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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帝重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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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她失望的眼神,他感觉好像看到了自己的父母,自己的父母也老的不成样子了,如果真有这样的好东西,给自己的父母恢复青春也是好的。
    而这东西也可以说是前途无量的,研究一下,没准也能成为周围三镇的一种特色产业。
    “走吧,不要围在这里了,还是感觉进去吃饭了,你们要看了我处理这些野猪,没准一会儿就没有胃口吃了。”王麻子在赶人了。
    孙渺然他们可没有一个省心的,看着她们是在帮忙,看纯粹是帮倒忙,所以王麻子忍无可忍,只得赶人:“锅里有我煮好的猪蹄,你们先吃一点。”
    这会儿金三肚子早已经饿扁了,闻言听到居然有意境炖了好久的野猪蹄子啃,口水都要流下来了,顿时大叫,“来巧了,来巧了!”
    可不是来巧了么,野猪肉好找,这下面的各个县里总能发现野猪。
    可野猪蹄子这东西还真不多见……说来有趣,既然能找到野猪,更是有不少野猪被打死的,为什么野猪蹄子比较少见?
    难道野猪都不长蹄子吗?
    野猪当然长蹄子,可既然老百姓都知道野猪蹄子是好东西,谁不是自己留着。
    自己吃或者自己用不行吗?
    实在不济,留着也可以留在关键时刻托人办事啥的,干嘛要平白无故的便宜了别人?
    而金家虽说野猪不少,但现在杀的数量很少,大部分被金虎金鳞这两个小子弄走了。
    他们还准备弄出来一队猪骑士,不过没有成功,毕竟野猪难训。
    虽然他们没有成功,但那些野猪他们也没有舍得杀,而是作为种子,用在了养猪事业上。
    现在有不少村子使用的猪种,就是从山中的野猪身上得来的。
    “巧什么啊,就是两个野猪蹄子而已,就是谁吃不上也不能让你金大当家吃不上。”
    王麻子呵呵笑着,望了左青龙一眼,道:“知道不?前一阵子周围三镇政斧的领导,可是给大当家送来了不少的好东西,乖乖!他们可是下了大本钱了,穿山甲、野羊、驯鹿,听说还有几只藏羚羊呢!”
    “真的?”金三的眼睛顿时瞪出来了,藏羚羊也能弄来?
    金虎道:“那是什么藏羚羊?就是几头黄羊,当时我还高兴了一会儿,没想到一看就是些普通黄羊。”
    金三也有点失望的道:“我说呢,藏羚羊他们要是能弄来,还真是有心呢!”
    金三当然知道周围三镇的镇政斧,为什么给他送礼,他可是本土的最大地头蛇,不给他这个土地进贡,在这里可是混不下去。
    要是昨天之前,金三还真的要好好想想,他会尽量的低调做人,也可以说的夹着尾巴做人。
    但他现在成就了元神,一般人是没法威胁到他了,所以对一些人,他也没必要客气了。
    除非是他遭受到了大规模杀伤姓武器的袭击,要不然,任何危险,他都能感知到。
    要是这样他还要夹着尾巴做人,那他可就真傻了。
    金三啃着猪蹄,看着王麻子在处理熊掌。
    熊掌啊,上八珍之一,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最肥腴的右前掌,可即便是两只后掌,那也是罕见的好东西。
    有熊掌,金虎他们几个吃货也在努力的咽了口口水。
    熊掌是好吃,经典的美味之一,可一只没有经过处理的熊掌,从处理好到能吃,最少也需要二十多个小时的时间,极其费工夫和时间。
    而且一个处理不好,做出来的东西就会让人难以下咽,端的糟蹋了好东西。
    但王麻子祖辈就有处理山珍的经验,就算王麻子也年轻时也处理过几次熊掌,所以金三也不怕他毁了这熊掌。
    王麻子猪头肉远近闻名,是因为他们做的最多的就是猪头肉,要是熊掌多了,没准他们做熊掌更出名。
    据说早在王麻子的太爷爷的时候,王家便开始做猪头肉,那一锅卤水上百年了,卤出来的猪头肉香的能让人将舌头都吞到肚子里去。
    自打金家大锅全羊出名之后,王二麻子便十分有先见之明的,打算自己也开个大锅全羊,可最后也没有竞争过金家。
    最后,他干脆也被金家收编了。
    不过就算这样,他家的猪头肉他也没有放下,而有了金家提供的优质猪肉,反而让他的猪头肉更加出名,现在很多外地游客,都会慕名来他这小院吃顿猪头肉。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 铁足金蜈
    原先被金家作为饭店的这个小院子,现在已经是王麻子专卖自己家特制的猪头肉的了。
    不过后来金家的野味多了,王麻子处理的山珍也就更多了,这样让他这没有名字的小院,反而更加出名。
    金虎金鳞他们是品尝过王麻子猪头肉的美味的,平时他煮的猪头肉可是不容易抢到的。
    而金源也不让金虎金鳞他们来这里蹭饭,今天遇到这样的机会,自然不会放过。
    几个人每人拎着一斤猪头肉、一只猪耳朵以及一个猪口条,笑呵呵的走进了里面。
    看着金三和金鳞他们吃的高兴,而左青龙一家,虽然看着关系不合,可也在有说有笑的吃着。
    这样两个吃肉吃腻味了的美女不高兴了。
    孙渺然道:“金三,你不是要给我们弄好吃的吗?”
    金三刚刚啃了一个猪蹄,正打算啃下一个。
    这猪蹄真是好吃,油而不腻,顺滑爽口,煮的火候也恰到好处。
    出锅就能吃,好啃,但也很有嚼头,一个猪蹄所有好吃的特姓,全都表现的淋漓尽致。
    从这里就能看出来,王麻子处理猪蹄的高超手艺。
    听到孙渺然抱怨,金三也不顾及有没有人,他伸手一摸,一条金灿灿的东西,出现在他吃猪蹄的桌子上。
    “啊!!”一声声尖叫,立时刺破云霄,屋里所有男人都被吓到了,而男人,也被吓了一跳,但总算没有失态的惊叫出声。
    接着,镇定如常的金三,再次拿出一条道:“小虎,你去拿点大泥鳅来,我们做汤喝。”
    听到尖叫声,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了金三所在的桌子上。
    这桌子只是一个八十公分长宽的方桌,而放在上面的两条巨大的蜈蚣,却比桌子还长。
    众人能够清晰的看出,这是一条蜈蚣,想到先前金三说给她们用金蜈熬汤喝,难道这东西就是金蜈?
    “百节蜈蚣?”不知道什么时候,王麻子也走进了屋里,呆呆的看着那两条巨大的蜈蚣。
    “这就是百节蜈蚣?”左青龙惊叹道。
    “早就知道金老大有好东西,没想到连这种东西都有,我这次可是来对了。”
    左明看着两条巨大的蜈蚣,好像看到了绝世美味,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不过几个女人,好像对这东西不太有爱,全都躲的远远的。
    这条巨大的蜈蚣,实在是太大了,平常的蜈蚣也就十来厘米长,几毫米粗细,可这条,足有上百厘米。
    身体的直径都有十公分了,这么大的蜈蚣,实在是罕见。
    这家伙浑身长满了节肢,脑袋上那对口器狰狞而凶残……
    不过整体看来,却不显一丝狞恶,它黑色的铁足,金色的身躯,狞狰的脑袋,这一切加起来,居然让这两条大家伙,带着一丝异样的美感。
    蜈蚣,事实上也是好东西,尤其是长到数十节的,逮住了拿去卖也能换个几十万,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也算得上是一笔小财了。
    相传,蜈蚣,一年才长一节,以蜈蚣的寿命,能长到三十节的,已经是相当稀少的,再长到百节,那就非是有了灵智的灵兽精怪了。
    “这东西能吃吗?”孙渺然怀疑的道。
    这个东西怎么看也不像是善茬,这样的玩意,可都是有剧毒的。
    这时,对两天金蜈做了一次完整体检的王麻子,已经是笑容满面。
    “怎么不能吃,这东西可是很难见到的美味,绝对的山珍,真是没想到,现在还能见到这种铁足金蜈。”王麻子有点感叹的道。
    听王麻子这么说,金三到是有点奇怪了,他道:“王叔,难道原来你也见过这种蜈蚣?”
    “见过一次,当年动乱的时候,我们这里不是有很多当兵的吗?他们就遇到过山中的毒物,不过当时是有十几个士兵被毒蛇咬了,用普通的药物没救,还是你阎三爷出了个方。
    说是后山之中的蜈蚣能够解蛇毒,当时死马当活马医,毕竟于十几个人的生命相关,军方不得以,只能出动大军进后山搜寻蜈蚣。
    五毒相克虽然都知道,但谁也不能肯定山里的蜈蚣能够解除山中毒蛇的毒素,但最后没想到还真是救了十几个战士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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