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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走越深,竟是连穿了三个院子,萧清琳不禁有些赞叹这蓬莱客栈的豪华,比那秀水山庄还要强了几分。看来这客栈不简单哪。或者是,秀水山庄太寒酸?
萧清琳有些诧异自己的判断,一直都觉着秀水山庄已经很不错了,怎么第一次进了省城,就会觉得住了半年多的郡王大院寒酸了呢。
一行人终于在第四个院落里停了下来。萧清琳抬眼望去,吓了一跳,感情这整个院子就是一个大水潭子。水潭的上面桥路纵横,连接着许多亭台楼阁,每个亭台周围都被花草包围,虽然看不细致,萧清琳还是被震撼了。
空中楼阁啊!
不仅是萧清琳,就连林雪鸿都看呆了。朋来客栈他来过多次,这个院子却是第一次来,之前在路上还以为是今儿个客栈生意太好,所以把他们安排在了这里。现在才知道,给不出足够多的银子,谁也别想在这吃饭。
林雪鸿显然不是阔佬,他拉过离他最近一个小厮,纳闷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那小厮楞了一下,忽然又展开笑颜,轻声道,“小王爷,这事是怪小的,是小的忘了说了。今儿下午客栈里来了一位客人,替您包了这个院子,又定了六间上房,说晚上您来了,就把您招呼到这儿来。”
“我不认识他!”林雪鸿冷冷道,“还是按之前安排的办吧。
“别急啊,小王爷,“小厮赶上几步,追着快去离去的林雪鸿,笑道,“那位客人说过了,他就是怕您不肯留着,所以他还专门留了一件信物,说您一看到那信物,就知道他是谁了。小王爷,要不,您先看看那信物再说?”
“不看!”林雪鸿想也不想就拒绝了小厮的提议。向这样的变相行贿,他也不是第一次遇到了。先躲起来,给你点甜头吃了,再跳出来向你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你要是不答应他,还真有点不好意思。
“二少爷,不如先看看吧!看看,又不会有什么损失。”发话的是萧清琳,行贿者的这种伎俩她是知道的,但亲身经历却是第一次。更可况,对方还留了信物,是一满箱子银钱还是大如鸽卵的夜明珠,她真的很好奇啊。
“有什么好看的,”林雪鸿白了她一眼,“无非是些银钱珠宝,俗不可耐。”
“二少爷,看看而已,又不会掉你一层皮,”她忽然发现自己态度很不端正,惹得林雪鸿更加不高兴了,于是低头揉衣角,可怜兮兮道,“人家好奇嘛!”
嗲死了!但林雪鸿就是吃这套,他左右看了几眼,发现众人对这事情都很好奇,于是向那小厮一伸手,喝道,“拿来!”
小厮被他吓到,慌慌张退了一步,应道,“小王爷,那信物在里面的亭子里,不在此处!”
“我去拿!”萧清琳自告奋勇,屁颠颠进院子去了。
惊天的尖叫在三分钟之后响起!“啊!……”她见了鬼了么?
第四卷 女仆凶猛 第二十三章 … 可怕的苍南
只小巧地金丝鱼袋,上秀牡丹几朵,绿叶数片,含苞之皇,将荷包衬托得雍容华贵,它地价值不言而喻,更是美得让人爱不释手。
这荷包沉甸甸地,从外观上看,很像是方了一根二指宽,一尺长地金条。拉开袋口的丝线,林雪鸿将包中之物抖了出来,不是金条,但材质却是真金。
那是一方精致的四方形黄金小盒,盒盖雕着一只腾跃的长龙,龙有四爪,每爪五趾。灯光下,栩栩如生的飞龙好似活了,正欢快的踩踏着祥云,嬉戏玩耍。如此精美贵重的艺术品,没有引来众人的争抢与称赞,反而,让看到这盒子地人下意识的退后了数步,转过身去,默默祈祷。
五趾金龙,这是皇家之物。它地主人是谁?他把这盒子赠与林雪鸿,又是何意?
大魏朝地规矩,不是皇帝家的直系血统,是没资格使用雕有五趾金龙的物品地,送礼的人,是在考验林雪鸿的胆量么?看看他敢不敢收?
他的确不敢收,除非送礼的人是大魏皇帝。
大魏皇帝绝对没可能有求于他,大魏皇帝也绝对没有可能突发奇想的想跟他开这种不好玩地玩笑。所以,送礼的人犯了死罪,收礼的人也将犯下死罪。
除非……
送礼地人,不是魏国人。
那样的话,送礼的人自然是必须去死了,但收礼的人仍是要死。不仅要死,还要连累全家,私通外国皇室,等于叛国。
其实这盒子还不是全部,盒子里头还有东西。林雪鸿打开了盒子,看到了一支发簪。发簪色黑,是用黑檀木削制而成,发簪地一头尖一头钝。钝的那头。挂着寸长的一段金链子。链子下又挂着两粒黄豆大小的珍珠。
心里好痛。
他重重的关上了黄金盒子,将它放回到鱼袋里。再轻轻放到身前的石台上。而后,他转身,抬脚,狠狠地踹去。
一秒之后,李秀才的身子重重的砸在了院墙上,然后如烂泥般软软地滑下。死活不知。
“我们走!”林雪鸿冷冷道。看着错愕地众人,他又补了一句,“换一家客栈!”
“东西呢?”萧清琳问道。
林雪鸿摇了摇头,快步离去。
萧清琳急道,“那是雪……”
“你闭嘴!”林雪鸿雷霆怒吼,不再给她说话地机会。
鱼袋,盒子是谁的,没人知道。但那发簪却是人人认识。那是林雪颜地。明明是自己亲妹的贴身饰物。林雪鸿却没胆子将它带走,他觉得自己好窝囊。
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蓬莱客栈里,场中其余的五人却还呆呆立在原地。林安拉拉萧清琳的小手。轻声道,“那盒子里放的是什么东西?”
“没什么。”萧清琳垂头应道。她不懂皇家地规矩,不清楚林雪鸿为什么发那么大的火,但林二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愤怒过,她猜也猜的到,问题很严重。
“通知官府吧。”闲云拉过客栈小厮,淡淡说道。
……
十三日之前,秀水山庄来了一个攀山镇地穷书生,他送来了小兰的发簪。十三日后,朋来客栈来了林雪鸿一行人,迎接他们的,是雪颜的发簪。前一次受到挑衅还好,林雪鸿知道这是对方的诡计,绑匪想激怒他,乱他分寸,然后躲在暗中看他出丑。他自觉表现的不错,没有因为这事而大动肝火,胡乱行事。
其实绑架案查了那么多天,他已经对事件有了大概地推测。北院地庄丁们不是吃素的,他对庄丁们有信心。但是二十八天过去了,还是什么线索都没有查出来。这说明了两件事,其一,绑匪就是本地人。其二,绑匪并未走远,他们一定躲在某个地方,之所以没有动静,那是因为时机没到。林雪鸿不知道他们所等的时机是什么,但他很清楚,自己只要保持足够地冷静,耐心的等待就好了。
然而这一次,他真的怒了,也真的有些怯了。对方真的没把他放在眼里,因为对方有皇家的靠山。对方真的想好好的折磨他,因为对方有这个实力。把他亲妹的发簪还给他,他却不敢收。不仅不敢收,还要把发簪交给官府,等待着京城钦差的审查。
那些人到底什么来头?那些人到底是什么目的?搞那么大的阵仗,有意思么?那狗大夫的家里人,都是疯子么?
林雪鸿百思不得其解,只能倚在窗边,痴痴的看着
的一个房中,忙忙碌碌的一对男女。
这对男女就是闲云跟萧清琳,他们忙碌的对象,是李秀才那个倒霉鬼。他的肋骨断了十根,萧清琳觉得他很可怜。他真的好冤啊,只是不肯说出林雪颜的下落,就被人一脚几乎踹死。有力量的人很强大,有力量的人也很讨厌。
“小娘子,我好可怜!”李秀才捉着萧清琳的手,把头靠在她的胳膊上。
“李秀才,你就别贫了,雪颜在哪里,你快点说了吧。”萧清琳柔声劝道。
“我说,我早就说过了!”李秀才眨眨眼睛,把右手胳膊微微抬起,指了指闲云,努努嘴道,“其实,那小美人的下落不一定非要问我呀,他也是知道的。”
正在替他接骨的闲云手上一抖。“嗷小木门,你要害死我吗?”李秀才哑着嗓子干嚎道。
萧清琳闻了闻李秀才的头发,诧异道,“闲云,你真的知道?”
闲云抬眼看她,面无表情的点点头。
好嘛,这狗大夫,他是什么意思。他们不是一伙的吗,他们不是结成同盟的吗,他怎么这么不老实!
“那你怎么不告诉雪鸿?”萧清琳追问道。
“我知道雪颜被谁捉走的,但我不知道她在哪里。”闲云诚恳的看着她,失落道,“其实,我也是最近才确定的。但是我不能说,我也不敢说,其实说不说都没有意义了。我想,雪鸿已经猜到了绑匪是谁了。”
“是你家里人么?”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