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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咖啡店或是在餐厅约会比较适合。」他提出他的意见。
「那多无趣!」紧握着票,她一副不要就拉倒的表情,率先走进游乐场。要不要随他!
身后好像传来他的嘀咕声。「我怀疑你们是故意一起联手起来整我!」
妍晴贼贼地笑了,踩着轻快的步伐,重温孩子王的滋味!
她一派的天真活泼,根本不知道要一个大男人踏进这种场所,是多么地困难。
他可能需要一秒的时间来作好心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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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晴是个大胆、勇于尝试刺激的女生,虽然有不少年没进来这个地方了,但是她却好似非常熟悉般地东奔西跑,玩完这令人昏头转向的「大轮盘」,就马上又跑去排、要玩那撞得人全身蹦蹦跳的「碰碰车」,或者又马上地对可能会弄得人反胃的「太阳圈」有兴趣……
他还得舍命陪君子,一路陪到底!每当他的胃剧烈翻绞时,他就会想,他是招谁惹谁啊……他可是大公司的总经理,谁知来到这里,却让这有着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的女人给摆布。而她则好像有用不玩的精力般,一路不断地尖叫,狂笑,没有丝毫的害怕。别人都已经吐得浙沥哗啦了,玩个一、两项就体力透支、筋疲力尽,敬谢不敏了。
但她才不!一玩好一项游戏,马上就兴高采烈地左看右瞧,寻找令她有趣的游乐器材。他心想:没进来这游乐场,他的细胞可能每分钟会死不少,但进来后,则是死得更多!
幸好这疯狂的事情有了改善。妍晴可能是累了,或是她有点与众不同吧!在玩了那么多恐怖的东西后,等她玩了「旋转木马」后,她居然不觉得浪漫,反而觉得头昏、胃拧了。
她不是很强的吗?怎么说变就变?她果然是个千面女郎!
一下了「旋转木马」,她脸色刷白得很难看,脚一碰到地就瘫软,胃里好像装了坚硬的石头般难受!
王道澄扶住她。「你需要坐下来休息一下。」
「我可以的!」她还嘴硬地道。
「不要逞强。」他低低地警告,出了乱子他可不知要如何是好,毕竟他从没遇到这种玩到虚脱的例子。
前方正好有座白色铁椅,而此时的太阳已偏西,阳光不再那么强地照耀着,他扶着她坐下。等她休息了一会儿后,脸色才逐渐地好转。
「好多了吗?」责怪似的语气。「你以为你是电塔?什么都能负荷?」
「我真不该坐那旋转木马,我本来好好的,转来转去转得我头昏!」她低声埋怨。她够背了,他还要落井下石?
「喂!你可不可以坐过去一点?」烦死她了,她要和他划清界线。
哪有男人那么不体贴、温柔的?她在心中对他本来不大差的评价,此时已经急转直下。
「为什么?」他不答反问。
「或许这样我会比较好!」妍晴嘀咕,她整个人觉得热了起来,翻了翻包包,却找不到卫生纸或手帕!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王道澄由口袋拿出手帕递至她的面前。他这是在干么?展现他的风度潇洒吗?还是存心要她觉得自己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
妍晴直勾勾地盯着他,仿佛他的举动是心怀不轨。
「不敢拿男人的手帕吗?放心,我又没下毒。」
妍晴这下不客气地把它抢过来了。「弄脏了我可是不会帮你洗!」她边说边拿手帕擦拭着额头。
「ok,反正我打算把它丢掉。」他才在乎!
妍晴暗暗地翻了个白眼。他们的八字果然不是普通的不合!
「那我就更不客气了。」她一点也不感谢他的『倾巾相助』,还将他的手帕揉成一团丢进包包中。
其实她没那么糟,他也没那么不好沟通。或许隔代果然真会遗传,或许种种因素、或许……就演变成她小家子脾气,而他是那么地不近人情、那么跩了。
快乐的时间过的快,光阴也不会缓慢地过,没一下子,夜幕前的紫红夕阳已染红了天空。
沉默了一会儿,他打破僵局。「可以了吗?」她看起来好多了,正忙着欣赏这优美的风景。
妍晴受不了地深吸一口气,才不管他赶不赶时间,径自道:「还没!我还要吃一客冰淇淋,然后还要到『儿童王国』打软球仗,你跟来不?」
他皱起眉,好差的主意。「你这是什么?征求我的意见?」
「才下!」有他或没他跟着对她来说根本没差别。他最好是觉得浪费时间、想打道回府,那她就可以开开心心、心无旁骛地去野了!妍晴想着。
「考虑得如何?」她故作漠不关心,其实是小心翼翼。
「why not?」他神秘地笑了,勾起的唇角宛如是看透了她的诡计多端,决意不让她如愿以偿。
妍晴垮下脸,扫兴的感觉在她心中横生。他不解风情、不温柔体贴,糟得一场糊涂……和他约会真是无聊透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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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王道澄只是不发一语地盯着童心未泯的她玩得不亦乐乎。她和小孩们在「儿童王国」玩得忘了时间;他们相处融洽,她身上有种令人好想亲近的感觉,许多小孩都爱和她玩在一块儿。
可能他是望着她什么也不想吧,也有可能正在思索着明天几千万就要签定的合约……后来,不是他送她回去的,虽然他有提议过,但她婉拒了。这场约会纯粹是场闹剧,没有火爆冲突,亦没有脱稿演出,那他们就好聚好散吧!
他倒也是洒脱地答应了,可能是受不了她二十岁了,还像个小孩子……他这种有名望的大企业家,喜欢约会的对象应该是那些名门淑媛,像她这种狂野又爱玩的女子,他恐怕会当成梦魇,避之唯恐不及!
他们就这么分道扬镳了,谁也没有回头看彼此一眼,更别遑论什么依依不舍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有时两家爱没事找事,喜欢针锋相对的父母会再度提出见面吃饭的要求,但两个年轻人都以极佳的理由推辞掉了。
当然妍晴不会忘掉他。她不是健忘的人,偶尔还会记起那天约会的情形,他递手帕给她时的自然、直接,真令人回味无穷--纵然她那时是那么地怀疑他不怀好意。
但她也没时常记起他,她忙着玩,忙着在这离开好几年的土地上四处溜达,因为她实习的日子就要来临,不乘机大玩特玩,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了。
因此他俩谁也没再见过谁,这是个错误的开始,却在糊里糊涂下终止。
妍晴的魅力十足,异性缘好,随便逛街,跟在她身后想与她进一步交往的人一大堆,但她从不心动。由于接近她的男人大部分是别有企图,导致她对他们都有所防备,所以截自目前为止,她的男性友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钟晓尔。
他们是国中时的死党,妍晴的大而化之使他们成为无所不谈的莫逆之交。当然,妍晴会肯接近他是有原因的,因为他是个男同志,对她没兴趣。但妍晴一点也不会用异样的眼光看他。
钟晓尔生性害羞,比她还更像个女人。他一直视她是个糊涂蛋,聪明绝顶是没错,但只要是碰上金钱、感情的事,她的脑袋就会绞成一团。所以为了不让她吃大亏,他会不厌其烦地对她耳提面命。
记得她要到美国去读书时,他在飞机场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还编了条幸运手带给她呢!她啧啧称奇,因为这种东西,她根本不会编。钟晓尔对她的好,使她的眼泪几乎都快要进出来了!于是两人依然断断续续地联络着,她一回国,第一个找的人就是他。
妍晴时常在想,要不是钟晓尔是男同志,也需要男人的保护、疼惜,她还真想善用他温柔的个性,逼他签下终生为她仆人的契约呢!
今天是个炎炎夏日,下午的天空更是晴空万里,街道上的人形形色色,当中包括了他们这对永远不会来电的俊男美女。
「我两个礼拜后就要到台中去实习了,想买些较平常的衣服穿。你的眼光好,找你来为我打点就准错不了!」妍晴笑嘻嘻地说。在他还摸不着头绪下,将他找出来,她这算是先斩后奏了。
钟晓尔虽对她的直率司空见惯,也很包容,但仍不免要埋怨。「要是我正在忙呢?你不就要一个人?」
「不、不、不,」妍晴有恃无恐。「我就知道你会义不容辞地来。」
「你并没有说要去逛街!」他还是有意见。
「临时决定的嘛,不行吗?」她眨眨黑白分明的大眼,表情无辜得令人无法拒绝。
钟晓尔叹了口气。「你大小姐说的都