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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需要,她的穿着只能用一句话形容——要风度不要温度。
入夜后,气温更是连降数度,难以打到出租车,穿着三寸高跟的晨曦感到脚麻木到没有知觉。
“晨曦,晨曦~~~”隐隐不知从哪里传来叫声,是在唤她吗?四处张望,漆黑的世界里她没有见到一个人影。不过,脚步声却越来越近了,猛地,她被人紧紧揽在温热怀中,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
“峰?”闭眼深深吸口气,晨曦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嗯。”下巴杵在她额头上,沈峰回应。
“你死哪里去啦?”温柔依偎后,某只开始发飙。狠狠推开他温暖的怀抱,她嗔怪地教训着沈峰。“为什么不和我说?”直视着他那闪烁的双眸,晨曦想要知道这刚成年的叛逆少年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不想你有负担,而且,想要在一起,最后在一起的是我们两人,所以不能让我父母破坏咱们之间的关系。”在他的心中就是这样期待的,虽然人们都说初恋是没有结果的,但沈峰的心中只有这个执念,想要和晨曦在一起,甚至结婚都在他的(规划)中。“相信我,即使没有父母的庇护,我也会让你(幸福的。)他想要一个温馨的家。跟晨曦在一起很幸福,没有压力,不像他小时候,总是被迫去做这做那,如果是跟她在一起,他会自觉地努力学习一切,为了撑起她的那片天空。
“你……傻瓜。”哪有人为了女人而放弃自己的大好前途和尊贵身份?“那你现在住在哪里?”
“我住在轩家,因为他嘴巴比较严,至于臣武那两只,我实在信不过,跟他们说了保证不出一个小时你就全知道了。”不能怪他不相信自己的好兄弟,因为类似的事已经发生多件了。
从追上晨曦,沈峰就一直在笑,可即使跟父母的关系再不好,发生了决裂这样的事,他的心应该也是伤心累累的吧?这样的他让晨曦看得好心疼,明明才二十出头,却硬要装出男子汉的坚强模样。近身主动搂住他结实的腰,让冻得通红的小脸埋入他怀中。“在轩家很不方便,搬出来吧,搬到我家。”她的房子很大,平时小弟不回来,父母一心扑在所谓的创业上不回家住,就连爱哈也走了。
“什么?”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你是说让我搬到你家吗?”他耳朵一定是出现问题了。“你的意思是‘同居’?”不自觉,他竟然把心里话说出口。
敲头,“在想什么呢?是我要包养你,你呀,就乖乖跟我回家当个小白脸吧!”以她的收入要养一个人绝不是问题,不过恐怕他那超强自尊心不允许,所以晨曦用开玩笑的口吻讥讽他一下,“你一个大男人,不会不敢吧?”
“不敢?你都不怕了,我有什么不敢的?”实际上他内心也非常想与晨曦住在一起,虽然他顶的名头不太好听。携晨曦到轩家将行李打包,在轩诧异的言又欲止的表情下飘然而去。心情超爽的他开始了属于他们的同居生活。
…………
“峰,你就别傻笑了,你小子太奸诈,转眼间居然跟晨曦住到一块了。早知道这样我也在露露面前装可怜,让她收留我。”武还以为自己是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是呀,真好,跟全国男人憧憬的性感女神同居,确实是件值得高兴的事。”臣坐在沙发上,搂着兄弟肩膀亲热。
大家倒是极有默契地不提他与父母决裂之事。因为大家都知道,沈阔只有沈峰一个宝贝儿子,现在的僵硬关系只是暂时的,早晚有一方会做出妥协,说不定等晨曦有了孩子,他父母会追着屁股让他们结婚呢,这招先斩后奏虽然俗套但确实有效。
“不是同居。”沈峰那一直保侍在脸上的笑容突然暗淡不少。“我们不是同居,我现在的身份是她养的小白脸。”呜呜~~这是晨曦给他的专属称谓。
听到这称谓,纪委会中的所有人集体笑喷。“天,峰,我在喝茶,想让我呛死吗?”猛咳嗽,臣差点被沈峰的笑话谋杀。
“就是呀,你,太子殿下,居然还有成为小白脸的一天?”看来是真的很喜欢晨曦,不然以他那自大性格,怎么可能容忍别人这么叫他?
“不过,小白脸也好,同居人也罢,总之,你们做了吧?嘿嘿~~”武一副是男人都明白的淫贱笑容,顿时惹来露露与佳凝的无情打击。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不能怪我们,真的是对那个比较好奇。”虽然有些丢脸,但臣还是实话实话。“我们可都是新世纪好男人,虽然以前交过不少女朋友?但没有爱我们可是不会做的。”就因为他们四个这该死的约定,倒致四人成了可怜的在室男,风光无限只是表面现象。现在,太子似乎有希望结束这魔咒。
从天堂掉落到地狱,沈峰的笑容瞬间变成凄凄惨惨。“我们没有。因为晨曦说,同居者与小白脸的区别在于,同居者可以主动上床,而小白脸则是在主人需要时才能上床。可至今为止,她从来没有需要过我。”
呃……“好兄弟,我对你表示万分同情,跟那样的尤物住在一起却只能看不能吃,真是活受罪。”拍拍他的肩膀,轩表示同情。
“晨曦真是狠。”之后武也跑来凑热闹。
“看来不能指望你打破魔咒了,还是我自己努力吧。”臣更可气。最后就连身为女生的佳凝露露都来嘲笑他,这下太子要死的心都有了。
第一百八十四章 同居的日子
“嗯~~臭臭不要闹。”沈峰搬到晨曦的别墅,臭臭自然也跟了过去,仿佛知道眼前的漂亮女人才是它能被收养的关键,所以臭臭对晨曦的亲昵看得太子直眼红,晨曦更是口口声声以儿子称呼它。
一起住的每一天都是臭臭负责叫醒晨曦,所以晨曦以为今天也是它。“别闹,妈妈今天难得休息。”
“我不是臭臭。”继续而不舍地骚扰着她,沈峰不相信一只狗能做到的事他居然做不到。“晨曦,晨曦,再不起来我就要吻你喽。如果再不醒,真的要吻喽,好吧,基于你不听警告,我决定……”趴在床边,起嘴巴,他缓缓向晨曦的粉嫩唇瓣靠近。
差一点点,就差一点点,晨曦睁开迷蒙大眼的瞬间,尖叫声随之响起,“啊~~~”狠狠一巴掌拍在奇怪大脸上。迎合着响亮的巴掌声,沈峰俊脸上出现个红通通的巴掌印。
眼泪狂飙,沈峰像小孩子一般指责晨曦,“你为什么打我呀。”好疼。
“活该,大清早就偷袭我。”这死小孩,最近似乎有些蠢蠢欲动。叫他搬进来真的对吗?也许应该把他扔在轩家让轩烦恼。
“我只是想给你一个早安KISS,是你自己多想了好吗?”他真的没有更深入,更龌龊的想法。“今天没有工作吗?”
“没有,今天想宅在家里一动不动,也不要起床,所以不要打扰我。”说着将被子盖在头上,这样的事晨曦完全能干出来。“对了,早餐好了吗?”她的小肚子在咕咕叫嚣了,为了填饱它,她愿意下床一趟。
“为什么是我做饭。”提起这档子事沈峰就眉毛横竖,“叫一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下厨房,这是对我最大的侮辱。”最主要的是他只会做泡面。
“我不管,我懒得做那当然就是你的责任,作为新世纪的华夏好男儿,不会做饭怎么能找到老婆?”男人不能惯,一定要在婚前调教好。
“那么好吧老婆,为了你,I DO。”换句话说,如果他能成为标准的家庭主夫,就能够成为晨曦的另一伴喽,想到这里,沈峰对料理的热情成直线上升。唉,这年头当男人不容易,想要娶老婆必须全方位发展。
两人是那么兴高采烈地奔入厨房。沈峰是为了能娶到老婆这个诱惑。而晨曦则是高兴老实青年居然真地相信了她地鬼话。嘻。照这样下去。她完全有希望把他培养成超级男仆。
可是打开冰箱,两人囧~~除了两个臭鸡蛋外再无其他。
穿着肥大牛仔,黑色夹克,戴着超酷大眼镜,本来很酷地装扮却被一顶可爱的针织球帽子破坏了,因此从出门开始沈峰头上就黑云照顶。“为什么我要戴这可笑的帽子?”
“因为我也带呀。”可怜兮兮地瞅着他,晨曦娇嗔道:“这可是我亲自织的,不喜欢?”
“没~~有~~~”搂过她的肩膀,他还能说什么?女朋友的爱心礼物呀。
推着车,两人在超市乱逛,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人关注的目光。
“看那对,哇,好酷,他们是明星吗?男女的身材都好棒,就像衣架子一样,比模特穿衣都有型,打扮也很时髦。”是的,沈峰和晨曦就是那种耀眼的,即使扔在人群中也能被人一眼注意到的人。
“只是大眼镜和帽子将长相完全遮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