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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寻忽然觉得一阵悲哀,对马银玉她可以选则无视或者毫无畏惧地回击,可是对于肖纪两家的人,她却没有这种魄力。是不是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欺软怕硬?虽然马银玉不见得是个软弱无能的女人,可相比肖纪两家来说,真的连根手指头都算不上。
“你凶什么凶,不就是得了高总一点赏识,嚣张个什么劲。”马银玉这么计较,其实是有原因的,当初她跟二世祖在一起的时候,高翰文是明确地表示过反对的,还给过她难堪。而高翰文一直就比较赏识千寻,现在更是将整个酒店都交给千寻,让她心里极不舒服。
千寻实在是一阵无语,天底下怎么还有这种人,到底是谁比谁嚣张啊,索性地将话筒往桌子上一搁,人已出了办公室,任她一个人在那里叽哩呱啦,反正浪费的电话费不是自己的。
转身到了董事长办公室门口,敲了两下,听见里面一声,“进来。”
千寻推开虚掩的门,看到老高总的身体深陷在真皮软椅里,面朝落地窗外。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可是却看见他手里拿着的一枚玉坠子正好收进怀中的口袋里,吊着坠的红绳已经褪了颜色,经年累月下来泛着旧白色。
高翰文将椅子转过来,见是她,沉穆的脸色漾起笑纹来,“千寻是你啊,找我有事?”
“这里有几份文件得您过目签个字。”千寻打开文件夹,递到他面前。
高翰文拎笔就签,看都没看一眼。
千寻道,“您这就签了呐。”
高翰文反问,“难不成我还得怀疑你在中间做了手脚不成?”
千寻嘿嘿傻笑着,等他签完,合上文件夹抱在怀里。
“千寻,你坐。”高翰文将笔往工艺竹筒里一套,似有长谈的架式。
千寻坐下来,身体微微往前倾,“高总有什么吩咐?”
“吩咐倒没有,就是觉得你今天好像有点心事哦。”高翰文笑道,慈详的眼睛里闪过些洞察人心的精光。
千寻笑道,“您这是打哪看出来的啊?”
她今天工作的状态还算好吧,不过话又说回来,忙碌的工作可以让她暂时地忘掉那个人和那些扰心的事。
“你啊,开会的时候频频走神,别人没看出来,我可是火眼金睛哦。”高翰文像个老无顽童似的,还挤眉弄眼起来。
“可能,是我昨晚没有睡好吧。”千寻脸上一窘,不知如何接话,找了个最蹩脚的理由。她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了,可姜到底还是老的辣,阅人无数。
“我怎么觉得,你是想某个人去了哦。”高翰文笑得暧昧而逗趣,目光里有探究的意味。
这丫头,可不老实了,若不是纪君阳来找过他一回,或许,她介绍的那个男人,他都差点要信以为真是她男朋友了。只怕是,没那么简单吧,那晚party上的暗流潜涌,旁人看不出来,他可没有老眼昏花。
千寻干干地回以一笑,“高总您又拿我开玩笑了。”
“千寻呐,你是不是碰上什么麻烦事了,若是方便的话,可以跟我老头说说,若是有什么帮得上的地方,尽管提。”高翰文目光里慈爱,这丫头心事重,真怕她吃亏啊,若是自己有这么大个女儿,作为父亲的,又怎么会看着她受委屈。
只可惜自己的孩子,到如今也没个音讯,也不知有没有嫁人生子,丈夫是否对她好,婆家是否将她视如己出,不知道她过得幸不幸福。
若是有一天找到她,也不知道她是否会原谅他当年自私的所作所为,叫他一声爸爸。
“谢谢高总关心,我没事。”千寻自然不知道老高总心里翻涌的心思,倒是有想看看那玉坠子的念头。那坠子的模样她没有看得太清楚,只是她自己也有一枚,听母亲说那是捡到她时放在襁褓中的,大概是追寻身世的一个线索。
只是,她从来没有要去寻亲的念头。生她的人既然将她抛弃,便失去了叫她认亲的资格。何况现在的父母将她含辛茹苦的抚养成人,她不能对不起他们。
回到自己办公室的时候,马银玉果然已经消停,话筒里只剩下一阵忙音,千寻将它搁好,重新打开了手机,再无骚扰。
世界终于变得清静。
正文(99) 第100章 耿氏陷危机
纪君阳一下飞机就接到林风的电话。
“纪总,在waittingbar闹事的人,是耿继彬指使的。”
这个结果,纪君阳并没有太多意外,耿继彬那人,虽然接触不多,可一眼看得出,心胸不大,是个有仇不报非君子的小人。只是,他倒希望是别的人干的,这样也好顺腾摸瓜查到一些关于那个叫艾维的男人的底细的一些线索。
他断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能只手伸天,隐瞒住一切,凡事总有一些蛛丝马迹可以追查,只是现在还没有找到那个线头罢了。
林风又问,“你看这事,要不要插手?”
“不用,你看着就好。”他倒是想看看一个酒吧的小老板,能有什么样的本事,与耿继彬去斗。耿家虽不说能撑起洛市半壁江山,但耿继彬好歹也是个呼风唤雨的角色,在黑白两道上有点儿影响力。
肖雅楠就在他身边,多余的话不方便说,但纪君阳相信以林风的聪明,听得懂他话里的意思,知道该怎么去做。无论耿继彬做什么,只要不伤到温千寻那女人就好。
那个女人啊,怎么就叫他割舍不下呢。
只是千寻以为,与纪君阳的这一切,大概就这么地结束了,心里有说不出的空。他若不曾出现过还好,这些年她也就这么地过来了,他却在忽然之间一再出现,甚至两人身体又发生了数次纠缠,任她的心再平静,也被打破了,要想再恢复过去,哪是那么容易的事。
下班回到家,海芋窜到她面前,笑嘻嘻地摇着她的手臂,“千寻,明天借件衣服给我穿。”
海芋从耿家出来的时候,是真真切切地净身出户,除了几件嫁进去时带的几件衣服,就只领着她自己出来,耿继彬买给她的那些昂贵的衣服首饰车子什么的,她一件也没拿。
千寻其实知道,这女人一半是赌气不想被耿家的人看扁,一半却是怕睹物思人想起伤心事,索性走得干脆。其实这样也好,虽然日子会苦点,但过得踏实。
她们的衣服在学生时期就相互换着穿,两个人身形差不多。海芋没离婚的时候,千寻碰上重要场合非去不可的,也会跟她借衣服穿。现在海芋还是会批判她的那些大婶儿衣服,但有需要的时候,也是会照不误,不用打招呼,倒不知今天怎么就询问起她来了。
“想穿哪件你自己去拿就好了。”她衣柜门又从来不上锁的。
“可我找不到,就是那件神秘人送你的洋装外套,你收在哪了?”
海芋显然是有重要的场合参加,可是与纪君阳有关的东西总能成功地分走千寻的神思,看来撒了一个谎,得用后面的谎言的来圆,她轻轻叹了口气,作可惜状,“那衣服被我不小心落在的士车上。”
“不是吧,你那天晚上丢的就是这件衣服啊,千寻,你太败家了。”海芋一声呜呼,煞是痛心,可看这女人,跟个没事人一样,“那你有没有记住车牌号啊。”
“我也没想到会落东西在上头,哪会料到要去记车牌号这种事啊。”千寻耸了耸肩,这说词看起来天衣无缝,她开始佩服起自己的智商起来。
只是自己的情商,似乎仍旧在不及格线下。
等到晚饭时,上了桌,千寻才恍然想起waittingbar这两天不营业,被砸成那个样子,总得需要时间来重新装修一下。她用手肘蹭了下海芋,“明天你是不是有什么重要约会啊。”
要不然,打扮这么郑重做什么。
“几个大学同学聚会啊,也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只是里面有几个女人跟我八字不合,我现在离婚了,保准会卯足了劲想来奚落我。”海芋用劲地戳着碗里的饭粒。
“那不去就得了。”千寻撇着嘴,这样的聚会有什么好参加的,这就是她的思维,让自己不舒服的人与场合,能避则避,免得给自己找难受。
可是海芋不同,人家越看不起她,她越要去风光走一回,“去啊,为什么不去,我还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不就是被男人抛弃了吗,没男人我照样活得风生水起,才不要被那些人看扁。”
千寻张了张嘴,到底没有说,自己一生,何必在乎一些无关紧要的人的眼光。不过海芋现在这样也好,虽说是赌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