,摔在桌面上。“你看啊,自己做的事情自己也不敢正视么?啊,啊,你究竟要我怎么样?你想干吗?!”
“看就看!”朱鹃拿起插在文具盒里的剪刀,剪掉那封信的封口,从中抽出一张纸来,只见她正反看了看,笑道,“你自己看吧。”
我疑惑地接过那张纸,惊讶地发现上面居然一个字也没有!
“一张空白纸就把你吓成了这样,看来,你果真是做贼心虚啊!”朱鹃嘲笑道。
我像个傻瓜似地拿着那张白纸翻来覆去地看着,随后我扔下白纸,抓起那只信封,只见邮戳上的寄信人地址为:李市。日期显示为:11月5日,距离今天正好一个礼拜。
信封掉落在地上。朱鹃弯腰捡起来,看了看,说道,“李市。是从李市寄来的,我什么时候去过李市呀?”她查着台历,找到11月5日,想了想,说道,“这天,我们在一起,一整天都没有下楼呢。显然你冤枉了我。”
我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脑海里一片空白。“李市,李市,李市……”,我在心里默念着,马莉莉不正是李市人吗?我计划要去的下一站不正是李市吗?既然寄信人不是朱鹃,那么那个神秘的人物难道真的是马莉莉?还有,那个人怎么知道我在樊城,又是通过什么方式把这封信放进我车里的呢……疑团接二连三地往外冒,像我额头的汗水,涔涔直淌。我脸色煞白,像中暑了一般。
“原来,你来樊城的目的是这样,”她叹了口气,把那些信封拢到一起,转过来端详着我,说道,“你们男人啊,这就是报应!”
“报应”一词钻进了我耳朵里,它让我想起了杨芬,当年杨芬在得知自己再也无法生育时,曾经将自己必须担当的命运称之为“报应”,而现在轮到我了,被朱鹃嘲笑,叱责,也许还有更严厉地诅咒吧。果然,在沉默了几分钟后,朱鹃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张望你真该死!要是我早知道你是为寻找那个莫须有的儿子来樊城的,我根本就不会理睬你的,要你阑尾穿孔,让你客死他乡,这才是你应该得到的下场。哈,你还骗我,没有别的女人了,鬼晓得你究竟有过多少次艳遇,懵懂的学生妹、寂寞的少妇、技艺高操的杂技演员、可怜的钟点女工、妓女、荡妇……你都和她们上过床吧?你向来是来者不拒吧?啊,我看你现在是踏上了一条不归路,和你有过关系的任何女人都存在给你生儿子的可能性,但是,我老实告诉你:朱筝不是你的儿子,他才不会有你这样衣冠禽兽的父亲呢,他的父亲早就死了……”
我耳朵里嗡嗡作响,只见朱鹃的嘴唇飞快地上下翕动着,她越说越兴奋,脸颊居然因为诅咒我而泛起了可爱的红晕。然后,她平静了下来,并在平静中给我倒了杯茶水。
“说吧,眼下你有什么打算?”她关切地问道。
我一口一口地呷完茶杯里的水,起身说道,“咱们去接朱筝吧。”
我们开车在樊城兜圈子。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到我们是在兜圈子,直到夜幕悄然降临而我们依然没有接到朱筝时,我才产生了怀疑。我一直尾随在朱鹃的车身后面,先后路过了那家新华书店,以及育才小学,我原以为朱鹃会在这两处地方停车的,可是她不仅没有停,相反还加快了车速。后来我们又路过了更多的学校大门和更多的游乐场、录像馆和网吧,朱鹃都没有停车的意思。中途,我好几次想超过她,在前面拦住她的车,但没能得逞。从下午三点半离开“健力”公司,到将近六点钟回到朱鹃的住处,其间两个多小时,我被朱鹃带着在樊城的巷道里绕来绕去,渐渐的,我察觉出了她的用意。我拿定主意一路跟下去,直到朱鹃回心转意为止。
我依稀记得离开武汉时还是闷热的气候,到达樊城时这里也不过有些凉意,但此刻映入眼帘的景象却带着初冬的清冷和风寒。街边的梧桐树叶已经凋零得差不多了,路边的行人穿上了厚重的毛衣和皮质的外套,这说明我的确已经出来了很长时间。我想梳理一遍在樊城所经历过的事情,但脑子里面印象深刻的只剩下了那场手术。阑尾割掉了,添了道疤痕。还有什么会让我今后忆念起这趟行程时难以忘怀的呢?该离开了,早该离开了,我对自己说道,这次离开后此生我不会再来樊城,无论如何,这也算是一种圆满的结局吧。朱鹃以前恨过我,今后还要继续恨下去,一个人来到世上,只要他被爱过,他就有被恨的可能,如果生活中真有所谓的公平和公正,那么,这就是了。
朱鹃停好车,站在车棚外边等我。她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她今天穿得可真漂亮,里面是一件黑色的高领羊毛衫,咖啡色的筒裙,肉色的羊毛裤袜,红色的高帮靴子,外面是一件灰白色的短大衣外套,这么多种类的颜色搭配在她的身上,不仅不让人感觉杂乱,非但给人一种奇妙的和谐之感,看上去既随意洒脱,又精致得体。我熄灭了车灯,锁好门出来,跟随朱鹃上楼。过道里的感应灯大概坏了,我们漆黑的脚步声沉重地由下及上,止息在三楼的那扇铁门前。朱鹃掏出钥匙打开房门,我进去后想伸手开灯,“不要开灯,”她低声喝止道。
我们分别坐在沙发的两个转角处,在黑暗中,我知道朱鹃在打量我。
我侧脸看着窗玻璃外面的那株高大的杨树,透过稀薄的天光,可以看见圆形的叶片在风中颤抖,几天前我就注意到它们全都变成了黄褐色,但现在它们是黑色的,比夜色还黑,因此整个天空都成了映衬它们的背景。
我在等待朱鹃说话。朱鹃也同样在等待我开口。黑暗中,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打破了难耐的沉默。这是我的肚皮发出的抗议之声,“饿了,”我说,“今天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吃一点东西呢。”
“那你怎么不早说呢?”朱鹃进了厨房,过了一会儿,从厨房里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油炸荷包蛋的声音。我突然一跃而起,快步窜了出去,娴熟地打开西端那间神秘的卧室门,毫不犹豫地走到墙角那只盒子边。由于三层外盒已经开过了,因此我用力将第四层盒子从盒套里拉了出来。这是一只塑料盒子,用胶带封了口,我撕开胶带,露出了第五只盒子……就在这时,我听见门口传来“啪嗒”一声响,房间的吸顶灯亮了,我扭过头来,用手臂挡住强烈的光亮,看见朱鹃抱着双臂倚门而立,她冷笑道:“再开三只盒子,你就能见到朱筝了。”
我的怀疑终于得到了证实。这满屋的盒子都只是最后那只骨灰盒的附属品,而朱筝就藏身在这堆白色的粉尘中,有一张骨灰脸。
“他怎么死的?”我嗫嚅道。
“你是个明白人,应该可以猜想到的,你想,一个喜欢盒子又喜欢把自己藏匿起来的小孩,他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朱鹃一根接一根抽烟,每支烟抽几口就摁灭在烟缸里,很快,满满一盒烟就空了,只见她将最后那根抽了半截的烟塞进烟盒,关上盒盖,说道,“他最终把自己关进了那只琴盒里面……”
我大吃一惊,问道,“琴盒?”
朱鹃点点头,“过完七岁的生日,正好是暑假。我接朱筝回家住,白天我去公司上班,晚上才回来。有天上午十点来钟,我母亲买了菜来给朱筝做午饭,看见客厅里面乱七八糟的,古筝也被翻出来扔在一遍,琴盒丢在墙边,到处都是盒子,而朱筝不在房间里。她做完饭,就打电话问我朱筝去哪儿了,我说在家啊,她说不在。我让她在房间里到处找找。大约到了十二点半左右,我接到母亲的电话,她在那头哽咽道:朱筝找到了,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