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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浮华年代-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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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泡面,又啃完了一个大苹果,胡菲菲心满意足的爬上了中铺,在列车轻柔的广播声中慢慢睡去。这几天为了参加比赛,她和周围的人斗智斗勇,互别苗头,此时松懈下来,顿时感到疲倦不堪。

火车过了郑州,就是开封、商丘、徐州……在中原大地上走出一个大大的倒“U”字形图案。每一站都有人下车,也有人上车,胡菲菲上下的铺位也有更替。然而她睡得迷迷糊糊,反正双肩包就在枕头旁边放着,谁也拿不走,旁边铺位的更替和她有什么关系,因此就一路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还黑沉沉的,列车却已经进入沪宁线了。看了看随身带的手表,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火车在南京站下了一大批人,又在无锡下了一大批人,此时有人的铺位已经不是很多。胡菲菲慌忙爬下铺位,带着洗漱用品去洗漱间洗漱。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她刚刚洗漱完毕,拿着牙刷杯子的人就排成了长队。

胡菲菲坐在临窗的座位上,慢慢的喝着早餐奶,啃着苹果。突然又想起昨天妈妈泪流满面的样子了。

妈妈是疼她的,一直把她当作小孩子,觉得她是世界上最娇嫩的花朵,万万受不得一点委屈。但是,这样是不可以的。自古慈母多败儿,妈**实力,既然没有强大到一直为她遮风挡雨、摆平世界上一切障碍的水平,就应该硬下心肠,未雨绸缪,早作打算,由近及远,由小到大,训练出她独立生存的能力。

在重生前,她就是这样被呵护的很好的一朵花朵,一切人生道路都由家长规划妥当,甚至连第二天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由家长说了算。她从来没有独自一人出过远门,直到高二的那年要学习声乐,家里人实在走不开,仓促之间不得不让她一个人奔波往返于淯阳和省会郑州之间。

那个时候的火车经常是绿皮车,冬天太冷、夏天太热,车厢里民工众多,她从来都抢不到座位,一路站六个小时过去,身子随着火车的节奏摇摇晃晃,到了目的地腿都麻了。还有的时候,铺了报纸坐在走道中间的地上,有人经过上厕所,或者是到了一站上下车,都要赶快从地上爬起来,等人家过去后,再赶紧抢占地上的地盘。

——这些苦,她从来都没有抱怨过,因为她也知道,那是不得已而为之。这些苦,程远芝或许粗心大意,不会去多想,或者虽然心疼却是有心无力。但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和学习声乐时候的苦相比,如今独自一个人坐火车去上海又算的了什么?难道要放弃这么一个大好机会,非要在高二的时候去经历学习声乐的那些苦处吗?虽然现在的她是真心喜欢音乐的,但是却并不意味着,如今的她还会走重生前那些曲折的道路。

火车在昆山和上海之间紧急停车八分钟,大概是为了避让某趟高优先级的火车。然后,一鼓作气,缓缓驶入了上海站。

火车进站的那一瞬间,胡菲菲的心情突然有些激动。这毕竟是她重生前漂泊了三年的一座城市,她在这座城市的酒吧里卖唱,在郊区的影视城里打临时工,在商业区的广场上发传单,在商演的舞台上当布偶……

上海,我胡菲菲又回来了。这一次,我必然不会像前生一样失败

跳下火车,跟着人流走出火车站,来到南广场,天刚蒙蒙亮,看看手表,才不过六点多钟。胡菲菲依照事先的约定,拿着一张IC电话卡,到了电话亭给家里打电话。

当时的上海,和十年后不一样。手机大概还没有以后那么普及,因此大街小巷里公用电话亭还是很多,尤其是在火车站附近。

电话响了两声,就接通了。是爸爸胡清华的声音。程远芝大概还是在教室上早自习吧。胡菲菲心里顿时轻松了不少。

和很多家庭不一样的是,他们家一向是妈妈拍板决定大事的。爸爸胡清华工龄比妈妈程远芝长,工资比妈妈高,却不喜欢做最后的决策者,大概是因为不想承担失败的责任。而程远芝在家中拍板习惯了,往往也就沾染了一点上位者不容质疑的习惯。总体说起来,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上,爸爸要比妈妈好糊弄。

“爸,我顺利到了上海了。”

“找到地方住了没有?”

“找到了。”为了避免麻烦,胡菲菲撒了个小谎。反正以她对上海的熟悉程度,不愁找不到物美价廉的便宜地方落脚,只是时间早和晚的问题。

“去上海一趟不容易,别忘记去外滩和东方明珠看一看。”胡清华想了想,说道。

胡菲菲心中腹诽一声。即将要参加比赛的人,理应修身养性、心无旁骛才对,就算她事先准备充分,这种闲散的事情,也应该比赛以后再做啊。

“知道了。放心吧。”反正重生前外滩去过,东方明珠嫌贵没有登顶,不过也远远的望见过,估计也能糊弄交差了。

“有什么事情,给家里打电话。”胡清华又说道。

“知道了。放心吧。”纵然有事,远水不解近渴,为之奈何?

从开始到现在,无论是胡清华还是程远芝,都刻意忽略了争取在比赛中拿到好名次的这回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孩子没信心,或者对比赛制度没信心。

“不管怎么说,上海,我来了。我会带着证书回家。”胡菲菲对自己说道。在南广场绕了一圈,踏上了一辆公交车。

刹那烟花 第六十章 咬过一口的苹果

第六十章 咬过一口的苹果

两天后,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如期举行。

在《萌芽》杂志社附近的一所名不见经传的中学里,阶梯教室中一百来号人跃跃欲试,擦拳摩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半大的孩子。稿纸在他们面前,钢笔在他们手中,这一刻曾经是全中国多少爱好文学的孩子羡慕不已的梦境。

然后,考试铃声刚过,一位监考老师站在讲台前,拿着一只苹果朝讲台下的考生亮了亮,在所有人茫然不解的目光中,面无表情的咬了一口,放在讲台桌上。说:“这就是决赛的考题。标题、主体、体裁由考生自定。”

一切都和重生前那么的相像。

考场里的孩子们先是惊讶,随即镇定。有人开始动笔,有人支肘思考。一片沙沙声犹如蚕宝宝在嚼食桑叶,渐渐的弥漫了整个考场。

咬过一口的苹果这个题目,在当年算是标新立异的了。然而此后的《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精选》在全国范围内热卖,无论是这个题目,还是评委喜欢的文风,都被萧如胡菲菲他们这些文学爱好者给咂摸透了。

胡菲菲知道在考场中的考生,有人会写处女情结,有人会写佛理禅意,也有人会写婆媳关系——那个年代的观念毕竟比较落后,写婆媳关系也是一味的说媳妇的不是。若是到了后来《新结婚时代》、《双面胶》席卷天下的日子里,这种创意是显然不能讨巧的。但在当时,却也算的上是创新。

对于咬了一口的苹果这个题目,胡菲菲本来有太多的创意可以写。

她可以写议论文,论证完美与缺憾之间的辨证关系,反正有了那么多的生活体验,她文字的沧桑感和老辣非一般的少男少女可比;

她也可以写选择,人生的某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选择对一生命运的影响;用青春伤痛的笔法,描写火车站里一对好友的送别。两个人同时参加某项大赛,一人因为琐事阻碍未能成行。送别时,塞给好友一袋苹果作为旅途中的食物。好友咬了一口,连声称赞说好吃。好友去远方参赛,她继续平凡的人生。一个月后,她正咬着一个苹果,漫不经心的看着电视新闻,突然播放出好友获奖的画面。苹果吃了一口,再也吃不下去了。此后好友一举成名,平步青云,她却一直是平凡人,结婚生子,工作劳累,为生计奔波,和丈夫争吵,蓬头垢面,面色蜡黄,只是从此以后再不吃苹果。故事到了后面,她和昔日好友感情仍然不错,但每当好友盛情邀请她参加各类聚会,她却总是刻意推托。最后的一幕,是她的女儿咬了一口苹果就想把苹果扔进垃圾筒,她急忙握住女儿的手说:“不要这么轻易放弃苹果。”

这个故事的灵感源自她和萧如往昔的记忆。然而犹豫再三,胡菲菲却没能冒险把它写出来。因为新概念作文决赛和入围赛不同,每位参赛者只能递交一篇作文。她觉得自己的创意很好,但是创意到底有多好,能不能入评委法眼,她没把握;也因为来参加一次作文比赛的压力和代价都太大,她以新概念大赛为契机,妄图改变家中对她的制肘,这个险,她还冒不起。

左思右想,胡菲菲最后还是拿了自己准备好的一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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