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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爱如毒-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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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很高兴有人陪着我睡觉,只是陪着我睡觉,没有更多的杂念。

我是这样的自私。

我放下手,转过身,与他背对背进入梦乡。

魔鬼的手,来自地狱的手,也许是你的敌人的手,也许是憎恨你而你却不自知的人的手,也有可能是梦中的爱人、甚至是你的亲人。

惨白的十指卡住了女孩细小的喉咙,她透不过气来,嘴唇张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可是她并没有挣扎,哪怕她的双手因为痛苦而抓紧了身下的红玫瑰,玫瑰刺将她的手心扎破,流出丝丝红色。

这双手的主人——看不到,但,她知道那是她梦中的母亲。

既爱她又恨她的母亲。

红色是惨烈的,这满地的玫瑰也是惨烈的。我的画笔蘸了红色,在最后一朵玫瑰上涂抹,梦魇,又是梦魇。母亲,你这是在恨我?是恨我不该生下来?可是,你终究还是生下了我。那么,你是恨我太久没有回去吗?

我不敢回去,那里承载了太多的疼痛和寂寞。

也许,我应该回去,独自回去,即便那里承载了太多的疼痛和寂寞。

我二十六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一样胆小和懦弱呢?看看人家崇想念,父亲死了,母亲自杀了,他离开法国的外公外婆独自来到了这里,只为了要将父亲的一切继承下去。

他的父亲崇安同,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但,他并非一个企业家那么简单,报纸上的报道并没有完全地展现他的所有,至少我所知道的,就不简单。我还知道,崇安同和父亲傅瑞聪之间乃至和房明忠之间,都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如今他莫名其妙地死于车祸中,甚至来不及同他唯一的儿子和爱人告别。

我不懂,不懂想念的母亲为什么可以选择死亡——为一个男人去死,那该是多大的勇气和多执着的信念?至少,我从来没想过为傅云翔去死,因为——他根本不需要我为他去死。

有时候,不被需要,也是一种痛苦。

想念,他肯和我订婚,是因为我是傅瑞聪的女儿——他才二十一岁,他能做到多少?

放下画笔,我坐在地上,仰头看着画出神——

手机响起来了,我看着画,手从兜里掏手机——

是父亲。

挂绿

安娜苏像巫女,她笔下打造出来的衣裙也是如此,纯粹的黑色、不纯粹的蓝色紫色红色黄色,构成了她的主色调,加上丝质料子和蕾丝花边以及奇特的花纹,将女人的神秘和高贵同时显现——正如丛林中走出的巫女,手中蕴含着强大的魔法,女王,也不过如此了。

我爱她,是因为龙脊,是的,就是龙脊。安娜苏是欧洲的巫女,龙脊的女人,则是壮家人的巫女。而我的母亲,是最美的巫女。每当父亲看到我这样的打扮,他的眼底会闪过一丝奇特的色彩,我知道,那是看到了母亲的色彩。我是故意的,我要时时刻刻提醒他,我的母亲为他而死。

身上的连衣裙是蓝色和紫红色相间的条纹,透着黑色的绣,我蹬着一双暗红色的靴子和崇想念进入了博雅首府。这是傅云翔买下的房子,昨天父亲打电话给我,通知我今天带着崇想念过来吃饭。

吃饭?他这样忙,怎么会有空搭理我们这一对小的?

当我进入这幢房子,我心里就有了底。

房明忠正在客厅和父亲、哥哥喝着茶,看到我和崇想念出现,他笑呵呵地招呼:“阿兰,想念,来,一块坐。”

“房叔叔。”我冲他笑,看一眼傅云翔,他还是那样云淡风轻地笑容。心中的恼恨猛然一冒,我刻意拉了想念的手,和他亲热地在沙发上坐下。在我拉住他的一刻,他下意识地躲了躲,我使劲一抓他的手,指甲肯定把他的掌心掐红了。

“爸,房叔叔来这里吃饭你怎么都没告诉我?”我随意和父亲问道,那手,再狠狠一掐崇想念的手,才放开。

父亲那刻板的脸和强调一直没变过:“你过来不就知道了。”

干嘛,想给我搞突然袭击?我也不在意,乖巧地和房明忠拉起了家常,等待他说出他的目的——反正,我不去提醒,别搞得我多么迫不及待似地。

终于,房明忠说出了他的目的:“阿兰,最近还和晓忠见面吗?”

果然,是为了净心——晓忠而来。我回答他:“那天的订婚宴后见了一次。”

房明忠哦了一声:“你们聊到他还俗的事情了吗?我是说,你看,那一天正巧是你和晓忠的生日,我想着该给你和晓忠一块热热闹闹地过生日,你们有什么打算吗?”

这话的意思,看来是在担心净心到底肯不肯乖乖还俗,这老头子还是了解他的儿子,那是一个脾气古怪的人,谁也摸不准他到底在想什么。我坦白说道:“聊了一点点,不过晓忠他没说太多。”

房明忠的眼底有了那么一点点的焦急,但他没在脸上表现出来,接着说道:“你看,你和晓忠是好朋友,你要常去看看他,这日子也快到了,他要是有什么打算早些和你说,我们老的也好安排——”

我点头:“嗯,我会的。”

房明忠,是要我去监督净心、去诱降净心、去蛊惑净心,让他原本属于世俗的一面占上风,那么就会按照原定的计划还俗了。他说得恳切,近乎请求,这样的一个长辈为了他的唯一的儿子真是费尽心思。他是多么疼爱这个儿子,以至于这些年来对我如此和颜悦色,哪怕他的心底对我有着怨恨——即便有那么一丝丝也是怨恨。

晓忠会成为净心,和我有关,我是个导火索。孽缘,总是超乎你的意料之外。

我既已点头,房明忠也就放心了,转而笑道:“对了,我知道阿兰喜欢增城挂绿,昨天我弄到了一箱——虽然已经过了时节——”

我已经惊喜得要跳起来:“挂绿?哪里?哪里?”荔枝,我最爱吃的水果,这东西原本是八月最好,现在已经是初秋了居然还有?

房明忠看我这样子,笑得更和蔼:“交给你哥了,不过味道已经没有八月份的那么好了哦。”

再不好,那也是挂绿啊!那作为贡品的品种,因为荔枝身上有一道绿色而闻名,1955年曾经将部分上供给国家领导人,剩余的则在广州南方大厦和增城戏院公开发售的挂绿啊!我已经按捺不住,看向傅云翔:“在哪里?”

傅云翔站了起来:“我带你去。”

他走过来,扶着我的肩膀,我一歪身子,巧妙地甩开了——这心里头,还有着气呢。他也不在意,自然地放下手,引着我去了厨房,打开冰箱,里头的一篮子挂绿看得我要馋死。

傅云翔拿了出来,放在桌上:“喏,别吃多了,一会还要吃饭。”

我不理他,乐滋滋地摘了一颗,在手中端详,色泽红润但不会艳光逼人,手指捏一捏,饱满有弹性。我笑起来——这,还真像是女人的胸脯。我一笑,傅云翔就似乎明白了什么,双手撑在桌上,看着我笑:“又在想歪了吧?”

“要你管。”我白他一眼,想歪,想歪又怎样,我脑子里的东西,还不都是他教的?

Better off Dead

我想剥开荔枝,却发现——我似乎已经不太会剥荔枝了。

“我来。”傅云翔拿过了我手里的荔枝,修长的手指灵巧地剥着荔枝壳,那壳听话地去了,露出里头的嫩肉来,晶莹剔透饱含水分,但是却不会溢出表皮。

我念道:“挂绿爽脆如梨,浆液不见,去壳怀之,三日不变。”这宝贝的特别之处是凝脂而不溢浆,用纱包裹,隔夜纸张仍旧干爽如故。

念完屈大均的这诗词,我忽然就不悦——就连这,也是傅云翔教给我的,彼时,他正用他的手指给我剥壳,那眼神带着专注,像是一个最儒雅的诗人。

“好了。”傅云翔将荔枝递到我的嘴边。我看了他一眼,垂下眼帘,唇含住了这鲜嫩嫩的果肉,一点点将它送入我的口中。最后,吃尽了,轻轻一吐,将果核吐在他的手掌心。他则将果核丢弃于垃圾桶里,如此,一直以来都是如此。

他宠我,宠到不可理喻,宠到我离不了他,也许这就是他的目的。

我转过身,背对着傅云翔,他从身后圈住我:“阿兰,别闹脾气了,你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我要什么?我要什么?我只是要一段正常的感情,我不要这样沉溺在他的怀抱里。

可是,我又该怎样做到?也许,崇想念是一个突破口。

巴克龙酒庄创建于1726年,创建者是大家所熟知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他将这酒庄传给了他的朋友巴克龙,从此酒庄便称为巴克龙酒庄。据说,孟德斯鸠在世时,每当巴克龙出征他就会准备好自酿的葡萄酒,坚信这可以为朋友带来好运,而每一次,巴克龙也就安全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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