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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的是那么绝对,她因此觉得紧张不安,唯恐自己无法以全部的爱来回报他。
孩子的失去,让曾经一度习以为常地模式变得无所适从起来。她开始没有理由要求他每天晚上陪她吃晚饭陪她散步,没有理由晚上饿了还可以肆无忌惮地差遣他,没有理由对他要求这这要求那……她也怕万一哪天他就不耐烦了受不了了心灰意冷了对她说秦莫尧我不玩了……
对于他们要以何种姿态走下去,她一点底都没有。
临走前的那个礼拜,他们的相处变得小心翼翼,仿佛努力想让对方轻松起来不介意不理会忘掉这是一场离别,然而只是弄巧成拙,反而加重了离别的意味。
走的那天曹辰峰送她去机场,堵车,过去时已经临近登机,周围人来来往往,根本没来得及说上什么告别的话。其实不是没有机会,来机场的一路上,明明有那么长的时间,然而他们却几乎一句话都没有说。
秦莫尧还想说些什么,张了张口,却欲言又止,额前的碎发随着动作滑下来。曹辰峰把可携带上机的小型行李箱递给她,伸手把她滑下来的头发别到耳后。
她的耳朵微微发烫,抬眼看他,竟然有些舍不得。
他浅浅笑了笑,推她:“走吧,一路顺风,到了记得报个平安。”
进登机口时她终究还是忍不住回了个头,隔着透明的玻璃门,她看到曹辰峰还站在原地,他也看到她,于是朝她晃了晃手机。她接起来,周围人声嘈杂,然而他的声音清晰而坚定。
秦莫尧上了飞机,找到自己的座位,把行李放好,抽出了一条睡觉时用来搭在身上保暖的小毯子和一本质地轻薄的书。到伦敦还要六个小时,她需要打发时间。
机舱门关上,乘务员过来提醒关机,她的手指停在关机键上,用了很久的时间才抑制住那股想下飞机马上回去的冲动。
她接起来,周围人声嘈杂,然而他的声音清晰而坚定:“秦莫尧,我最擅长等待,所以这次,你一定不要让我失望。”
不是没察觉到她的犹疑和动摇,所以还是先下手为强,她永远不会是他的对手。
这也是他最大的让步和信任,她终究不是没心没肺。
未曾远离(1)
秦莫尧在诺丁汉没有逗留多久又回到了伦敦,课程很快开始。
单位安排的住所是市中心的公寓。每天8点起床,洗澡,上网,9点出门赶公车,9点20到学校门口,去超市买一个三文治和一杯热饮,9点30到教室开始上课。秦莫尧原本以为要花上一段时间才能习惯和缓冲,毕竟跟学习和工作都脱节了很长一段时间,然而事实上课程安排很紧,她根本不需要调整就进入了留学生状态。
天气太糟糕,总是阴晴不定,并不是第一次到伦敦,然而没去两天她还是感冒了。下了一整个礼拜的雨,伦敦人早就习惯了糟糕的天气,即使下再大的雨也没人带伞穿雨衣。没课的下午天依旧在下雨,同事结伴出去观光,Tower bridge那天有展览。她对伦敦不算陌生,天气又不好,便有些意兴阑珊地留在公寓里。在楼下买了热饮窝在床上看电视里回播老音乐剧,一边给曹辰峰打电话,嗡着鼻子抱怨选的时间不对天气很坏吹坏了她随身带的雨伞。他笑着建议她去买把Burberry的结实的长柄雨伞,不然根本挡不住风雨。
开始习惯在每一个下课之后的下午给他打电话,絮絮叨叨地汇报当天的行程顺便讨论当天的课程或者只是纯粹地聊聊晚饭可以吃什么,而他正好可以恰如其分地给出他的看法,比如他并不同意她推崇的那个制作人的观点然后两个人可以辩论上很久或者他推荐某个街区咖啡馆里的焦糖布丁和拿铁说是很地道,她心情好的时候便去一一实践,才知道在吃喝玩乐方面他一点都不含糊。那种感觉,仿佛他像一个睿智的长者,成熟到足以应对任何变化并且波澜不惊,而她则像一个懵懂无知又饱含求知欲的小姑娘,被他牵引着亦步亦趋地往前走,而她并不排斥这样的感觉。
又仿佛他一直在她身边,未曾远离。
时差八个小时,她在伦敦最繁华的shopping street行走,看着这条街上随着夜晚到来汹涌的人群,他那边正好是晚上,有些时候应酬有些时候在家,话依旧不多,大多数的时候还是在听她讲。
她也一个人去吃过开口笑,坐在桌前耐心地看一个个饺子在热汤里翻滚,然后一个个合上,鼓起圆滚滚的肚子,异常可爱。雨过天晴后,太阳晒在皮肤上有微微的灼热感,她坐在二楼,楼下是大片火红的秋海棠,被雨水浸染,抹开大团大团的娇艳。
回去的时候坐地铁在城市里穿行,出了Qzone4后,地铁从地下跃出,那一瞬间恍然有种时光交错的感觉。
秦莫尧时常会在坐车的间隙里想起在利物浦的那段时间,也是这样独自一人在异国他乡行色匆匆,用忙碌来填塞内心的空洞和不安,将日子像苦行僧一样过的寡淡无味。而他间或地出现在她身边,半真半假地给予安慰和帮助,保持距离,不动声色。
她一直以为自己只是被他拉了当垫背,于是吃饭约会相伴读书都放松了戒备只当是玩笑,其实也是太寂寞,一个人读书太寂寞,又不敢想念过去,想念另一个人,于是只要身边有人陪着说说话都好。等意识到事情不是这样简单时就仓促地想要撇开关系,然而终究是低估了曹辰峰的深沉和执著。
还是如他自己说的,他最擅长等待?情绪和内心,都做到滴水不漏。
其实从很早以前就开始变得依赖,他们也有过美好的回忆,只是他们都忘记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变得敷衍了事,而他更加没了耐性。恐怕彼时两人都觉得婚姻来的太早压力太大,完全不是自己期待的模样,所以犹豫后悔各自保留再也不肯多付出一点。
说了要一起好好走下去的,结果谁也没做到吧。
她也开始习惯出门带上Burberry的雨伞和他送的Van cleef&Arpels的手表和黑莓手机,开始习惯在过马路等红灯的时候抬头四处望望,仿佛总能感觉到仍有一双眼睛在身后温柔得注视着她,在城市的四面八方,从过去到现在。
偶尔只是一回头,便开始想念。
曹辰峰来找过她一次,那段时间他们正在学课程里的重头戏,学习BBC的节目研发的一套思维模式。从如何观察观众开始,到如何头脑风暴,如何完善idea,直到如何表述和说服投资人来买。最后一次课程作业即是利用头脑风暴进行节目策划。少儿部,体育部,大型活动部,外语部,纪实部等部门的精英力量聚在她寝室,一起为隔天的报告熬夜准备,到后来又饿又困,搜刮掉了她寝室里所有能吃的东西,仿佛回到了留学时的那段日子,为课程作业绞尽脑汁,艰苦卓绝
他来的突然,她完全没预料到,同事去开的门,她被围在中间,突然听见有人喊:“秦莫尧,有人找……”
她抬头看到曹辰峰,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愣在了当场,直到身边有人推她,才回过神来。他站在门口,穿浅灰色的V领毛衣和深色的风衣,神情冷峻,气质卓然。
一屋子的人,更觉得说话都不方便,秦莫尧穿上外套,拉着他一起去附近的24小时超市买食物填饱这群过度亢奋的人。
夜风吹过来有些冷,秦莫尧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突然有些赧然,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她离开的这段时间,他们保持着通话,她可以在电话里跟他抱怨跟他撒娇,他也不会不耐烦,然而见了面,始终不由自主地有些拘谨。
深夜的超市很安静,一排排货架竖在那里,只看到一个值夜班的收银员,不由让她想起《超市夜未眠》里的场景。
仿佛需要一些时间来消化太久没见面的突兀感,除了见面时的寒暄,曹辰峰也没说别的。他只是问她需要什么,帮她拿了放在购物篮里,到收银台付了款,然后提着袋子又一起走回去。
“你是特意来看我的?”秦莫尧终于开口问,带了点调侃的语气。
“我也有一个培训项目,后天开始,不过在美国。”曹辰峰算是解释。
“别跟我说这算是顺路?”她穷追不舍。
“我想你应该会喜欢惊喜。”他撇了撇唇,坦白承认。
秦莫尧笑,她确实欢迎这样的惊喜,因此连语气都不由变得跳跃起来,偏头问他:“你等不及了?”
曹辰峰反应过来她指的是什么,笑的有些无奈:“没有的事。”
“什么项目?”
“政府培养青年企业家,组织团体外出学习,先去美国,然后是台湾。”
“要多久?”
“两个多礼拜。”
秦莫尧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