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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原大声说道:“我还问你要孩子一年的抚养费……”
吴原律师使劲一捅他,吴原马上闭了嘴。
吴原律师对法官说:“化验单子认可,医药费没有处方,没有病历的一律不认可,两者时间应该完全一致。”(每次化验和买药的时间不可能完全一致,化验需要定期,可是药一般是吃完了才买。)
婆婆怒气冲冲:“你长病,俺凭什么给你出钱?……哼——俺不给你出钱,你自己赚的!”
(三)夫妻债权
吴原律师提出除了原告单位上三万块钱的集资,还有6000块钱的人寿保险。
我说:“6000元是我的个人稿费收入,我给吴原入的人寿保险。”
(四)共同收入
法官要求吴原提供2003年11月登记到现在的收入情况。
吴原律师提供吴原的工资收入证明2003年806元,2004年元,2005年元,2006年1367元,唯独没有2007年的。
婆婆赶紧补充:“扣了其他费用,2003年发大约600块钱。”(她在撒谎,吴原提供的工资收入已经是实发数了)
法官让原告算算结婚后到集资前挣了多少钱?(2003年11月19日至200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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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原律师:“不超过两万块钱,一万八、九,算一万八。”(应该是元)
法官奇怪:“这么少?被告,你的工资收入是多少?”
我算了算:“元。”
法官:“原、被告有没有额外收入?”
我说:“我出书挣了六千块钱稿费,给吴原入了份人寿保险。”
(五)共同支出
婆婆抢先答道:“他俩单独生活了一个阶段,八、九个月(应该是六个月),九月份后搬到俺家去的(撒谎),这是一段生活费用;2004年12月17日生孩子,剖腹产花了元,她出的(我妈给了两千元);孩子在2005年11月14日住院,花了元(全部由我妈出的);婚后买电脑,4898元(我的红包钱买的)。”
法官:“生活费大约多少钱?”
婆婆:“至少七、八百块钱,吃饭、水、电、气、卫生费、取暖费……生了孩子后买的电暖器。”
吴原律师:“光这几个大项就将近一万。”
婆婆:“一个月她给她父母二百块钱。”
法官:“他们的生活费呢?”
吴原律师:“生活费基本都啃了老的了。”(天地良心!我每月给婆婆二百元钱的生活费;婆婆买空调向我借了5000,公公买三轮摩托向我借了1000,至今未还;除此之外我经常给公婆买各种衣物、用品、食品,如羊毛衫、羽绒服、皮鞋、微波炉等,食品更是不计其数。他怎么能这么说?)
婆婆:“他们吃饭我没问她要钱(她要之前我已经主动给她钱了),她七个月就没有奶了,孩子是喂大的。”
法官:“原、被告一个月花多少钱?从几月份和父母过?”
我:“600块钱,从2004年七月份。”
法官:“生孩子谁出的钱?孩子生病谁出的?”
我:“俺妈出了两千,也是俺妈出的。”
我妈说:“孩子一周岁之内,基本都是我带着的。”
婆婆急着辩解:“胡说!你哪带了那么久?孩子是我从小带大的。”
(休庭)
2007年7月10日下午,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
(一)证人叔叔乙出庭
叔叔乙是某公司退休工人,与吴原父亲是战友。他说:“2006年11月18号晚上,吴正道打电话给我,叫我准备一万块钱,说孩子有急用。我送到他家,孩子(吴原)进卧室转了一圈,出来后把借条给我,我把钱给他。”
吴原律师:“他借你钱干什么用?”
叔叔乙:“干什么我不好问,我怕问出来‘干什么用?’他说‘不借就算了’,所以我没好意思问。”
我方律师:“钱是谁出的?”
叔叔乙:“我闺女和我凑的。”
我方律师:“你闺女电话知道不?”
叔叔乙:“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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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律师:“你说一下。”
叔叔乙表情一下惊慌起来:“我不知道,……记不住号码,……现在还没电话来???”(自相矛盾)
我问:“X叔叔,2007年3月27号你为什么不出庭?”
叔叔乙:“我来了,没带身份证。”(故意混淆概念,他说的是2007年5月22日那天开庭)
吴原律师:“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二者有很大关系,2006年11月10日开庭后,吴原家把写有婆婆借四姨三万块钱的借条塞到法庭的卷宗里,过后想想不妥,又改为由公公借两位战友的钱,很明显借条是后补的。)
(二)稿费
我举出证据:“我有一份证明,证明我出书挣了6000块钱。上次开庭吴原已经承认了,这是书的原件、复印件及同事证明。”
吴原律师:“这本书我问几个问题,书什么时候编的?编了多长时间?校稿什么时间?”
我说:“书是2004年1月份开始编的,编了大半年,这和本案有什么关系?”
吴原律师:“出书和挣钱没有必然联系,并不是所有编书人都挣钱,很多老师为了评职称自己花钱出书。”
我吃惊不小:“你的意思是我出书还倒赔钱?上次开庭吴原亲口承认我有一个两千多元的稿费,那是第二次支付的,你们怎么又不承认了?”
法官:(翻看上次庭审记录)“吴原承认有2400元的稿费。”
说实话,我对这位律师的胡搅蛮缠颇有意见,虽说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可是,难道他对事情的真相一点都不了解吗?心直口快的我忍不住说了句:“你这个问题真是无聊。”
不料这句话却令他们大动肝火,婆婆首当其冲,指着我大声斥责道:“你不能这么说!”
吴原律师得到拥护,声调一下抬高,对我大吼一声:“谁无聊!”两只眼睛对我怒目而视,全然失却了刚才的儒雅。
吴原更是来了劲头,他“腾”地一下跳起,挥舞拳头,脸色涨得通红。
三人结成统一联盟,从声势上造成强大攻势,对敌人步步紧逼……
(三)电脑
婆婆:“电脑是结婚后买的。”
我说:“电脑是用我的红包钱买的。”
法官:“只能按婚后财产来分。”
我说:“可以。”
(四)孩子
法官:“孩子问题,原告什么态度?”
婆婆:(忽腾站起,怒目圆睁,厉声吼道)“她的孩子!叫她养!!她对孩子但凡有一点点感情,绝不会闹到这一步,她这样的母亲,天下少有!!!她本来就有病,人品极差,一家子都不是好东西,……她打我!!!!”
这几句话令我如遭五雷轰顶,眼前一阵眩晕,我听见自己声调都变了:“我啥时打你来?”
我母亲气得浑身哆嗦:“你这个当老的,说话伤天理!不怕遭报应?你们一家子怎么对的她?打她,不让她吃饭……我闺女健健康康地嫁过去,你们给折腾出病来了,又不管她,孩子也不让见,财产全弄成你们的,现在又说出这样的话,……你,你们还是人吗?你赔我闺女!我就这么一个闺女啊!!呜——”
婆婆提到的孩子,正是我心中永远不敢触及的那块伤疤,我一下情绪失控,放声大哭,我妈也泪流满面,母子二人哭作一团。
婆婆鼻孔中哼出一声:“哼——你闺女?不在那儿坐着吗?”
我母亲气愤至极:“俺闺女有病,你想把她逼死啊!”她转向我:“我苦命的孩子啊,你怎么找了这么个婆婆家呀?”
婆婆这时慢慢起身,不紧不慢向门口走去,临近门口,扭头以她高傲的冷冷目光瞥了一眼痛哭的母子俩,鼻孔中发出第二声嘲讽:“哼——一对泼妇!”转身以极其优雅的姿势踱出法庭。
吴原见他妈撤了,一秒钟也不耽搁,以极快的速度紧随其后。
吴原律师见他方当事人全部退席,也收拾材料准备离开,他路过我跟前,我情绪激动,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叔叔,你被他家给骗了,叔叔,你听我说……”
吴原律师并不理睬我,他一把甩开我的手,头也不回走了。
这时法庭里进来了其他几位法官,大家望着这对悲愤交加,悲痛欲绝的母子,眼中流露出同情的目光。
庭审在我和母亲的恸哭声中结束……
4 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