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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孔,封存在心底。有些遗憾永远不可能被抹平,但是,如果能够得到一丝一毫的安慰,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袁不破在听,而沈慕白在说。
“我小时候啊,没人和我玩。但是下雪的时候,我一个人也能玩得很开心。”说完,仿佛为了印证自己说过的话一样,沈慕白露出一个孩子似的笑容。他从来没有这么笑过,以前是身体不许,后来,年岁渐长,是没了那个心情。
袁不破有些心疼。但是,并不后悔。
世界上没有平白无故的事情。沈慕白的面瘫脸,是袁不破的小手段。在最初的时候,他甚至没有见过他的半身,就霸道的决定,不许他对别人笑。因为袁不破相信,他的半身,一定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最让人难以忘怀的笑容。
他不后悔。如果前事重来,袁不破还是会这样做。情爱之事,你来我往,绝无可能无私。隔绝哪怕万分之一的可能,悍然的占据那人的前世今生,这才是爱情的最终形态。
沈慕白原本有七分醉意,两个人不知不觉中,走到了一条横穿襄樊的江边。沈慕白倏忽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险些摔倒。袁不破眼疾手快的扶住他,从此以后,就再也不肯松手。
沈慕白低头一看,是一个毛茸茸的,周身雪银的生物。长毛将它的身子变成和白雪一样色泽的东西,除却肚脐部有一撮形似眼睛的红毛,简直就像是一堆大雪球。
十五年前的沈慕白或许会爱怜的将它抱起,放在怀里细细的哄。然而,如今的沈慕白只是很冷淡的拨弄几下,就从小家伙的身边绕开了。
雪白的小东西登时急了,咬住沈慕白的裤脚不放,被沈慕白生生拖出去很远。在沈慕白准备掐一个法诀,将这种来路不明的小萌物送走的时候,袁不破忽然开口。
“算了,咱们随意养着吧,但愿他不吃很多。”
沈慕白愣了愣,最终点了点头。
银白色的小家伙顺着沈慕白的裤腿爬了上来,被沈慕白伸手兜住,防止它掉下去。
而小家伙黑白分明的眼里,分明有几分暗光闪过。
作者有话要说:猜猜这货是个啥?
☆、第54章 去你妹的到底谁傲娇谁炸毛
和衣醉倒人怀。
沈慕白随手抓着银白色的不明生物;而袁不破拥着他,他的眼神已经混沌迷离;清冷的脸上生生拖出一段水红。修长的手指无意识的揉捏着,手里的小家伙骤然被重重的捏了一下,发出一声短促而委屈的叫唤。
袁不破瞥了一眼眼中仿佛含着水光的沈慕白,意味不明的笑了一下。将人抄起来抱在怀中,身形微动;消失在很沉很沉的夜色中。
沈慕白睡得很安稳;因为袁不破抱着他的时候很有分寸,虽然行进速度十分快,却也十分平稳。而那只平白出现在沈慕白脚边的小兽也伸出小爪子勾住沈慕白的衣带,这样;纵使袁不破的速度并没有顾及他,它也不至于掉下来。
这是步风尘十八岁的冬季。是一年之中最后一个季节的开端。步风尘志得意满,准备着冲击元婴。他不知道自己有怎样的未来,也不知道自己将面对怎样的磨难,更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创造怎样的传奇。
而沈慕白和袁不破,一个对一切了如指掌,一个对一切心知肚明。可是,那是步风尘自己的人生罢了,他们没有义务去改变他人的人生。也就只剩下了静待,静待一切风烟过尽的时刻。
然而,在沈慕白昏沉沉醉的时候,袁不破还是去了步家。没有惊动任何人,而是悄然无声的出现在步风尘的房间。
将沈慕白放到凳子上,扶着他坐好,袁不破抬手将一缕龙息打入步风尘的眉间,这是当年潜藏在步风尘血脉中的那一缕。在他年幼的时候,因为恐怕龙息压抑腾蛇血脉的觉醒,所以袁不破将它抽了出去,而今,步风尘已经长大,袁不破便又将它还了回来。
毕竟,对于袁不破来说,已经送出去的东西,没有道理再收回来。
至于最后,步风尘会化为腾蛇还是干脆化龙,全看他自己的造化罢了。
银色的小兽趴在沈慕白的腿上,看着袁不破做完了这一切。忽然喉咙里泛出短促而低沉的嘶吼,竟如同成年的野兽一般。
沈慕白只是有些微的醉意,然而他放任自己闭上眼睛,只是因为对旁边的那人的信任,而这只凭空出现的白色小兽显然不在他的不设防的范围之内。所以,当这只小兽弓身低吼的时候,沈慕白已经睁开了眼睛。
已经完成一系列动作的袁不破回身,将低吼的小兽用二指夹起。两根修长的手指夹住的,恰好是兽类脖颈处的脆弱所在。被突然夹住了那处,白色的小兽眼见着胖了一圈,可以看见周身乍起的毛发。四肢短胖的小兽尽力胡乱挥舞着爪子,但是,却连袁不破的衣角都勾不到。
见到袁不破回转,沈慕白才安心的闭上眼睛。这是他撒娇的方式,有的时候,当他非常信任一个人,比信任自己还信任的时候,,在那人的旁边,沈慕白总会表现出十二万分的安心。以至于,全然不设防,将自己的身价性命,全部托付给那人。
沈慕白和袁不破做完这一切之后,就只能静待了。步风尘的灵气已经临近饱和,碎丹成婴只是时间的问题。
两个人的身影消失在步家宅院,袁不破并没有回转流云峰,而是抱着沈慕白去了青云宗在襄樊的别院。
一夜安睡。两个人自然是睡一张床上的,那只银白的小兽被放到了房间外面,随便它自己找一个地方窝上一宿。
袁不破侧身睡在外侧,手臂轻轻的搭在沈慕白腰上。他没有死死的搂住沈慕白,因为他知道,那样的姿态会让沈慕白非常难受。毕竟,他是那种足够体贴的伴侣,只是,这份体贴只针对一人罢了。
银白的小兽被关在了门外。它和枕黑不同,如果是小姑娘遭受了这种待遇,一定会炸毛得拼命挠门,搅合得人不得安宁。这是只有被爱,被娇纵的小宠物才会有的小小傲娇。有时候,宠物们是比人还敏感的生物,这一星半点的傲娇,会让他们有被爱着的安全感。
而那只小兽没有。他抬头望了望紧闭的房门,然后果断的远离,袁不破在房间内自然能够洞察它的一举一动。见它离开,也不做理会,反而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而小兽出了青云宗的别院,便兀自运转灵力,一道白光闪过,雪地上哪里还有小兽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身材修长的青年,银发,星眸,身着袈裟,腕间缠绕一串银制的佛珠。
佛戡。
这是一场彼此都心知肚明的戏,也没有瞒着沈慕白的意思。佛戡化作的银色小兽,是饕餮的微缩萌版,他只是要对袁不破证明,他也是故人血脉,并且,他也要渡劫。袁不破既然帮助腾蛇,那么同样是故人血脉,没有道理厚此薄彼的。
袁不破的朋友不多,仅有的几个,纵使达不到知己的范畴,也不能长久的陪伴,但是,因为稀少,所以难能可贵。在没有沈慕白之前,这些零星的朋友,的确成为过他的生活重心。
是的,生活重心。当一个人的力量达到巅峰,当世间再也没有什么能够束缚他的东西,当这个尘世再也不能羁绊住他。那么,让他唯一觉得有趣的东西,极有可能成为他生活的侧重。因为享乐,是万物最初的追逐,所以,难得的欢愉,总是让人珍惜。
袁不破自然早就知晓,佛戡身上是故人骨血,所以多年之前,才费了些许心力,与他论道,借以点拨。
但是饕餮这种生物的本身特性,决定了他和步风尘是不同的。
当年纵横洪荒,两人几乎吃遍了所有能吃的生物。袁不破又何尝无知,其实若非力量不及,饕餮是很想尝尝祖龙的滋味的。袁不破舍不得吃了一个还算有趣的朋友,而饕餮吃不了袁不破。所以,两个人之间才能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
步风尘身负腾蛇血脉,腾蛇对祖龙,是天性里的臣服。所以,袁不破最后才会收他为徒。其实,也只能是师徒了。血脉是很神奇的东西,物种的碾压决定了步风尘没有和他为敌的可能。
而佛戡不同,佛戡身负饕餮血脉,本性里的贪婪让他随时可能择人而噬。饕餮进食无非为了获取力量,那么毫无疑问,佛戡最像吞噬的对象,必然是袁不破。所以,从一开始,袁不破就打算把他培植成一个对手,而非弟子。
佛戡和步风尘都是临近命劫。没有获得血脉传承,完整的觉醒整个血脉的时候,他们将那看作成婴的劫云。事实上,凡是身负洪荒血脉的人,成婴的时候降下的不是九天玄雷,而是劫雷。
度过劫雷,则血脉苏醒,修为一日千里,最终位列万兽山。渡劫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