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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子-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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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五年后的今天,在属于自己的电脑上,看到那闪烁如初的Loading……上那熟悉的英文——STARCRAFT时,我流泪了。

  没想到,最爱的还是你……

  武汉初冬的寒风被回忆的墙阻挡了。当我们走到小香港时,它已不如昔日那般繁荣,到处是规划好的建筑群,到处是川流的学生。

  那些熟悉的小电脑室如今已经是动辄数百台电脑的大网吧,于是我们走进去,在无数网络游戏的图标中找到了她。

  “一场free for all,如何?进我的主机。”我努力地压抑住激动的心情。

  “随意吧……”Mars和Franks微笑着应和,等待我按下那个确定的按钮。

  熟悉的倒计时清晰地响彻在我耳边,屏幕唰地拉开,带我们重回那个精彩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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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作品 午间随笔

  

  每天中午除去吃饭的时间,还能休息两个半小时,这种作息制度在全中国都不多见了,而我现在正在这种作息制度下茁壮成长着。

  您羡慕吗?当我无聊透顶地趴在桌子上欲睡还休,面对回家还是留下来省一趟车费的选择焦头烂额的时候,中午是最难过的一段时间。

  某天中午我如同往常一般昏昏欲睡,突然听到编辑部里响起了非常激烈且连续的鼠标点击声,我登时就惊醒过来——莫非此处有星际达人?我激动地四处寻找,终于发现一位女同事正蜷缩在椅子内狂点鼠标,屏幕上赫然是高级扫雷。

  我受到了启发,赶紧回座位打开扫雷,不亦乐乎地耍起来。没过多久,扫雷风席卷整个编辑部,鼠标点击声浩浩然如夏虫齐鸣、似乱琴齐奏,扰得人心惶惶,打搅了文人清静,于是我们第二日便约好了似的没有再碰扫雷。

  编辑部内都是些年轻人,然女性居多,欲寻求游戏同好而不可得,加上彼此还未相熟,对单位的大环境也不甚了解,我一时不敢打游戏的主意,每天中午手贱得紧,总在桌面上重复着刷新的动作。一日终于迎来了转机。

  坐在我身侧的老宋比我稍长几岁,已来一年有余,办公桌上的资料堆积如山,咖啡饭盒乃至杯子托盘这些生活用品都一应俱全,不光那柔软舒适的电脑座椅要优于我的硬木靠椅,连电脑都还配有冲击波音箱。于是那一日音箱里忽然响起了非常熟悉的音乐,我愣愣地转头一看,竟然是久违的英雄无敌,当即泪流满面,大有相见恨晚之感。赶紧从老宋那边拷来安装文件,老宋也是好不容易能寻到知音,大侃特侃他大学时代是如何如何的无敌。

  可悲的是,老宋哪里知道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既然老编辑开了先河,那英雄无敌刚才的英雄地位也就得而复失了。我赶紧打开网际快车,连下两个游戏,星际和魔兽便乐呵呵地在我的硬盘里安居乐业了。

  老宋唾沫横飞,一看我的屏幕突然出现星际争霸的画面,愣了半晌,弱弱地问了我一句:“这就是传说中的魔兽吗?”

  我闭口不答,把即将吐出来的血又咽了回去,接着关掉星际再测试魔兽,读取了一个版本为1。17的魔兽录像,正在观看,那个伪游戏爱好者又凑过来,痴痴地看了半晌问道:“你在和电脑打吗?”

  我再次咽血,点头回答道:“回答正确。”边说边缓慢地移动鼠标转换场景。

  谁知老宋突然发出一阵狂笑,一扫刚才弱弱的形象,拍着我肩膀教育道:“真没出息,你看你被电脑打得多惨。告诉你,现在这种打电脑的都过时了,现在是电子竞技时代,与人对战其乐无穷知道吗?”说着回到座位,乐滋滋地拍打起键盘。

  这伪游戏爱好者也知道电子竞技?我回头往他屏幕上一张望,可不,老宋已经换了一款网络对战游戏,正是当下无比红火的泡泡堂。“电子竞技?”我对自己强调了一遍,接着终于忍不住吐出了大量的血。

  然中午总算有事情可做了,居然也有一位女同事认得这是魔兽,还兴致盎然地跟我说因为泡泡堂不敌男友,打算练成魔兽高手击败之。说得我是连连点头,结果时至今日,连魔兽的皮毛都未碰过。

  也罢也罢,离开了学校这个游戏的温床,想求一同好,实为人生至难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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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作品 以游戏之名

  

  那年你决定朝北而去,而我却必须往南而行。 ——题记

  在我感觉到脸上已经被蚊子下了三四个蛋之前,密集的机枪声首先把我从懒散的午睡中叫醒。虽然知了在喊,外面的阳光晃得耀眼,但是电扇的风把汗液从身上带走的快感使我神清气爽,我伸伸懒腰,一骨碌就从床上爬起来,揪住床边那个目光呆滞、正在制造噪音的家伙的头发时,他低吼了一声:“妈的,又、又没命了。”

  我讥讽地阴笑着,乘他不备,闪电般地按掉了那台小霸王的电源,刚刚拔出那盘内含《魂斗罗3代》的4合1金卡时,终于被他迟钝的手阻止了。“你、你干嘛。我不和、和你、打、打街霸。”他抗议道。

  我略带失望地耸了耸肩膀,重新把卡带塞了回去:“那就双人玩吧,别拖我后腿。”他嘿嘿地笑着,说道:“我、我是高手。”我撇着嘴,控制着我的英雄灵活地在枪林弹雨中腾挪穿梭,他吃力地跟着我,不时地撞到敌人的枪口上。“借命吧,”我把头靠在枕头上,懒洋洋地说,“我就这条命就足够了。”

  他用光了我们两人的命,最终还是半途而废了,眼巴巴地看着我一条命流畅地穿梭在关卡之中,给予每个对他而言凶神恶煞对我而言草囊饭袋的BOSS致命的一击。通关。真没有意思。

  他的外号是“疯子”,那年他十一岁,我十岁。我在六岁和他相识,一起上学放学,一起打画片弹玻璃球斗拐子,死党中的死党。要说他的特点?还真挺特别的,他有点口吃,反应有点迟钝,学起啥来总是慢我一拍,不过肯钻研是他的优点。就说学习上吧,数学就没掉下过班上前十名,语文就没突破过倒数十名,所以说,若是有东西正对了他的道,他确实是不差的,但是这个“不差”是付出常人千百倍的努力换来的。一个小学生愣是自觉地花了一个暑假把《实验数学》做完了,不为别的,喜欢数学,所以,家里也是对他比较放松,不像我,尽管每次考试语文数学都没落下班上前三,但是我的学习态度不能成为榜样,家里也严格得多,所以总是以学习之名在疯子家呆着。

  小霸王是家里给他买的,我并不十分羡慕,因为游戏机放在他家本来就比放在我家要好的多。自从这台小霸王到来之后,我们就成了真正的游戏迷,一起攒钱买卡换卡。当时的游戏卡太贵,我们只选择了两盘作为收藏,一盘是街霸,一盘是4合1金卡,金卡里的游戏大多是通关型的,没耗费多长时间就被我练的滚瓜烂熟,而我攻防兼备的小白总是把疯子的俄肥当肉袋击打。我在游戏上远远超出他的天赋也没能使他对游戏的热情冷淡半分,反而越来越“疯”。有时候当我想到他在数学上的造诣时,不由得冒出“他可能以后会成为游戏高手”这样的想法,但是事实上,他从来都是我的手下败将。

  大多数时候,他都聚精会神地、不厌其烦地一遍遍死去活来。而我便百无聊赖地翻着课本,时而打个小盹。这种情景就是我们童年生活的经典片断。

  我十五岁那年,疯子十六岁。我以全校第五名的成绩升入了省重点高中,疯子的数理化虽然比较强悍,但是英语和语文拖了太多的后腿,导致离录取分数线差了三十多分。我们一度以为即将分离,在同样的夏天,两个年轻的孩子怀揣五十元大洋,穿梭在大街小巷。我们疯狂地洒出游戏币,体会着乖孩子从来没享受过的放肆,和远胜于红白机的街机魅力。

  侍魂的周围总是很拥挤,只有真正的高手才能占山为王、睥睨群雄。我们无意去争夺那份火药味浓烈的宝地,总在一旁的三国志或者种类繁多的飞机游戏上打发着时间,疯子特别钟爱与我一同过关斩将,因为我手里的关羽总是有一股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魄力,其实在我看来,无非是一些移动的小技巧罢了,飞机游戏同样如此,只需保持冷静,一切尽在掌握之中。高超的技术让我总是众人瞩目的焦点,而疯子,总是磕磕绊绊地跟在我后面,不知何时便消失了影踪,神色黯淡地混杂在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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