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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加州从来不下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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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心而论,随着年龄增长,加上一直在大型外企当文员,环境熏陶,学会了打扮,舒颖姐姐比从前漂亮许多,乍一看像变了个人,不变的,是她对大哥的一往情深,超过了所有人的想像。   

  大哥的骨灰入土时,她烧掉了一套金庸全集,悠悠地告诉我们,是为了大哥才看金庸的,还说金庸小说的女人中,最敬仰胡一刀夫人,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点不可捉摸的微笑,让一门忠烈的金庸迷们吓得汗毛竖起来,连悲痛都忘了,之后几天大姐寸步不离地陪着她,唯恐她做出什么傻事,二姐说“看来苗人凤的老婆也不是没有长处,起码不会去寻死”。   

  之后十年里,舒颖姐姐的暗恋变成明恋,一发不可收拾起来,对象扩展到我们全家。每年大哥的生日祭日她都会去上坟,平时隔一两个月就到我们家来,把大哥生前住过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纤尘不然,完了就替我们打扫,而且一脸欣然,弄得不明就里的钟点工朱阿姨以为我们另外请了人,几乎发火。   

  刚开始大家不怎么当回事,直到有一天,我和二姐回家,发现我们乱堆在门口的脏皮鞋每双都被擦得焕然一新,连鞋跟和鞋底都光可鉴人,才打心底里替她悲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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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一.问世间,情是什么里个东东?(5)         

  金庸小说里的女子,或许很多人觉得娶一个夫复何求,但如果哪天,真有一位阴差阳错,悠悠然走下“雪山飞狐”来给你擦皮鞋,你会发现,其实,那种福分,很少人消受得了。   

  舒颖姐姐的终身上了高家的议事日程,大姐替她介绍过好几个男朋友,然后二姐,我拉的皮条是乐瑶的大表哥,后来连老爸也出马,去学校里找来个年轻有为的单身博士、副教授,舒颖姐姐每次都去赴约,笑眯眯地同人家见面,见过后却一律坚决推辞,让很多男士莫名其妙扫了面子。   

  老爸对她提议以后不必再来我们家,她微笑着说,“您要嫌我,我就不来了。” 弄得老爸不好说什么,到下个节日,她照例拎着水果点心上门,做不收钱的清洁工,朱阿姨明白了前因后果,啧啧两声,皱起眉心,“真真作孽”。   

  饭桌上,又提到舒颖姐,老爸咬一口春卷,把脑袋顺时针转九十度,再逆时针二百七十度,“问世间,情…为…何…物……”   

  童子捷像终于捞到了献殷勤的机会,立即接口,“直教人,生…死…相…许。” 脸上有些得意,好像觉得颇为风雅,可惜只有他一个人在笑。说来奇怪,那句话从老爸嘴里说出来,酸归酸,好歹有些才子气,到他那里,完全变成电视剧歌词,要不是没人理,八成会“看人间多少故事,最销魂梅花三弄”继续下去。   

  大哥从前那位正宗的女朋友,很多年不见了,去年冬天在街上又碰到她,过人行天桥的时候,同我对面走过,保养得很好,化着淡妆,穿了一套低调的名牌,除去脸上不可避免地有了些纹路,稍微胖了一点,同以前并没有太多改变。她手里拉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一个劲闹着要买小摊上的糖人,她有些不耐烦,“脏的,吃了拉肚子,等下妈妈带你去麦当劳。”   

  看见我时,她站住,脸上起了点淡淡的诧异,过一会儿,拉起儿子往前走,走几步,又回头看看。我想她大概觉得我似曾相识,可又想不起是谁。其实,我本来想跟她打招呼,临开口才意识到,我也想不起她的名字了。于是,我们就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走出很远,我还能听见身后小男孩在欢呼“妈妈我要吃麦乐鸡!”   

  时间改变了回忆,大哥曾倾心爱过的女孩被遗忘了,包括被她自己,那个已不复存在的位置让舒颖姐姐取代,而我们全家正在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地算计着把她嫁出去。   

  我心里突然很难过,又说不上为什么难过。   

  我和大姐、二姐曾经通宵达旦地讨论过,要是大哥当初没死,会怎么样。   

  大姐认为大哥会明白最爱他的是谁,舒颖姐姐会变成我们贤良淑德的大嫂。   

  二姐嗤之以鼻,“又不是琼瑶片。”   

  当时我坚决站在大姐那边,整晚都在想,就是为了这点,大哥也不该死。   

  可是,几个月前,再想起这件事,突然转过念头来。那天晚上,我拎着皮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转到深夜,手里拿着一只快倒空的Dolce Vita香水瓶,形状像个石榴,头上有个圆溜溜的透明瓶盖。   

  最后我转累了,在一条小街的人行道边坐下,这边舞厅的买票小哥和那边发廊的洗头阿妹工作有闲,露骨地隔街对抛眉眼,我毫无顾忌地坐在旁边当电灯泡。   

  那是我第二个男朋友,相处三年,在一起住了一年半。我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他刚好姓蔡,头一回见面,我们觉得彼此就是又一对痞子蔡和轻舞飞扬,连空气都擦擦地跟着放电。   

  我搬进他的小公寓时,他送给我这瓶朝思暮想的香水,按照小说情节陪着我一同走过香水雨,很浪漫的场景,可直到那时,我才发现,自己其实并不喜欢Dolce Vita。   

  那天,我又一次看着他和某个女孩子在网上调情的聊天记录,已经不再愤怒了,只是觉得奇怪 …… 那些话,和几年前他对我说的,几乎完全一样。搞了半天,他只会讲这么几句。   

  我整理箱子说要搬出去,他问我为什么,然后我们同时意识到,那是一天之内,几顿饭间,头一次开口说话。不知不觉,我们开始有些嫌弃对方了。   



  也许我们曾经是痞子蔡和轻舞飞扬,可惜有时效,到公元2006,已经过期了。   

  手机响了,我不接。他发短信叫我回去,我按下“478”,想了想,消掉,换成“886” 发了出去。我并不恨他到希望他去死,只是实在不想再见到他。   

  然后我又想到舒颖姐姐,想了很久,突然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那么难过:如果大哥没死,他很可能还是会娶那个漂亮女孩。以大哥的为人,会能把事情处理得很好,但他还是不会娶舒颖姐姐。大哥的死,伤了所有人的心,却成全了舒颖姐姐的爱。   

  或许,爱情就是要让人失望的,不是这种方式就是那种方式。想寻找白马王子,可惜遍地是马夫 …… 尽管也穿着白制服。   

  唉,问世间,情是什么里个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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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二.痴心,太老土了吗?(1)         

  二.痴心,太老土了吗?   

  当我看到星象书上说天蝎座是十二星座中最痴心的,非常惊讶。告诉二姐听,她骂我,“呸,你才痴心呢,你们全家都痴心!” 然后忍不住自己也笑了起来。   

  我问她是不是还想着那个男人,她笑笑,摇摇头,说就是喜欢这辆车,“哪天出了车祸,它会粉身碎骨地保护我,男人,会吗?”   

  家雯大我一岁,叔叔大她一轮。从年代算,60,70,80,乖乖,三十年家国。   

  当然,这杆秤也难免有秤星不太准的时候。那个时候,家雯就和我一起弹吉他,用夸张的声调合唱Pet Shop Boys 的Go West,打赌Neil Tennant和Chris Lowe到底是不是同志,梦想嫁一个声音很好听的男人,会用轻轻的哼唱哄我入眠。   

     

  我拎着皮箱去投奔二姐。她打开门,头上裹着毛巾,一张脸被污泥面膜涂成吸血僵尸的模样,很快反应过来,眼睛一吊,劈头一句,“他把你赶出来了?”我摇摇头,“我自己跑出来的。跟他分手了。”   

  二姐的神色放松下来,“噢,” 她关上门,指指里面的房间,“床单和被子都在柜子里,冰箱里只有速冻饺子,肚子饿就自己煮了吃,我先睡了,明天早上八点钟要开会,对了 …要不要洗澡?”   

  “你就不问问我为什么跟他分手?”   

  她看着我,扬起眉毛,歪嘴笑笑,“我从来就没觉得他有什么好。” 然后轻轻“嘶” 了一声,好像是面膜扯着了脸,一转身去浴室照镜子了。   

  我有些沮丧地扁了扁嘴。两年前这场恋爱开始时,她就不赞成,觉得我把公猪当潘安,现在看来,她是对的。   

  有些女人长得不能说特别漂亮,但由于某种难以解释的原因,她们的长相刚好同男人某类腺体分泌搭上了正比,我二姐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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