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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下午,我在旧居烧信-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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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好顺路,送你回家”

  “然后?”

  “说再见”

  “就这么简单?”

  “还能怎么复杂?”

  思绪还没能走出卡氏那个迷宫,手指还在两边墙上一路扫落记忆的尘土,没有!都是没走过的道。

  “季,看着我”。我努力想象出忧郁的表情。燃根烟慢慢把广告词从悲伤的情绪里酝酿出来,颤抖的手在最佳时机拿出了一盒钙片。

  “开车呢,忙”。

  “一起吃完饭,你才准走”

  “凭什么?”

  “凭你唯吾尔式的突发其想”

  “什么?唯什么吾什么?”

  “就是不顾别人的感受而任性施加的调戏”

  “臭猫,你还用得着我来调戏?”

  “反正你逃不了”

  ……

  我们来到念大学时,学校附近几乎唯一的娱乐街,吹拉弹唱打球照相,工会主席来到这不由得抚掌叹息:就这儿了!……在以学业为重的学生们看来,算得上是应有尽有了。对要求不是太高的一组组还算单纯的欲望,也能在这里得到满足,除了青春期特有的无助的性欲。

  每个小饭馆都塞满了年轻的荷尔蒙,空气被撞击的看得见碎片。二楼居然没人!年青的学子们是懒得上楼?还是更喜欢挤着别人的异性友来坐?

  临窗座,季晚径直走向那个临窗座,尽管没有写着她已定的牌子,尽管没有铺上怀旧的方格条纹桌布、也没有窗外如诗的景观……有个童话要流泪了。

  “吃炒饭算了?”

  “别问我,你说了算”

  两份干巴菌青椒炒饭,虽然只是应付学生们发育时的胃口的手艺,但我们吃的颇投入,所以,感觉不错。《食神》上,如果没有眼镜女评委极端投入的吃,也不会有关于那份叉烧饭的、可以载入烹饪教科书的经典评论。

  “会做菜?”。似乎是一个可以被考古的问题?

  “会啊!自我感觉还不错”。季晚偏着头,像评价嘴下这份炒饭似的若有所思。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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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不上。多少也算是一种艺术创作吧?”

  “呃,算。吃也算。”

  “不会做菜的人也只能这样参与了”

  “不能光吃,要说啊!太咸、太甜、太黏……哦,这个不错!……唉!抄饭的原则都不知道啊?要用隔夜饭啊!表妹”

  “哈,一幅蛮懂的样子”

  “哪里哪里”

  “酒喝多了还是车开多了?脖子疼啊!”。季晚左一下右一下的歪着脖子。

  “需要非专业人士按摩一下?”

  “你总算懂事了,臭猫”

  我拿起纸巾奋力的擦完手,牙齿咬着吸了三分之一的烟,绕到季晚背后,伸手触到那只蓝色的蝴蝶。等等,梁朝伟也是这样给王菲按摩的,场景:重庆森林,部位:小腿,台词:每一次她回来,我都会为她按摩小腿,因为做空姐真的很辛苦,女人的小腿是最性感的,自从她走了之后,我很久没有接触过了。梁朝伟其实不如我幸运,王菲的小腿上,没有蓝色蝴蝶的纹身。

  我们循着大学约会的模式,下一项目:音乐店。

  唱片架上琳琅的堆满贴着消费指标的音乐CD。久违了!蹲在纸箱边埋头翻找打口CD的年代,不停叨念着:妈的,文化沙漠。Dizzy Gillespie、Bill Evans……手指从什么时候开始?只愿在这些名字上停留。几年前很难找到它们的,那时候的爵士乐在中国,几乎还不如我出名。

  我来到鲜有人光顾的这个群落,一一巡视着基本上以黑脸组成的CD封套,黑色背景不时闪现出乐器的弧形反光。仅仅是这样的浏览,也是一种幸福。

  Ray Charles,那个黑皮肤、黑眼镜、荡着黑笑容、淌出的音乐也是黑的,宛如黑色的预言,一下拽住我的心,就从未松手。

  音乐有时会像毒品,像爱情,由季晚这个名字而引发的、一系列的、泛出陈年芬芳的梦。

  最有理由放弃的人,什么也没放弃,构成Ray生命里的三大元素:音乐,毒品和女人。从小就失明的他用灵魂和手,来感悟和创造,“手美的女人就美了”,手给了他审美体系的第一块基石。

  看着季晚在CD上划过的手,有如某电影的某个过渡。

  “从出生起,音乐就在我的体内滋长,像血液一样。” Ray宽慰的笑着,为什么不说像灵魂?“Georgia on my mind”被Ray天籁的嗓音吟唱着,对不理解、不接纳自己的故土的眷恋和哀愁。第一次听时,我一条筋的把它理解为对逝去友人的追忆,其实这两种情感,何止一次的极其相似?

  “好了吗?”。季晚什么时候来到我身后,手里捧着中意的音乐。

  “好了,只想看看……大多都有了”。Ray忧伤的歌喉还在我的思维里漂荡。

  “你喜欢这些?”

  “呃,非常”

  “这种……也能听?”。季晚蹙着眉,顺手拿起一张,戴着黑礼帽的Gillespie和他那斜刺里冲出个喇叭的小号,笑了起来。

  “太能听了,哈哈”。唐僧拿着白晶晶用青蛙变的馒头,问:‘能吃吗?’时,八戒就是这样笑出来的。

  “用耳朵来听?”。季晚投过来对兜售音乐的小商贩的不信任。

  “用心”。我捂着胡兰入党时的手势。

  “说你个鬼!”。

  “我第一次听爵士乐”。又想起那张似乎是复印的、粗糙不堪的封套。“是谁演奏的?记不起来了。整整一张CD,只有大提琴被像贝司一样弹奏的声音,咚咚咚……”。我尽可能回忆起那些粗野但甜蜜的音符。“音乐放完后,我一直不敢去关音响,呆坐了2个多小时才第一次挪动了身体”

  “睡着了?”

  “我要怎样表达对你的崇拜之情?”,我要找块豆腐,一头撞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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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别费心了”

  “那种沉闷的窒息感,一直持续了好几天……找不到了,那张CD,一直渴望回头品味一次,找不到了,再也”

  “这是人生的一部分”。季晚语重心长的拍着我的肩,然后表情和语气一变,“变态!”。抢在我的前面,杨起头,做领路状。

  雨来的比我们想象的快,跟刘翔似的,一举跨过了层层叠叠的屋顶们。我们刚躲进季晚的车里时,外面马上就烟雨鸟都朦胧了起来。

  “幸亏有音乐听!”。季晚晃着刚出架的CD,像过节时谜语竟猜活动的小奖品。

  “呃,漂亮和聪明的女人加起来,也不如有先见之明的女人”。一边看着季晚的右侧笑,一边给她拆封套。“天啊,跟防贼似的!”。撕了半天没撕开。

  “笨啊!你”。季晚抢过去,又过了半天,还是没撕开。

  “幸亏不是安全套,要不,非得落下病跟不可”。我抢过来,连抓带牙的,终于,那张传说中的音乐载体闪亮着不属于自己的光芒,怯怯登场。

  “你脑袋里怎么都是这些啊?烦不烦?”。季晚刚把CD塞进唱机,音乐就像打了个响指的后台操纵,马上充溢起来。

  “这是生活的一部份,特别跟你在一起时”。和第一次坐季晚的车一样,那些雾,暧昧的雾,像烟火师的道具,又……来了。车外的雨声似乎超过了车内的音乐,一个介于实体和意识间的两人空间。把手指抚弄着季晚下颌的线条。

  “你有一种味道”。季晚轻轻闭眼,嘴角翘起浅笑。“一种你才有的味道”。

  “一种我喜欢的味道”。季晚像在宣布一个答案,消除惶恐渗进暧昧的答案。

  “是吗?”。手动作的继续更自然、更放肆。

  “啊!不要”。被从里面解掉纹胸的季晚,发出几乎听不见、几乎不由衷的声音。

  “我想知道,这里有没有纹身?”

  “没有!臭猫!救命!”

  周杰伦和费玉清非常迥异的时代、风格、嗓音……死缠烂打在一起。他们到底要证明什么?不和谐之美?……我和在我手里的季晚,彻底的否定着他们。

  路灯撒进车窗、雨止雾散后,世界清澈得像被描写的纯净夜。

  “到我那儿去?”。给季晚的纹胸扣上最后一扣,用嘴穿过她的头发靠在她的右耳。

  “不去,为什么?去干嘛?”

  “因为我想要你去”

  “年轻时,为什么不来找我?”

  “问得好,我也想问自己呢”

  年轻时,季,我躺在那些草坪上,为忘记你,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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